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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明日方舟之丧尸国度 (郑家光少)


  下一秒,一张模拟着病毒构造的平面图展现在了她眼前。
  “如果有EOW的数据,没准你早就被破解了啊......”


第三百三十六章 野味警告
  暮色森林里,格罗扎姆好说歹说摆脱了斩铁者的纠缠,可四下无人,又无路标,偌大的森林四通八达,道路千万条,林荫蔽翳,哪里才是出口?
  不过想到伊洛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他定了定神,脸上不露慌色。
  此处不可能真正成为令人闻风丧胆的颤栗迷宫,不然暮色森林早该被封锁起来严禁出入。
  想必就如某句炎国古诗所言,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车到山前必有路,比起出路,格罗扎姆更关心的是自己的肚子。
  开什么玩笑!要不是时时坚守心中的底线,格罗扎姆早就一口撕下斩铁者一块肉了。
  从某种角度来看,格罗扎姆简直是“纯洁”一词的最佳释义。
  他不知道自己是丧尸,可以吃人?只是他不想而已。
  所谓纯洁不是知道的少,而且坚守得多。
  现在的他,距离啃自己手就只差一步。
  他仰头看向辽远的天空,云曦犹如一片少女的轻纱,遮遮掩掩,羞涩难堪。
  无暇的阳光撒下,还有不知源头的飘雪。
  格罗扎姆一人站立,尽显落寞。
  画面定格在这一秒,就在此时,洁白如玉的天空上划过一条细线,微不可查。
  这哪瞒得过格罗扎姆的眼睛,他刚出生还没满月,视力可谓达到了人生巅峰。在他的眼底,映着一只飞禽。
  由于视觉原因,那飞鸟显得很小。但格罗扎姆的直觉告诉他,那鸟实际上一点都不小。
  “那是什么?蝙蝠吗?”
  有的东西格罗扎姆很懂,但有的常识他或许一窍不通。这就是阅历太少的弊端,怪不得他。
  他眯了眯眼,目力所及的范围内始终不能看得很清楚。虽然看不清,但飞禽的出现也告诉了他一个事实。
  这里有动物。
  “我不吃人......但不代表不能吃动物啊?”
  略一思索,格罗扎姆眼睛一亮,茅塞顿开般一拍脑袋,仿佛有什么枷锁被打断了。
  “吃野味啊,又不是吃人,能有什么问题?”
  这一下,可着实给了他路子。片刻下来,他的思维全都活跃起来,而目的只有一个。
  抓野味,填肚子。
  但一个新的难题摆在他面前:
  怎么抓?
  丧尸不能通天,飞还是省省吧。难道要用无人机给它打下来?
  且不说这种高射炮打蚊子的浪费行为,就说格罗扎姆上哪整无人机去......现在罗德岛上懂行的也就路西法尔尔,赫默也早就祭天了。
  蓝毒也没教过他抓野味啊!
  “一定有办法的......想想如果那货真的是蝙蝠,那妈妈说的蝙蝠都是昼伏夜出,它为何白天现身?”
  “马萨卡!”(迫真)
  “生物的本能无非就是觅食和繁衍......”
  渐渐地,他开始摸到门道了。
  他可不觉得那蝙蝠大张旗鼓地出来是来求偶的。
  那么,真相只有一个!
  “它在觅食!蝙蝠吃什么?”
  他没看过百科全书,蓝毒当初跟他讲蝙蝠这种东西的时候似乎叮嘱过他,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将蝙蝠放在食材栏里。
  现在好了,万不得已的时候到了。
  “论证蝙蝠是杂食动物。”
  “这道题需要用到反证法。设蝙蝠是素食动物,∵森林里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植物,而蝙蝠一概不吃∴得出蝙蝠不是素食动物。”
  “设蝙蝠是肉食动物,∵迄今为止还没有听说一起蝙蝠伤人的事件,∴得出蝙蝠不是肉食动物。”
  “∴蝙蝠是杂食动物。”
  Q.E.D
  “草,我真是天才。”
  格罗扎姆暗自庆幸自己的机制,既然得出蝙蝠是杂食动物,那么就必须要有可以吸引蝙蝠的食物。
  听蓝毒说,蝙蝠很多都吸血?
  所以有的时候也被称为血族,哥伦比亚更是把它和吸血鬼捆绑在一起。
  说来蝙蝠道蝙蝠,它也是冤枉,作为一个洞穴物种,凭借一己之力封印了无数种恐怖的细菌和病毒,还拼命长成一副不能吃的样子。
  它已经尽力了。
  谁知道这个世界上始终不缺屑,还是人间之屑,屑中之屑,闲的没事去吃它。
  什么?我在指谁?
  明显是格罗扎姆啊,别想歪了。
  说干就干,再不吃点东西,枉为丧尸走一遭啊。
  (事实证明就连丧尸不到万不得已都不愿意吃这种东西,所以自认在消化方面比不过丧尸的还是省省吧。)
  格罗扎姆先是在周围的灌木丛里撇了几个树枝,接着找到一些藤条和树枝柔软的部位,拆分下来,编成一张网。
  怎么说?就当蓝毒给他偷偷看过雪雉的作战记录,他学到的?
  接着把网倒扣,用一根木棒支撑,木棒的一端还连接着藤条搓成的线。
  没错,就是类似弶网那样的睿智陷阱。
  格罗扎姆再躲到一个灌木丛里暗中观察,静等猎物上钩就万事大吉了。
  可,人家蝙蝠闲的没事干嘛进你的网?
  “得有点不一样的,这里它们肯定就不吃草的......”
  沉思良久,作为一只丧尸,格罗扎姆沉默着伸出一只手,用尖锐的指甲扣入肩膀处的皮肉。
  是个狠人!不,是狠尸!
  其实在丧尸病毒的影响下,以及之前各种遭罪的对比磨炼下,挖肉而已,不足挂齿。
  没错,格罗扎姆要以自己的血肉为诱饵,捕捉食物!
  只见他做贼似得,蹑手蹑脚地走上前,把一块拇指大的肉块放到网下,那肉上还挂着鲜红的血液,而且非常浓稠,散发着一股挡不住的腥味。
  再然后,悄悄躲藏到灌木丛里!
  万无一失啊!就是肩膀疼了点。没关系,他是丧尸,一点小伤,很快就痊愈了。
  好在他没有把被挖对的部位选在脖颈,不然就怕别人看了他痊愈后的皮肉,只会以为他小小年纪就被“种草莓”了。
  届时真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躲在草丛里,只留有一双眼睛在外面。格罗扎姆对自己的这个陷阱很自信,也很自豪。
  “前有佛祖割肉喂鹰,后有我格罗扎姆挖肉喂蝙蝠!”
  正想着,手上细线突然一动,网立马盖下,而且里面像是有什么东西在挣扎。
  格罗扎姆大喜,看来有东西上钩了。
  会是什么呢?


第三百三十七章 暴力指数
  事不宜迟,迟则生变。
  他上前把网按牢靠,接着伸出一只手进去,牢牢抓住一只小巧的禽类动物。
  “咦?不是蝙蝠?”
  “啾啾!”
  拿出来一看,居然是一只小巧玲珑的麻雀,它灰色的羽毛已经暗淡了不少,也再看不到肥嘟嘟的模样。
  麻雀吗!格罗扎姆还是第一次看到!
  “妈妈说过,蓝毒好像是炎国二级保护动物,吃了会不会遭天谴啊......”
  嗯,想是这么想。格罗扎姆见网下面自己的肉块不见了踪影,就知道这麻雀今天在劫难逃。
  吃了他的肉块,没多久就会变成丧尸为祸人间,与其让它去感染更多的无辜者,不如趁着还没丧尸化就进到肚子里。
  格罗扎姆可是清楚得很,作为丧尸,同类的肉吃起来就跟馊了十七八天的白菜一样恶心。
  这就是他之前不吃袭击伊洛那两只丧尸的原因之一。
  想到这,格罗扎姆便一点心理负担也不曾有了。比起活命,一只麻雀而已,算得了什么。
  麻雀再小也是肉啊。
  于是乎,他也不在乎剃毛什么的,直接活生生一口把麻雀塞进嘴里......
  画面太美,简直难以想象。
  这必然是值得纪念的一天,那只麻雀也不免殃及池鱼。
  今天,格罗扎姆作为一只丧尸,真正地吃到了血肉,生的那种。
  刚出生那会儿,还是蓝毒给他喂奶。然后就是给他做饭,再然后就到了现在。
  想不到鲜血的味道......妙不可言啊。不似美酒胜似美酒,即便格罗扎姆并没有尝过酒精。
  但再醇美的人间佳酿,也不过尔尔吧!温热的液体流淌进食道,软骨与肥而不腻的禽肉相得益彰,如此沁尸心脾的香味,甚至让他有一种高歌一曲的冲动!
  怪不得,丧尸对血肉这么迷恋。估计在丧尸圈子里吃煮熟的肉,就跟哥伦比亚上流社会的人去吃全熟牛排一样。
  不吃生肉,简直没有灵魂!
  “白瞎了我活了这四十多天啊!”
  那口感与味道久久不散,更是引得格罗扎姆意犹未尽,活像个瘾君子。而唯一的区别在于市面上的瘾君子无非是犯法,他只不过想吃肉而已。
  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格罗扎姆也不再回味那令尸神往的美味。现在的他,眼底已经有了一抹隐隐的红色,只不过藏得很深。
  不能吃人,以后有的是家畜可以拿来开荤。
  鸟啊,鼠啊,甚至猫狗,牛羊,数不尽的食物。甚至是......人类。
  打住!
  他连忙掐断了这股想法的苗头,吃人的念头根本不能有,否则绝对会一发不可收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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