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有急事,有空再会。”
秦歌跑得飞快,可那速度却怎么都甩不掉常星辰,秦歌只得说道:“常公子,不要跟着我了,以后你要找我,就大喊三声我要吃鱼,到时我就会来了。”
“真的假的?”
虽然常星辰嘴里在疑问,可脚步还是停了下来,虽然他自信能追上秦歌,但有些事不能操之过急,看到秦歌的身影消失,常星辰眼睛里露出与之前全然不相同的目光,又夹了一块鱼肉放进嘴里,吞进肚子里后说道:“只是吃了两小块鱼肉,我的战劲就浓郁了好几分,已快达到淬炼穴窍的八星之境,相信要是再多吃点这样的焦炭鱼,成为九星战师不是什么问题。不过,会做出这样的鱼,他怎么可能只是飘香楼里人人都瞧不上眼的小厮呢?看来得好生查上一查,还有那妙仙子……想不到小小的东兴城,竟然还有这般卧虎藏龙之人。”
此刻,妙仙子手里正拿着一块剩在盘子里的焦炭端详,想着常星辰对付焦炭鱼的每一幕,暗自思忖,“这焦炭鱼到底有什么奥秘?竟然让常星辰做出如此举动!秦歌?这里面另有隐情?”作为飘仙楼高高在上的妙仙子,自然不熟悉处于最底层的秦歌的情况,妙仙子想到秦歌流鼻血的样子,不由笑道:“很有意思的一个小男人。”
很快夜色更黑了,飘香楼里更热闹了,其中不少人吵着要见妙仙子,可是得到的答复都是妙仙子今天累了,已经歇息了,这些人好是沮丧,只得抓住其他青楼女子泄火。
而今天事件中的赵大海,也回到了他所住的地方,虽然他没有被开除,还得了表扬,可他到现在都还没有回过神来,就在这时,一个黑衣人站在他的面前,冷冷地说道:“老实点,我问什么,你就答什么,你要是答错一个字,或者有所隐瞒,我就送你去见阎王。”
“你……您……您说。”
赵大海浑身直发抖,黑衣人问道:“今天焦炭鱼你是看着秦歌做的吗?”
“恩,我看了大部分。”
“把你知道的,听到的都说出来。”
赵大海哪里敢有其他想法,把所见所闻一五一十地说出来,黑衣人又逼问几遍,确定赵大海再无可说时,警告赵大海不得将今晚的事说出去,随后闪身离去,赵大海惊魂未定,躺在床上一动不敢动,迷迷糊糊之间,又一个黑衣人站在了赵大海的身前,赵大海惊呼:“你……”
“闭嘴,我问什么你答什么,若错了半个字,让你脑袋搬家。”
遂即,这个黑衣人又问了前面那个黑衣人所问的问题,赵大海脑袋糊涂到极点,却仍将之前说过的话又说了一遍,黑衣人也是再三逼问加警告后消失。
“这些人到底要做什么?那个焦炭鱼就好吃到这种地步吗?”
赵大海心里怕极了,不敢再睡着,就那样将眼睛睁得大大,与此同时,妙仙子与常星辰却都在念着,“金币叶是什么东西?”
这边,秦歌正狂奔出了东兴城,魂老暗自念道:“三分钟都没有坚持到就流鼻血了,这小子的精神力比我所想的还不一般,看来还得加紧对他精神力的开发,要不然迟早会坏事。”想到这里,魂老说道:“还不赶紧修炼,边修炼边回忆这一个月所发生的事情,从头到尾,不论大小,一点都不能漏下;还有,告诉我,你准备拿着金币做什么?”
“做一件大事!”
秦歌的话语中有说不出的庄重,让魂老一时间都不好再问下去,他只是奇怪秦歌有什么大事做,秦歌一路奔跑不停,即便黑夜笼罩,也没有阻挡住秦歌的奔跑。
而就在这浓浓黑夜中,屠家却是一片哀嚎,浑身血淋淋的屠威已经给抬了回来,躺在床上,东兴城里最有名的大夫许川中正在帮屠威看病,屠威老子屠军说着,“许大夫,无论花多少钱,一定要把威儿治好。”
“我会竭尽全力的。”
“拜托了。”
屠军说完走了出去,对手下人吩咐道:“你们,去把皮老三两人给我找回来,威儿出了事他们居然没有在身边,事情肯定跟他们有关系;你们几个,去问问住在周围那些人都看到了什么;还有你们,查一查平时和威儿有仇的人;管家,你亲自去一趟太安城,找一找王家的陈雄、常生两个人;要是让我查出来是谁伤了威儿,我定要他比威儿还要惨一百倍,我要他满门被灭!”
屠家上上下下全部动员起来,另外一边,陈雄和常生两人也躲进了大东山里,两人自然是怨恨深深,不过,陈雄则是满腹疑问,“一个月前还什么都不是,一个月后就把一招战胜两个九星战士,那小子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变化?”
常生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却是说道:“会不会就像传奇故事里面说的那样,那个小子得到了什么天材地宝一类的宝物,或者是惊天战技?”
㊣(7)说者无意,听者有心,陈雄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思索半晌后,陈雄说道:“常生,走,我们回王家。”
“现在回去不是找死吗?”
“放心,死不了,说不定我们还有一场大富贵,只不过不能让屠家的人抓住,还要避开平时与我们不和的人,只要能见到公子,就一切都好了。”
“真的?”
“当然是真的,当大哥的什么时候骗过你?”
陈雄自信满满地说来,常生想了一下,点头说道:“听你的。”遂即,两人互相搀扶着,在大东山里慢慢行进。
秦歌却是离云台镇的荷叶村,离他曾经的家,不远了。
第十六章欲擒故纵
第十六章欲擒故纵
?天亮了,一块写有“爷爷秦华之墓”的木牌子,沐浴在第一缕阳光中,坟墓前面跪着秦歌,秦歌摸着木牌上被风雨摧残留下的痕迹,说道:“爷爷,我来看你了。
“要不是爷爷捡我回家,养我长大,这世上,早没有我的存在了……”
秦歌回忆着与爷爷相依为命的一幕幕画面,缅怀半晌后,秦歌看向远处说道:“爷爷,你曾说过,那是块好地,要是能葬在那里,死了都愿意;爷爷,你放心,我在你坟前发过誓,会完成你愿望的!”
咚!咚!咚!
磕了三个响头之后,秦歌站了起来往荷叶村村长刘百强家里走去,那块地正是刘百强的,别看刘百强只是一个小小的村长,可他却是方圆五百里出了名的蛮不讲理,欺压村民、为非作歹简直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平常,特别是近几年,他的名声还传到了东兴城里,因为五年前刘百强的女儿刘莺莺成了东兴城城主的第十七位妻子,据说还颇为受宠,这也让刘百强欺压起他人来,更加肆无忌惮了。
虽然刘百强是这样一个人,但秦歌还是有把握能拿下那块地,那些金币足够让刘百强动心了,一路上,魂老没有给秦歌下什么命令,可秦歌却是抓紧每分每秒修炼着泡妞十八式;自然,魂老也知道了秦歌要做的大事,暗自念道:“原以为他拿到金币的第一件事是去找女人,没想到却是报恩,倒是一个有情有义的小子,看来我的选择没有错!”
刘百强的家越来越近了,秦歌却是听到有凄厉的惨叫声从里面传出来,皱了皱眉,秦歌走到门口,却被守门的给拦下,这个守门的实力还不低,是四星战士,云台镇的镇长都没有这样的待遇,显然这都是因为刘莺莺的缘故。
“要饭的,滚到一边去。”
秦歌心急爷爷的大事,一直未换过衣服收拾过自己,再加之一番奔波,形象更糟糕更落魄,倒是和要饭的差不多,秦歌也懒得多说废话,直接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金币,在守门的眼前晃了一下,说道:“我是来给村长送钱的。”
守门的看到金币眼睛一下子就亮了起来,在秦歌那个口袋上盯了好一会儿,才带着秦歌走了进去,没走多远,就看到五六个正追着一个和他年纪差不多的女孩儿,女孩儿长得挺清秀,只是脸上堆满惊慌,后面一男的破口大骂着,“玛的,小贱人,你是本公子花了三十个银币买回来的,本公子要玩你是你的福分,你竟然还敢逃!给本公子站住!”
眼看女孩儿就要被追上,女孩儿看到了秦歌,眼睛猛地睁得大大,紧接着,速度陡然一下加快,往秦歌冲去,那人又喊道:“老朱,给本公子抓住她,抓住了,重重有赏。”
老朱赶紧拦上去,这可是一个表现的大好机会,眉头锁得深深的秦歌,突地出手抓住了他的右手,老朱挣扎了半天,也没有挣脱出来,趁此机会,女孩儿跑到了秦歌的身后,抓住秦歌的衣角,低声说道:“哥哥,救救婉儿。”
见邀功的大好机会被秦歌破坏掉,老朱气急败坏地吼道:“要饭的,快给老子撒手,不然老子对你不客气了。”说着,老朱抬脚往秦歌踹去,秦歌适时放手,老朱重心不稳,一下子摔倒在地,而秦歌也被追来的六个人给围住了。
“你是谁?敢坏本公子的好事!”
说话这人正是刘百强的独子刘日金,取“日进斗金”之意,刘日金已经三十多岁,却还自称本公子,是因为他觉得这样够霸气,有面子,刘日金的脸色有些发黄,却是荒淫太过无度导致,此时那双没有神采的眼睛,正阴狠地盯着秦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