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骁雄 (神龙摆尾巴)

  《骁雄》作者:神龙摆尾巴
  文案:
  饮不尽杯中酒,斩不完仇人头。手持钢刀九十九,杀尽胡儿才罢手。
  五代十国之时,群雄四起,战乱不断,内忧外患,野心肆虐,华夏危若累卵。
  血与火,荣耀与野心,奸诈与苟且,热血与阴谋,忠诚与背叛……
  箭在飞,刀光如电,将军百战几人还?
  杀意浓,孤军浴血,多少真实湮灭于谎言中?
  悲惨的年代,悲壮的时代。
  李风云,升斗小民耳,江湖义气,儿女情长,看惯了盛衰起伏,历尽了荣枯兴亡。华夏何处去,他迷茫、思索、仰天长啸……
  问世间,几许枭雄;叹河山,铁蹄踏破。
  十年风雨弹指间,江山依旧,不见当年烽烟。
  曾经多少豪杰,气吞万里如虎;日暮残阳,只余夕照映冢孤。
  故事从一座荒僻、野蛮的小镇开始……


楔子
  俺曾见,金陵玉树莺声晓,秦淮水榭花开早;谁知道,容易冰消!
  眼看他起朱楼,眼看他宴宾客,眼看他楼塌了。
  这青苔碧瓦堆,俺曾睡过风流觉,把五十年兴亡看饱。
  那乌衣巷,不姓王;
  莫愁湖,鬼夜哭;
  凤凰台,栖枭鸟!
  残山梦最真,旧境丢难掉。
  不信这舆图换稿,诌一套“哀江南”,放悲声唱到老。(注1)
  后唐清泰三年(注2),闰十一月二十六日,塞外凛冽的北风席卷中原,洛阳城中火光冲天,五万契丹铁骑簇拥着河东节度使石敬瑭(注3)越过了千年古都厚重的城墙,嚎叫着扑向洛阳城中。
  鲜血从密布着的大唐士卒、百姓的尸体下缓缓流出,如一道道溪水,在坑洼处汇积起来,混和着飘落的尘烬,冻成一大片一大片鳞皮般诡异的红色冰面,在熊熊的火光中,散发出妖艳的寒光。
  女人的尖叫、孩童的哭嚎、将死者的咒骂充斥在洛阳城中街头巷尾的空中,那漫天的余烬,更像是一团团集聚无数怨魂的死气,令人窒息。
  “轰隆隆”,昔日巍峨的玄武楼终于经受不住火蛇的舔噬,垮塌下来,腾起蘑菇般一大团尘埃,遮天蔽地,埋葬了后唐最后一个皇帝李从珂(注4),也埋葬了这位末世皇帝癫疯尖利的狂笑,又如一只巨大的鬼魂,冲天而起,游荡在古都的上空。
  玄武楼边的高台之上,一员武将手扶厚重的刀柄,猩红的披风被北风吹得“呼呼”作响。
  望着玄武楼的废墟,望着映红天空的满城烟火,那武将的脸色阴晴变幻,在熊熊火光映照下明灭不定,几许寒芒在深邃的眼眸中时展时缩。
  抖了抖堆积在铠甲上的灰烬,那武将心中一阵孤寂,隐隐中那丝悔意,那种如影附形的负疚与屈辱却总是难以挣脱,沉重的铠甲如同枷锁般,锁得他透不过气来。
  那武将猛地拔出宝刀,虚劈向烟雾弥漫的苍穹,大声吼道:
  “老子赢了,哪还有什么对不对错不错?青史怎么写,还不是由我石敬瑭说了算?”
  注1:取自孔尚任《桃花扇》的《哀江南》。
  注2:后唐清泰三年,即公元936年。
  注3:石敬瑭,后晋的开国皇帝,后唐明宗李嗣源的女婿,借契丹兵打败了后唐末帝李从珂,后向契丹称臣,接受契丹的册封,并将燕云十六州割让给契丹,认年纪比他小的契丹皇帝耶律德光为父。(卖国求荣和认贼作父这两个词好像是为他量身定做的,一点都不冤枉他。)
  注4:李从珂,后唐末帝,唐明宗皇帝李嗣源的养子,凤翔兵变从李嗣源的儿子李从厚手中夺得皇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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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清平镇上多匪类
  清平镇是太恒山中的一座平常的小镇,在太恒山中,这样的小镇有不少,所有的小镇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穷。穷得连北方的契丹人都不愿意跋山涉水来这里打谷草,穷得连中原的朝廷也没有人愿意来这里当县令。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另外一个原因,这里的山民太凶悍,为了一文钱,他们可以跟任何人动刀子,很显然,无论是抢劫还是收税都变成一件很头疼得事,在这里,官府只是摆设。
  清平镇上有句话:“天大地大拳头最大。”拳头就是道理,谁的拳头硬,谁便有道理。这也难怪,清平镇上不是逃犯,便是山匪,好人不会来这里,来这里的没有好人。
  李风云不是好人,至少他自己这么认为,在清平镇,“好人”是句骂人的话,含义非常丰富:没用、孬种、白痴、软蛋、脑袋被驴踢了……具体什么意思,要由语境而定,所以,在清平镇,如果被人称为“好人”,千万别高兴,这意味着将会有很糟糕的事情会发生,清平镇外的山沟里,经常会看到被野狼啃得七零八落的残碎尸体,那就是做“好人”的下场。
  所以,李风云认为他绝对绝对不是个好人,而此刻在他面前,却有一个好人正牵着马不怀好意地朝他走来。
  “干什么?”李风云恶狠狠道,摆出一副他认为最唬人的架势,紧盯着来者。
  “小兄弟,”莫轻言也用他认为最和蔼的笑容说道,“莫紧张,我不是坏人。”
  李风云轻吁了口气,紧握柴刀的手松了松,既然不是坏人,那自然是好人,李风云很奇怪,在清平镇居然还有人自认为是好人的,活得不耐烦了么?不过这人的模样,长得实在让人有些不太放心,不笑还能看看,笑起来更加惨不忍睹,让人有一种想吐的感觉。
  “我是京城大理寺(注1)的捕快,这次专门来捉拿要犯!”莫轻言拔了拔胸脯,从怀中掏出一张告示,指着告示中的画像问道,“这个人你见过么?如果你能提供这人准确的消息,有五百文钱的赏钱,个个都是实打实的肉好,绝对不是那些劣质的小钱和铁钱!当然,要抓到才行!”
  “这么贵呀!”李风云心中一阵火热,五百枚肉好呀,在清平镇算是一笔不小的财富,他砍一天的柴火,也只能挣到二三十文铁钱,换成肉好,最多也只有四五枚,够他干上四个月的,有了这笔钱,他就可以买一把精良的斧头,再不用腰间这把怎么磨都磨不锋利的破烂柴刀砍柴,有了好的斧头,以后就可以挣更多钱,就能娶上赵四家的二妞,那姑娘,身子壮,胸大屁股大,奶水足好生养。
  想到这里,李风云气息有些粗,但看看莫轻言,李风云心中的火熄灭了,这家伙,身子比豆芽菜强不了多少,还居然跑到清平镇来抓要犯,不知道清平镇就是个贼窝么?
  这家伙,能在清平镇活三天,就算老天爷不开眼了。
  李风云仔细看了看告示中的画像,这人他见过,左脸上有一条长长的刀疤,非常好认,十多天前他曾见过这家伙在陆家酒馆里喝酒,后来不知为何便被人砍成了七八截,尸体估计被扔到镇子外头的十里涧里喂了狼,这傻乎乎的小捕头找得到他才怪。
  “真的有五百个肉好?”李风云小心翼翼地问道,“你该不是骗我吧?”
  “绝对不骗你!”莫轻言心中有些鄙夷,到底是山里的土包子,没见过钱。
  “我不信,”李风云摇摇头,“有五百个肉好,你还来找我问消息,自个赚不好吗?清平镇才这么点大。除非你先把那五百个肉好给我看。”
  莫轻言心中苦笑,清平镇虽小,也有上千户人家,他一个人查,查到什么时候,上面又有交代,不许他惊动地方的官府,万一被那贼人得知了消息,随便在山中哪个旮旯一藏,他哪里去找?他也是见这小子傻乎乎,长得老实,似乎没多少心眼才问他话。
  “这个容易,”莫轻言笑了笑,正要去翻马背上的包裹。
  李风云吓了一大跳,急忙拦住他,低声说:“我信了,我知道这人在哪里,你跟我来!”在这里露了钱财,那钱财还会是他的吗?这家伙够傻,但他李风云可不傻。
  李风云带着莫轻言朝镇子外走去,莫轻言疑惑地问道:“难道张崇山不在这清平镇?”
  “那人叫张崇山么?我不知道,我只晓得三天前我还在十里涧见过一个跟那画像长得差不多的人,嘴巴里还镶着颗金牙,说起话来很凶,不知是不是他。”李风云答道。
  “就是他,就是他!”莫轻言大喜,这样的细节画像中可没有,这土鳖看来是真的见过张崇山,没想到这件差这么容易便完成了,亏那些同僚还将清平镇说得跟地狱一般。张崇山的功夫不高,只是轻功十分了得,可不能让煮熟的鸭子飞了。
  莫轻言心中盘算着捉拿张崇山的细节,跟着李风云,牵着马儿,深一脚浅一脚走出了清平镇,也不知走了多久,清平镇早不见了踪影。脚下根本无路可走,要么是乱石坡,要么便是不见天日的野林,走得十分辛苦。
  莫轻言有些焦急,问道:“还有多少路?”
  “快了,快了!”李风云搭着额头看了看四周,一屁股坐到一块青石上,说道,“累死我了,休息一下!”又从腰间摘下一个酒葫芦,“波”的一声,拔开葫芦塞,猛灌了一口,大声道:“好酒,好酒,真是好酒。”又将酒葫芦递给莫轻言,说道:“捕快大哥,你也来两口,天气怪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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