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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插柳 +番外 (公叔度)


  只是,贵不可言的龙家四少动不动就要被抽藤条,跪祠堂,平时在诺诚里习武更是苦不堪言,半夜都要被叫起来拔正步——他家还有个校场来着。龙头头本应该习惯的,毕竟他从小过得就是这种日子,他也曾经尽力去讨父亲的欢心,但是他不知道为什么,跟秦煜一样,觉得有哪里不对,比如说,他们看自己的眼神。
  大人们总是说他太沉默,太刚烈,以至于看起来太凶戾,龙头头低着头,不太明白什么是凶戾。他照着镜子,也只觉得自己只是眼睛有点黑,此外没什么不一样吧。但是大人们都这么说,说他耍起刀剑来简直不像个小孩儿。龙头头更糊涂了,这不是父亲愿意看到的所谓“将血”么?怎么他做到了,反而非但没有获得人们的认同,反而被忌惮呢?连母亲也更喜欢乖巧可爱的弟弟妹妹,常年在外的父亲不知所以,渐渐也以为他性子阴毒。
  所有人都离得他远远的。
  总想反抗一下来着,但是每次都被吊到门前的大榕树下,泼几桶凉水治治发烧。龙头头就只能传唤一帮子伴当,出门更张扬跋扈一点,把家里头的委屈补回来。
  于是,终其一生,龙头头都是个缺乏安全感、惧内、极度自傲与极度自卑的综合体,还很讨厌鞭子。
  少年时候的龙头头经常跟秦煜同志在街头相遇,不过底下人互相看不顺眼,经常要狠狠干一仗才得算。什么理由都有,抢青楼的花娘,争酒肆的坐次,穿土布军装/穿帝都长袍真可耻,但是龙头头和秦煜是不参加的,他们深知政治斗争的敏感性,不敢去撩拨那根弦,只是在招呼自家兄弟的时候会隔着一团混乱互相点一下头。
  这样就有点惺惺相惜的感觉了。至少秦煜同志是那样认为的。很多年以后他问龙头头,是不是啊是不是啊,龙头头老实说,我那哪里是点头,我是点下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下完战书你就走了。秦煜便很郁闷地提醒他,那应该把头往上抬吧……
  秦煜是肯定弄不过龙头头的,每一次都让,日子久了,小霸王也咽不下这口气。他非常下流地差人去诺诚告状,于是那天龙头头穿着亵衣,背着一捆荆棘,半夜来敲他家后门。
  秦煜讶然,他不知道原来龙家家规这么严,心里难得有些愧怍,又有些难过,拉着他的手要把他迎进屋来。龙头头却擦了擦嘴边的血,淡然道你够了没,够了我就走了。一边说一边肚子咕咕叫,略不耐烦地拍拍身上的雪。
  秦煜回屋给他装了不少点心,又在暖烘烘的居室里收留了他一晚上。龙头头左看看右看看,觉得花格子架上的什么都新鲜,又像只迈进别人领地的猫,睡觉的时候又警惕又战兢。
  那个时候,秦煜就记住了这个黑眼睛的少年。
  第二天诺诚差来人找,龙夜吟临走的时候,秦煜想送他一只簇金玲珑球,球里头嵌着七层宝塔,塔里头又各有七只玲珑球,层层叠叠无比精致,秦煜记得他前夜看了好几眼。但是龙夜吟没要,他冷冷淡淡地说,女孩儿才要这种玩意儿呢。
  然后耸着脖子,被一个明明很年轻却懒散地要命的楼姓军官带走了。
  秦煜心想,他明明很想要的,否则干嘛攥着拳头。
  后来再遇上的时候,龙头头就不太愿意理他了。那个黄金玲珑球也不知道什么时候丢了。
  再后来,他家遭了剧变,全家都被流放到北方极寒之地,听说死了不少人。秦煜想起那个黑眼睛的少年,总觉得他应该不会死,因为他来找自己的时候,也下了那样大的雪,他好像看起来一点都不冷。
  在长久的记忆里,秦煜已经忘记了他掌心的温度。他不太擅长记忆人的温度,毕竟他只是那么孤单地在灯迷酒醉里长大,那里再温暖也只是一纸黄金买来的虚梦。他自以为无牵无挂,因此而有了无知无畏的勇气,以至于留下一封断绝父子关系的书,就跑去做山贼。
  他不知道那个抱猫的男子有没有雷霆大怒,应该是没有,毕竟他送了好几车的刀枪棍棒用以给自己树立基业。他也知道,第一天在破庙里过了夜,第二天就有七八百强人哭着喊着要给他当小弟,这大概没有个强大的老爹也是不可能的。
  于是他换了个地方继续吃吃喝喝,醉生梦死,一口官话也邋邋遢遢成了山大王的口音。秦煜心想,反正他肯定是做不出什么事情来的嘛,因为他老爹是秦正——看,他就算做出什么事情来,也因为他老爹是秦正,这种感觉真他妈糟透了。有时候觉得这家伙要是不在了的话……
  谁知道这句话来的那么快。
  他总觉得他老爹这种安静又稳如磐石的东西,哪怕天下尽亡,大概也会抱着他的猫坐在荷塘边看雪吧?!
  但是有些事总是要让你措手不及。
  他第一次强烈地希望老爹不要回过头来管自己。但是,信攥在他手里,让他无处可逃。
  秦正让他走。带上钱帛隐姓埋名,什么都不要管。
  桦树的信纸渐渐被打湿,秦煜心想,我怎么可能什么都不管呢……
  但是来到西凉之后才发现,自己对父亲,还真是一点都不了解呢。就算是谁让他人头落地,也统统不晓得。
  就在这个时候,他又遇上了龙夜吟。他回来了,打算让所有人战栗。那个黑眼睛的少年变得如此不可仰视,魁梧修长的体格,被北风刮得坚毅如铁的面廓,看人的时候像是惫懒又骄傲的刀。他把他揪起来,按在马鞍上打马而去:“你这时候死又有什么用?!”
  那个时候秦煜在牢里困了三天,像个水鬼一样,眼睁睁看祖宅化成了火海,还有那片荷塘。他望不见那个抱猫地背影,便咬着牙低声道:“我活着……也没什么用。”
  龙夜吟不耐烦道,活着就好,活得比他们长,可以气死他们。
  秦煜后来再也没有寻过死。
  他开始接手城中的事务,从中查找线索。起先他以为是谢源,但是后来,他不得不承认那是迁怒。他知道龙夜吟对谢源是不一样的,那种不一样几乎从头到脚。他很奇怪他居然是那样肤浅、只看外表的人,但是又毫无办法。
  他觉得怎么都是自己先来的,然后那么多兜兜转转……现在他们又遇上了,那么难能可贵,那么……好。
  可是他却爱着别人。
  秦煜觉得荒唐。
  而对龙头头来说,谢源救过他一命。那在大漠荒凉中无声地来、无声地去,无人在乎的命。
  那么,谢源就是他的命。
  什么时候第一次见到他已经模糊了,现在想起来,应该是在蚩尤海的夜晚,茕茕独行的冷漠旅人,美得像冬天月光里的冰荧惑,也沾染着梦幻般的剧毒。
  “要帮忙么?”
  “不用。”
  “你那样,没有办法把马救出来的。”
  旅人没有说话。他杀了马,然后踏上旅途,飘忽如风。
  三天后他们再次相遇,他问他去黄金城的路途。
  此后一别无期。
  龙夜吟见过许多过客,这是很特殊的一个,所以他记得他。他记得他,所以知道谢源不是他。谢源只是谢源,聪明,骄傲,从容在握,千方百计引他入瓮,却不知道引狼入室。
  他其实很贪心。他装作不在乎,但确确实实,很贪心。比如说,他曾经溜到秦煜房间里透了一个球出来。虽然他知道,他不可能瞒着父亲有什么小收藏品,他能拥有的,也只是从秦府到诺诚的短短一路,可他还是很想要。他都明白的,所以最后只好把它藏在若耶溪里。
  他空有一身武力,空有纵横千里的兵机。但是他知道自己是留不住什么东西的。
  也留不住谢源。
  
  【番外】龙头头与秦囧萌(中)
  
  因为自己毕竟是一种人见人怕的怪物啊。虽然不明白,虽然不甘心,但还是有这个自知,也在遇到对的人的时候,愤世嫉俗。
  秦煜在一旁冷眼看着,心想,对个头啊,谢源这样子的人。
  是,秦煜对谢源的看法,糟糕透了。
  这种贱货就是什么时候都能吸引众人的注意,对你的愤恨可以完全不加理睬,最后你愤恨着愤恨着,他爬到你头顶变成BOSS的那种人,看了就想狠狠压在地上削一顿。作为龙头头的暗恋者,秦大少却很少把谢源当成情敌,这跟你自己是一只剑龙,就很难把霸王龙当做情敌一样。对他来说,谢源的危险不仅仅在于抢人——抢人只是最低限度的。谢源对人生的威胁简直无处不在。见到谢源的第一面起,秦煜就感到他简直无一处不在冒着奸诈的坏水,是故非常不能明白,这一个个都上赶子不是买卖是为哪般。
  美则美矣,要人性命。
  龙头头却是个不惜命的。自他报了仇之后,支撑他一路走来的使命感消失殆尽,他牵着马走在西凉街头,依稀觉得自己还是当年的顽童,而头顶已然少了父亲的鞭笞、军法的桎梏。他挣脱了背负在头顶不曾消散的头衔,或是诅咒,同时也觉得浑身一轻,连性命也可有可无,简直可以平日飞升而去。要不是有个谢源做念想,他大概会去尝试着出家,洗一洗这些年造下的杀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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