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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座山寨/最强山贼系统 (蛤蟆大王)


  陈德山无可奈何的摇摇头,发出一声长叹:“高攀不起呐。”
  程大雷明显不愿和陈家庄扯上什么关系,一饭之恩就只是一饭之恩。如陈德山这种人,早已活成了人精,与他交往过多,说不得等你与他掏心掏肺的时候,他心里冷冷哼一声:蠢货。
  于是程大雷天不亮就起身,悄无声息的离开了陈家庄。一行五人重新踏上赴京的路。
  总算是好好休息一夜,路上大家都有了精神。
  “也不知道那陈家小姑娘生得如何模样,咱们也没看看,还是走得太匆忙。”徐神机扶须道。
  “嗳,再好看能好看到什么程度,总之是比不上崔姑娘。”刘发财道。
  马车里窝着的崔白玉听到这话,心中或多或少有些高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也觉得这刘发财比较会说话。
  徐神机点点头:“说得也有道理。”
  “我看未必,不能坐进观天,小觑了天下,这方水土说不得也能生养美人。”
  然后,程大雷不顺耳的声音传过来,崔白玉心底重重冷哼一声。生得如程大雷这般模样,就该找块石头直接撞死,竟然还好意思评点他人美丑。
  一行人继续东行,在马背上胡乱说些闲话。路程自然谈不上愉悦,有些道路经年无人走,已经长满荆棘荒草,几人不得不下马劈开荆棘开路。
  天气依旧炎热,几人不多时便汗流浃背,程大雷三个还受得住,可这却苦了马车里的崔白玉。香腮流粉汗,她轻轻挥着玉手,但也卷不起多少风。
  “呔!”
  这时候从林子里突然跳出来两个壮汉,突然拦在路上。一胖一瘦,胖得浑圆,瘦得见骨。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
  “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二人手里攥着朴刀,跳出来便开口大喝唱起了山歌。
  程大雷和徐神机都抿嘴笑了,没来由的这两个蟊贼给他们一种亲切感。
  “喂,怎么称呼,报个腕儿。”
  两蟊贼面面相觑,也劫了不少人,但像程大雷一伙这么镇定自若的还很少见。
  “钻地鼠林英。”
  “翻江鼠林雄。”
  程大雷点点头,嘴里喃喃道:“倒是个好名字,只是这外号叫起来显得一点也不威风。”
  二鼠对视一眼,瘦子林英道:“打劫呢,打劫呢,搞搞清楚好不好。”
  林英感觉自己的职业收到侮辱,他大手一挥道:“都出来。”
  哗啦啦从林子里又窜出三个人,有人拿大棒,有人拿铁棍,身上穿着破布麻衣,看起来奇形怪状的。
  “好啦,好啦。”程大雷摆摆手:“碰上我是你们的福分,赶紧帮忙给清一清路,然后我就放你们一条路。”
  五只山贼都感觉不可思议,林英有些气急败坏:“你想什么呢,我们在打劫好不好?”
  程大雷冲刘发财点点头:“收拾一下,我们也省些力气。”
  刘发财晃了晃肩膀,脸上挂着笑容:“好小子,来来来,今天让你们认识认识祖宗。”
  林英大吼一声,拎着刀向刘发财扑过来。刘发财如今在蛤蟆寨已经显不出武艺,但面对几个小蟊贼还是有几分高人风范。举手投足间,便将五个贼人料理了,他们倒在地上,抱着脑袋,身上或多或少都挂了彩。
  五只贼这才知道碰见硬点子,林雄眼珠钻了一圈,指着程大雷鼻子道:“你有胆子就放我们回去,等我叫齐弟兄再堂堂正正一战。”
  “好啦,别卖机灵了。”程大雷道:“都拿起兵器,帮我们开路,到时候留不留你们性命,且看你们活干得如何。”
  五贼对视一眼,无可奈何的撅起屁股,在前面替程大雷一行扫清路上的障碍。

第724章 江湖有鱼
  程大雷也算是江湖中的老手,看五贼的模样就大概判断出他们是怎样货色。
  山贼这行当也不好混,盐铁是官家管制,能搞到一柄朴刀已经算是了不得。混得不好的,只能用铁棒铁叉,再没本事的就之能用条大棒。
  看林英五人的样子,大概是混在最底层的山贼,他们所谓的那个山寨,有没有个地盘都不好说。估计这个团伙满打满算就只有这五人,还不是活不下去,做起这没本钱的买卖。
  所谓回山叫人,只不过是脱身之策而已。
  程大雷也不由得想起自己刚出道的时候,蛤蟆寨也只有五个人。老鼠蛤蟆都是不入流的存在,所以才会对这五人手下留情。
  帝国太平年景,一百零八座城池如繁星洒落在帝国疆土上。城池外又聚集着村庄、小镇,假若发生战争,这些没资格住进城里的人,要首当其冲的遭殃。
  城池与城池之间都有些路程,来往客人货商要穿过上百里的无人区,如此,山贼水匪都有了生存土壤。其中并不缺乏那些杀人成性的亡命徒,但大多还是种地活不下去的贫民。
  山贼层出不穷,也刺激了镖局的发展,太平年景镖局是一股不小的势力,很有油水可捞。不过现在兵荒马乱,动辄穿越上千里,镖局这个行当也就慢慢吃不消了。
  过往贼与镖师之间都有许多规矩在。镖局往往与某几个山贼都有不错的交情,逢年过节还要差人去送些礼物。山贼做事也往往不把事情做绝,抢财可以,杀人满门是大忌。还有和尚不抢,道士不抢,读书人不抢,有些规矩大的山贼,也不兴抢女眷。
  当然,规矩只是规矩,至于守不守是另外一会事。世道乱了,那些所谓的规矩便成了忽悠别人的东西,大家做事越来越变得肆无忌惮。
  林英被程大雷抓了苦力,一直伴着程大雷五人走了三十里路,程大雷在马上都不好受,况五人还得干活。
  前面出现一座桥,过桥不远就是京州汝南城。远远看过去,已经能见到城郭的大概模样。
  “停一停。”程大雷挥手喝住他们。
  五人累得疲惫不堪,回过头面对程大雷,心里都有些怯意。这就快要到汝南城,他们已不需要自己再干活,会直接杀了自己,还是把自己抓了交给官府。
  如果交给官府那不用说,肯定把几桩大罪按在自己头上,让自己替那些亡命徒顶缸。
  “好汉饶命。”林雄忽地磕头:“我上有八十老母,下有黄口幼童,好汉杀我不要紧,好歹留我兄弟一条命,让老母有人送终。”
  程大雷看着他的模样,见他双手被荆棘磨出血,脚上那一双草鞋也早已磨破。
  “起来吧,起来吧。”
  “好汉,求您高抬贵手,多多少少留我弟弟一命,我下辈子做牛做马报答您的恩情。”林雄已经泪满双眼。
  “起来。”
  程大雷突然喝了一声,林雄不敢不起身,颤巍巍从地上站起来。只见程大雷轻轻叹口气:“做山贼做到你这个份上,也是够丢人的。”
  目光落在他们脚上,五个人身上狼狈不堪,脚上的血泡被石子磨破。
  他冲刘发财使了个眼神,刘发财从马车上掏出一袋银子,丢在林雄掌心中。
  林雄踉跄接住,抬起头难以自信的看着程大雷。入手就知道这袋银子有五六十两,二两重的银锭有二三十个。
  五人都觉得匪夷所思,感觉今天有些撞邪。
  “这是给你们的,出一份力就该拿一份钱,这是我的规矩。”程大雷看着五人道:“先去置换一双鞋,都是一把推不倒的汉子,出门要让人看得起。噱头噱头,噱在头上;蹩脚蹩脚,蹩在脚下。连双好鞋都没得,怎么让人抬眼看你。”
  “您真不杀我?”林雄仍不太敢相信。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翻江鼠林雄。”
  “倒是个好名字,说不得是个做大事的人,日后我可能会从别人嘴里听到这个名字。”程大雷道:“做大事的人,是不随随便便给人下跪的。”
  林雄呆立在那里,抬头问:“好汉,我知道您是大人物,眼里不搁我们这些小鱼小虾。但多少留个名姓,我们心里有个谢,也知道谢的是谁?”
  程大雷抿抿嘴:“姓程。”
  几人驾着马车过桥,去往汝南城。林雄五人呆立在那里,半晌林英才呐呐道:
  “姓程,骑牛的,该不会是哪位吧?”
  世上见过程大雷相貌的人不多,但听过他名字的人不少。大家都说,有个程当家,骑黑牛,背大斧,杀人无算,乃是山贼这一行里的第一人。林雄五人自然也听说过,只是程大雷这次出门没带斧头,在五人眼里程大雷那是神仙一般的人物,也不想着自己能够遇到。
  偏偏就是遇到了,这令林雄五人如坠云里雾里。
  程大雷一行继续赶路。
  没经历过这个世道,便以为江湖是儿女情长,匹夫一怒,千里不留行。江南水乡小桥流水,有风流的书生,温柔的姑娘。塞外漠北的黄沙扑面,背刀的刀客千里独行。
  说是如此说,但真正经历过才明白。你以为自己是风流的才子,说不得连给书生磨墨的书童都不是。以为青楼花魁会对你另眼相待,但说不得龟公都能给你白眼。那风流的是少数人,不管江湖还是庙堂都只是少数人的江湖和庙堂。大多数人,其实连一双鞋都买不起,无非是活着而已,哪有许多诗情画意与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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