……说的没错,不过呢,人,都是会变的。正如你没想到我从新界归来后变得狂暴不羁,当年大学毕业时,我可也没想到你会跑去天京公安局应聘。大家各自有秘密,倒不必纠缠得那么清楚。
“呵,说的也对,只不过作为朋友,我最后还是得提醒你一句,经你在燕北市这么一闹,华夏中央和辽北赵家多年的矛盾总算是彻底激化了,之后自然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没点本事的,怕是被吃的连骨头也剩不下。天京这边,因为还有利用价值,暂时不会对你怎样,像你这种在辽北境内闹事的疯狗,他们倒是求之不得。但是北地之王绝对不容小觑,我再重复一遍,赵家不缺高手,以你个人之力,微若草芥!赵家在辽北经营百年,中央政府可绝对不是甘心纵容的!让其忌惮百年的力量,你好好掂量一下吧!……呵,空口无凭,估计你也不信,透露个消息给你吧,还记得大三的时候,咱们出去喝酒,回学校的时候遇到了一个猥琐老道,结果合两个人的力气才勉强打赢的事么?”
自然记得,一个四五十岁的痴肥中年,穿着一身邋遢道袍在街上用透视眼镜窥视过路MM,我和风吟恰好喝了几斤白酒,就着酒兴上去抡起拳头就砸,结果打了没两下,那痴汉目光陡然一寒,居然不知从哪儿招来两柄长剑,隔空御剑,向我们两人刺了过来。
那时我们只以为这痴汉是个会用念力的变种人,可斗了几招便发现事情大有蹊跷,他招来的长剑灵动无匹,剑招既快且狠,速度远远超越了他本人的反应能力!我和风吟都是强化过体质的变种人,速度反应远超常人,在他身边迅速游走时,那痴汉老道连我们的影子都捉不到,可偏偏那两柄长剑却如影随形,甩之不脱。而且那剑质地非常,被我们拳打脚踢却连个裂纹都不见有。最后还是那道人担心自己的宝贝长剑被我俩人的暴力攻击损坏,自行退却。否则我们两人实在是拿道人没什么办法。
“剑圣李岳道……他在辽北用的名字,这人的能力是金属活性化,是个初期鸡肋无比,但积淀久了便足以显现威力的能力。那天和咱俩相斗时,使用的便是被其高度活性化的两柄长剑。威力如何,你也见识过了。如果单打独斗,你有信心战而胜之?”
当年不行,现在却未尝不可一试。那两柄飞剑,也不是没有弱点的。
“嘿,我知道你在想什么,他的两柄长剑虽然质地坚固,但的确是不耐久战,以你的耐性,打得久了自然可战而胜之,可李岳道投奔赵家之后,得了两柄来自新界工匠的一流神兵,威力岂止倍增,近些年,隐然已是赵家私兵,暗月组的第一高手,这么说,你可还有原先的信心了?”
新界神兵……?
那可的确有些麻烦,在新界待过的人,自然知道这个词意味着什么,别说是痴汉老道那样的一流强者,就算是个街头地痞,拿了一件新界神兵,也足以变身咸蛋超人肆虐一方,何况是痴汉老道?啧,以后遇到,最好还是暂避风头为妙了。
见我不再言语,风吟说:“一个李岳道你就应付不来,那么赵之荣,林雅茹,霍狄,裴绯雨……你又待如何?李岳道只是隐隐然要成第一高手,这几位却都是在第一高手的宝座上待过些时日的!”
“得了得了,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没有必要,我的事情我自己清楚,什么样的人能惹什么样的人不能,我都明白得很。电话费很贵,还是挂了吧。”
再不挂……门外那人就该等急了。
早料到会被人发现,只是没想到居然来得这么快。
变了脸,改了体态相貌,又换了ID卡,这样也能找上门来,你们他妈属狗的么?
打开门,一位身材颀长的青年在门外微笑:“你好,我是赵之荣,曾经在第一高手的宝座上待过些时日的过气强者,此行前来,特地向您讨教,还请,不吝赐教啊……”
说着,一双如闪电般的利爪,当胸刺来!
崩坏世界:辽北大地 第八章:圣光老头,冒牌司机,还有一条狗
北地的猎犬。
这便是属于赵之荣的称号,虽然在华夏人看来,这样的称呼通常并无褒义,但他本人却颇以此为荣。
只有最为聪明,迅捷的狗,才有资格被当作猎犬。
履历上,赵之荣以赵氏旁系子弟的身份进入赵家的“暗月”三年,期间……
死在赵之荣手下的近卫红军,不下五十人!
那些隶属中央指挥,经受过最为严格的训练,身怀异能,在北地潜伏多年的间谍们,被赵之荣轻而易举地辨认出来,一一抓捕。
抓捕过程自然别有一番曲折,近卫红军出身的间谍,每一位都比电影中的零零七更强大许多,哪怕被整队士兵包围着,也有各种方法可以逃脱。
然而从来没有人能逃脱赵之荣的追击。
至少履历上没有写过。
赵之荣找人的本事,我如今算是领教了,这么变装都躲不过,难怪当年近卫红军们折戟沉沙。然后,就要看他抓人的本事了。
银光如电,当胸刺来,本着谨慎的原则我向后退了一步,恰好避过赵之荣开门见山的一击。
这条狗却不罢休,利爪再出,划出五道银弧,我再后退一步,依然是间不容发。
猎犬笑:“阁下怎么躲了?”
不躲才是傻子,谁知道你那双爪子上涂了什么东西?
“阁下畏毒?”
毒?那倒是无所谓,能伤到我的毒,谅你也不敢往手上涂抹,但是……资料上说赵之荣这孙子阴险毒辣,万一在爪子上涂了大粪,我……
从容的神色迅速从猎犬脸上消失了,随之而来的,则是赵之荣的全力强攻!
北地猎犬的确名不虚传,一双狗爪迅捷无伦,而他本人的身法更是快如闪电,在短短一秒间,他绕着我转了两圈,刺出四十多爪,还有三记阴毒的撩踢,被这种人近了身,的确会让很多人头疼至极。
可惜,比起北地猎犬,看来我的近身格斗能力更强啊。
赵之荣最大的优势是快,非同寻常的快,快到一旦被他近身,大多数人连发动能力都来不及便要饮恨爪下。但还是那句话,比起他来,我的速度更快啊……或许刚刚走出大学校园时遇到赵之荣,还会让我手忙脚乱一番,可如今看来,他的动作已经显得太过迟缓了。
一连串的攻击,我甚至无需双足离地,便足以躲闪,若非谨慎起见,我甚至不需要躲……那双锋利的爪子,看来对我并没有多大的威胁。
过了片刻,我终于确定,赵之荣并非藏有底牌,而实在是黔驴技穷了。
“你……太慢了。”
说话间,我伸手握住了赵之荣的爪子,尖锐的指甲刺在掌心里,霎时破出血来,然而任凭他再怎么用力,也无法进一步刺穿肌肉,抵达骨骼。
唔,看来他的攻击力也就是这么回事,这种人,难怪从第一高手的宝座上滚蛋。
然后,已经过气的人,请下台休息吧。
双手猛地发力一握,伴随着金属化的手骨的节节断裂声,赵之荣发出一声惨叫,我紧跟一脚踢向他腰间,赵之荣想躲,但两只手都被我握着,又能躲到哪里去?
眼看这一脚就要落实了,忽然感到手里一轻,赵之荣居然如壁虎一般自断双手,向后飞退,避过了那致命的一脚。哈哈,小子有种,不愧是前任高手,战术反应真的很快,可是在我看来……还是太慢了!
踢出去的一脚落空,顺势向下踩去,正好跺碎了赵之荣的右脚脚趾,一团血雾在我脚下爆开,猎犬的四肢,已经彻底残废其一了。
嗯,曾有人说,速度系的变种人可以克制其他百分之九十五的变种人。因为再强的能力不经发动也是白搭,而速度系的变种人,最怕的是什么呢?
答案:比他更快的变种人。赵之荣的第一高手之名或许已经过时了,但他的确是真材实料的,可惜了,我比他更快,所以,要杀他,只要三招就够了。
然而一声爆喝在耳畔炸响。
“给我滚!”
而后,一股绝大的力量扑面而来,我身不由己,竟被这股力量轰得倒飞出去,撞破身后的屋墙,自酒店七楼直飞出去。
果然,北地的猎犬并不是喜欢单打独斗的类型,追猎过程,向来是群殴的过程。只是这一次带的帮手又是谁了?
仔细回忆了一下将我弹飞的那股力量,正大光明,气势恢弘,还有那耀眼的乳白色光芒,啧,不会是圣光守护霍狄吧?
圣光守护是个极麻烦的对手,顾名思义,其能力便是召唤西方传说中的圣光,这种来自神明的力量妙用无穷,可近可远,可攻可守,可以杀人也可以救人,简直是无所不能……而刚才将我猛然弹飞的那招,便像极了霍狄的成名绝技。圣盾术。
顾名思义,这一招在能力发动期间,将形成坚不可摧的圣光护盾,隔绝一切外来之敌,至少资料上显示,圣盾术从未有过被人正面击破的记录。虽然时间只有短短十二秒,可是战场上,一两个秒钟也足够决定很多事情了。
啧啧啧,开战之初就将救命的绝招用出来,我倒想看看霍狄你之后还能玩什么花样!?
在楼下踱了几步,然后,我一跃回到七楼,准备和那两人打个翻天覆地时,却只看到残破的房间内,一股碧绿色泽的光泽正缓缓消散在空气中。至于霍狄和赵之荣,早就不知所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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