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美凤自然不会去回答,用杀人的眼神逼视着赵大海,赵大海颤抖着吐出一字,“鱼。”
“鱼?”
常公子愣了一下,雅间里所有人的目光,都盯在焦炭上面,有好些人更是控制不住地笑出了声,不过,这其间一女子看到焦炭的目光,有一抹异样转瞬即逝,此女正是妙仙子。
看了好一会儿,常公子拿起竹筷拔弄起焦炭鱼来,竹筷无刃无锋,在常公子的手中却是像切豆腐一般,将焦炭给削落下来,削着削着,常公子削的速度越来越慢,且神情也越来越凝重,到最后,常公子已经不敢轻易下筷,好像他的面前,不是一块焦炭,而是一件易碎却又十分珍贵的艺术品;常公子的情绪影响到了所有人,整个雅间的气氛都沉重下来,那些个颇有姿色的女子也抑止住了笑,于美凤怒色更重,赵大海心里更加忐忑,后悔死叫秦歌来救场了。
很快,十分钟、三十分钟过去了,常公子脸上已经没有一丁点表情,不过,盘子里面终于出现了一抹与黑色相反的东西——白白的鱼肉。
妙仙子眼睛里惊讶光芒变得极为浓郁,常公子小心翼翼地夹了一小块放在嘴里,细细品尝,五分钟后,常公子突地大喝道:“这鱼是谁做的?”
赵大海被常公子凌厉的目光给吓着了,“咚”地一声直直跪倒在地,说道:“是秦……秦……歌做的。”
“情情哥?”
常公子疑惑地看过来,赵大海忙分辨道:“是秦歌,三人秦,唱歌的歌,他做鱼的时候,我让他不要把火烧得那么大,可他偏要……”
“快把他叫上来。”
常公子打断了,赵大海看着于美凤,于美凤说道:“常公子说的话没有听到吗?赶紧去!”于美凤已经打好牺牲秦歌的决定,反正在她眼里,秦歌完全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人物,要是损失秦歌能消了常公子的怒气,无论怎么算都划得来。
可惜赵大海给吓得太狠了,两条腿软得就像面条,怎么也站不起来,于美凤骂道:“没用的东西。”随后另外叫了一个称号为“桂花”的女人去,等桂花见到秦歌时着实吓了一跳,秦歌形象实在是太拉风了。
“你真的是秦歌?”
秦歌做出个奇怪的动作,笑着对桂花说道:“我的能力很强!”
桂花是风月场中的女子,对“能力”二字特别敏感,只不过,在桂花眼里,“能力”二字基本上都是与“床上”联系在一起的,桂花将秦歌上上下下给打量了一番,讥笑道:“就你瘦不啦叽的样子,还能力很强,我看你最多也就坚持三分钟而已。”
“好滋味,试过才知道!”
秦歌脸上仍是笑容满面,可他心里头却是在苦笑,不用说,他所说的话都与魂老有关,而做的那个动作却是各取了第一式和第二式的一半。
“就你这样,还想试?配吗?再说,你离死多半不远了。”
说了这样一番话,桂花心里得到了极大的满足,趾高气扬地向前走了,秦歌说道:“魂老,这样玩下去,迟早有一天我会被你玩死。”
“所以,你要加油,争取不被我玩死。”
“你狠。”
说着,秦歌做着奇怪的动作到了房门外,走进去的那一霎间,魂老声音响起,“目光凝神注视右侧方,坏笑,比划出大馒头的形状。”
条件反射,秦歌看了过去,右侧方站着的正是妙仙子,坏笑着的秦歌看到妙仙子的第一眼,看到的却不是脸,而是妙仙子胸前那两团存在,在明黄色的衣衫之下若隐若现,煞是惹人心动,正是血气方刚的秦歌,身体某部分起了变化,那比划着的双手,不由自主地按照那两团存在比出了大小,还情不自禁地说道:“好大的馒头!”
而魂老的问话显然不可能如此简单就结束,“雪是什㊣(5)么颜色?”
“白的。”
“樱桃是什么颜色?”
“红的。”
“用几个词语来形容大东山。”
“高耸,挺拔……”
秦歌所做的动作,加上那些个字眼儿,让所有人都想到了某一方面上,其他青楼女子惊愕住了,倒是妙仙子不惊不怒,还对秦歌一笑,于美凤则是怒火中烧,同时也感觉自己找到了一个非常好的理由,一声大喝:“穷小子,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真是活得不耐烦了,敢污辱妙仙子,老娘今天就好好教训教训你,让你知道飘香楼的规矩!”
与此同时,于美凤一巴掌朝秦歌打去,眼看就要落在秦歌脸上,房间里忽地刮起一阵风,却是常公子身影一闪,抓住了于美凤的手,说道:“于老板,这位兄弟可是我的贵客!”
然后将于美凤给推到了一边,于美凤咀嚼着“贵客”两字,怎么也回不过神来,其他人再次愣住,桂花想起之前对秦歌说的那些话,脸色惨白惨白的,在众人惊讶中,常公子自来熟地揽住了秦歌的肩膀,笑道:“兄弟肯定也是同道中人,我们得好生研究研究,比如那两个馒头还有什么其他形状,比如两个馒头之间的沟深不深啊,再比如身材细不细,腿长不长,脸蛋儿好看不好看之类的……”
“恩,一句话,就是要秀色可餐才行。”
“兄弟说得太对了,比我‘食色,性也’都还高了一层,佩服佩服!”
“你这么有研究,可知道妙仙子的第三妙是什么吗?”
“那还用说,肯定是吹萧了。”
“吹萧?”
秦歌疑问了一句,不待常星辰解释,秦歌便问道:“那焦炭鱼可还合你的口味?”
“合,太合口味了。”
“你很满意?”
“满意满意,实在是太满意了。”
“那你准备给我多少金币?”
第十五章这才是最妙的
第十五章这才是最妙的
?于美凤想破了脑袋,也没有想到竟然是这样的结果,她眼里多金又帅气的贵客,竟然和一个穿得又破又烂,浑身脏兮兮的痞子混在一起,还一起称兄道弟,勾肩搭背,讨论着风花雪月、秀色可餐,就好像真的是失散多年的两兄弟一般;想了半天,于美凤将目光落在那焦炭鱼上面,心中顿时涌出了无数个念头。
本来房间里的气氛就比较怪异,秦歌突地冒出“你准备给我多少金币”这一句话,让气氛更加怪异了,妙仙子是毫不掩饰对秦歌的好奇,胸前的宏伟存在也因好奇而微微荡漾起来,一般来说,碰到常星辰这样的情况,处在秦歌地位上的人都会受宠若惊,唯唯诺诺的,哪里敢讨论敢直言索要金币呢?
可秦歌偏就这么做了,而且,在秦歌话音落下的刹那,常星辰恍然大悟般将身上的金币都一古脑儿地掏了出来,说道:“兄弟,就剩下这么多了,实在不好意思。”
秦歌看着手里的一大把金币,心里的激动根本无法用语言来形容,活了十八年,他是第一次见到,亲手抓到这么多金币,粗略一数,怎么也有二十来个,秦歌双手不由颤抖起来,虽然以他现在的实力,他能够稍稍控制这种颤抖,可他不想控制,傻傻笑道:“第一次拥有这么多金币,实在是忍不住啊。”
“兄弟会做那焦炭鱼,以后拥有的何止才这么一丁点金币,那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不仅会有很多金币,还会有更多的美女投怀送抱。”
常星辰说这句话的时候,桂花看着捧了一大把金币的秦歌,那眼睛贼亮贼亮的,刚好这时,秦歌抬起头来,这一刻,桂花将之前对秦歌的鄙视啊讥讽啊全都忘得干干净净,赶紧使出浑身解数,扭着腰摆着臀,抛着媚眼;可惜,秦歌的目光在她身上却连一秒都没有停,桂花脸色顿时大变,她感觉到有一只无形的手,在啪啪啪地扇她耳光,扇得她满脸通红。
秦歌的目光直接落在了妙仙子身上,准确点说,是胸前!而此刻,魂老的声音恰时响起,“盯住,眼珠子不能转,坚持三分钟!”
这会儿的秦歌表现得比先前更痞,要放在之前,于美凤早就冲过去将秦歌骂个狗血淋头,可现在,于美凤反倒是希望秦歌看得更认真更疯狂一点,最好疯狂到把手中一大把金币全都塞进妙仙子胸前那条深沟中。
妙仙子一点尴尬都没有,还将那对凶器给挺得更高,让秦歌看得更清楚,怪异的气氛变得暧昧起来,常星辰饶有兴致地在一旁看着。
十秒钟,一分钟……
转眼间,两分半钟过去,妙仙子那对凶器忽地“波”涛汹涌起来,抖动之间,秦歌真的看到了那抹樱桃红的存在,身上血液快速流动,情不自禁地喃喃念出声,“这才是最妙的。”
“那秦公子要不要试一下呢?”
妙仙子往前一顶,这一顶,让秦歌浑身血液一下子冲到脑袋上,随后从鼻子里飞溅出来,秦歌再次流鼻血了,也不再坚持下去,当下转身,落荒而逃,走出房门前秦歌还不甘心地说道:“改天再试,我会坚持更久的。”
“那小女子就恭候秦公子的驾临了。”
妙仙子那能渗进骨子里的温言软语钻进秦歌耳朵里,秦歌鼻血流得更加汹涌了,常星辰见秦歌跑出去,直接一把将焦炭鱼抓在手里,扫了一眼妙仙子,赶紧追了出去,边跑边说道:“兄弟,你等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