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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世界唯一魔法师 (第九天命)


  “这是我叔父王伦,这几日学生随着叔父练习箭术,耽搁了时间,还请先生莫怪。”王大面带羞愧的对着朱拂晓抱拳一礼。
  “无妨,你以后有时间抽空来此学习就是了。”朱拂晓打开院门,让开道路:“二位里面请。”
  王伦温和一笑,并未曾踏足,而是很郑重的对着朱拂晓抱拳一礼:“王伦冒昧前来,还请兄台多多见谅。前日我这侄子说你弓箭奇特,区区一介书生,便可猎杀熊罴,敢孤身一人潜入瓦岗山脉猎杀猛兽,在下心中好奇,技痒得很,所以想要登门开开眼界。”
  “瓦岗山?王伦?”听闻对方提起瓦岗山二字,朱拂晓忽然心头一动,脑海中一道电光划过:“瓦岗山脉下、一袭白衣、善于箭术?”
  遍数整个隋唐,符合这般形象的,普天下唯有一人。
  天下叫王伦的有很多,身穿白衣的王伦也有很多,但同时在瓦岗山下,还擅长箭术的,普天下唯有一个——王伯当。
  王伦必定是化名。
  “不敢,雕虫小技而已,我的箭术不过取巧罢了。”朱拂晓有心藏拙。他的不死之躯尚未练成之前,可不敢到处乱蹦哒。能有多低调,就有多低调。
  身怀神器,必然会惹人觊觎,还是低调一番的好。
  “兄台客气了,我这侄儿虽然本事一般,但眼光却不是一般的高傲。兄台能得我这侄儿推崇备至,必然是有真本事。”王伦走入院子里,脚步一顿,不由得瞳孔一缩,一双眼睛死死的落在了墙头上那晾晒的三张虎皮、两张熊皮上,目光里满是凝重。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那虎皮与熊皮,他可以清晰的嗅到其上血腥之气,显然那猎物才死没两天。
  朱拂晓目光扫过墙上的皮子,然后漫不经心的笑了一下:“前日里路过一个游方道士,狩猎了猛虎与熊罴,我热心招待他,他便将皮子赠送给了我。”
  他身怀无上利器,可不想和王伦争什么技艺高低,实在是无趣得很。
  至少他尚未突破至法师境界,不想在人前显露什么本事。
  王伦见此面带遗憾,却也不勉强。只是自背后的箱子里掏出两坛酒:“此乃我上次入洛阳城买来的纯正竹叶青,第一次登门拜访,区区薄礼不成敬意。”
  朱拂晓眼睛一亮:“好酒!我这里正好有些熊胆与虎骨,若是能用此酒浸泡,再加上草药炮制,必然会成为绝佳药酒。”
  他连忙走入屋子,然后不多时就提着熊胆与虎骨出来,那边的王伦已经打开酒坛,刹那间酒香遍布整个小院。
  朱拂晓近些日子入山采摘了不少草药,此时随着那熊胆小心翼翼的放入酒坛中,然后炮制好,密封起来埋在地下:“二位,待这药酒浸透泡开,我在请二位开怀畅饮。”
  转过身撸起袖子:“二位稍候,待我取来酒肉,咱们畅饮一番。”
  他虽然不想见识白衣秀士王伦的箭,但却不介意和对方交个朋友。
  一时间小院内篝火点燃,烤肉架上,整个小院肉气飘荡,气氛逐渐热烈起来。
  “王伦此人能在历史上留名,必然还是有真本事的。在整个江湖,能闯出名号的,都不可小觑。”虞七心中暗自道了句。


第31章 虬髯客
  院子里篝火熊熊,烤肉加上美酒,气氛正浓烈。
  那王大此时灌了一口美酒,对着朱拂晓道:“先生,你看我叔父一副落魄潦倒的样子,但却是江湖中一等一的好手,被人尊称为:白衣神箭。一手箭术登峰造极,就算军伍之中,也无人可及。已经到了出神入化鬼神莫测的程度。这几日虬髯客来到瓦岗地界,正要与瓦岗群雄交手验证武艺,我家叔父就是听闻虬髯客路过此地,特意等候讨教的。”
  “虬髯客?”朱拂晓眉毛一挑:“那个虬髯客?”
  他倒是知道前世小说中有一个‘虬髯客’,但虬髯客分明是历史虚幻出来的人物。
  自己现在到底在那个世界?
  现在隋唐进行到了什么程度?
  红拂月下追李靖了没有?
  “当然是那个打遍天下无敌手,号称是江湖第一刀客的虬髯客。”王大眼神中满是得意,只是待瞧见朱拂晓那副懵逼的表情,方才笑容一滞,讪讪一笑:“倒忘记了,先生不是江湖中人,不晓得江湖中的事情。”
  朱拂晓看向王伦:“在下虽不是江湖客,但对于江湖中的事情,倒也颇为好奇。阁下欲要与那虬髯客决斗,不晓得在下可否旁观一二?”
  “你若喜欢,就尽管随我一道去观看,也好为我做个见证。那虬髯客武艺高超,号称天下第一刀客,已经达到‘至柔’之境,我却是不服。至柔之境又能如何?还不是肉体凡胎,被弓箭射到,依旧要凉凉。纵使寻常弓箭射不死他,但我有祖传铁胎弓,有十石的力量。对于这群喜欢吹嘘的江湖豪客,最是不爽。”
  王伦的声音中充满了不屑的味道。
  朱拂晓端起酒盏:“多谢阁下。对于江湖争斗,在下好奇已久,今日正好过过瘾。”
  他有心想问‘至柔’是什么境界,但双方素未平生,贸然开口询问怕是不好。
  足足两个时辰,叔侄二人方才酒足饭饱,然后起身告辞离去。
  看着二人远去的背影,朱拂晓静静的站在院子里,扫过地上散乱篝火,屋子内早就熟睡的小妹,然后心头念动将白骨小鹿召唤出来整理庭院,自己却持着灯笼走出了院子。
  他要趁着今夜,将那上百具尸体炼入白骨骷髅,使得白骨骷髅更进一步。
  且说王伦与王大走出庭院,出了百丈之后,才见王伦表情严肃道:
  “你这先生不简单!”
  “不简单?”王大不解。
  “寻常书生,哪里能狩猎狼豺虎豹?纵使江湖中一等一的好手,面对狼虫虎豹那也是五五开。”王伦看向王大:“最关键的是,他确实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普通人竟然能够狩猎者等猛兽,岂是凡俗之流?”
  “原来如此。”王大恍然。
  朱拂晓一路匆匆而去,然后用白骨骷髅背着自己,二人以魔法灯掩饰了行迹,倒是不怕被人看到。
  朱拂晓争分夺秒的趴在白骨骷髅的背上,不断修炼魔咒,修炼体内‘白骨观’妙法。
  匆匆而去,又匆匆而回。
  直至下半夜,朱拂晓方才身上沾染着灰尘返了回来,细看背负他身躯的白骨,已经是整个头颅内有一个碗大的绿色火焰,整个身躯都被那密密麻麻的符文烙印其上,一道道堪称是诡异的黑色线条,穿过每一根骨头。
  那白骨散去了本来惨白色,反倒是好像沾染了某种翠绿之光,与上方的鬼火对应。
  吞噬了上百具尸体,朱拂晓将其收入灯笼内,然后任由其消化底蕴、进化,自己一个人却盘坐在屋子内,默默的打坐修行。
  修行圣杯法、修炼死亡魔法、入山狩猎,就是朱拂晓的日常生活。至于说自家便宜老子叮嘱的‘读书’,朱拂晓早就忘记的七七八八了。
  伴随白骨观入门,对于体内气血消耗越来越大,朱拂晓每日不得不不断吃肉,方才能维持形体不变,免得瘦成骨头架子。
  自从昨晚之后,王伦每日都拎着美酒,来到朱拂晓的院子蹭肉吃。
  朱拂晓现如今射猎之术独步天下,倒也不差王伦与王大一口吃喝。而且他能感觉到,王伦的生命磁场,何止强了三娘子的十倍?
  王伦有多强朱拂晓不知道,但他知道柴关在王伦面前,就是一个豆腐渣。
  “你这书生倒奇怪,人家都叫你朱秀才,为何不见你读书?”
  这一日晌午,酒足饭饱之后,朱拂晓斜倚在凳子上,整个人修行圣杯法,。在一边的王伦剔着牙齿,看向他的目光里露出一抹好奇之色。
  “老婆饼没有老婆,红烧牛肉面没有牛肉,同样秀才也未必会读书。科举何其之难,天下士子无数,犹若过江之鲫,可以比之鱼跃龙门。既然希望渺茫,我又何必去继续读下去?能用学识混个温饱,已经是足矣!”朱拂晓打断了圣杯法的修炼,开口随意应付了一句。
  “哈哈哈,兄弟果然是个妙人!我王伦能认识到阁下这般人物,简直三生有幸。”王伦笑着道了句。
  朱拂晓双手抱拳,懒洋洋的道:“休要吹捧我。你即便是吹捧我,这几日的酒肉饭钱,也得记在账上,以后要还给我。”
  “我已经打探到消息,找到了虬髯客闭关隐居之地。虬髯客正在瓦岗山深处调节精气神,以应付接下来的大战。”王伦一双眼睛看向朱拂晓:“明日我将启程,进入瓦岗山脉,寻找虬髯客挑衅。我北地绿林威严,不容践踏。”
  “同去!”朱拂晓道了句。
  王伦与虞七闲扯了半日,然后转身离去,在接下来的三日,朱拂晓就再也没有看到过他。
  王伦闭关了,面对虬髯客这等高手,谁也不敢放松半分。
  三日过后,一阵敲门声响,朱拂晓打开门,只见王大与王伦站在了门外。
  此时的王伦与三日前决然不同,现在的王伦就像是一根即将射出的箭矢,整个人看上去叫人一阵心悸,似乎随时都可能被那股气势给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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