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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BY:老舍


不敢怨恨梦莲,他以为她的冷淡都是丁一山从中作怪。他久想跟他干一架。
他和一山打了架。他满想以为这样一开打,就可以把自己的威力由一山而反射到梦莲的身上,教她也怕了他。她一害怕,他便可以把她揉在手中,象揉一个泥团似的。
哪知道,梦莲并不害怕,她的脸仰着一点儿,小鼻子尖指着天,一声不哼的向他挑战。
二狗慌得象一条无家可归的狗。他来看她,不见。他在大门外等着,一等就是几个钟头,盼望她出来,好给她磕头。可是她不出来。都到快绝望的时候了,她忽然的出来——和一山手拉着手!她打扮得特别的漂亮,向来不施胭脂粉的小脸上居然淡淡的抹了些“摩登黄”,头上还束了一根豆青的绸带。她有说有笑,活泼得象一只冬天的小鸟,美得象一朵鲜花。她随便的视而不见的,看了二狗一眼。路旁有一条小胖花狗,她用鞋尖逗了逗,而绝对没有招呼刘二狗的意思。假若二狗稍微聪明一点,他就必定能看出来;梦莲会爱也会恨。或者,她的恨比爱还来得更方便一点。有胆子的,有正义感的,才会恨。她还多着一点故意的挑衅——娇生惯养的惯了,她不甘于忍受半点委屈。现在她对二狗的态度,完全象原始的女神故意对待地上的两条腿的小动物那样,稍有不敬她,就会用雷电去惩罚。
她给了二狗一个雷——和一山定了婚。
二狗的牙咬得咯吱咯吱的响。他的心智发展到十三岁,就不再前进。假若十三岁的孩子还不能脱净原始的狡猾与残忍(象还以活剥小狗的皮为乐等等),二狗想用最毒辣的手段来报复,是极自然的。他想要一山的命!
可是一山去从军。二狗的刀落了空。于是,他那简单,而自以为聪明的心,又开始活动。他逢人必说:一山那小子是怕了咱,不敢再住在家里!你们等着瞧,什么时候他把脚放在文城,什么时候就没有了命!
连举人公带梦莲都听到了这种宣言。举人公的心中很不安,生怕女儿还没出嫁,就作了寡妇。为缓和这种可怕的计谋,他每次请客也必给二狗一张帖子。二狗的简单的心中得到一点安慰,并且很感激举人公。在感激之中,他还希望举人公能强迫梦莲和一山解除婚约。因此,他对举人公尽力的巴结;有什么新鲜果子与点心,他必亲自给举人公送来,举人公要是在街上溜跶,他必过去搀扶。举人公是非常爱小便宜的,一个糖豆和一两金子同样的能打动他的心。他知道二狗的愚笨无知,但是在消化了二狗的点心与鲜果之后,他从心里觉得二狗是个可爱的青年,至少比一山要好的多。礼物教他替二狗说了话:“可惜,梦莲太不听话,偏要嫁给那个穷小子一山,说真的,二狗比一山要好的多!”
二狗听见这番夸奖,极快的下了结论,只要把一山弄死,梦莲还会变成二狗太太!
梦莲,可是,全不在乎。听到举人公与二狗的话,她只从嘴角露出点轻蔑的笑。在她最高兴的时候,她才在二狗来看举人公的时候,轻轻的学两声狗叫给他听。她纯洁,她敢开玩笑。
敌人进攻保定的时候,已经派人来到文城“招贤纳士”。他们的第一个收获是二狗。二狗不图钱,因为家里有钱。他只图得个地位,好教文城的人不敢再叫他二狗,而改称二太爷。敌人中的“支那通”的狡猾与毒辣恰好与二狗的差不多——同类而深度稍异。他们拿二狗当作了宝贝。假若也还有不尽满意之处的话,他们只觉得二狗的洋服不大顺眼,因为他们以为只要把穿洋服与中山服的华人杀尽,中国就不会再抗战了。他们嘱告二狗换装。二狗,在这一点上,可是很坚决。他不能脱去西服;一脱去,他就不存在了。洋服是他的羽毛,也是他的生命!
二狗的坚决,并没有得罪了他们。他们的眼睛,自从在三岛的时候,就看到了王举人。
王举人是他们最理想的顺民。假若中国每一县都有个王举人的话,他们就可以兵不血刃而得天下。二狗是王举人的好朋友,他可以马上去捉到他。这总得算二狗立了一功,洋服的问题,大可以暂时搁在一旁。二狗去看王举人。举人公的心思很简单:“我不求别的,只求保住我的房子,我的地,我的一切财产,和我的老命,能保住这些,教我干甚么我就干什么!”这几句话,说得那么简单,直爽诚实,连二狗都受了感动,而举人公自己也落了两点老泪。
这时候,梦莲很愿意买一支手枪。她不晓得手枪在她手里有什么用处,或能解决什么问题;她只盼望得到一支!十三
文城变成了死城。县中学改作了日本宪兵队的办公处与宿舍。昔日的青年的笑脸不再见了,现在出来进去的不是铁脸的宪兵,便是满脸泪痕的囚犯。昔日的青年的笑语与歌声,变成了鞭声与哭喊。十字街头的大买卖,都换上了日本字的牌匾,摆上日本货物,日本人不带一个钱的资本而来“合作”,事实上就等于霸占。西关外的纱厂被唐连长给烧完,只剩下几堵高墙寂寞无聊的立在那里。
血是野蛮人最欢喜的颜色,流血是野蛮人的工作与消遣。但是,野蛮人还有他们的禁戒与拘束,他们杀人,也许不敢杀鸡,或别的神圣的动物。我们的敌人,哼,只以流血为享受,而毫无禁忌。自从敌人进了文城,文城的夜里已听不见鸡鸣。鸡,和猪牛鸭鹅,都被敌人杀光。象狡猾的狐狸似的,他们到处去搜索;看到一把鸡毛掸子,他们便想象到肥美的鸡肉。把鸡鸭杀光,他们用枪刺戳杀街上的野狗,不为吞吃,而只为看着野狗的苦痛,给他们自己一点愉快。
不过,拿野狗与人相较,恐怕杀人是更有趣的。假若杀一条狗比杀一只鸡有趣,那一定是因为鸡是必须杀了才好作菜吃,它的趣味是比较的更实际更老实一些,远不及纯出于游戏的,带有艺术欣赏性质的去杀一条狗——慢慢的流血,浑身的抽动,眼神里的苦与悲哀都更足以满足残忍狂暴的心情。
人的表情又比狗多着许多,而杀人的方法又不限于砍头或用枪弹穿过胸口。所以杀人更有趣味。剥皮、凌迟、用冷水沪背、用煤油灌鼻子、坐电椅、拶手指掀指甲……每一种死刑都有它特殊的技巧,与特殊的趣味。那受刑的人,因年龄,性别,性格的不同,又各有各的表情,喊法,央告或挺受……这种种表情与悲痛,又非任何别种动物所能供给的。所以,野蛮人,在杀人的时候,不但显露出他们的聪明,也在流血中得到最高的愉快与光荣。我们的敌人也是这样,不过比野蛮人的花样更多一些,因为他们曾经从中国与欧美借过去一点“文明”。
到现在为止,人类的文化中还不能把武器除外,也未能消灭战争。但是,在战争中杀人,比起杀非武装的,无辜的平民,未免又太机械太单调了。所以,我们的敌人喜欢杀平民,好证明他们在战场外边比在战场里面更英勇,更聪明,更光荣。
敌人在文城的第一次屠洗,是以鸡鸭牛羊为对象。文城的人们认识了什么叫作“鸡犬不留”。可是,他们在颤抖中还希望:敌人只杀鸡犬,而把他们的宝贵,只能生一次死一次的生命留下。
家禽家畜屠完,第二步便是抢劫。他们有系统的,最精细的,挨家按户的搜查奸细——而所收到的是时表,金银首饰,皮衣,和其他的细软。他们从炕上的衣箱搜到厕所中的破盆与便壶,从纸糊的顶棚到院中的垃圾堆。他们扯开青年妇女的小衣,解开老妇人的裹脚条,摸一摸小儿的衣袋。只要是可以拿走的,哪怕是一分钱或一个铜钮子,他们都拿走。那不能拿的,他们会用手,脚,枪柄去弄碎。
这个作完,文城的人民,除了几个汉奸,都变成无处去要饭的叫花子。但是,他们还忍受着,象遭过明伙路劫的人那样忍受着,并且准备着用劳力与工作慢慢的恢复他们的损失。
可怜的人们和虎狼住在一处,还希望保住自己的皮肉!敌人把东西抢完,开始颁布许多命令:不得在街上便溺。夜晚须在门外点起太平灯。晚九点以后不得在街上逗留。和许多其他的与此相似的小事情。文城的人们没有把这些事情放在心里,因为他们以为这不过是敌人的小把戏,遵守与否都没多大关系,即使违犯了这些规矩,也反正不会有很大的罪过。
他们不认识敌人!十几个小孩子,从两三岁到十二三岁的,都因为在门外大便或小便,被敌人用刺刀穿过了胸口,而后教他们的父母去交罚款。罚款倒不多,而是要在他们的儿女还没把血流净的时候,恭顺的,含笑的,眼中没有泪痕的,去交纳。
同样的,因为忘点了太平灯,或在夜晚九点以后去请个医生或产婆,都使刺刀穿进他们的胸中。敌人的命令是命令,命令的后面是刺刀。这样刺刀的滋味无时无刻不在他们的想象中,整个的文城没有了笑声。看见或心中以为看见了敌人,他们的背上就马上冒出凉气,嘴唇发颤。他们点太平灯比给神佛烧香还准确。九点以后,他们决不出门,即使是家中死了人,也把哭声压抑到天明,免得教街坊四邻关心而想过来看一看。有谁半夜里得了急症,他们只能从院墙的上面低声的慰问,而不敢出去请医生。这样,他们希望能保住性命,等着中国军队的反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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