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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在二次元时代 (青天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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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渐入佳境

和观众们互动,是歌手不唱歌时,保持场上的气氛最好的方式。

三人并排站在舞台前,身边还有一个后台员工,他的手中拿着一个麦克风。

从后台员工的手中接过麦克风,第一个男人想了一下,问道:“天依酱最喜欢的食物是什么啊?”

洛天依思考了一下,惊喜的说道:“是包子哦,白白的,软软的,咬一口,还会有汁水流出来,最喜欢了!”

观众们震惊了,会这样回答的人,绝对是真人吧?设定好的程序,是不可能知道观众们提出的问题的。他们此时已经不去在意第一个男人问出的白痴问题了,反而是因为得到了这一劲爆消息,雀跃不已。

话筒从传递到第二个人的手中,这是一个带着眼睛的男人,杂草般的头发,略显褶皱的上衣,表现出这是一个不修边幅的人,但是现在没有人会在意他的穿着,只想知道他的问题:“初音酱,你喜欢什么类型的人啊?”

这个问题,让场下的人,兴奋起来,口哨声,呼喝声,差点将棚顶吹飞,知道偶像的喜好,才能投其所好啊!

思考了许久,录音室里的月倩音隐晦的看了王明一眼,与此同时,舞台上的初音憧憬的说道:“应该是一个比我厉害的人,他要有极高的音乐天赋,会为我写歌,帮我编舞,会做饭,会赚钱……唔,最重要的是他要包容我!”

“要求好高啊!”

听了初音的话,台下的观众们一个个哭丧着脸,你的歌曲这么厉害,全世界跟你年纪差不多的男孩子能有几个比得上你的?果然,天才的世界,我们不懂。

最后轮到叶静珊了,虽然很想问东方幻想乡的问题,但是看着眼前用萌萌的大眼睛看着自己的镜音姐弟,脱口而出的却是:“你们最喜欢的事物是什么?”

“铃是姐姐,铃先说!”镜音铃举起手,上前一步,笑着说道:“铃最喜欢的事物是唱歌哦!第二喜欢的是弟弟。”

连见姐姐说完了,也走上前来,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连最喜欢的是姐姐!”

看着这对萌萌的姐弟,他们都笑了出来。大方的铃坦然的站在那里接受大家的视线,而说出了心中想法的连却有些躲闪,在姐姐的后面露出半个身子,一副“不要吓唬我”的样子。

这种聊天,对于严格要求自己的月倩音来说就是一种放松,自己不需要分饰三角,只要表演好自己的初音就好,简直是太轻松了,有木有啊!

此时,广场前已经聚集了几万人,有些精明的小贩,趁着中场休息的时间,打电话叫人运来一卡车的荧光棒。在这些人的心里,庆幸欣赏到了音乐的华章之余,还清空了积压的库存,赚得盆满钵满。

初音绿、天依蓝、镜音黄,三种颜色闪耀在这广场上,形成了一条光带。

直播间中,初音绿#39C5BB,天依蓝#66CCFF,镜音黄#FFFF00,满屏幕飘,大触们已经为各自心爱的角色找到了其对应的颜色编码,而他们发出来的字体也对应其颜色。弹幕也汇聚成了蓝绿黄的海洋,就如同那些观看直播的人,同现场观众一起挥舞荧光棒似得。

…………

时间悄悄来到了八点,随着演唱氛围越发火爆,妖都地方警局接到了维护治安的任务,听说现场有上万人,不得已之下,只好出动一个大队的人,前去维持治安。

开车来到封道路段之后,移开封锁物,直接冲了过去。

可是他们看到了什么?

李强停下车,眼前的道路被电瓶车和自行车围成的大圈堵住,车已经开不进去了。

感觉车停了下来,坐在后座的秦刚不解的问道:“强子,怎么停下来了?继续走啊,应该还没到吧?”

李强转过头,脸上带着无奈,头疼道:“秦队,前路被电瓶车和自行车挡住,我们的车子开不进去了。”

“什么鬼?”秦刚吐出了一句网络用语后,开门下车。刚从车上下来,就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尼玛,你们这是在干什么?

看着面前摆放的零零散散的电动车大阵,秦刚狠狠地拍了警车一下,他感觉自己差点被气出心脏病,这么多电瓶车扔在这,还有些没锁的自行车混在中间,秦刚第一次觉得,这电瓶车是个马路祸害。

“把交警队叫来,让他们去里面了解一下情况。”咽下心中的怒气,秦刚恶狠狠的说道。

“秦…秦队……”

本来自己就在气头上,手底下这李强还吞吞吐吐的,火气腾地一下上来了:“有话就说,有屁就放,我们作为人民警察,要对得起身上这层皮。”

看着平时很少骂人的队长,李强的脸上闪过一丝惧意,不过该说的还是要说:“交警队他们在一个半个小时之前就来了,现场的电动车摆成这个样子,就是他们的功劳。”

“我靠,这些猪队友。”

从车的副驾驶上下来一个女人,看上去三十多岁的样子,一副精明干练模样:“队长,那我们现在怎么办?”

见自己的副手也失了主意,秦刚也无奈了,“走吧,还能有什么办法?诶,这音乐会到底有什么好听的?”

三人是广场东侧距离中心最近的大队,通过对讲机,秦刚知道,其他的几支队伍可能都扑街了,不是束手无策,就是成了一个忠实的听众……反正他们都靠不住了。

三人对视了一眼,只能弃车步行了。

此时的舞台上,初音她正在演唱甩葱歌。

五天的时间,王明只准备了十一首歌,现在已经到了第十首了,虽然从现场的反应上来看,表演是成功的,但也正是因为表演太成功了,现在已经不好结束了。

“如果这会场突然停电就好了!”

心中虽然这样想,但是他知道这是不可能的,这会场拥有十台大功率发电机,只需要一台就能支持会场全力运行一小时,所以停电是不可能的。

“诶,顺其自然吧!”

甩葱歌是一首欢快的童谣,出自堪地那维亚的地方歌谣,后经初音演唱之后,爆红于网络,是早期的广场舞舞曲之一。

虽然歌曲用的是霓虹省的方言,大多数观众就像听温州话一样,什么都听不懂,不过他们能听懂调子,能听懂歌声。

歌声活泼而轻快,宛如天空中的一朵白云,随心所欲的飘着。调子虽然在往复,但是配合台上初音的动作,台下的人善意的笑起来。

初音手中的麦克风变成了一根大葱,随着歌声挥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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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闻到腥味的鲨鱼们

初音身后的背景从城市切换到了草原,在那薄薄的草皮上,苍绿色的音之精灵,随风飞舞的长发,轻轻挥舞的大葱,像是从童话中蹦出来的人儿似得。

从初春到深秋,碧绿的草场变得青黄,舞动的身姿却从未停止,轻柔的动作,感觉像是微风拂面;重复的曲调,重复的歌词,从初音的口中倾泻而出,速度虽然像是狂风暴雨般急骤,但节奏却轻缓舒柔。一种怪异的违和感充斥在观众的心间,但这种违和感却让人感到沉迷,随着初音的手掌摆动,他们感觉自己的眼睛被这双玉手支配了,只能跟随着台上人儿的动作而摆动。

声音越发高亢,曲调却变得舒缓,这首歌将这种差异感一直保留到了最后。随着手中的葱变回麦克风,他们知道,这歌结束了。

说自己享受了一场视听盛宴?他们并不这么认为,只是觉得这歌有一种魔力,听了还想听。

在这个世界,还没有出现过洗脑歌,这首甩葱歌算是开创了一个新的流派,只不过这个时候,他们还不知道而已。

洗脑歌是指明明旋律很怪、很扯淡、很俗气……但是旋律好记得可怕,总会不知不觉中就记住了。如同魔音贯耳一般,在你的脑袋中盘旋不去,若是在睡前听多了,有可能这一个晚上你就不用睡了。

这种洗脑歌,在王明印象中,最深的几首是:最炫民族风、小鸡哔哔、甩葱歌、小苹果以及恋爱循环。

这些歌曲中,一半以上都在广场舞曲中出现过,并盛行一时,实乃世间之原罪也。若不是鸡蛋要5毛钱一个,浪费不起,我一定要让你们这些头发花白的老人们,食我蛋蛋!

轻柔舒缓的bgm响起,时间也临近9点了,三个小时的晚会就要结束了。此时,身在外面广场上的秦刚等人早已成了V家的粉丝。年纪大的秦队说洛天依和自己的女儿差不多大,都很爱吃;李强说初音的脸型和自己女朋友的相似,都很可爱;队伍的副手,那个唯一的女人却喜欢有些怕生害羞的连,他就像是一个乖巧的弟弟,惹人怜爱。

三人虽固执己见,但却不会影响到手中荧光棒的挥舞,至于指责什么的,让它见鬼去吧,现在这种情况,除非是派出军队,强制驱散人群,况且,法不责众没听过吗?

原本秦刚是准备履行指责的,可是当自己看到此次任务的一把手竟然在和街边的无照小贩交易的时候,一种信仰垮塌感油然而起,“反正老大都下水了,也不差我一个,况且是真的挡不住啊!最重要的是,自己原本只买到一个荧光棒,手中另外一根竟然是老大他见自己是独臂侠有些可怜,送了自己一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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