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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醒日·大结局 (唐缺)


  但听完老观主的话之后,他才意识到,金刚身上所蕴藏的秘密,可能比他想象的还要多得多。想到这里,他禁不住摸出了手机,打开那张照片,想要看看二十来年前的金刚和现在的金刚有什么不一样。
  照片上乍一看倒是看不出什么太大的区别,似乎二十年前的金刚就已经是后来的模样了,胖大、凶悍、浑身乱糟糟的毛。不过冯斯仔细辨认,发现金刚的脖子上好像多了一件饰物。
  冯斯回忆着过往和金刚接触的历史,确认自己从第一次见到金刚开始,这只黑猫的身上就没有任何装饰品。当然,一件饰物原本也没什么了不起,也许是它最早的主人喜欢给它佩戴饰物,而后来的魏崇义并不喜欢,如此而已。
  但不知怎么的,一种奇怪的直觉让冯斯想要看清楚这件饰物到底是什么,而且这种直觉越来越强烈。只是如老观主所言,这张照片原本就是由当年那种商场买东西就附赠的便宜一次性相机对着原片翻拍而成,成片效果已经很不清晰,现在再扫描成电子图片存到手机里,细节就更模糊了。冯斯眼睛都要瞪出血了,也只能看到黑乎乎的一坨,完全分不清这是什么。
  他叹了口气,决定放弃,而车上的电台广播也进入了午夜停播前的最后一个节目——睡前美文欣赏,当然对于冯斯而言,此类“美文”无非都是各种鸡汤的堆砌,全都是冯大爷玩剩下的。
  今晚的鸡汤也了无新意,讲的是一个任何有智商的人都能听出来是胡编乱造的动物报恩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冯斯一天能编出七八十个。听完之后,连坐在前排的司机都忍不住要发出嗤笑:“这怎么可能啊?乌龟那么笨,哪儿来的脑子去想着报恩啊。”
  冯斯嗯啊两声表示应和。司机可能是深夜出车太过无聊,继续和冯斯攀谈起来:“不过呢,倒也说不准。这世上的有些事情,就是那么玄乎,用常识根本解释不清楚。有好多东西,我们觉得是不可思议,其实换一个角度说不定就是理所当然的了。你想想,人类才多年轻,地球都存在了多少亿年了……”
  冯斯神游物外,并没有把司机的絮絮叨叨当回事,但司机的话却引发了他的另一段联想,那就是前些天在烤鸭店里和何一帆的对话。那一天两人谈起了冯斯的蠹痕,何一帆说了这么句话:“你还是应该尽可能地跳出常识的框架去判断你的蠹痕。”
  尽管之前的几次尝试——比如直接要蠹痕给出魔王的真相——都宣告失败了,但此刻想起何一帆的这句话,冯斯却仍然觉得受到了一些启发。虽然那些“玄学”的实验没有成功,毕竟样本太小,再做一些大胆的、“违背常识”的实验有何不可呢?
  毕竟魔王世界本身就是违背常识的。
  冯斯深吸了一口气,在心里向蠹痕下达了命令:给我这张照片的清晰版本。
  他感到蠹痕接收到了这个命令,然后在几毫秒的时间里迅速做出了响应——手机亮了起来,通知栏显示接收到了新文件。
  居然成功了!冯斯悄悄地握了握拳头。他连忙点开那个新文件,没错,就是金刚旧照的清晰版本。蠹痕是怎么穿越二十年的时光获取到照片上所显示的信息的,他无从得知,也不想去深究。只问结果,只问结果,不然会把自己逼疯的,冯斯对自己说。
  他用食指和中指做出拉伸的手势,把照片放大,终于清清楚楚地看明白了金刚脖子上挂的到底是什么。然后他立马出了一背的冷汗。
  “师傅,拜托开快一点!”冯斯大声说,“越快越好!越快越好!”
  他的手开始发抖,连手机握不稳了,滑落到了地上。屏幕上,金刚脖子上的那个物件格外清晰,仿佛正对着他发出无情的嘲笑。





  接下来的两段记忆和北美的那一段差相仿佛,一个发生在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魔王在那里和一些早期的爱尔兰僧侣有过接触;一个发生在澳洲大陆,魔王挑起了当地几个土著人部落之间的战争。
  “所以说,这位魔王就是不停地从地球的一个角落游荡到另一个角落,撒播魔族的种子。”文潇岚说,“而且看上去,他最看重的并不是由他亲手改造的那些部下,而是敢于反抗的守卫人的雏形。每当反抗者通过危险性很大的改造或者遗传获得附脑并掌握蠹痕的时候,他都很开心。他应该是在努力营造一种进化压力,想要促成人类在反抗魔王的过程中不断进化。”
  “进化压力?”范量宇歪了歪他的大头,“这个说法倒挺有意思,也很符合我们一直以来的猜测。老实说,没有魔王拼命施压,守卫人的力量确实没法提升得那么快。”
  “但愿能快点知道魔王想要的进化方向到底是什么。”文潇岚说着,又推开了一扇新门。
  一进门她就吓了一大跳。眼前是一座西式教堂,阴暗破败,墙上的壁画都被污渍所覆盖,只有寥寥几根蜡烛闪烁着昏黄摇曳的亮光。低矮的穹顶之下,密密麻麻躺满了人体,乍一看就像是一座坟场。
  文潇岚定了定神,慢慢走近离自己最近的一个躺在地上的人,发现这个人并没有死,仍然在微弱而艰难地呼吸,但看他的状况恐怕离死不远了。他肤色蜡黄,浑身肿胀得像一个水袋,满脸都是可怖的脓疱,文潇岚只看了一眼就觉得自己的密集恐惧症马上就要发作,连忙把脸扭开。她只敢粗略地扫视一眼,发现躺在这座教堂里的人似乎都差不多是这样。
  “天花。”范量宇已经仔细地观察了,“躺在地上的都是白种人。这里应该是中世纪的欧洲,我们大概正赶上了某次例行的天花爆发。”
  “太可怕了。”文潇岚禁不住微微颤抖,“幸好我们在这里闻不到什么味道,不然的话,难以想象这里的气味是怎么样的。魔王把我们拉到这儿来干什么?”
  范量宇没有回答,在这间似乎随时可能倒塌的教堂里来回转悠,观察着每一个站立的人。这里看来是被临时开辟为天花患者的聚集地,但很显然,在这样的环境里,病人并不能得到任何有效的救治,只能慢慢等死。而范量宇所观察的那些站立的健康人,每个人脸上都有深深浅浅的瘢痕,应该是侥幸战胜了天花并从此获得抗体的人。这些人可能是被雇佣来看护这些尚未死去的病人,并且最终为其中的绝大多数收尸。
  “咱们等会儿跟着这个人。”范量宇伸手指了指其中的一个收尸人,“他脸上的瘢痕是假的。这应该就是魔王本人。”
  文潇岚连忙凑过去。不过以她的眼力并不能分辨出瘢痕的真伪,也并没有觉得这个有着一张平常的欧洲人面孔、看上去像是个饱经摧残的下层中年工人的男人有什么特别之处。但她知道,范量宇绝不会看走眼的。
  果然,几分钟之后,这个收尸人开步向着教堂外走去。两人跟着他走出教堂,发现教堂位于一条肮脏狭窄的小巷子里,两边都是低矮破旧的民居,文潇岚凑过去看了一下门牌。
  “法语。这里是巴黎。”文潇岚说,“你还真说对了,大概是欧洲被天花肆虐的那个年代。”
  “你还懂法语?”
  “学过一丁点儿。那会儿文青气发作,选修了法语课,觉得这是在学习一种全世界最浪漫的语言。真正开始学才知道浪漫个鬼,一切外语课都是沾着学生鲜血的学分刀片。”
  两人尾随着收尸人穿过了几条污水横流的小巷,眼中的巴黎一片萧条肃杀,不仅仅是因为那坑坑洼洼的街道、遍地的垃圾污物、直接在街边大小便的路人、在垃圾堆中窜来窜去的野狗,还因为每一个活人眼里都能见到的那种慌张,甚至于绝望。天花所带来的死亡威胁就像一朵遮盖了整座城市的巨大乌云,让巴黎市民近乎喘不过气来。
  “要是能闻到气味,我大概会崩溃的。”文潇岚喃喃地说,“换了你这种怪物倒是……”
  她本来想调侃两句范量宇,忽然想起范量宇童年时代在垃圾堆里刨食的悲惨遭遇,慌忙闭上嘴。范量宇拍拍她的肩膀:“放心吧,我又不是豆腐做的,不至于被你提到一点儿过去的事儿就跪地大哭。”
  文潇岚笑了起来:“你要是跪地大哭,那场面可绝对好看,我一定要拍下来留念。啊,好像到了。”
  前方是一个小小的店铺模样的房屋,店门口挂着一块粗糙的木牌,上面用拙劣的画工画着一幅图案:一条蛇盘绕着一根拐杖。
  “这我就不知道什么意思了。”文潇岚说,“我并没有系统学过中世纪的法国历史文化。”
  “我知道。”范量宇说,“这玩意儿又撞到我们守卫人的枪口上了。这是中世纪欧洲医生的标志,当时有不少守卫人以医生的职业作为幌子来暗中组织活动,没想到魔王也会这么玩。”
  “那会儿的医生……好像普遍就会用放血疗法吧?”文潇岚想了想。
  “没错,一刀割下去,生死由上帝说了算。”范量宇邪恶地一笑。
  诊所的门上根本就没有锁,大概是因为里面没有任何值得一偷的东西。魔王推开门走了进去,范量宇和文潇岚也跟在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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