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们做梦也想不到吧,这么一个看上去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学生,居然就是魔王。”范量宇说,“我记得他告诉我们,他是一个人逃课出门背包游的,看见我们的养蜂车觉得好奇,就过来攀谈一下。回头想想,他的演技还真是不错呢。”
文潇岚好奇地凑过去一听,魔王正在和范舒琳交谈着养蜂的知识。范舒琳看来绝不仅仅是拿着养蜂车做做幌子,对于各种养蜂知识能说得头头是道,魔王也听得津津有味,连拿在手里的用一次性纸杯装着的蜂蜜水都忘了喝。
“对了,有一件事我一直挺好奇的,”魔王说,“蜜蜂有可能单独生存或者以小家庭的方式生存吗?”
“单独生存?小家庭?”范舒琳一愣。
“对,就像很多其他的昆虫那样,不必要这样群居,单独一只也可以存活,比方说蟑螂。”魔王说。
“应该是没有可能的。”范舒琳回答,“蜜蜂必须以蜂群的方式群居生活,就像一个分工严密的社会,每一只蜜蜂的力量都微不足道,根本无力独自生存。但遵循着它们的社会规范、像无数齿轮、螺丝钉那样咬合在一起,整个蜂群就会产生旺盛的生命力。打个比方,单个的蜜蜂就好像一个个的生物细胞,组合在一起,就形成了生命。”
“非常有趣的比方,”魔王赞许地点了点头,“那么,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某一只蜜蜂产生了变异,不愿意呆在蜂群里了、想要闹独立呢?”
“我觉得不是太可能。”范舒琳说,“以蜜蜂的脑量,很难支撑单一的个体产生这样的自由意识。再说了,脱离开蜂群,一只蜜蜂也根本无法生存,到了晚上就会因为回不了蜂巢而死掉的。”
“它们就不能进化吗?”魔王又问。
“这个就得生物专家才说得明白了。”范舒琳说,“不过我猜想,一来还是大脑容量有限——蜜蜂的大脑只有几毫克重;二来当它们进化到这种群居形式之后,已经足够适应环境,可以在地球上生存下去了。”
“果然还是得有生存压力么……”魔王叹息一声,“就好像人生啊,老是一帆风顺毫无波折,似乎也不行呢。”
范舒琳笑了起来:“你居然能联想到人生上面去,还真有点像个酸溜溜的文人呢。”
魔王也跟着笑了:“不敢当,鄙人是系文学部的部长。”
十年前的范量宇在头罩里发出一声沉闷的嗤笑。
这段记忆慢慢淡去。十年后的范量宇仍然怔立在原地,似乎还在回味着那一段短暂而又美好的时光。文潇岚不敢打扰他,默默地站在一旁。
过了好久,范量宇才回过神来:“怎么样,有什么想法吗?”
“想法?没、没什么想法啊。”文潇岚说,“我还在奇怪呢,这一段记忆完全就是魔王在和范姐姐聊闲天而已。我以为会有什么下文,但是聊完天居然就结束了。”
“不,这段聊天,就是最关键的信息。”范量宇说,“魔王放出来的每一段记忆,都是有目的的。看完了这一段之后,虽然对于魔王的终极目标究竟是什么我还不太清楚,但我已经知道了他们究竟想要把人类带往什么方向,也知道了守卫人对他们的意义何在。尤其是,我大致猜到了天选者是拿来干什么的。”
“你说什么?你已经猜到了?”文潇岚惊喜交集,“快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范量宇正准备回答,记忆迷宫的世界突然间剧烈震颤起来。甚至还没等到范量宇用蠹痕把文潇岚保护起来,记忆迷宫顷刻间消失了。两人重新回到了现实世界里,回到了宁章闻家的老房子。
魔王正坐在沙发上,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忧郁。文潇岚定了定神,看着这个侵占了宁章闻身体的存在,试探着开口发问:“那个……宁哥……魔王先生,你为什么把我们放出来了?是因为大头猜对了吗?”
“他还只猜到一半而已。”魔王叹了口气,“我放你们出来,是因为我的老朋友找我来了。我不能再浪费一丁点儿力量在维持记忆迷宫上,必须全力迎战,还不一定能赢。”
文潇岚先是有些迷糊,继而脸色一变:“你说的老朋友,难道是……难道是……”
“没错,就是他,你们口中的另一个魔王。”魔王苦笑一声,“很抱歉,我本来是想给二位留一条生路的。现在看起来,你们是活不成啦——我这位老兄恐怕不会放你们活着离开的。”
范量宇默不作声,把文潇岚拉到身边,释放出蠹痕。
四
车还没停稳,冯斯就推开车门冲了出去,三步并作两步跑上楼。还没到房门口,他就已经感觉到了蠹痕的气息,毫无掩饰的、仿佛炫耀般的扩张的蠹痕。他心里一沉,知道自己还是来晚了。
事到如今,他反而镇静了下来,掏出钥匙打开门。走进房间后,果然,姜米已经不知去向。而一直被关在笼子里的金刚,却已经离开了牢笼,正盘踞在客厅里的餐桌上。乍一看,金刚没什么变化,依旧干瘦而肮脏,一身刺猬一样乱糟糟的长毛,但仔细看去,可以看出它的眼神已经起了变化:不再是过去那种仿佛恨不能吃人的凶恶目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几乎和人没有区别的睿智和沉静,以及一丝隐隐的嘲讽。
这完全就是人的眼神。又或者说,已经超越了人。
冯斯慢慢掏出手机,看着那张他用蠹痕调得更加清晰的老照片。照片上的金刚,脖子上挂着一个雕刻得很精致的坠饰——一个埃及的圣甲虫。
这枚圣甲虫,冯斯曾经在魔仆的时间之海里见到过。在那一个时间碎片中,冯斯遇到了明嘉靖年间的龙虎山道士兰真澍,兰真澍刚刚目睹了一场可怕的魔王与魔王的战斗,并且机缘巧合地捡到了一个圣甲虫雕像。根据冯斯的猜测,另一位魔王就藏身于雕像中。
而当这只圣甲虫出现在金刚的脖子上时,其间的含义不言而喻。
“所以说,在二十年前,你其实一直和金刚共存着,是吗,魔王大人?”冯斯看着金刚,“大家都在猜测着魔王到底躲在哪里,却没有想到,你一直在中国,一直在和守卫人们打着交道。可笑梁野还一直以为他在利用魏崇义,却没有料到,魏崇义只是你的棋子,是你在利用他。”
金刚并没有动弹,也没有做出任何回答。冯斯走上前一步,又问:“你利用梁野的精神研究,想法子改造了金刚的脑体结构,这样就可以完美地侵占并控制它的身体,不再需要藏身于圣甲虫里面了,对吗?”
金刚依旧没有回答,只是沉默地和冯斯对视着,眼神里的嘲讽意味更浓。它盯着冯斯看了一会儿之后,转过身去,不紧不慢地向着阳台方向爬行而去,看来是要离开。
“站住!把姜米还给我!”冯斯大喝一声。
此时此刻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蠹痕本身并不具备攻击性,没有办法像范量宇或是路晗衣那样直接对金刚发起攻击。情急之下,他迅速利用蠹痕创造出了一把手枪,并且命令蠹痕赋予手枪自动瞄准的功能——真正的手枪并不像影视剧里表现的那样一抬手就能给人身上添个窟窿,没有经过训练的新手基本很难打中人,更别提比人小那么多的金刚了。
他并不知道这样“过分”的要求是否会被蠹痕接纳,但运气不错,一秒钟之后,他的手上真的多出了一把银色的手枪,看模样有点儿像沙鹰。他不管三七二十一,抬手就对着金刚放出一枪。
枪响了。火光闪动之后,冯斯听到了弹壳掉落在地上的声响,却并没有发现有任何物体被子弹击中。他定睛一看,那颗射出去的子弹凝固在了半空中,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抓住了一样。紧跟着,子弹的表面开始起皱、变形,迅速融化,化为滚烫的液体滴落在了地上。
金刚回过头来,充满蔑视地冲着冯斯眨了眨眼,意思仿佛是在说:别闹了,你还差得远。
冯斯怒从心起,扔掉手里的枪,用蠹痕创造出了一把日本武士刀,挥舞着刀向金刚的头上全力劈去。刀锋呼啸着落下,眼看就要把金刚砍成两截,但它却依然没有闪躲。
当刀刃距离金刚只有不足一厘米的时候,冯斯感到一股柔和而强韧的力道挡住了长刀的下坠之势,就像是砍到了厚厚的棉花上一样。随即,那股力道像膨胀的热气球一样反弹回来,把冯斯的身体裹挟在其中,动弹不得。
比起身体上的被控制,更让冯斯感到难受的是精神。当身体无法行动后,他感到一股无可阻遏的强大精神力量凶猛袭来,就像一根钢钉一样硬生生钉进了他的脑子里,几乎是在瞬间把他的附脑完全压制住,甚至于没有办法激发出一丁点儿蠹痕。
这是他自从附脑觉醒后第一次出现蠹痕被人彻底压制的状况。何况最近半年来,他一直在努力强化自己的蠹痕,按照何一帆和邵澄的估计,即便是四大高手也不能轻易地压住他。但是眼下,金刚不费吹之力就把堂堂天选者变成了捕鼠夹上的耗子,没有半点挣扎之力。
这就是魔王的力量吗?冯斯想,即便是四大高手或者路钟旸,也不能让我完全无法激发蠹痕,但魔王轻描淡写地就做到了,就好像附脑的开关在他手上,按一下就可以断电。这是一种碾压式的差距,根本不是人力可以扭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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