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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殇 (风中旧衣)


“你在叹什么气,受感染了,没想到你也懂得音律。”叶飞燕笑着调侃道。

“音律,什么是音律?”

“就是云洛飞吹奏的笛声的曲调,原来你听不懂啊,那你叹什么气。”

“我只是觉得它很好听,曲调很美很伤感,对了,他吹的曲子叫什么?”

“这首曲子你都不知道,白痴,你没上过学堂啊?”

“上过几天,后来就打铁了。”沈落石自卑的低下头。

叶飞燕也觉得自己的话有些过分,忙放缓了语气:“这首曲子就是最流行的经典边塞曲目:渭城曲。”

“胃疼曲?原来是胃疼时写的,怪不得听的我心里怪怪的。”沈落石有种恍然大悟,茅塞顿开的感觉。

“白痴,是《渭城曲》,渭城是西北的一座边城,这首曲子也叫《阳关三叠》,是眼下最红的大诗人王摩诘的作品。”

“最红的大诗人?不是那个李大白吗?”

“老土,是李太白,他早过时了。”

“哦,也是,那是我上学堂时的事了,学堂门口的卖旧书的秃老头总是叫卖:十文一本,最新出品的《李大白诗文》手书本。”

“你有《李太白诗》手书本?把它卖给我吧,我给你一百两银子。”

“一百两?一本十文钱的破书,你居然要出一百两买,你没病吧?”

“打铁的就是打铁的,一点品位都没有,这叫收藏。十年前流行的旧书《李太白诗文》手书本,现在是世面上早己绝迹了,根本买不到。”

“哦,原来如此,可惜我当初只喜欢买一些剑客传奇类的旧书看,《李大白诗文》这样高深的东西根本看不懂,从来都没买过。”

“白痴,是《李太白诗文》,不是李大白,说了半天自己又没有,真是扫兴。”叶飞燕一脸失望的低头走在前面。

“叶小姐不必伤感,我虽然没有,我有个朋友手里也许有,他最喜欢读这些诗词,兵法之类的书。”

“那你帮我跟他说说,卖一本给我好吗?”

“回到边城军营,我介绍你们认识,有什么想买的直接跟他去说,我对这些没兴趣。”

“那么他叫什么名字,也像你一样是个土兵?”

“他叫孟小山,他可比我强多了,入伍不到半年就已升为领军校尉了。”

“哼,一个小小校尉,有什么可吹的,不过名字还不错,比叫什么落井下石的好听多了。”……

说话间二人已来到一处破旧不堪的院落前,领路的两个大汉指着残缺的门楼说:“这是老骆驼的家,最近几天他值夜哨,你们先凑乎着住下来。”

边说边带他们走进院里,一个大汉大声叫道:“老骆驼,该出去换岗了。”

“小兔仔,叫唤个球?”一个九尺大汉躬着腰钻出了矮小的土房,看到沈,叶二人,好奇的上下打量着。

“看什么看,这是凌大将军派来的特使,头说了,今晚住你家,还不快点拜见。”

“哦,卑职骆十七拜见特使大人。”

“我也是小兵一个,你们还是直接叫我沈落石好一点。”

骆十七恭敬的退后几步,直起略微有些驼的身子,冲屋里喊叫:“胡婆,快出来接待客人。”

说罢大步而去,一个蓬头垢面的蓝眼高鼻的高大妇女钻出房门,一脸憨笑看着外面的客人,几个小家伙躲在房门里探头探脑的张望着。



第七十七章 万马奔腾



“胡嫂,越来越水灵了,老骆驼的功夫厉害吧?”一名领路的士兵坏笑着问。

“厉害,很历害,我很喜欢。”胡嫂一脸认真,用蹩脚的中土官话回答,两名士兵哈哈大笑,跟沈落石打个招呼便出门去了。

胡嫂不明白他们为何而笑,疑惑的眼神看着他们离去。

“姐姐,你好!”叶飞燕亲热的上前招呼。

三天了,每天都面对一帮粗豪大汉,终于见到了一个同类,可以姐姐长妹妹短的一起八卦一下,再这样憋下去,会发疯的。

“你们好!请到里面休息。”胡嫂恭敬的将两位贵宾让进低矮的房子,倒了两大碗漆黑浓厚的茶水放在一张矮木桌上,便带着三个黑乎乎,大小不一的小孩子折身出去了。

墙壁上嵌着一盏油灯,昏暗的灯光将整个屋子照的更加昏暗,里面的地面铺了一张毛绒绒的毛毯,占据了半个房间,整个屋里透着一股莫名其妙的骚乎乎的味道。

沈落石翻身跌坐在毛毯之上,脱去破烂的官靴,盘腿坐在矮桌前,端起一碗冒着浓浓热气的奶茶,有滋有味的品尝起来,不停的咋着嘴巴。

看着沈落石脱鞋,叶飞燕也想放松一下,低头看看自己被泥土,血腥,草汁弄的脏兮兮的一双白袜,才想起自己已经不穿鞋很久了。

穿一只鞋还不如不穿,她干脆将另一只也丢掉了。

再看看自己身上罩着的肥大的肮脏外衣,泛着浓烈的怪味,不由一阵恶心。

不过多亏这件外衣长大,不然自己就要露屁屁了,想到裤子后面的破洞,她下意识的捂住后面的衣服,将身体转了一下,面对着沈落石,恨恨的叫道“你,出去!”

“为什么?”沈落石奇怪的看着他。

“因为,因为男女受授不亲,不能同住一起!”叶飞燕理直气壮的说。

“哎,你真是麻烦,这几天又背又抱,连你的屁屁都看到了,还讲究这些。人在江湖就要豪放一些,江湖儿女不拘小节,看来你以后还是乖乖回家别再出来了。”沈落石摇摇头,一脸不屑的朝外面走去。

“你……哼,无懒。”叶飞燕红着脸,狠狠的瞪着沈落石离去的背影。

“这是干净衣服,你们穿。”叶飞燕正在独自生闷气,胡嫂捧着一叠浆洗干净的破旧衣物走了进来。

叶飞燕急忙起身去接,一股浓烈的骚骚的味道扑鼻而来,几乎让她窒息,她急忙别过头去,接了衣服退到毛毯上坐下。

胡嫂四下搜索,凑过来疑惑的问:“特使大人呢?”

那股味道再次扑鼻而来,叶飞燕屏息运气,支吾着指着房门。

“他出去方便?”胡嫂疑惑的问道。

叶飞燕不敢张嘴,屏息点了点头。

“他强壮,,功夫厉害?”胡嫂憨厚的笑着。

叶飞燕急忙连连点头,盼着她早些离开。

“你跟他在这里,晚上,快乐,我出去。”胡嫂指着宽大的毛毯诡秘的笑了。

叶飞燕脸憋得通红,只顾拼命的点着头。

“你不用害羞,快乐,很不错,我也喜欢。”胡嫂做了个鬼脸,终于转身出去了。

叶飞燕长长的舒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这里的人真是古怪,见面老是谈论功夫。功夫?快乐?喜欢?都什么意思呀?真是莫名其妙。”

她拣了几件衣服,将肮脏不堪的外衣裤换下来,将一双肮脏的白袜脱下来丢掉一边,舒适的躺在毛痰上沉沉睡去。

一抹阳光透过敞开的门窗透进来,暖洋洋很是舒服,叶飞燕懒懒的伸着自己的手脚,翻个身继续酣睡。

“啊欠!”

一股暖热的气流袭来,脚心一阵捎痒,叶飞燕急忙翻身坐起,沈落石正一边揉着鼻子,睡眼朦胧的看着她。

“你,干什么?”叶飞燕紧张的怒吼道。

“你还问我,我睡的好好的,你的臭脚伸过来,将我熏的直打喷嚏。”沈落石嗅了嗅鼻翼,皱着眉头抱怨。

叶飞燕红着脸,急忙将一双雪白的脚藏在身下,怒气冲冲的挺身逼问:“谁让你进来睡的,你什么进来的?”

“我根本就没有离开,这里本来就是为我特使大人准备的,我不过是出去透透气。”

“你一直就在门外?你看到了什么?”叶飞燕紧张的问。

“看到你换了衣服,所以我也进来换了一套干净的,真是舒服!”

“无懒!”叶飞燕跳了起来,伸手去拔剑,才意识到自己的剑还插在箭楼上,居然忘记取下来。

“找什么?你的剑,它在这里。”

“它怎么会在你那儿?”

“昨晚我出去透气,顺便将它取了回来,一个剑客居然将自己的剑都忘记了,真是失败啊。”说罢将剑直插过来,转身扬长而出。

叶飞燕急忙跳脚躲避,剑已插在双脚之间,剑柄嗡嗡颤动着。

“你?”叶飞燕气着跺脚坐在地上,呼呼喘着粗气。

“叶大侠,别磨蹭了,我们今天还有许多事要办。”沈落石在门外催促道。

“人家没有鞋,怎么出去啊?”

“昨天逃命时,你也没有鞋,跑的不是也挺快嘛,女人,真是麻烦。”随着沈落石不耐烦的声音,一件东西从窗户飞了进来,落在叶飞燕脚下,是一双破旧官靴。

叶飞燕穿好鞋袜,轰轰轰的冲出了房门,尾随着沈落石轰轰轰的直追而去。

没办法,靴子太大,脚太小,只能拖拉着它一路前行。

云洛飞早已等候在箭楼前,手里牵着两匹彪悍的快马。见沈,叶二人过来,满面容光的招呼他们。

“云将军,我们已养足精神,我的伤也不碍事,要事在身,沈落石特来告辞。”招呼过后,沈落石主动辞行。

“什么要紧事,这么急?”

“当然是贩马之事,我们必须尽快找到商队,完成与西域的马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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