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这点要以外表的稀松掩饰心中的紧张的想象而外,他简直想不起一点别的事。他很愿意想起一点别的事来,好使他心中平静一些,而心中平静,也许更能帮助他的乔装入城的成功。他试着想念家中的老婆,但是感不到趣味,因为根本想不起她到底是什么样子。再试着想勤务兵偷过他几双袜子,也并不起劲,因为他根本不愿意算旧账。他心中有点急躁。最后,他发现了急躁的原因并不在此,而是在挂念丁副队长。
在平日,虽然没有什么明白的表示,他多少是有点看不起丁副队长。就拿丁副队长的名字——一山——说吧,他在安闲无事的时候,暗自推敲,就不十分高明。怎样说呢?既是个人吗,怎能又是“一座山”?什么山?泰山?华山?翠屏山,要是一座山,就应当标明出山名来;既不标明,到底是哪座山?真要命!石队长,在闲暇无事的时候,运用着“脑筋”,象一位哲学家似的这样思索着。思索的结果是十分不利于丁一山的。不管他——丁一山——是不是真正的大少爷,这个名字反正是没有“脑筋”。假若一山而真是大少爷,他一定不会起这么个不通的名字。假若他——凭他的不通的名字——不是大少爷,而来冒充,那就更没“脑筋”!有了这个结论,石队长十分的高兴,觉得自己比大家都多长着一大块“脑筋”!
别人都以为丁副队长确是一位少爷,所以为巴结他,或是为讥讽他,都以少爷呼之。现在,咱却琢磨出他并不是少爷,因为少爷,既上过洋学堂,就不应有个不知到底是哪座高山的名字。这点推论与发现,使石队长在闷得发慌的时候,得到欢悦与安慰。他狠狠的把石印的,亮纸的带着油墨味的《济公传》抛到老远去。“真要命!咱老石比济公还聪明咧!”
但是,平日彼此间小小的故典,到了一同作战的时节,便忘得干干净净。什么话呢,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一块儿出来作战的朋友,比亲兄弟还亲。亲兄弟不见得就有生在一块儿,死在一块儿的关系!现在,石队长的心,那颗在见了敌人便坚硬如铁的心,挂念着丁副队长,正好象母亲惦念着儿女那样恳切。想到丁一山对文城的熟习,他咧了咧嘴微笑,暗自责备自己“太神经”。可是,丁一山既对文城熟习,就必定有许多熟识的人啊;焉知道他的熟人中没有汉奸呢?万一叫奸细认破……石队长把按膏药的手移到脸上,遮住了眼睛,仿佛面前有一摊鲜血似的。
好象睡觉撒呓怔似的,他猛孤丁的站起来,想马上进城去,找丁一山。走了两步,他又停住。说好了两点钟在林中相会,不能自己破坏了预定的计划。这是作战,不是闹着玩!虽然这样控制住自己,可是心里依然不安。无聊的拣起两个松子含在口中,也无济于事。
有些脚步声,他极快的藏在树后。
三
老郑极不放心!不放心丁一山。因为一山是梦莲的未婚夫。虽然是佃户,在情义上他却和王举人是老朋友。他特别喜爱梦莲。一来,她本人就可爱;二来,她是王举人的独女。王举人有过三四个儿女,都不幸而夭折;只有梦莲,在提心吊胆的抚养中,长大起来。她是王举人的掌上明珠,而老郑也就永远把她捧在手心上!无论他有什么一点“宝贝”,象是头一个成熟了的鲜玉米,或是两条还顶着黄花的嫩黄瓜,他都极小心的摘下来,用他的最干净,几乎是专为这种事儿预备的白花蓝布大手绢,象裹起珍珠与玉钗那么慎重的包好,给梦莲送了去。
五十多岁了,老郑除了眼睛有点迎风流泪,身上没有一点别的毛病。作活,走路,都和年轻的人一样,或者比他们还更泼辣一些。矮个子,大腮帮,全身的肌肉都一疙疸一块的象些个枣木榔头,腮下稀稀疏疏的一部半长的须,已经半白;在思索事情,或得意的时候,他便用那短棒锤似的手指拇狠狠的擦摸胡须,连腮上都擦红了。而后,象嚼着一半个米粒似的,嘴唇并得很紧,而腮上微动。在看到梦莲的时候,他腮上动得特别厉害;他没有什么合适的话足以表示出对她的喜爱,只好这么不言不语的透出爱她的心意来。
从梦莲幼年直到现在,老郑老叫她“莲姑娘”,而不称“小姐”。梦莲也知趣,永远没喊过老郑。他永远是她的“松叔叔”。在她小时候,她管他叫作“松树叔叔”,因为他住在松林里。长大了,她把“松树”的“树”字减去,而他就成了“松叔叔”。每逢在莲姑娘叫过几声松叔叔之后,老郑便用各种亲热的音调给她说些松林里虫鸟的故事。他的嘴笨,说不好,说着说着,就停顿下来,而眼睛虽然没有迎风,也流下了泪,一种快活的泪。
在老郑喝过两盅酒,连须子都仿佛发了红的时节,才偷偷的对人说:“我要是有莲姑娘那么一个女儿,就是一口气把我累死,我也得给她买绸子衣裳穿!”
他的真诚得到了报酬,莲姑娘把他当作了心腹人。在她十岁的时候,她死了母亲,她的房子很大,来往的人很多,可是她感到空虚。只有父亲和松叔叔是知心的人。她很爱父亲,但是父亲似乎还不如松叔叔那么好。虽然父亲是举人,而松叔叔不识字;虽然父亲作过官,而松叔叔只是个农夫;可是松叔叔的简单就是最高的智慧,他的诚实就是最高的品德。简单的说,松叔叔的可爱,象一株老松或一块山石那么可爱;爱他,而几乎说不出所以然来。
王举人作过几个月丁一山的老师。他很喜爱一山,但是很不喜欢一山的家穷!
梦莲喜欢一山,不管他的家穷不穷。
父女之间,因此,起了许许多多的小冲突。冲突虽小,可是与梦莲的终身大事相连,所以即使是为一杯茶的冷暖,或一顿饭的迟早,而引起的不快,也会把眼泪诱出来,每一件小小的冲突都慢慢发展到婚事上来。王举人说丁家穷,梦莲就说丁家曾经阔绰过。王举人说过去的富不能补救现在的穷,梦莲说今日的穷或者正好教明天再富。王举人以为娇生惯养的梦莲一定受不了委屈,而娇生惯养的梦莲以为只有受点委屈才足以表现出真的爱情来。王举人,虽然很爱女儿,但在这件事上决定拿出父亲的威严,不许女儿胡闹;即使女儿因此终日以泪洗面也在所不惜。梦莲,虽然很爱父亲,但在这件事上决定以不吃饭,不起床,头疼(真的和假的两种),落泪等等为反抗的工具,几乎是故意的使老父亲伤心。有一天,梦莲逃跑了。王举人发动了不知多少人,到处去找,连河岸上都细细搜查过,可是没有结果。王举人一天水米没有打牙,他很后悔,因为后悔而想到:丁一山那孩子是有出息的。丁家虽然穷,可是王家不是有产业吗?自己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为什么不陪送给她一所房,几十亩地呢?胡涂!——这回,他骂的不是梦莲,而是他自己。
当王举人在家后悔的时候,梦莲正快活的含着泪与松叔叔谈心。松叔叔,在开始,并没听清她的话,因为他觉得梦莲的来访,至少象一位公主或仙女来到他的茅舍,乐得他说不上话来,也听不进话去!
“草房!草房!”他连连的说。意思是:他的草房简直没法接待一位公主或仙女。他把凳子擦了再擦,才请她坐,他把铁锅刷了再刷,才给她烧水。他把珍藏着的一撮儿香片,找出来为她泡茶,而后想起至少须为她煮五个鸡蛋——刚下的大油鸡蛋。只顾了忙着这些,他只感到耳鼓上受着一些温美的刺戟,而听不清她说的是什么。
慢慢的,水开了,茶泡了,鸡蛋已煮好了,而且一让二让三让的使梦莲没法不吃点喝点了,他的心才安下去,而请她把话重述一遍。
他听明白了,梦莲喜爱丁一山。把十根小棒锤放在磕膝上,腮上微动着,他听明白了她的话。腮上又动了好多下,他完全同意于她,她应该喜爱丁一山。他本不大认识丁一山,现在,他似乎看见了一位最可爱的年轻貌美的,头插金花,十字披红的驸马爷。
梦莲说一句,松叔叔点一次头。把话说完,她得到松叔叔百分之百的同意与同情。
及至她问道:怎么办呢?松叔叔直楞了一刻钟,或者更多一些。他觉得,凭他的岁数与经验,他一定有办法,可是,在这一刻钟的沉默里,他什么也没想起来。他的脑子,在这时候,活象一块木头,而且是被虫子盗空了的木头。最后,他拿出最高的智慧,说了声:“莲姑娘,我送你回家吧!”
天已经快黑了。梦莲思索了一番,觉得除了接受松叔叔的智慧,还不容易想出更妙的办法来。
于是,她就好象迷路了的羔羊又找到了老牧人似的,随着松叔叔与一个破灯笼回了家。
在路上,松叔叔想起来一个超智慧的计策。“莲姑娘,莲姑娘!”倒好象莲姑娘会随时被周围的黑影给卷了走似的,他连连的叫着。“莲姑娘,咱们可以扯谎吧?”
莲姑娘莫名其妙的轻嗽了一声——那种妇女特有的,闭着嘴,下巴稍微一低,象在嗓子里边敲了一声小玉磬的嗽声。松叔叔以为这声轻美的玉磬是表示同意。“莲姑娘!咱们扯了谎,我才能对举人爷说话!”
“说什么话?”莲姑娘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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