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之一身有二百零六块骨头,只见那死亡种子内魔法咒语就像是不要钱般,铺天盖地拥蜂般流淌而出。
“正常人想要修炼白骨观,需修持咒语十二万九千六百道。人身躯有骨骼两百零六块,而每一块骨头需要加持的咒语平均下来足足有六百道。当然,只是平均而已,真正的人体骨骼有大有小,加持的咒语也是有多有寡。就像是头颅骨,乃是所有骨骼的重中之重,足足需要刻录下咒语四万八千道。一个头骨就将近占了一半。”朱拂晓看着那流淌而出的咒语逐渐渗透入头骨,眼睛有些发直,他觉得自家头骨好像是有点不一样了。
“这白骨观乃是黑暗魔法中唯一一道不限等级的;禁咒。修炼此魔法,第一个条件就是魔法学徒境界。第二个条件,每一道魔法咒语都需要魔法种子的全部魔力。也就是说,凝聚一道魔法咒语,就要将种子内的死亡魔力掏空。每次掏空后至少需要一日的时间孕养魔力。而想要完成白骨观,足足要掏空十二万九千六百次。也就是说,修炼此白骨观,需要十二万九千六百天,折合下来就是三百五十五年。”朱拂晓口中砸舌。
除非是疯了,魔法学徒才会日夜不停的修炼此魔咒三百五十年。况且,有这三百五十年的时间,怕是早就晋级为法神了,谁还有心思在这里浪费时间?
最关键的还是寿命问题!
即便是在魔法世界,一个魔法学徒的生命极限也是仅仅两百年!
剩下的那一百五十年去哪里补?
最关键的是,两百年只是理论上的两百年,就像是人类寿命理论上是一百五十岁,可是活过九十岁的又有多少?
而且三百五十年的坚持,谁能做得到?当你的同辈已经叱咤风雨搅动天下浪潮,你甘心于平凡吗?
没有人会去修炼这白骨观!
此白骨观乃是魔法界的先天神咒,乃是天地间的魔法本源孕育而出,可是修成的一个都没有。
自古以来无数的天骄想要尝试,可修炼此魔咒实在是打磨人的心性。那些人要么老死,要么被人杀死,要么就是坚持的中途失败。
修炼成此魔咒的,一个都没有。
在那魔法界,死亡法师人人喊打,一个魔法学徒想要在各类高手的绞杀中活三百年,近乎于不可能。
况且,不单单是教廷、朝廷的追杀,还有来自于同样黑暗法师的追杀。
因为修炼了白骨观的法师,乃是祭炼成本命骷髅的最佳材料。
因为诸般种种近乎于不可能完成的因素,导致了这禁咒根本就没有人去修炼。
最关键的是,即便是魔法界,也没有让人延寿一百五十年代药物。
延寿五十年,耗尽体内所有生机,已经是造化。
一道魔法咒语凝聚成功,体内的死亡魔法种子内魔力消耗一空,下一刻自圣杯内源源不断的魔力流淌而下,不过是几个呼吸间,死亡魔力已经重新蓄满。
“按照这种速度,一天有二十四个时辰,除去休息、修行圣杯法的时间,我一日可以修行八个小时。三秒钟一次魔力恢复,三秒钟凝聚咒语的时间,也就是说我一分钟可以凝聚六道咒语。一个小厮凝聚三十六道。一天可以凝聚二百八十八道。而此魔法足足有十二万九千六百道,就算这般,我若是想要凝聚成功,也需要一年半的时间。”
第30章 白衣秀士
“一年半的时间,也足够长了!我要是一天修炼十二个小时呢?”朱拂晓心中思量。
那也需要一年零三个月的时间!
“晚上没事就修炼死亡魔法,修炼这‘白骨观’的禁咒,每一次的能量消耗、汇聚,都是一次次对死亡种子的淬炼,对我灵魂的淬炼。若是将死亡种子淬炼至十二万九千六百次,简直无法想象到那时死亡种子会精粹到何等地步,怕是近乎于魔法本源了吧。”朱拂晓眼神里露出一抹向往。
一年的时间对他来说不长,当他的魔法修为逐渐突破,从学徒蜕变为法师,从法师蜕变为大魔法师,寿命会成倍的增长。
以一年的时间,换来长生不老、不死不灭的躯壳,实在是划算得很。
况且,能在一年半内,由魔法学徒蜕变为魔法师,那也是天骄中的天骄。
“白日里修炼圣杯法,夜晚修炼死亡魔法,一日不可耽搁。”朱拂晓下定决心。
纵使圣杯法稍有耽搁,死亡魔法的修炼却是一分一毫的耽搁都不行。
“可惜了,吸血蝙蝠有些见不得光,否则我又何必这般畏畏缩缩。”朱拂晓看着魔法箱子,又一次闭上眼睛,开始修炼死亡魔法。
第二日清晨
朱拂晓又转修圣杯法,然后便是入山狩猎。
瓦岗山脉,深山老林之中。
朱拂晓手持箭矢,看着倒在脚下的熊罴,眉毛不由得一挑:“怪哉!”
魔法箭内的生命力此时滔滔不绝的灌入其体内,伴随着那生命之力的融入,自家骨骼似乎发生了某种玄妙的变化,体内的死亡魔法修炼速度爆发式的增长。尤其是‘白骨观’妙法,在那生命之力的加持下,竟然自动衍生咒语,不断在骨骼内繁衍。
“吸纳生灵的生命力可以有助于我的魔法修炼?”朱拂晓持着箭矢,感受着箭矢中的生命力被吞噬得一干二净,那变得似乎有了生命力般的箭矢,目光中露出一抹沉思。
将熊罴的皮子剥下来,然后将血肉炮制好,再施展魔法将那骨架炼入自家的白骨骷髅内。得了熊罴的骨架,那白骨骷髅越加坚硬,其内鬼火也是越加凝实。那鬼火已经由鸡蛋大小,化作了碗口大小。
“只要不断将各种白骨炼入骷髅内,白骨骷髅就会不断进化。”朱拂晓炮制好肉干,然后起身回到家中。
傍晚时分
只见王大来到了朱拂晓家中,手中拎着两只野鸡,然后对着朱拂晓露出讨好的笑容:“见过先生。”
朱拂晓点点头,也不推辞,将野鸡坦然的收下,然后便开始传授文字。
传授了一个时辰的文字后,朱拂晓对着朱丹道:“小妹,取五斤熊肉来,给王大拿上。”
“熊肉?先生哪里来的熊肉?”王大闻言不由得惊呼出声。
熊肉不好吃,但却能增长筋脉、强壮筋骨。尤其是熊胆、熊掌,可都是好东西。
“拿去吃,莫要问东问西。”朱拂晓训斥了一声。
王大受教,憨憨一笑,然后点点头,提起熊肉往回走。
屋子内
朱拂晓背负双手,抬起头看向远方天色,然后吃过晚饭,又是开始了一日的修炼。
伴随白骨观的修炼,朱拂晓只觉得自家气血消耗,不是一般的大。
那白骨每日都在不断吞噬着虞七的气血、吞噬着朱拂晓的脂肪,用来壮大、凝练白骨,为白骨提供养分。
白骨观的终极奥义就是,全身所有皮肉皆可抛弃,唯有白骨才是根本。
一日不吃肉,朱拂晓便能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下去几分。
日子似乎是平静了下来,朱拂晓按部就班的修炼,白天修行圣杯法,晚上修炼黑暗魔法,只待自己修为更进一步,就出手去找王家、柴家复仇。
只是生活中总是充满了各种意外,这一日大吴村搬来了一个三十多岁,面色稍显潦倒的白衣文士。
文士背负一个巨大的书箱,那书箱从其头顶直至其膝盖,上面挂着一个躲避烈日的搭头。
文士白白净净,身形消瘦,虽然看起来落魄潦倒,但一双眼睛却锐利的很。
朱拂晓站在庭院内,甚至于可以听到书生每日里传来的郎朗读书声。
那白衣文士的宅院距离朱拂晓的院落并不远,乃是前些时日被朱拂晓给害死的一个泼皮老屋。
因为泼皮被朱拂晓灭了满门,村中老少担心沾染晦气,迟迟没有人占据。那书生在老屋内落户,众人倒也没有反对。
朱拂晓没有理会那书生,而是心中思量着什么时候去将那八十多具白骨都给吸收了,壮大了自家白骨骷髅的力量。
那几家被朱拂晓灭了满门,朱拂晓生怕惹出什么事端,是以迟迟不曾动手。
“这几日倒是不见王大来学习文字,怪哉!怪哉!”朱拂晓心中奇怪,王大对知识的渴望是骗不了人的,但现在王大竟然连续几日没有来自家学习文字,他又岂能不好奇?
是什么样的事情,竟然比王大学习文字更为重要?
朱拂晓的好奇没有维持多久,三日后的一阵敲门声将其自魔法修炼中惊醒。
“谁呀?”朱拂晓下意识的问了句。
他已经看到了门外的磁场,那是王大的。在王大身边还有一人,周身生命磁场前所未有的强烈,比之三娘子还要强胜三五倍。
如果说王大的生命磁场是小火苗,那么此人的生命磁场就是那天空中的皓月。
就算是山中的熊罴,比之此人也差了三分。
“实在是不敢相信,世上竟然有人生命力强胜至这般地步,此人的寿命得有多长?”朱拂晓心中好奇。
“是我,王大!”王大站在门外憨憨的道了句。
朱拂晓走上前去打开院门,然后看向王大身边之人,不由得一愣,竟然是那日略显潦倒的白衣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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