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舟》全集
作者:九当家
道家修炼今生,佛家修炼来世!
道在此岸,佛在彼岸,人在中间!
灵舟——不在此岸,不在彼岸,不在中间!
…………
这是一个浩瀚的奇异世界,有与天搏命的修行者,婀娜多姿的美妙女子,穿越寰宇的古强人,还有凶猛的古兽,黑石中的白骨,泥土下的黄泉,天空中的宫殿。
还有七只古老的灵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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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舟境界划分
修仙有八个境界:灵引、仙根、神基、天命、涅槃、羽化、圣灵、仙班。
前三个境界(灵引、仙根、神基),都只是“筑基“的境界,分为:
灵引初期,灵引中期,灵引巅峰。
仙根初期,仙根中期,仙根巅峰。
神基初期,神基中期,神基巅峰。
之所以将这前三个境界读力出来,那是因为它们都只分为三个小境界,而且这也是一个从凡人到修仙者过渡的过程,算是脱去凡胎的三个阶段。
三个大境界,加起来九个小境界。
而从“天命”开始,才算是真正的进入了神秘莫测的仙道路,每一个境界的实力相差极大,而且伴随着修为的提高,人的寿命都会跟着提高。
能够达到天命的境界,寿命一般都能活数百岁,在普通人的眼中就好像神仙一般。
也正是因为境界跨度太大,所以从第四个境界“天命”开始,每一个境界都分为九重。
第四个境界,天命九重。
第五个境界,涅槃九重。
第六个境界,羽化九重。
第七个境界,圣灵九重。
第八个境界,仙班九重。
……
仙班后面的境界暂时不公布!
第一章 一个天下最美、最狠的女人
“一个男人若是没有在女人的手中栽过跟头,那么这个男人肯定是没有和女人亲热过。”
凤飞云这次就载了一个大跟头,以至于将命也赔在了那个女人的手中。
人有很多种死法,有的战死沙场、悲壮伟大,有的裸死街头、草席裹尸,但是凤飞云却认为自己比裸死街头还要憋屈。
“竟然死在了一个女人的手中,一世英名都毁尽了!”
天下怎么会有那么美的女人?
这个问题在凤飞云第一次见到水月婷的时候,就为之而感叹,当看她最后一眼的时候,他又感叹了一次。
一双含烟的杏眸,雪一般的玉肤,修长而窈窕的身姿,特别是她身上的气质是那么的具有灵姓,就好像一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
她是天下最美的女人!
但是当凤飞云死在她的剑下之时,他才发觉,她更是天下最毒辣的女人!
她手中的剑被染红,在滴血!
而凤飞云的灵魂则飞出了身体,来到了一个漆黑而冰冷的世界,眼前是一条悬浮在虚空之中的古道,这不会就是传说中通往地狱的黄泉路?
空旷,死寂,充满了阴森和恐惧!
人死了,果然是有灵魂的!
“想不到我堂堂凤凰妖族的最年轻的族长,竟然也会有身死道消的时候。”
凤飞云走在黄泉路上,脸上依旧挂着笑容,俊逸而又洒脱,伟岸而又傲气,这一份气度能够让帝王都为之而折腰。
活着,做人杰!
死了,也要做鬼雄!
凤飞云本是凤凰妖族三千万年来,唯一的男姓,天赋极高,修炼了仅仅千年就达到羽化第九重天的境界,成为了修仙界第一高手,七位凤凰妖后都奉他为凤凰族长。
当时的凤飞云比之各大仙门的祖师名气都要大,那些妖后、妖帝,都要忌他三分。
而就在他名扬天下之时,遇到了水月婷。
两人在北海之畔邂逅,一个是凤凰妖族最年轻的族长,一个是天下最美的女人,两人很快就相恋、相爱,在北海之滨渡过了一段宁静而美好的时光。
那个时候,水月婷是那么的温柔婉转,清雅怜人,就好像水中的月光,月光下的水。
凤飞云本是一个铁血的妖族族长,根本就不懂什么叫做感情,甚至有些无情,而当遇到了水月婷,他却变成了一个可怜的痴情汉。
凤飞云搂着她纤细的腰肢,决定要用自己一辈子来呵护她,保护她,但是当凤飞云死在她的剑下的时候,才发觉这个女人根本不需要自己保护,因为她的修为并不比凤飞云弱多少,强大得可怕,举手投足之间能够毁天灭地,不然凤飞云也不会被她偷袭,一招败北。
当凤飞云死后,水月婷便取代了他的地位,就成为了修仙界的第一强者,号,水月仙子,受天下人的敬仰,威名震慑寰宇。
水月仙子,文成武德。号令天下,莫敢不服。
一个踩着自己男人的尸体上位的女人,绝对是天下最可怕的女人。
能够死在一个天下最美、最毒、最强的女人手中,凤飞云觉得自己可以含笑九泉,至少自己曾经付出过真感情,问心无愧,依旧可以坦坦荡荡。
更何况自己还和她亲热过,也并不算亏得血本无归!
“老天爷,若是能够让我再活一世,必定让她将所有的一切都还回来。”
“若是真的能够活过来,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要让她知道一个道理,一个女人若是向男人动剑,男人就要向她动粗。一个女人若是刺了男人一剑,男人也是要刺回来的,而且会刺得她更痛。杀人,谁不会啊!”
哎!可惜终究是死了,化为了灵魂,最后免不了魂飞魄散,就算要报仇,就算要讨债,也没有机会了!
黄泉路,死人途!
向前走,莫回头!
去阿鼻地狱,喝孟婆汤,走轮回池,迎接新的一身,前世的荣辱辉煌都将烟消云散。
就算有不甘,有怨气,有仇人,有爱人,都已经与他无关。
他现在只是一个死人,一缕灵魂。
…………
……
“不对啊!黄泉路上怎么会这么冷清,怎么连一个鬼影子都看不到,这到底是不是黄泉路?难道去地狱也有岔道?不会走错路了吧?”凤飞云心头泛起了嘀咕。
放眼望去,周围寂静得可怕,除了脚下的这一条永恒的古道,便再也看不到任何东西,不,在那漆黑无边的遥远之处,一点米粒那么大的青色光芒飞过来了,速度很快,光芒越来却强,越来越庞大。
那是什么?
什么东西飞过来了?
一只舟,一只古朴的青色的灵舟,宛如一只幽灵鬼船!
青铜古舟之上立着十八根宛如绝峰那么高的青铜铁柱,挂着十八张黑色的已经开始腐烂铁布云帆,如同十八张包裹天地的黑色神图。
沧桑而古老的气息扑面而来,给人无限的压抑。
“好快的速度!”
就算凤飞云活着的时候,也不可能达到如此恐怖的飞行速度。
这只庞大的古舟速度快得宛如一道光,根本就来不及躲闪,直接撞在了凤飞云的灵魂的身上。
“噗!”
凤飞云发现自己的灵魂,竟然与这一只飞行在虚空之中的灵舟,融合在一起,随着灵舟飞向未知的地方。
这是要去什么地方?
“这是……”
还没等凤飞云反应过来,青色的灵舟已经撕碎了空间,冲了出去。
“轰!”
前方,一道刺目的光华射出,凤飞云旋即便被冲击得晕厥了过去,隐约感觉到自己的灵魂进入了一具温暖的躯体之中。
当他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变成了一个十四、五岁少年。
他活过来了。
只不过现在的这具身体已经不是他原来的身体,显得十分的虚弱,比之普通人都要虚弱几分。
而且他的脑海之中还多了一些别的记忆,很显然乃是原来的这具身体的主人的记忆。
借尸还魂?灵魂重生?真身夺舍?
管他娘的,活过来就好!
“风飞云!竟然名字和我一样,只是以前姓凤,现在姓风。”
这具躯体原来的名字叫做风飞云!
风飞云还来不及消化脑海之中的大量的记忆,耳边便听到一个少女怯弱的抽泣声,显得十分的害怕。
这是一个陌生的少女的声音!
“风少爷,求求你,放过我吧!我年纪还小,不能这样子的……”少女浑身瑟瑟发抖,眼中满是绝望,细腻精致的脸蛋上还带着一个五指红印,显然刚才被搧了一巴掌。
风飞云现在对女人不可不是一般的忌讳,女人就是扫把星,女人就是毒蝎子,黄蜂尾上针,毒不过妇人心。
诶,话说这少女在什么地方?
风飞云四处张望,这才感觉到身体凉飕飕的,双手有些异常,似乎捏在两团温暖的棉花之上,又嫩又滑,还带着几分水润。
此刻他正赤身(*)的压在一个楚楚可怜的少女的身上,而这少女身上的衣服已经被他给剥光,露出大片的雪白,一双邪恶的手正捏在少女胸前的一对“小白兔”之上,显得十分的罪恶。天呐!都捏变形了!
力道不可谓不大啊!
床上两条光溜溜的胴体,显得格外的炫目。
她就好像一只小鹌鹑一般的缩在身子,小手紧紧的捂着自己的隐私部位,坚守最后一道防线,脸上满是泪水,哭得宛如梨花带雨。
此刻她不停的求饶,可怜巴巴的望着凤飞云,不,确切的说现在该叫风飞云,风少爷。
“这是……恶少爷蹂躏良家少女,这位风少爷的人品真是不敢恭维啊!”风飞云脑海之中闪过了这样一个念头,一双手情不自禁的又捏了两下,唉呀妈呀,这姑娘吃什么长大的,手感……不错啊!
“啊!啊!救命啊!”
身下的少女又尖叫了两声,显然是被捏疼了。
“嘭!”
暗黄色的木门被一个七、八十岁老丈给撞开,他手中杖着一根枯木拐杖,身躯佝偻,步伐蹒跚,似乎站都站不稳。
“爷爷,救我。”那少女苦求道。
老丈身体发颤,惊骇的看着床上的一幕,仿佛看到自己家的小白羊被狼给吃了一般,直接跪在了床下,不停的磕头,哀求道:“风少爷,求求你,求求你,放过小玉儿,她才十四岁,年纪小得很,你可千万别糟蹋她,你大慈大悲饶过她吧!我给你磕头,我每天给你磕头。风少爷,求求你了……”
这位风少爷可是灵州城最混账的二世主,简直无恶不作,纨绔放荡,光天化曰之下都敢强抢民女,强行掳回家糟蹋,祸害的妙龄女子都可以排成一条长龙。
人品之低劣,简直就是人人喊打的败类级别。
不过风少爷的家庭背景可是了不得,在灵州城能够呼风唤雨,所有人都只是敢怒不敢言,见到他都要躲着走。
在灵州城,听到“风少爷”这三个字,足以将小女孩吓得哇哇大哭。
“老家伙找死不成,我们家少爷看上你孙女,那是她的福气,今晚上她若是不能将我们家少爷斥候舒服了,明天就将她买到杏花楼,变成万人骑、千人枕的小母狗。”
两个守在门外的风家奴仆冲了进来,两人皆是身穿黑色的劲装,腰上还挂着一柄玄铁大刀,显得凶神恶煞,就好像两只凶猛的黑豹。
两个家奴阴测测的冷笑,各自踏出一脚,将老丈给踩在了地上,无法站起身来。
“不行啊!小玉儿她才十四岁,若是买到杏花楼,她会死在里面的。”白发苍苍的老丈在地上不住的磕头,额头都磕破,流出一丝丝鲜血。
杏花楼可是灵州城最大的记院,也是整个灵州城最肮脏的地方,凡是被卖到杏花楼的女子,每天都要遭受数十次蹂躏,越是漂亮的女子,在里面也就死得越快。
男人嘛!都喜欢骑漂亮的女人,谁在乎那几个钱啊!
若是自己的孙女真的被买到了杏花楼,那可就算是一辈子都毁了,而且肯定会活活的糟蹋致死。
老丈看着床榻上正被风少爷蹂躏的孙女,说不出的悲苦,心痛如绞,恨不得立刻撞死在地上。
“妈的,你个老家伙,居然敢碍我家少爷的好事,给我往死里打。”
“嘭!”
其中一个家奴活动着粗壮的手臂,一拳头将这老丈给打飞了出去,额头淤青,满脸血污。
“少爷,你先快活着,这老家伙就交给我们了,我们肯定办得妥妥的。嘎嘎!”
两个身体强壮的家奴献媚的对着床上的风飞云会心一笑,然后再次关上门,将老丈给拖到外面去,就要将他给乱拳打死。
门外,脚步声渐渐远去,老丈求饶的声音也越来越弱。
“风少爷,求求你救救我爷爷,我什么都依你,什么都依你的。”小玉儿急的眼泪直流,不停的哀求着风飞云,一双小手合十,在风飞云的怀中不停的作揖,一双纤细白嫩的玉腿也不再夹紧,微微的张开,大有任君采摘的意味。
此时她就好像一只可怜巴巴的小羊羔,屈服在了恶狼的银威之下,那样子就好像在说,你要吃,就吃吧!
经过短暂的失神,风飞云终于理清了脑海之中的思路,被他剥光了衣服的小姑娘名叫罗玉儿,从小与罗老汉相依为命,孤苦伶仃,在石磨巷子开了一家露天的茶棚,经营着小本生意。
今天,风飞云带着两个家奴路过石磨巷子,正好看到了这小娘子,罗玉儿虽然才十四岁,但是却生的乖巧,样子可人,一下就吸引了色胆包天的风少爷。
于是入夜之后,风少爷就带着两个狗奴才,大摇大摆的来到了罗老汉家,一脚踢开了门,直接就要对罗玉儿施暴,这种事他干的不少,倒也熟能生巧,很快就将罗玉儿给剥光,压在了身下。
凤飞云的灵魂就是在这个时候撞入他的身体,和他的灵魂融合在一起。
于是就发生了刚才的那一幕!
凤飞云和风飞云,现在已经是同一个人,虽然还保留着风飞云放荡不羁的恶少姓格,但是这具身体更多拥有的是凤飞云的意识。
“风少爷,你慈悲心肠,就放过我爷爷吧!”罗玉儿继续哀求,哭得就好像一个泪人。
风飞云双目盯着她胸前的那两团,心头也在感叹,这小娘子发育得实在太诱人,看得人炫目神驰。
虽然风飞云此刻已经是焚身,下身傲然挺立,但还是强咬着舌尖,急流勇退,从她的身上爬了起来,然后穿上衣衫,系好腰带,走下床。
罗玉儿紧闭着双目,等待噩梦的来临,心头告诫自己,就算再疼,也不能叫出声来,但是她等了很久,也没有感觉到疼,反而身上一轻,原本压在她娇躯之上的风飞云,竟然已经下床,将衣服都穿好了,似乎已经完事了一般。
难道女孩子的第一次是不会疼的?
难道在无知不觉间自己已经被他给糟蹋了?
罗玉儿忍不住又是小声的哭泣了起来:“风少爷,既然你都已经占有了玉儿,是不是应该放过我爷爷?”
噗!
风飞云差点跌了一个跟斗,没好气的道:“曰,你这小娘子挺精明的嘛!看了你两眼,捏了你两下,你还就赖上了,本少爷若是真的占有了你,你怕是现在已经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罗玉儿微微的一愣,旋即心头大喜,知道刚才自己并没有被他给糟蹋,但是他为何突然不糟蹋自己了呢?
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
风飞云摇了摇头,自然不知道她心头在想着什么,直接打开门,向着两个家奴的方向追了出去。
那老丈可千万不要被打死了,要不然我凤飞云刚重生,就要背上欺负老弱病残的名声,这以后还怎么混?
罗玉儿卷在床上,捂着被子,诧异的盯着风飞云的背影,满是不解,“难道这恶棍突然良心发现了?不,他无恶不作,丧尽天良,怎么可能放过我和爷爷,莫非我刚才得罪了他,他要将我买到杏花楼做小记女?”
罗玉儿害怕得瑟瑟发抖,一时之间悲从中来,忍不住又是流下了泪,自己的命怎么这么的凄苦?
风家在灵州城一手遮天,她根本就无法反抗,就算被风少爷糟蹋了,被他买进记院,也只能认命。
虽然心头很是害怕,但她还是忍不住快速的穿起了麻衣素衫,偷偷摸摸的跟了出去,她知道风少爷肯定是去毒打自己的爷爷了,毒打了爷爷之后,还是要糟蹋自己的,不可能幸免。
这纨绔少爷简直就是恶魔的化身!
风飞云追出矮小的房间之间,来到了一座院子之中,这里显得有些破旧,有的地方墙壁都已经垮塌,瓦砾堆了一角。
很显然罗玉儿和罗老汉生活得的确很清贫、孤苦,让人心生怜悯。
一对相依为命的孙女和爷爷!
若是此刻他还是原来的风飞云,那么罗老汉和罗玉儿的下场绝对悲惨,但是现在风飞云却不想让这样的惨剧发生。
…………
好吧!新书姗姗来迟,追过老九上本书的同胞们,恐怕得大喊:“再次证明老九的确是个贱人。”
没关系,贱就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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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圣灵器皿
“要闹出人命了,风家的两个家奴要将罗老汉打死了。”
“闹什么闹,想找死不成,也不看看人家的主子是谁,那可是活阎王风少爷,在灵州城谁跟风少爷过去,就是跟自己的命过不去。”
“哎!真是作孽啊!罗家那小娘子看来今晚就要被那畜生给糟蹋了,明天指不准就会被买到杏花楼。”一个汉子紧紧的捏着拳头,眼中满是愤怒。
“小声些,若是被风少爷听到了,会小命不保。”
“哎!谁叫人家有钱有势呢!”那汉子顿时叹息着摇头,脊梁骨又软了下来。
……
罗老汉家的院子外面围了一大群街坊,无论是五大三粗的汉子,还是挽着头巾的妇人,甚至还有小孩,他们都是敢怒不敢言,只能在矮小的围墙外观望,没有一个敢为罗老汉出头。
在黑夜之中,有人举着桐油火把,将罗家院子给照亮。
两个家奴拖着罗老汉来到了院子的中央,咧着嘴,笑着看了看那些围观的贫民,其中一个家奴冷声笑道:“罗老汉不识好歹,竟然敢得罪我家少爷,这种老不死,大家说有没有必要让他活在这世上?”
众人街坊此刻都低下了头,一个个都沉默不语。
虽然明知道风少爷在里面明目张胆的作恶,但是却没有人敢出头。
另一个家奴嘿嘿一笑,道:“哈哈!在灵州城我们风少爷就是天,得罪了风少爷就是得罪了天老爷,自然该被乱棍打死。”
说着他就从地上捡起一根手臂那么粗的木棍来,指在了罗老汉的头顶。
罗老汉身体瘦骨嶙峋,卷在地上瑟瑟发抖,嘴边还不停的低声念着:“放过玉儿,放过玉儿啊,她还小,她还小啊……”
众人皆是不敢看这凄惨的一幕,知道接下来罗老汉肯定会被乱棍打死,然后扔去喂狗。
哎!作孽啊!
天下怎么会有风少爷这样的王八蛋!
所有人心头都如此的骂着!
“哒哒!”但是就在这是,一阵脚步声响起。
风飞云从屋子中走了出来,一把将那家奴手中的棍子给接了过去,冷冷的瞪了他们一眼,道:“滚一边去。”
两个原本还嚣张得不可一世的家奴,顿时乖乖的退到一边,不敢半分迟疑,心头暗道,少爷今天是怎么了,难道想做一回好人?
不对,这不是他的风格,难道他想要亲手将这老汉给打死?
也不对,少爷虽然色胆包天,但是其它方面的胆子极小,根本不敢杀人。
在所有人诧异的目光之下,风飞云将手中的棍子给扔在了一边,缓缓的蹲下身子,将漫天血污的罗老汉给扶了起来,手指在他的鼻尖处摸了摸,然后又摸了摸脉搏,点了点头,叫道:“风平,去将王大夫叫过来。”
“啊?”那一位家奴似乎没有听清风飞云的话。
“我叫你去请古善堂的王大夫,你没听清楚吗?”风飞云瞪了他一眼。
“听清楚了,听清楚了……”那一位叫做风平的家奴连声说道,然后便冲出了罗家院子,去请大夫了。
这一刻,在场所有人都震惊了。
怪事,怪事!
风家的家奴将罗老汉给打伤了,风少爷竟然帮他请大夫。
所有人都将之当成了一件天大的怪事,这就好像武将绣花,和尚梳头,太监招记,太反常了!
王大夫乃是古善堂的名医师,本来已经躺在了床上,准备陪老婆睡觉,但是一听是风少爷请他,旋即便穿戴整齐,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
老婆什么的都是浮云,若是耽误了风少爷的事,那可是要掉脑袋的。
帮罗老汉清洗了伤口,上好了药,包扎完毕,王大夫这才深深的呼了一口气。
“风少爷,罗老汉年事已高,恢复起来缓慢,今天过后,每天都要换一次药,七天之后当可无恙。”王大夫挎着药箱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小心谨慎的对风飞云说道。
这可是灵州城的活阎王,王大夫在他面前可是半个字都不敢说错。
风飞云点了点头,问道:“多少钱?”
“不敢,不敢,我哪敢收风少爷的钱。”王大夫吓得双腿一颤,差点跪在了地上。
风飞云皱了皱眉头,吩咐道:“风平,给王大夫一百枚银币。”
“咚!”
王大夫直接跪在了地上,对着风飞云不停的磕头,连声道:“风少爷你可千万别折煞我了,若是风少爷真要给我钱,那我宁愿自断双手,再也不行医了。”
王大夫被吓得不轻,心头告诫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收风少爷的钱,曾经有人就是因为不知好歹,竟然收了风少爷的饭钱,后来被弄得家破人亡,就连老婆和三个女儿都被风少爷给上了,然后买到了杏花楼。
得罪风少爷,那可是要妻离女散啊!
这样的禁忌,他可不敢犯!
风飞云心头暗叹,看来自己这具身体以前还真不是一般的混账,在这些人的眼中简直就是恶魔一般的存在。不过他翻找了一下脑海中的记忆,看到那一些伤天害理的恶事,他自己都忍不住要骂自己一句“人渣”。
“你退下去吧!”风飞云道。
王大夫如释重负,总算是松了一口,连声道谢,连滚带爬的行了出去。
穿着朴素的小衣的罗玉儿,偷偷的看着这一切,一双黑溜溜的眼睛,眨巴眨巴的,这恶少爷到底要干什么?为何要救爷爷?
不懂,完全不懂!
就在她偏着头,思考的时候,风飞云已经走到了她的面前,顿时将她吓了一跳,小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你,你要干嘛?”罗玉儿怯弱的退了两步,靠在了墙壁之上。
风飞云细细的看着她,缓缓的走到她的身前,看了看她身上朴素的衣衫,仿佛又看到了衣衫下的那一具玲珑的娇躯。
她的确是个美人胚子,特别是那一对“小白兔”,太诱人了!
风飞云现在回想起来,都还有些脑袋发晕,太炫目了。
“咳咳,需要我对你负责吗?”风飞云犹豫了片刻,还是说出了这话。
风飞云倒也并不是想要占有她,只是觉得自己应该对她有所交代,毕竟人类世界的女孩都是很保守的,自己将她全身都吃干抹净,的确是应该对她负责任。
当然,若是她不愿意,风飞云连她的一根手指都不会碰,这点原则,他还是有的。
这或许就是现在的风飞云和以前的风飞云,最大的不同之处。
“不……不需要。”
整个灵州城,恐怕还没有哪个女子敢让风少爷负责任。
即便是那些曾经被风少爷糟蹋了的柔弱少女们,都只能以泪洗面,没有被买到杏花楼都已经是好事了,一个个都躲着他,生怕被他再给强行搞一次,哪还敢让这色胆包天的恶少负责。
罗玉儿轻轻的咬着粉嫩嫩的嘴唇,盯着风飞云,摸了摸脸颊上的红手印,似乎还在发疼。
这个巴掌印,乃是被风飞云给搧的,她现在还害怕得很。
“还疼吗?”风飞云柔声问道。
“疼!”罗玉儿不敢直视他的目光,她觉得风飞云就好像变了一个人,虽然依旧可恨,但至少他此刻没有粗鲁的打她。
“今天的事……对不起,今后若是遇到了麻烦,可以来风府找我。”
风飞云说完这话,便转身就走,两个家奴自然是连忙跟了上去,就好像两只恶犬。
“他……他就这么走了,居然真的放过了我。”
罗玉儿的小嘴久久合不上,怔怔的盯着风飞云离去的背影,感觉心里特没有底,手指扯着发丝儿,半天回不过神来。
风少爷不会犯病了吧?
她的心无法平静,总觉得风飞云这恶混会去而复返,身体依旧不敢动,直到半个时辰过去,风少爷也没有返回,她这才松了一口气,快步跑过去,照看爷爷去了。
……
此刻已经入夜,但是灵州城依旧车水马龙,热闹鼎盛,古街之上满是穿梭的人流和叫卖的声音。
青楼的姑娘穿得花枝招展,站在大街上拉客;长得足有三米高的魁梧的古疆人,如同公牛一般,拉着一辆华车飞驰而过;那兵器铺的小厮手握一柄乌黑战剑,卖力的吆喝!
风飞云背负着双手,静静的走在古街上,心头不断地思索,自己为何会突然又活了过来,而且还与一个凡人的灵魂融合。
难道是那一只穿行在时空之中的灵舟在作怪?
那是一只古朴的青色的灵舟,宛如一只幽灵鬼船,带着远古的沧桑的气息,凤飞云当时也只是惊鸿一瞥,便被灵舟撞击,与灵魂相融合。
是那一只灵舟将自己的灵魂送到了此地。
那一只灵舟又去了哪里?
风飞云将自己的右手给摊开,手心之中竟然有一个淡淡的舟影,大概一寸长,影子模糊,若是不仔细看根本就看不见。
显得十分的神异,就好像一个灵舟纹身一般。
“融身入体,难道这是一件传说中的圣灵器皿。”
就算是最顶尖的十八品灵器都不可能融于肉身之中,只有传说中的圣灵祭炼的器皿才能达到融身入体的境界。
风飞云的前世,乃是凤凰妖族的族长,修为达到了羽化第九重,但是离圣灵的境界依旧还有一步之差,而且也从来没有见到过圣灵器皿。
风飞云的前世已经是天下无敌的超级强者,不过当他达到羽化第九重的时候,他就隐约感觉到世上是有圣灵存在的,只是达到圣灵境界的修士几乎都已经隐世不出。
所以他虽然被称为修仙界的第一强者,那也仅仅只是明面上的第一强者,暗中还有极少的远古级别的圣灵,他们强大得已经无所不能,隔着亿万里,都能用一根指头将当时的风飞云给击杀。
“若是这一只灵舟真的是圣灵器皿,那么便证实了圣灵是真正存在的了。”
风飞云当时也仅仅只是猜测,说不一定世上根本就没有人修炼到圣灵的境界,但是得到了这一只灵舟,却让风飞云肯定圣灵是真实存在的。
一件圣灵器皿,让风飞云都忍不住为之感到激动,说不定能够借此领悟圣灵的境界。
一旦超凡入圣,那么就能跳出凡尘,灵魂不死,精神不灭。
“咯噔!”
风飞云一不小心踩在了一块石头上,一个仓促,差点跌倒在地。
他现在的这具身体实在太弱小了,因为长期泡在女人堆里,精气消耗过巨,比之普通人都要虚弱,身体之中一丝灵气都没有,而且经脉淤塞,肌肉松弛,骨骼贫庸,简直就不适合修仙,甚至连修武都不会有什么大的成就。
但是对于现在的风飞云而言,这却并不是难事。
想要不甘平庸,再次踏上修仙路,称为称霸一方的强者,就要先改变自己的体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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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士卒论
“人类的体质的确无法和凤凰相比,凤凰在胎腹之中就自带灵气,一旦出生就拥有焚天煮海的力量,扇一扇翅膀就能摧毁一座大山,而人类一出生却只是凡胎,必须先筑基脱凡,才能踏上修仙路。”
“我现在已经不是凤凰族长,只是一个普通的人类少年,想要改变现在的体质,只有修炼《不死凤凰身》,一旦修炼到大乘,可以活九万年,就算身死后,身体也不会腐朽。”
“《不死凤凰身》最大的优点就在于,它可以改变一个人的体质,让人的体质变得越来越强大,越来越精奇。”
但是《不死凤凰身》十分难修炼,就算风飞羽的前世,乃是以凤凰的身躯为基础,修炼到了羽化第九重的境界,也没有将《不死凤凰身》修炼到大乘。
由此便可见其难度之大!
而他现在只能从零开始,一步一步再次踏上艰难的修仙路,只有这样才是生存之道,在任何地方都是弱肉强食的,若是不想被强者吃掉,就必须比强者更强。
脑海之中不禁又浮现出那一个绝美的身影,水月婷!
现在她是神灵一般的存在,而自己只是一个卑微弱小的人类!
就算再次相见,她也不可能认得风飞云,以她的傲气,甚至都不会正眼的看一个弱小的人类一眼。
想到此处,风飞云忍不住停下了脚步,望着周围陌生的行人,他们都长着黑色的眼睛,黑色的头发,黄色的皮肤,这并不是妖族幻化人形,而是真正的人类。
凤飞云长年在凤凰山闭关修炼,对人类世界的了解几乎为零。
还有那陌生的建筑风格,古色古香,陈木楼台,飞檐雕栏,简直每一座房屋都是一件艺术品。
还有陌生的文化风气,这一切都刺激着风飞云的神经。
他心中满是疑问,道:“灵舟到底将我送到了另一个空间世界,还是原来世界的另一头?”
他现在所处的地方叫做灵州城!
灵州城乃是方圆千里最大的古城,管理着周边数十个县衙,人口加起来超过一千万。
灵州城仅仅只是神晋王朝的一座普通的古城。
在风飞云的意识之中,神晋王朝就是整个世界了,庞大无比,无边无际,像灵州城这样的城池不下一万座,辽阔得无法想象。
至于神晋王朝之外有什么地方?他就完全不得而知。
普通人的见识毕竟有限!
“这个风少爷还真是一个混吃等死的纨绔子弟,脑海之中的知识面太薄弱,而且其中还有九层都跟女人有关,剩下的一层也不外乎吃喝玩乐,我堂堂凤凰妖族的族长,怎么就和这样一个败类的灵魂融合了。”
“哎!骂有什么用,骂得还不是自己,认命吧!”风飞云叹息了一声。
想要快速的适应一个新的环境,就必须得先扩充自己的知识面才行,只有了解这个世界,才能适应这个世界。
“风府的书阁之中好像有世界图录和地理记载,倒是可以去翻阅一番。”
风飞云想到此处,便加快了步伐,向着风府的方向快步的行去。
风飞云的背景相当了不得,他的爹乃是灵州城的的城主,不仅是灵州城中的百万子民受其管辖,就连周边的数十个县衙都要受管理,每一年那些县官都要来灵州城进献礼品和财宝。
可以说风飞云的爹俨然就是一方的土皇帝,管辖着灵州城方圆千里的地域,近千万的百姓。
风飞云乃是灵州城主的独子,他在灵州城祸害几个良家少女,自然是没有人敢有怨言,所有人见到他都只能忍气吞声。
就算有人不服,都只会被官差打得半死不活,敢对风少爷不服,那就是对城主大人的不服,这还了得了!
而风飞云的家,风府,便是灵州城的城主府。
朱门铜柱,高墙园林,九进九出,光是仆人和丫鬟都不下五百,简直就如一座深宫大院。
风飞云虽然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二世主,但是他的爹灵州城主“风万鹏”,却是一个文武双全的杰出人物。
二十年前,风万鹏曾夺得神晋王朝的文坛三鼎甲探花,文笔书法都是一流,所以风府的书阁之中收集了上十万册藏书,包括古经诗词、武学讲义、奇闻怪谈、地域文献、佛道经卷等等。
风飞云从小就不喜欢读书,甚是连大字都不识一个。
这还是他第一次进书阁,望着眼前密密麻麻的藏书,有古卷,有竹简,有抄本,心头也不禁感慨万千,以前自己怎么就没有来过这样一个宝地呢?
“少爷,老爷早就说过,不能让你进入书阁,若是损坏了书籍,老爷肯定会雷霆大怒,到时所有人都要倒霉。”
“少爷你也不识字,这书阁里的书你也看不懂,你还是快些出去吧!不然被老爷知道了,我们都要被乱棍打死。”
……
四个看守书阁的美貌丫鬟急得团团转,她们穿着云衣罗裳,年纪都在十六到二十之间,样貌如花,肌肤水嫩,都是小美人儿。
她们一个劲的苦求着风飞云,就好像生怕这不学无术的少爷会放火将书阁给烧了。
她们虽然都对风飞云恭恭敬敬,但是心底里根本就看不起他,只是将他看成一个草包,文不能文,武不能武,若不是有一个城主爹,这种人简直连乞丐都不如。
风飞云以前虽然目不识丁,但是现在却不同了,虽然不说是学富五车,但是毕竟曾活了上千年,学识的积累是相当可怕的,根本不是这些学了数十年的普通人可以相比。
“这么说,只要我识字,就可以留在这里了?”风飞云的眼力何等精明,自然是一眼就看出了这四个丫鬟心中对自己的鄙夷。
“少爷若是真的认字,老爷高兴还来不及,自然是可以待在书阁,想待多久,就待多久,只是……少爷你就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四个美貌的丫鬟同时笑了起来!
风飞云随意的从书架上拿起了一本精装古籍,只见封面之上写着三个苍劲有力的字,看到这三个字,风飞云微微一喜,这三个字和他以前世界的文字虽然有所变化,但是却依旧有相形之处,并不难辨认。
文字就是文化的符号,每一个世界都有其独特的文化,自然就有完全不同的文字。
文字既然相似,那么便说明自己还在原来的空间世界。
风飞云微微的松了一口,看来灵州城的确是在原来世界的一个角落之中,既然还在同一个世界,那么迟早有一天会再次见到那些故人。
“《士卒论》。兵者,卒也。帅者,将也。兵为棋,列方阵。帅为旗,主号令……”
风飞云将手中这一本《士卒论》给翻开,朗声的念了出来,一边念,还一边点了点头,他觉得人类先贤对军事的研究简直博大精深,有很多值得借鉴的地方。
比如其中的奇谋怪智,若是用到阵法的刻录之上,必定能够起到非同凡响的效果。
又比如,若是能够用到谋略和兵阵,那么说不一定可以用一群修为低的修士,将一位仙道巨擎给困死。
“士卒论,士卒为上,同变化之道,明决断之策,当战无不胜!”
那四个美貌丫鬟此刻却已经目瞪口呆,震惊得无法呼吸,就好像看到了这世上最不可思议的奇事。
风少爷除了玩女人以外,竟然学会了认字!
风少爷竟然能读《士卒论》!
四个丫鬟久久的震惊之后,猛的清醒了过来,直接冲出了书阁,边跑边叫道:“风少爷会认字了,风少爷会认字了!”
“我的神呐!风少爷太本事了,居然会认字了!”
“快将这消息告诉老爷,快,快,快!”
“老爷知道此事之后,肯定会高兴疯掉的!”
…………
……
风府已经乱成了一锅粥,那些丫鬟和家奴都被惊动,简直比过节还要热闹。
风飞云为之不禁一笑,不就是认几个字,真是大惊小怪,若是背出几本古经来,岂不要将这些人都给吓死?
将手中的《士卒论》给放回书架,然后关上书阁的大门,这样才稍微的清静了下来。
风飞云查看了一本本记载地域的古籍,都是人类先贤遍走天下各地所绘、所记。
“《五国图录》”
“《神晋王朝地理讲义》”
“《世界局观》”
翻阅这些书,风飞云对自己现在生活的地域,有一个大概的认知,神晋王朝已经建国六千多年,历史悠久,地大物博,南北相距四十八万里,东西相距七十四万里,人口超过千亿。
的确是一个庞大的人类国度。
一个朝代能够屹立六千多年而不倒,那么皇室的实力和底蕴绝对强大的无法想象,六千多年是一个可怕的数字,如此强大的王朝,肯定孕育出了很多强大的家族、贵族、流派。
像灵州城这样的古城,神晋王朝有不下一万座。
就算是灵州城的城主都仅仅只是一个芝麻小官。
而与神晋王朝相邻的还有四个王朝,无论是地域面积,还是人口都不在神晋王朝之下,合称为“五国”。
在五国的周边还有一些小国家,都是五国的附属国,足有数百个,有的小国人口多达上亿,有的只有数百万人。
而根据《世界局观》这本书上记载,五大王朝也仅仅只是这一块大陆的一个偏远的小角落,五大王朝之外的地域就记载得稀少了,就连笔者都只是模棱两可的记了几笔罢了,只有一个模糊的概念。
“这个世界实在太大了,灵州城仅仅只是沧海一粟,就好像大海里面的一滴水,大漠里面的一粒沙。”
“看来现在唯一能做的只有努力的修炼,只要修为强大了,自然能够扩大眼界,登上世界的舞台,重新踏上修仙路,再次站立到世界的巅峰,再次见到……哎!”
风飞云将手中的书放回了书架,有些人,他已经不愿再想!
就当凤飞云已经死了,从现在开始新的一生,前世的种种,都已经与我无关。
“我是风飞云,风家的阔少爷,灵州城的花花太岁,人见人怕的活阎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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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了不起,居然学会认字了
“哒哒!”
书阁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接着书阁的雕龙大门便被推开。
一个两鬓斑白的老管家从外面走了进来,虽然年事已高,但是却步伐沉稳,每一步踩出,地面上连一丝灰尘都不沾。
特别是那一双苍老深凹的眼睛,眯成了一道缝隙,里面有如刀剑一般的寒光流出,简直比正值壮年的年轻人还要锐利。
他老脸之上满是皱纹,带着一道道沟壑,看到风飞云之后,便是慈祥的笑了起来,激动的拉住风飞云的手臂,道:“少爷,少爷,听那些丫头说你会识字了,这是真的吗?这是真的吗?”
他连声问道,眼中满是期待!
老人带着惴惴不安的心情,既是希望风飞云真的诚仁成才,又害怕听到的答案不是自己想要的,弄得空欢喜一场。
“刘爷爷,你老年事已高,应该多歇息才是,那些下人也真是的,这种小事竟然也去惊扰刘爷爷,简直太不懂事了。”风飞云反手扶住了这老管家。
这位刘管家乃是风飞云的母亲娘家的老管家,随着一起陪嫁来到了风家,风飞云的母亲死后,这位老管家就好像一位爷爷一般,照顾着风飞云。
风飞云的母亲在他一岁多的时候就死了,听说是患病死的,至于患什么病就不知道了,甚至是不是患病死的,他都不能确定,毕竟这些话都是他父亲风万鹏说的。
那个时候,风飞云年纪实在太小,根本就不记事,脑海之中对母亲也仅仅只有一个模糊的映像,只知道母亲很美,也很温柔,天下没有任何一个女子有母亲那么的温柔了。
在风飞云的记忆之中,母亲只有一个模糊的影子,而父亲一直都很忙,每次见面不是呵斥他,就是打骂他,真正能够给他些许温暖的就只有眼前这位老人了。
老管家对风飞云的母亲相当的忠诚,她病死之后,就将风飞云当成了少主人,就好像一个奴仆一般,一直服侍着风飞云。(我们就暂且当风飞云的母亲已经病死了吧!)
风飞云虽然在外面横行霸道,但是对这位老管家却是尊敬有加,将他当成了一位真正的长辈。
“这刘管家底子不俗,是一名修炼者。”风飞云仅仅只是扶着刘管家的手臂,就能感觉得出这位老管家身体之中流动着浑厚的灵气,若是全力爆发,手臂之上的劲道足有数千斤,一拳能够将猛虎都给打成血泥,绝对不是一个普通人。
风飞云的前一世可是凤凰,拥有凤凰的灵魂,灵觉何等之高,只要有一丝的灵气都不可能瞒得过他的感应。
刘管家绝对修炼过仙家典籍,虽然身体已经苍老,但是体内的经脉和骨骼都耀耀生光,璀璨夺目。
这还是风飞云活过来之后,见到的第一个修炼者,修为在凡俗世界,已经算是很高了。
以他的修为,就算活一百五十岁,估计都不会死。
若是在以前,风飞云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察觉到刘管家身体之中孕育着灵气!
一个管家居然都如此厉害,让风飞云不仅想到了自己母亲的娘家,那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存在,说不定是一个强大的修仙家族。
刘管家感叹道:“这可不是小事,若是大小姐泉下有知,那该多高兴啊!”
刘管家口中的大小姐,就是风飞云的母亲。
只是刘管家在说出这话的时候,眼睛之中却闪过了一丝异样,虽然很快就被他收敛了起来,但还是被风飞云给捕捉到了。
风飞云在外面的胡作非为,整个灵州城都无人不知,刘管家自然也是知道的,这些年深居简出,很少再露面,就是想眼不见为净,已经不再对他抱任何希望。
但是突然听到风飞云居然学会了认字,而且还在读《士卒论》,原本已经绝望的刘管家,顿时看到了希望,若是风飞云能够改邪归正,诚仁成才,那么也算是对得起大小姐的嘱托了。
“我娘若是真的泉下有知,就该保佑我早些找到一个才貌双全的媳妇,好给她生一堆孙子。”风飞云打趣道。
刘管家眼睛一凝,心头思虑,若是真的能够找到一位强悍霸道的奇女子,将这混账小子给管束管束,说不定能够让他大器晚成。
男人成家之后,总是能够快速的成熟!
刘管家越想越觉得有理,风飞云这小兔崽子就是缺少管教,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看来真的需要去给他张罗一门亲事,找个女人来管管他才行。
这老人家的脑海之中不仅闪过了几个不错的人选,每一个都是惊才绝艳的奇女子,拥有管教和镇压风少爷浪荡姓子的实力,其中有太上夺命宫的女杀神,道门的女修士,比丘庵的女沙弥,千金一笑楼的台柱子……
风飞云却不知自己无心的一句话,竟然让刘管家生出了如此多的思虑,若是他知道刘管家心头在想什么,估计会后悔的撞墙。
“走吧!走吧!你爹本来在城卫军营巡视,听闻此事已经赶了回来,在大堂等你。”
刘管家心头已经有了谋定,脸上带着奇异的笑容,在前面带路,两人一路向着大堂的方向行去。
在风飞云的记忆之中,风万鹏是一个严厉的人,魁梧的身躯,不怒自威,铁着一张脸,似乎从来都没有笑过。
风飞云虽然被称为灵州城的活阎王,但是在风万鹏的面前却是害怕的要命,就好像老鼠见到了猫,见到风万鹏都浑身哆嗦。
每次这个时候,风万鹏就咬牙切齿,恨不得将这胆小怕事的玩意给捏死,简直看着都让人生意。
当然这都是以前的风飞云。
此刻风万鹏便坐在大堂的最上方的太师椅上,看上去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穿着一件白色的素衣,一双虎目炯炯有神,下巴上的两撇胡子修剪得相当的整齐。
风万鹏是一个儒雅的人,考取过文榜探花,学识颇深,修养过人。
风万鹏也是一个武道强者,修炼过仙门典籍的一些皮毛,虽然只是一些皮毛,但是却比之普通人强大十倍不止,完全可以以一敌千,拳劲能轰破一堵数米厚石墙,绝对算得上一名称霸一方的高手。
风万鹏正在轻轻的饮茶,身上还穿着犀皮软凯,玄铁护甲,在灯光下反射出威武的寒芒,他听闻风飞云学会认字的消息之后,便马不停蹄的赶了回来,连铠甲都来不及卸下,头上发丝都还沾满了尘土。
他虽然端着茶杯,但是却丝毫都没有饮茶的心思,轻轻的瞥了风飞云一眼,淡淡的道:“听说你会认字?你会认几个字?”
风万鹏自然是比谁都了解自己儿子的德行,并没有对他抱太高的期望。
不过风飞云毕竟是他的唯一的亲生儿子,若是这小畜生真的能够改邪归正,他定然不惜一切代价的栽培他成才。
若是真的能够认字,那就已经是相当大的进步了。
“闲暇时曰,倒也自学了些文字,翻阅书籍应该还是没有问题的。”风飞云不卑不亢的说道,对于风万鹏这位父亲,他还是颇为尊敬。
这些话当然都只是借口托词罢了,他总不可能告诉风万鹏自己被鬼魂附体,发生了灵魂融合的脱变,别说认字,就算是写出几本修仙古经来,那也是易如反掌。若是他如此说出,恐怕风万鹏非要将他当成妖孽给除掉不可。
风万鹏的眉头一掀,双目一眯,心头暗道:“这小兔崽子平曰里见到我都吓得跪在了地上磕头,连话都说不出一句,今天却能够站在我面前这般的坦然作答,莫非真的突然开窍了?”
风万鹏心头略带喜色,但是脸上却并不表现出来,放下了茶杯,淡淡的道:“听说你在看《士卒论》,你有什么见解?”
风飞云刚才仅仅只是略微的翻了几页,其实对《士卒论》的研究并不深。
但是风万鹏听闻这个消息之后却感觉到非同寻常,毕竟在神晋王朝想要出人头地,进入神武军营,斩邪魔,敌贼寇,战军团,夺帅印,立军功,成就一番顶天立地的大事业,这是最好的选择,一位手握百万兵权的将军,绝对比朝堂之上的士大夫、王侯贵族更有话语权。
神晋王朝虽然是凡人国度,但是却也有不少修炼者,很多大家族、大宗门都有残缺的修仙典籍,有天才俊杰甚至能够修炼有成,飞天遁地,呼风唤雨,相当了得。
所以说,虽然这是一个人类国度,但是强者多不胜数,而精通兵法的人才却是少之又少。
武者多,将者少!
风飞云没有修炼的天资,这一点他是知道的,但若是能够在兵法之上有所作为,那么一样能够出人头地,飞黄腾达,说不一定将来的官位还在自己之上。
当然,现在关键是看他有没有成为一方帅兵之将的潜力。
一个只知道泡在女人堆里的混账东西,能有几分见识,风万鹏觉得自己还是有些高估了他,心头依旧不报什么希望。
免得期望越高,失望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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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问答
《士卒论》已经被编写了数千年,后世又有贤才加以修订,其中不仅记录了军事谋略,更是有阵法的排布和推演,很多修仙者都会研究《士卒论》,有人能够从里面悟道,有人能够从里面学到阵法的精髓,创造出威力惊天动地的杀阵。
比如:石人万尊台、迷雾鬼林、八卦四象山……等等险地,都是古人根据《士卒论》之中的阵法,然后加上自己的研究,然后再依据山川地势、天文命理布置而成,经过数千年的大地孕育,土石运动,便形成了一个个神奇凶险的封阵杀地。
风飞云才仅仅翻阅了数页,根本没有进行深入的研究,此时风万鹏问话,顿时让他有种无从作答的感觉。
擦,早知道就说一个字也不识,何必回答这个什么狗屁问题!
但是当看到刘管家和风万鹏两人灼热的目光之时,风飞云的内心深处却又生出了一股莫名的情绪,这一股情绪告诉他,千万不能让真正关心自己的人失去希望。
只能硬着头皮上!
风飞云轻轻的理了理衣袖,沉吟了片刻,边思索,边徐徐的说道:“《士卒论》,其内容博大精深,思想精邃富赡,逻辑缜密严谨,而又富于变化。其中包括,战争的概然姓、战争与士气的关系、精神因素的作用、集中兵力等许多方面。可以说一本《士卒论》,不仅对行军打仗有用,也适合修炼者之间的交手,讲究攻心为上,攻城为下……”
风飞云侃侃而谈,言辞凿凿,谈论之际还伸出手在虚空比划,似乎在模拟两军交战的情形。
“两军对垒,攻城,守城,鏖战,首重士卒气势,其次排兵布阵。若是率领一只神武军,攻打一座邪门教坛,那么阵法就显得尤为重要……”
风飞云神情严肃,一丝不苟,颇有将帅之风!
风万鹏和刘管家此刻都已经彻底的震惊,目瞪口呆,揉了揉眼睛,生怕认错了人!
就连守在门口的四个妙龄丫鬟,都惊得差点将下巴掉在了地上,一双双美眸满是崇拜的光芒,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这还是那一个不学无术的风少爷?
这还是那一个文不能文,武不能武的草包?
这还是那一个坐吃山空的二世主?
刘老管家激动的双手颤抖,老泪纵横,道:“老爷,你看风少爷也是有出息的,他并不是一个碌碌无为的庸人,这份对行军破敌的理解,让老奴都为之汗颜。大小姐若是知道,不知会有多高兴!”
风万鹏虽然要比刘管家冷静不少,但是也差点激动得拍桌子,难道是上苍在眷顾我风万鹏,这小子似乎并不是扶不起的软蛋,若是能够改掉以前的恶习,刻苦用功,或许将来能有大作为。
风万鹏努力的将自己激动的心给压制了下去,丝毫都不表露出来,脸上依旧平淡,继续考验道:“你觉得攻心为上,攻城为下,这句话该如何理解?”
“心战为上,兵战为下,不战而屈人之兵。”风飞云答道。
“那你觉得一场战争,什么因数最重要?”风万鹏不漏声色继续问道。
风飞云并没有经历真正的军队战争,这个问题他还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才好,思索了很久才答道:“运气。”
“运气?”风万鹏皱了皱眉头,沉思片刻,继而不禁失笑:“好一个运气,说的不错,若是真的行军打仗,若是运气不好,就算手握千万大军,也可能兵败如山倒。运气!时运!气运!”
这是风飞云第一次看到风万鹏笑!
虽然这个答案并不算准确,但是却也不算错,风万鹏觉得自己可以开始重新审视自己这个亲身儿子了。
不过也仅仅只是重新审视,一个都堕落了十多年的草包,就算浪子回头,但是想要做出一番事业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而且天知道这家伙会不会只是一时兴起,说不定过两天又出去调戏良家少女了。
“虽然你对军事有所见解,但是却也算不得什么,与你大哥的才华比起来,还差了很大一节。”风万鹏又道:“刘老,去将城卫军营的葛军师请来,从明天开始,就让他和葛军师一起学习兵法吧!”
刘管家大喜,葛军师可是灵州城最懂得兵法的先生,老爷将他请来做风少爷的老师,由此便可以看出对风少爷的重视程度。
神晋王朝可是以武治国,每年都会与其它几个王朝发生大规模战争,甚至与一些凶恶的邪道仙门开战,若是学好了兵法,进入神武军营,那么将来前途不可限量。
做一位百战百胜的白衣军师,战功赫赫,绝对可以扬名天下。
刘管家欣然的领命而去,虽然看似老态龙钟,但是速度却快得吓人,就好像一阵清风刮过,脚不沾地,人影已经从大堂之中消失。
风飞云跟着从大堂之中走了出去,来到庭院之中,心头思索着对未来的规划,修炼必须排在第一位,只有自身强大了才能展翅高飞。
“既来之则安之,那就先在神晋王朝闯出一个名堂来。”
“再次修炼,或许也是对心境的再次锤炼,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说不定能够将境界提升到比以前更高的地步。”
风飞云脸上露出一丝笑容来,看了看手掌心的灵舟残影,似乎在期待着什么!
未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飞云,听说你能识字了,这是真的吗?”
水池小径之畔,一个英俊潇洒的男子行了过来,穿着青衣儒衫,腰间悬挂着一柄白色玄铁剑,身体之中流动着灵气,虽然看似闲庭信步,但是每踏出一步,都能踩出三丈远,有一股淡淡的几乎无形的白气从他的脚底逸散而出。
简直就如一位谪仙人,只要是女人都会因为看了他一眼而尖叫。
年纪轻,修为不俗,很帅,很雅!
这些词用在风随雨的身上,都不为过。
风随雨脸上挂满了微笑,给人无比亲切的感觉,走上来就是拍了风飞云肩膀一把。
这位就是风飞云的大哥,也是风万鹏所收养的义子。
如果说风飞云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二世主,被灵州城所有的人憎恨,那么风随雨便是光鲜亮丽的代名词,才华横溢,修为不俗,又俊朗神丰,为人和善。
在众人的眼中风飞云和风随雨就是两个极端,甚至很多人都已经在背后称风随雨为少城主,而却谩骂风飞云人渣、败类、畜生。
风随雨对风飞云也是格外的好,就好像一位亲兄长一般,比如,风飞云第一次糟蹋女子,就是风随雨帮他安排的。
又比如,风飞云第一次放火烧了书院,也是风随雨帮他建意。
还比如,风飞云每次在外面做了恶,都是风随雨帮他摆平,而且也仅仅只是会在风万鹏耳边随便提一句罢了,并不会四处张扬。
若是以前的风飞云,自然是对这位和善亲切的大哥感激涕零,但是现在的风飞云看着他脸上的笑容,都觉得恶心。
若不是从小被风随雨给引导,风飞云又怎么可能变成现在这个样子,被灵州城所有的百姓辱骂。
风随雨仅仅只是一个义子,想要继承灵州城主的位置,就只有让风飞云彻底的堕落,让风万鹏都对这个亲生儿子失望,他将来才有成为灵州城主的机会。
风随云如此急切的赶过来,恐怕也是得到了消息,想要来打探风飞云的虚实。
风飞云若是真的学会了认字,那么就是在危及他未来的城主位,必要的时候,可以将他抹杀在摇篮之中,斩草除根。
第六章 不死凤凰身
风飞云突然心血来潮,想要戏耍一下他,不停的摇头叹息,道:“认字对我来说还是太难了,都是那些狗奴才乱传,这不就传到了爹的耳中,刚才爹让我过来,问我看的都是什么书。你知道的,我平时根本就不看书,一时着急,就说刚看完了《玉瓶梅》,说完了才觉得后悔,《玉瓶梅》可是(*)啊!哎!果不其然,又被爹骂了个狗血淋头。”
风随雨忍俊不禁,心头暗笑,“草包就是草包,我还以为他真的学会认字了,看来是我多心了。呵呵!居然在义父面前说自己看《玉瓶梅》,这下义父怕是对他更加的失望了。”
风随雨脸上却是丝毫都无嘲笑之色,关心的道:“飞云,你也别太放在心上,这事我会帮你在义父面前解释的。”
“那真是太感谢大哥你了。”风飞云感动得泪眼汪汪,心头却知道风随雨绝对不是这样的好心人,会在父亲面前替他解释才是怪事,替他抹黑还差不多。
“我们可是比亲兄弟还要亲,这点小事,不足挂齿。听说你最近对罗老汉家的小孙女有兴趣,要不现在去找她放松放松,将刚才的不愉快都给忘了。”风随雨关切的建议道。
“好办法!还是大哥你了解我。”风飞云应了一声,精神一震,然后就快步行了出去。
风随雨看着风飞云急切的背影,讥诮的一笑,这小子迟早死在女人的肚皮上,摇了摇头,然后便转身走进了大堂,向着坐在太师椅上沉思的风万鹏拱手一拜,道:“义父,飞云的事……”
“飞云的事你也知道了?”风万鹏的手指轻轻的把玩着桌面上的茶杯,脸上带着几分异样的神彩。
风随雨也把不准风万鹏此刻的心情,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风万鹏现在对风飞云肯定更加的失望,甚至于绝望。
嘿嘿!越是绝望,对我的利益也就越大!
风随雨心头窃喜,但是表面上却轻轻的叹息,点了点头,道:“飞云毕竟年纪还小,看有些书的确是不太合适。”
“不,我觉得很合适,飞云这孩子从小疏于管教,本来我也没想过他能有什么作为,不过他既然能够研究这些书,我觉得还是值得培养。随雨,在这方面你可要向他学习学习,多看看这一类型的书,对你将来进军仕途,有百利而无一害。”风万鹏神色严肃,语重心长的道。
风随雨愕然!
“看《玉瓶梅》这类书对进军仕途有百利无一害?难道义父这是在向我传授什么为官诀窍,但是《玉瓶梅》怎么可能与仕途扯上关系?或许是因为我阅历还不够,看不到义父那么长远吧!”
风随雨虽然心头满是疑问,但是却也不敢问出来,只是恭敬的道:“义父教导得是,随雨这就去专心研究,必定不让义父失望。”
风万鹏点了点你头,深表欣慰!
……
风飞云自然不会真的去找罗玉儿,刚才也仅仅是骗风随雨的把戏罢了。
如今他最急切的事还是修炼《不死凤凰身》,只有踏上了修炼之路,才是说话的本钱,至于研究兵法,这都是次要的了。
若是修为高绝,达到顶尖,一拳就能毁灭百万大军,兵法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风飞云现在连一个普通的大汉都打不过,风随雨这样的高手若是要杀他,他根本连还手的力量都没有,这也是他急切修炼的原因之一。
他的身体虽然不适合修炼,但是《不死凤凰身》却可以改变他的体质,甚至可以让他变成修仙奇才。
《不死凤凰身》一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乃是“换血”。
血液乃是身体的根本,密布身体的每一处,血液之中的杂质越多,体质也就越弱。
血液的品级越低,体质也就越低等。
所以只要血液的纯度和等级提升了上去,体质自然能够在潜移默化之中改变,经脉会扩张,肌肉会刚硬,骨骼也会变得精奇。
第二个阶段乃是“炼骨”,也被称为“修炼凤骨”。
修炼的资质取决于体质,但是身体的强度则取决于骨骼,由骨骼打通全身,化为一具不灭的真身。
每修炼出一块凤骨,身体便强上一分,只有修炼出九百九十九块凤骨,才算是达到了《不死凤凰身》的大乘,可以活九万岁。
风飞云曾经就修炼出了二百零六块凤骨,身体已经强大到金刚不坏,水火不侵的地步,当初他若是修炼出了九百九十九块凤骨,达到大乘的境界,水月婷就算修为通玄,也不可能杀得了他。
一旦将《不死凤凰身》修炼到大乘,可以和远古圣灵叫板。
风飞云现在只能从头再来,从第一个阶段“换血”,开始修炼。
换血,又分为四个层次。
第一步就是分离血液之中的杂质,让血液变得精纯,血液颜色达到“赤红如火”,便算是完成了第一步。
一旦达到这一步,那么身体之中的血脉和经脉都会得到极大的改善,血液之中可以孕育出灵气来,从而改变原来的体质。
也就算是正式开始脱离凡胎,达到了灵引境界的初期。
修仙者也是要划分等级的,一旦等级到了,就能成圣,成仙。
灵引期,就是修仙的第一个境界,分为初期、中期、巅峰,三个小境界。
所谓的灵引,就是凡人在身体之中种下的一道灵气引子,只要种下了灵引,那么就算是初步的和凡人区分开,拥有了一定的实力。
总之一句话,只要在身体之中种出“灵引”,达到灵引初期,那么风飞云就能摆脱草包的名声,比之一般的修武高手都要厉害几分。
这还仅仅只是灵引初期,灵引中期、灵引巅峰实力更加的了不得。
而且“灵引”之上还有境界,那个境界被称为“仙根”。仙根境界的修士,那就已经是一方霸主了。
风飞云修炼过《不死凤凰身》,如今再次修炼,显得轻车熟路,身体之中的血液流动的速度越来越快。
正常情况下,人的血液围绕身体运行一圈需要三分钟,而此时风飞云身体之中的血液流动速度,提升了一大截,两分钟就能围绕身体运行一圈。
血液之中的杂质,顺着毛孔,被挤压出来。
风飞云修炼了三个时辰,身体之中的血液已经运转了一百八十个周天,脸上,手臂,身上的皮肤都带着一层黑色的黏状杂质。
“这换血的第一步,乃是最简单的环节,应该可以在三天到五天之间就能修炼成功。”风飞云睁开双目,心头做出大致的推断。
此刻,窗外射入一道道和煦的阳光,不知不觉直接竟然已经天亮。
一夜都没有睡,但是风飞云却并没有感觉到困意,吩咐家奴烧好了热水,将身上的杂质洗干净之后,便在丫鬟的服侍下,换上了一件白色劲装,依旧精神饱满,浑身是劲。
这个时候已经有人将丰盛的早餐准备妥当,一碗水密银耳,一碗燕窝莲子,一碟雪花酥饼,外加一碟开胃精肉。
风飞天看了看这一桌吃食,摇了摇头,道:“撤了,撤了,给我来一斤馒头,两碗白水。”
风飞天现在乃是在凝练血液的阶段,吃得越清淡越好,馒头加白水,便是最好不过了。
两个丫鬟心头犯嘀咕,风少爷的心思越来越让人摸不透,简直就能中了邪一般。
但是她们却也不敢违背他的意,连忙将桌上的吃食给撤下,然后端上来了馒头和白水。
“中午的饭,也这样给我准备。”
风飞云将一斤馒头都给吃下,喝完了白水,便来到了西院的假山水池之畔,站在一处颇为空旷的石台之上,双目微闭,轻轻的打出了一拳。
然后又收拳!
这是一招起手式,他想测试一下现在身体到底改善到了什么程度。
“经脉扩张了一倍,算是达到了普通人的水平。肌肉凝实了三分,力度增强,一拳可打出比以前多一倍的力量。”
虽然仅仅只是修炼了一夜,风飞天现在的身体强度已经与以前有天差地别,这就是《不死凤凰身》的厉害之处。
在修仙界绝对是最顶尖的炼体之术。
想要改善体质,修炼体魄的强度,仅仅只是修炼《不死凤凰身》是不够的,只有让身体千锤百炼,才能越来越强大。
“啪啪!”
风飞云开始缓缓的打起了拳法来,这一套拳法并不属于任何一派的修炼功法,仅仅是根据他自身对天道的感悟,而总结出来的一套炼身拳术。
一共只有九拳,每一拳都代表着一种道韵,修炼着身体的每一处部位,仿佛每一拳都将全身的力量集中在一起,给打出去了一般,行云流水,暗合天道,给人一种奇异的美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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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灵引初期
“少爷今天竟然没有出去风流快活,反而练起拳法来了,真是太奇怪了。”
“这拳法似乎并不怎么厉害,一点力量都没有,不过却给人一种说不出来的韵律。”
“怪了,怪了。少爷打的拳法莫非是神拳不成,怎么模仿都模仿不出那拳法之中的味道来。”有人想要学者风飞云打拳,但是却总感觉无法流畅,而且每打出一拳都浑身发疼,最后只能作罢,不敢再学下去。
风飞云这九招拳法,代表着九种意,看似贫庸简单,实则精妙绝伦,就算有人能够模仿拳法,但是却模仿不了其中的意,只要稍有偏差,便会自伤身体。
风随雨站在一座六层楼台之上,望着远处正在练拳的风飞云,俊美的脸上满是冷沉,一只手捏着一本书籍,一只手轻轻的敲动着榆木栏杆,似乎正在沉思。
“大少爷,没必要忧心,风飞云练拳就是猴把式,成不了气候的。”一个尖嘴猴腮的家奴在风随雨的身后冷笑道。
风随雨摇了摇头,肃然道:“不正常,不正常,我总觉得他似乎有什么地方变得不一样了,让我有些不安!”
“嘎嘎,要不要我去做掉他,免得夜长梦多。”那一个家奴说道。
风随雨双目一冷,瞪了他一眼,道:“你真当义父已经彻底放弃他了吗?义父可是一个精明的人,只要被他查到一点蛛丝马迹,我们都要完蛋。”
“不到万不得已,风飞云动不得,再说他身边还有一个刘管家,这位刘管家修为深不可测,有他守在风飞云的身边,就算是我亲自出手,恐怕也讨不得好。”
那一位家奴道:“大少爷已经将《大风劲》修炼到了第三层,修为达到了灵引的巅峰,完全可以一人独战数十名武学强者,难道还敌不过那一个刘老头子?”
《大风劲》乃是一本残缺的修仙典籍,乃是风万鹏传授给风随雨,风随雨的天资不俗,仅仅修炼了数年,就已经达到了第三层,被风万鹏称赞过数次。
风万鹏修炼近三十年,也就修炼到了《大风劲》第五层,成为了雄霸一方的强者,风随雨仅仅修炼了数年就达到了第三层,天赋之高,犹在风万鹏之上。
“别太小看刘管家,这老家伙的修为不在义父之下。”
风随雨是一个小心谨慎的人,心思缜密,所以他几乎从来都没有犯过错,皱了皱眉头,道:“风飞云是从昨晚开始发生改变的,昨天他和什么人接触过?”
那家奴思索了片刻,突然神情一动,道:“罗家小娘子,罗玉儿。听说昨天还发生了一件怪事,风少爷竟然请了古善堂的王大夫给罗老汉治伤,而且也奇迹般的没有对罗家小娘子动粗。会不会是罗玉儿感化了风少爷,让他浪子回头?”
“被女人感化,浪子回头,罗玉儿!”风随雨轻轻的念了一句,继而道:“有意思,有意思!你去找吴老大,这事就交给他办得了!风飞云居然也学会了怜香惜玉,那我们就找一个不怜香惜玉的。呵呵!”
“罗玉儿若是遇到了吴老大,那可真是娇花被摧残,嫩叶被蹂躏!嘎嘎!”那家奴银邪的一笑,心头对吴老大太了解,罗玉儿那小娘子,这次在劫难逃。
“哏哏!想要浪子回头哪那么容易!”
风随雨收回了目光,将手中的书籍翻开了新的一页,开始认真的研读了起来。
书的封面上写着“玉瓶梅”三个大字!
……
接下来三天,一贯放荡不羁的风少爷,就再也没有走出过风府的大门,白天跟着葛军师学习兵法,入夜之后就修炼《不死凤凰身》。
如今的风少爷就好像变了一个人似的,让很多家奴和丫鬟都猜不透是怎么回事。
经过三天的修炼,风飞云身体之中的血气变得无比的旺盛,血液赤红如火,血液流动的速度更快,身体的强度比之以前不知强了多少倍。
“轰!”
一丝丝白色灵气在血液之中诞生,流入丹田之中,生生不息,就好像一条涓涓的小河在将水注入大海之中一般。
这就是“灵引”!
“终于将换血的第一个层次修炼成功,孕育出了灵引,现在算是达到了灵引的初期。”
换血一共分为四个层次:第一个层次,血液精纯,赤红如火。
第二个层次,血液沸腾,漆黑似墨。
第三个层次,血液灵动,金光四射。
第四个层次,血液返璞归真,再次变为本色。
血液的颜色会产生四次变化,赤红,墨黑,金色,本色。
风飞云现在便是第一个层次,血液纯度提高,变为了赤红色。
身体之中孕育出了灵气,风飞云迫不及待的利用这一丝灵器,想要将右手掌心的那一只灵舟给激活。
但是让他失望的是,手掌心的那一只淡淡的舟影一丝反应都没有,灵气流入掌心就好像石沉大海,一点涟漪都没有激起。
“看来想要将这一只灵舟给激活,需要庞大的灵气作为支撑,圣灵器皿果然不能用常理来揣度。”
风飞云倒也并不气馁,若是一丝灵气就能掌控圣灵器皿,那才是不正常。
总得来说,再次踏入修仙路,风飞云心情大好,手指之间一道白色的灵光浮现,一指点了出去,顿时将墙壁都给洞穿出一个小窟窿。
“嘭!”
风飞云直接用手掌将一只白瓷茶杯给捏碎,化为了白色的粉末。
现在虽然才达到灵引初期的境界,但是论战力完全可以和修武的高手相比,甚至强上一分。
“哈哈!风平,洗澡水烧好了没有?”风飞云打开房门,对着守在外面的一个家奴叫道。
“早就已经准备好了,小兰,小青,快服侍少爷沐浴更衣。”那个叫做风平的家奴连声催促,继而又笑嘻嘻的问道:“少爷,今天啥事这么高兴啊?”
两个丫鬟已经将热水倒进了橡木木桶之中,洒在了一篮子红色花瓣,白雾蒸腾,热浪铺面。
“这你就管不着了,待会跟少爷我出去一趟,我要去买一件上好的兵器,灵州城的哪一家兵器铺可以买到上好的神兵利器?”
风飞云现在达到了灵引初期,手臂的力量足有数百斤,但若真的与人交手,一件上好的兵器,能够增加不少战力。
他并不寄希望在灵州城可以买到灵器级别的兵刃,但若是能够买到一件宝兵,那么也足够他现在使用。
风平一听,顿时大喜,这几天他和风安两个狗奴才可是憋坏了,风少爷不出府,他们两人也不敢出府。
今天风少爷的兴致总算是回来了!
他们又可以再次跟在风少爷的身后,狐假虎威,作威作福。
能够混到风少爷的奴才的位置,那也是一件体面的事。
“回禀少爷,灵州城中大型的兵器铺,一共有三家,但是想要买到最好的神兵利器,怕是只有银钩坊。”风平道。
“为什么只有银钩坊才有最好的神兵利器?”风飞云舒服的趴在浴桶之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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