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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白无常 (边城老孙)



若是醉汉所言不虚,这倒也是个正确的去向。

略有沉思后,少年立眉喝问:“正西妖祖是何名号?”

“吞鹰蛇王。”

“哼,蛇吞鹰?好大的口气!”少年蔑笑:“窝居在哪方?”

“哈密地,瓜田棚。”

有了名号与居所,便不愁寻不着他。

少年冷声渐缓,再问醉汉:“你方才说,东海羽妖,其心诡诈,只在三界中排个第二,排名第一的是谁?”

讨好一笑,随即夸赞:“有我丰都黑君鬼使当世,谁人敢称独尊?这冠绝天下的名头,自然是小爷你的。”

本想拍他马屁,却不料激怒了他。少年冷笑:“我纵横三界,向来光明正大,你敢说我诡道?”

竟然忘了这小爷不吃夸赞。醉汉心底乍舌,果然言多必失。赔笑连声:“刚才风大闪了舌头,我能重说吗?”

见不得这副贪生嘴脸,少年声如寒冰:“我既已知道寻找羽妖之法,还要你何用?”

话语冰冷,寒透了醉汉。忙手足乱舞,双目圆睁,急与少年理论:“发完丧不能打和尚,磨出豆浆不能杀驴,吃饱了饭,可不能抹光了油嘴就骂厨子……”

他在连声求饶时,少年足下一蹬,说了句:“去吧!”便将醉汉踢落了云端。

只闻得醉汉凭空一声惨呼:“酒――”

随手一挥,将葫芦也丢了下去,再回身在云端上找醉汉的那柄羽扇,却怎么也找不到了。

看下云端,已是人酒两无踪。

少年在云端寻了一处柔软地,缓缓坐下。

闭目云行真气,修养体内生息。过了一顿饭的功夫,站起身来,俯看大地。

崇山峻岭的风景全无,转眼间满目黄沙,偶尔得见的如滴水般大小的绿地上有徐徐孤烟,想是已到了边野处。

“吞鹰蛇?倒要见识。”少年轻嗤,旋动双臂,将衣袖舞台得烈烈生风,驱散足下白云。

像一支笔直的箭,他坠下了万丈悬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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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瓜田棚

西北有边陲,边陲尽黄沙。

黄沙之地,气候诡变。

白日里艳阳灼目,将一个生鸡蛋埋在沙里,不消一盏茶的功夫再取出来,已经变熟。

夜半时寒气袭骨,谁家的毡房里若是没有密实的羊毛毯,又怎能安睡度夜?

天不绝人亡,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生机,就有希望。

在黄沙诡变的大地上,零星几个绿洲,绿洲上生活着那些可爱人儿。

男人高大威猛,喝酒用碗不用盅,吃饭用刀不用箸。携银刀快马,纵横驰骋,若遇到山猪、野狼作乱,个个儿都是斩兽的高手,以一躯血肉保护着这片土地上的母亲、妻子与孩子。

女人娇俏妩媚,在眉心缀一点艳红,以红纱遮面,让你看不清她美丽的面容。若是说她们神秘,她们却不吝惜将自己如玉的手臂、诱人的小腹暴露在外,又常赤足行走。这种又薄又露的诱惑,已将这几星绿地,装扮成了人间天堂。

就是这样的男女,仅凭双手,勤劳耕作,孕育出了举世闻名的瓜果,早有歌谣传颂:

“吐鲁番的葡萄哈密的瓜,库尔勒的香梨人人夸,叶城的石榴顶呱呱!”

若不亲身、亲地、亲口尝过,你怎知世上还有这等的美味?

“好一个哈密地、瓜田棚,哼!”黑衣少年已咬牙切齿。

因为他真正站在了哈密城的野郊边,眼里望着不寻边际的瓜地。处处都有瓜棚居所,若要一个、一个找起来,也至少要耗费个把月的时光。

长出一口气,脑里现出醉汉那副笑脸,一腔怒气平白燃起:“他尽敢与我藏奸!”

醉汉已被他踢下云端,事已至此,只有认命。少年拍打了一下身上的沙土,挖土三尺也要揪出正西妖祖的所在。

他迈步走向瓜田。

人间六月,正是瓜果成熟之初。刚走入瓜地,便可看到一个个黄金瓜蛋躺在叶丛下,散发着奇异的芳香,只闻一闻,便觉得喉间滋润。

有瓜在地,少年却无意相问,他由东向西顺着一个个的瓜棚看下去。

东边第一个瓜棚略为简陋,茅顶已经倾斜,勉强用几根杨木支撑,再来一阵大风,便要将它生生摧垮了。

正西妖祖会居所在这样的瓜棚里吗?或许他想遮人耳目,所以故意不弄得堂皇,但若说到遮人耳目,这方破瓜棚却又似乎显得太乍目了些。

再寻目望向第二个瓜棚,倒还算规矩寻常。瓜棚旁有躺椅,躺椅上懒着一个满脸卷胡子的男人,赤膊短裤,露出一只肥大的肚皮,正在鼾睡,口水已糊满了他不知道多少年月没整理过的卷胡子。

既然号称一方妖祖,要统领群魔,总不会弄得如此邋遢不堪吧?

再望向第三个瓜棚……闻到远处传来驼铃声,顺着声音望过去,看见在田地土道边,有一串驼队缓缓走来。

驼队边走边落黄沙,想是在不久前刚穿行过沙漠,还未来得及到驿站休养。

第一只骆驼,甚是高大,脖子上挂着一只水桶大小的巨铃,高傲的仰着头,连脚步都透露着贵气。

想是动物也有灵性,这只骆驼或许知道它在商队中的地位。

头驼上坐着一个男人,头顶围着一个白色巾帽,巾帽正中央嵌着一颗蓝色宝石,身穿红黄交织的毡袍,胸前坠着一串黄色蜜蜡。灯笼裤,长马靴,唇上有两撇卷曲上扬的细长胡子,胡子颜色略黄,一副高鼻深眼的面庞。显见这人是个异族,正高扬起手臂对少年挥舞,嘴中大呼:“阿达西!阿达西!”

细眼观瞧,只见这人呼吸沉浊,动作滞缓,只是个凡人罢了。

少年素来喜静,本想避而不见。但此刻面对诺大个瓜田和数不清的瓜棚,想要寻出那正西妖祖,确实有些束手无策。说不定这异族人,正是本地人氏出商归返,也许可以在他口中问出些端苗。念及此节,少年也勉强的抬起手臂,与那异族人晃了晃,算是回礼。

驼队已走近,驻停在黑衣少年的身旁。领头的异族人却也骄傲,并没有翻身下驼,只在驼背上俯下身子,用暗黄色的眼珠儿盯着少年,张嘴便笑,用生硬的汉语说:“阿达西,不要怕,你岳父,找到啦。”

岳父?

我岳父?

少年微微皱眉,难道是这异族人的汉语不精,才让人听得糊涂吗?

没有做答,少年只疑惑的看着那异族人。异族人点了点头,大喜,肯定的说:“不会错,是你的。”

异族人用同样生硬的汉语,回身高声招呼着:“阿达西,不要睡啦,下骆驼,和你女儿的丈夫相认吧。”

这句话更让人懵懂,什么女儿?又哪来的丈夫?难不成这异族人是个疯子?

本想从这异族人嘴中问出些端倪,却不想遇到了一个白痴。少年甚觉无聊,叹息摇头,便要转身离开。

却在一转身的时机,突然听到背后有人颤声问:“是你吗?”

这句汉语没有一点异族口音,少年回头,只见一个中年汉子,头发散乱,身披蓝白相间的异族长袍,下身着暗红色灯笼长裤,足蹬一双沾满黄沙的牛皮短靴……

虽然全身上下是一套异族装扮,但腰里却别着一个汉族人常用来装水装酒的葫芦,再看这人的面目虽然肮脏,却透着八分熟悉,不正是那平日里最善嬉笑作怪的懒鬼使――白无常吗?

一见少年回目望向自己,白无常两眼立即涌出泪来,感动的一塌糊涂,张开双臂,大叫着奔来:“果然是你,姑爷呀,我的姑爷呀,你让岳丈一通好找,磨破了鞋,伤透了心呀!”

不知道他又在做什么大戏,只见他急奔过来,作势要拥抱自己。少年放下手臂上的索链,不躲不闪,冷眼看他,脸上写着一副你敢抱我,就如同找死的表情。

白无常果然乖巧,见到他已亮出随身鬼器,只跑到他身边立即驻停脚步。本来想张开拥抱他的双臂,又改做捶胸顿足,一通好哭。

在做足了卖相后,白无常大声颤音:“姑爷呀,我的好姑爷,我知道是因为你屡考不中,这才得了失心疯,虽然你变成了傻子,难道我家还能嫌弃你不成?我女儿已经怀孕六月有余了,你又怎能弃她不顾?大老远的跑到这儿来做什么?难不成寻死后,还要将这几两骨头埋在异族他乡吗?”

说到后来已是泣不成声了。他形体萎靡,像极了一个无处诉苦的老者,语音感天动地,驼队里的商人见到了此情此景,有那心软的,也不免垂下泪来。

少年怎会配合他做戏?但被驼队里的商人指点、看戏,不免让他立起双眉,咬紧钢牙,隐忍怒道:“再敢胡言,我扒了你的鬼皮!”

领头的异族人虽然汉语不精,却也听懂了个大概,知道此刻岳丈已寻到了傻女婿,但这傻女婿却因为得了疯病,认不得岳丈了,便立即双手捂在心口处,仰天祷告:“万能的真主啊,求求你救救这个可怜的少年吧,引领他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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