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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碎诸天 (白翼龙)


  只见巴斯扎两手凌空虚舞,手指也不见接触筝弦,古筝却乖乖发出声音。
  那曲子,正是方才孙铮弹过的那首《渔舟唱晚》。
  就算孙铮刚入音乐之门,也能听出师傅这一首,段位远超自己所弹。
  甚至于,到了快板部分时,随着那行云流水的叮咚声,孙铮是真的感觉到了自己似乎在夕阳下,悠闲垂钓的场景。
  “怎么样?”巴斯扎的笑容,怎么看怎么觉得像是显摆。
  孙铮不是很服气:“师傅!等我升到777级,还不是想让它唱什么曲,它就乖乖唱什么曲!”
  “你还是没有领悟到音乐和灵魂共鸣的真谛!你以为我是用魔法弹奏?错!大错特错!我是把你刚才演奏的曲意,用灵魂共鸣的方式传导给乐器,让它自己将这股共鸣释放出来!如果你不能参悟这其中关联,就算你升到999级,也一样无法让它共鸣!”
  呃?这么深奥的吗?
  “所以说,用手弹是第一步,接下来,就是用心弹?这种说辞,很像古代那些大忽悠啊。”
  巴斯扎大怒:“我就是古代大忽悠!”
  “哇,忘记这茬了,师傅见谅!说回来,到底怎么才能找到那种共鸣感呢?”
  “自己回去好好想想!要是还找不到灵感,就学那些街头艺人,去街头表演!”
  “啊?师傅!就算我一时嘴快,冒犯到您老。也不用罚我去街头卖艺那么惨吧?我堂堂魔法师,坐拥数家财团,怎么说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
  “说呀!接着说呀,怎么不说了?说你笨你还顶嘴!你以为让你去卖艺是罚你?我是让你去体验自己的音乐!等你能够准确的用音乐,把自己灵魂深处的意境,感染到大多数听众,就离那扇门不远了!明白?”
  “明白了!谢谢师傅指点,明天就上街去卖艺!”
  说是明天,孙铮也是拖了好几天,先在城里到处晃悠,观察一下纽约人对街头艺人的接受程度,然后才确定了几个比较靠谱的地点。
  本来以为这种事很难为情,可是当孙铮真正在街头摆出架势,完全沉浸在音乐中时,这种可能存在的尴尬感,一下子就消失无踪。
  果然,抛头露面这种事,就和女装一样,只有零次和无数次。
  在街头表演了十几天,毕竟是掌握了开挂技术的魔法师。单纯就技术而言,已经不比任何专业演奏家差多少。
  但于孙铮本人来说,他要找的灵魂共鸣,却始终不得要领。
  这一天,孙铮照例演奏了一曲《渔舟唱晚》,毫无意外获得掌声如雷,甚至还有人特意用摄像机全程录相。不过早在摆摊前,孙铮就改换了容貌,倒也不怕惹来什么非议麻烦。
  见观众越聚越多,孙铮一时兴起,顺手就弹了一曲《刀剑如梦》。
  本来这种流行音乐,于古典乐器来说,多少有些丢格调。
  就在音乐起处,孙铮再一次努力闭眼去感悟,蓦然间,只觉得自己意识似乎随着那道音波向外张扬。随即,便在意识的角度中,看到一大片散发着各种情绪的光团,正绕在自己身周,随着音乐声响,一阵阵起伏不定。
  这就是灵魂共鸣?
  太神奇了!
  敲开灵魂感应的大门,孙铮很快就找到了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
  随着技能的掌握,孙铮又突然想起当年在唐人街阵斩孙龙的情景。
  当时他在无意中,调动了周围的某种魔法元素,一剑将孙龙斩成两半,之后却再也没法找到当初那种感觉。
  他一直以为是自己独有的某种天赋或者外挂的能力,直到这次真正接触灵魂魔法,才知道当初那种情景,其实就是灵魂力量的实例。
  随着技巧的提升,孙铮在街头艺人界的名气也越来越大。甚至好几次演奏结束,都有星探之类的跑来拉感情,非要为他介绍什么大公司,出唱片,开演奏专场之类。
  搞的孙铮不胜其烦,只能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街头表演一个多月,深觉已经差不多可以感受到灵魂气息。孙铮打算再稳固几天,就回去向师傅汇报。
  这一天,照例是闭眼演奏,用意念视角去观察观众的灵魂波动。
  突然在人群中,发现一个高亮存在。那种感觉,就好像是一片荧火虫中,突然出现了一只大灯泡。
  神奇的是,以意念视角和灵魂共鸣来观察,这只大灯泡完全无法掩饰敌意,一眼看过去就知道,这家伙没安好心。他大爷的,这家伙的灵魂那么强大,明显啃他不过。什么仇什么怨呐,至于跑来踢场子?
  见他暂时没有攻击意图,孙铮不动声色演奏结束,这才漫不经心的睁眼。
  擦,是霍法斯!
  这家伙居然又逃出来了。


第二十二章 你要唠这个,我可就不困了啊。
  见到霍法斯满脸戏谑的盯着自己,孙铮也不费心思去琢磨他是怎么认出自己的。毕竟手上那枚龙戒晃的人眼晕,想不让人认出来也挺难。
  一曲结束,观众掌声如雷,纷纷叫好,喊着再来一曲。
  霍法斯极具绅士风度的向前一步,保持着安全距离,笑眯眯道:“想不到你还有这种业余爱好,怎么样?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很不错吧?”
  孙铮心中念头百转,这家伙不知道自己玩音乐的意图?
  难道说,用音乐敲开灵魂大门的手段,是巴斯扎独创?
  面上不动声色,同样微笑回应:“这么快就找到出来的路?比巴斯扎预料的早很多啊。”
  玩话术嘛,谁怕谁?我一个泡过数千小时论坛的老鸟,会怵你个连电视都没见过的老古董?!
  霍法斯果然表情微变,却很快收敛:“他早就……哇噢!很不错哟,年轻人,很不错!不得不说,这一手玩的漂亮,差点被你唬住!”
  孙铮呵呵轻笑,起身做个相请手势:“难得出来放松,我请吃饭,一起啊?”
  霍法斯有恃无恐,他吃准了这少年不是自己对手,也就不怕他玩什么花样:“你先请!”
  孙铮前面带路,霍法斯跟了几步,奇怪问道:“你那东方古琴不要了?”
  孙铮解释:“那叫古筝!古琴弦少,没有中间的小立柱……”
  他毕竟系统的学过这些知识,一讲起来也是滔滔不绝。听的霍法斯一脸黑线,谁特么在乎那东西有什么区别啊?
  不过还是回头扫了一眼,却见两个白人男子,很仔细用盒子将古筝收起,小心的放上手拖车,拖着向另一个方向离去。
  吼吼!霍法斯笑的很鸡贼:“年轻人,蛮懂享受的嘛。看来,巴斯扎也终于想明白了,不再坚持他那可笑的众生平等理论,收了贵族弟子。”
  嗯?有八卦啊。
  孙铮好奇的打量,霍法斯笑的越发得意:“他没和你说过,对吧?哈哈……真是有趣!”
  孙铮心中感慨不已,这些人的招数永远都是那几下,从来不知道换个花样。要与时俱进啊,不然很容易被淘汰的。
  两人前后进入一家高档酒店,服务生客气的送来菜单。
  孙铮点了一大堆硬菜,什么战斧牛扒啊,什么威灵顿牛排,还有烤羊马鞍之类,都是量大管饱类型,后面还搞了个牛尾汤。
  霍法斯几百年没冒泡,但至少听名字也能听出点味道。
  冷笑道:“你是在嘲笑我饿的太久?”
  孙铮讶然:“这是给我自己点的……不好意思,有点失礼。忘记告诉你,现在这种酒店,都是要各点各的,避免闹出客人忌讳之类的笑话。您想吃点什么,尽管点就是,不用替我省钱!”
  霍法斯吃个软钉子,心里却越来越好奇,翻着看了看菜单,也点了几道菜。
  服务生又问佐餐酒,孙铮毫不客气:“八二年的拉菲!”
  然后又解释:“我其实不怎么懂红酒,不过他们这儿就数这酒最贵,应该差不到哪儿去吧。”
  霍法斯挺满意,这少年至少在礼貌方面挺客气。
  孙铮心中也稍稍有点小得意,可算是玩了一把梗。一看对面,又郁闷了,可惜是个接不住梗的老古董。别说八二年,八十二年前的,在他眼里和白水区别也不大。
  等到菜盘送上,孙铮大开大阖的吃法,也让霍法斯大为赞叹。这就是东方少年吗?太能吃了!
  那么大一支战斧牛排,他只是随便划拉几下,切成核桃块大小,一口一个,吃豆一样,没几下就腾了盘子。
  红酒倒一杯,人家都是晃一晃,嗅一嗅,先摆半天谱,再扯几句淡,然后轻啜一口,细细品咂。他倒好,仰头一灌就没了,感觉就像喝水漱口涮喉咙。
  眼见没几口,又是一道硬菜下肚,霍法斯觉得有点辣眼睛。
  “巴斯扎不给你管饭的吗?”
  孙铮笑一笑:“和那个没关系。我从小习武,饭量比较大,和你们西方人的饮食结构不太一样。”
  霍法斯摇头不语,认真享受自己的食物。毕竟贵族出身,餐桌礼仪方面早已深入骨髓。
  这顿饭,霍法斯真的是大开眼界,他从来没见过,真的有人能吃下那么多食物。光是这一条,就足以证明这少年与众不同。
  或许,这才是巴斯扎选他做传人的原因?不对,应该是龙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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