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卷轴之乌木战神》
作者: 逢一
上古卷轴的世界中,风盔城外一个呆萌吃货,受到圣灵恩宠,经历神圣试炼,成为塔姆瑞尔最强大的战士。
他遇到善良的盗贼,他遇到正义的尸鬼。
他是屠鼠勇士,他是树精之友。
他教巨人唱歌,他跟乌鸦鬼婆跳舞。
他杀死巨龙,他战胜魔族。
他击败最强大的男人,他征服了最狂野的女人……
他爱穿乌木战甲,他被称为乌木勇士!
传奇中的邪恶生物,乌鸦鬼婆、幽魂之母、狼人、吸血鬼、巨龙、龙祭祀,纷纷倒在他的剑下。
他帮助龙裔拯救世界,只为尽快杀死他。
第一章 这辈子都不会去当兵
黑龙临,风盔城南二十里,迷雾沼泽边缘的一个小山村。
戴大蒙像往常一样,穿着破烂的亚麻短衫,躺在村口一块平整如床的大石上,悠闲地晒着太阳。他身高两米二,体重三百三,一身疙瘩肉,又黑又壮,像一头人形猛兽,是村庄里最强壮的人。
黑龙临是个贫穷的小村庄,村民们勤劳而且简朴,刚会走路的孩子和迟暮的老人,都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但是戴大蒙不做任何事情,因为他死去的老爹给他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财富。
戴大蒙小的时候叫戴蒙,跟一个酒鬼老爹相依为命。他老爹从不工作,一天三喝,嗜酒如命,从他记事起,老爹就从来没有清醒过。老爹尽管酗酒,但是不偷不抢,有债必还,也不惹事,除了戴蒙之外,他也没有打过人,人品相当好。
戴蒙八岁那年的秋天,老爹终于把家里最后一件可以换钱的东西拿出去抵了酒债。从那以后,从不做事的老爹难得勤快起来,冒险跑进迷雾沼泽里,采来一大堆各式各样的果子,然后放进木桶里闷。半个月后,打开桶盖,酒香扑鼻。老爹舀起一碗混浊的酒液,急不可耐地一口喝下去,喊了一句:“爽死了!”然后他就真的死了。
黑龙临的村民们帮助戴蒙把他的老爹火葬,他们评价说:“他是一个好人。他特别省柴。”
老爹临死前给戴蒙留下一句话:“打人要赔钱,欠债就要还。”这平凡的一句话,被他稍加改动,却成了他受用不尽的财富。
戴大蒙不做任何事的第二个原因,那就是他没有理想。吃饭,睡觉,晒太阳,就是他生活的全部。他很喜欢这种悠闲生活,从来没有想过要改变什么。
七十多岁的老村长对戴大蒙看在眼里急在心里。老村长认为年轻人就应该干一番事业,不能让戴大蒙再这样荒废下去了。老村长走到大石跟前,轻轻拍着戴大蒙宽厚的肩膀,说:“戴蒙啊……”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戴大蒙把眼睛一翻,咧开大嘴,不乐意地说:“俺长大了,叫俺戴大蒙!”
“好好……”老村长和蔼地笑着说:“大蒙啊,你长大了,也该干一番事业了。风暴斗篷在跟帝国打仗,正是有理想、有报复的青年,显露身手的大好时机。风盔城的风暴斗篷正在征兵,我写封推荐信,你去当兵吧。”老村庄拍着戴大蒙强壮如磐石般的胸大肌,笑呵呵地说:“以你这身板,一去就能当个小队长。”
“俺不去!”戴大蒙一口回绝了老村长。戴大蒙虽然长的威武,心肠却特别软,老实憨厚,从小到大,打架都没有还过手。当兵,那是要上战场杀人的,想起那种血腥的场面,他就浑身发抖。他使劲甩着头,把那恐怖的念头甩出脑海。“不去,俺这辈子都不会去当兵。”戴大蒙白了老村长一眼,说:“俺不信你有这么好心,你就是想撵俺走!”
“呵呵……”老村长气得眼皮直跳。居然被这傻子看穿了,他的确是想撵戴大蒙走,因为这傻小子几乎把他家吃穷了。
戴大蒙的老爹死后,善良的村民们可怜他,纷纷喊他到家里吃饭,时间长了他居然把这当成了理所当然,看见谁家吃饭就跑过去蹭吃,吃完就跑,什么事情也不做。
几年后,村民们对他由可怜转变成厌恶,开始骂他打他。戴大蒙继承了他老爹的好脾气,逆来顺受,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只是厚着脸皮猛吃。他有道理:“打俺要赔饭,欠饭俺就吃!只要打不死,就往死里吃!”凭这一句话和天生的厚脸皮,他有了吃不完的饭。十几年过去了,戴大蒙长得又高又壮,而且炼成一身棍棒难伤的挨打本事。
最让老村长头疼的是,戴大蒙长大以后谁家也不去了,铁了心在他家吃饭。老村长敢怒而不敢言,因为戴大蒙对他家也算有恩。有一年老村长家的公牛发了情,把老村长的儿媳妇柔斯压在身下。十几个壮小伙子对着红了眼的公牛硬是束手无策,这时候戴大蒙来了,抓起公牛的两只角把它抡起来,抛出五六米远,解了柔斯的牛下之危。
从那以后,村里人对戴大蒙客客气气,再没有人打他。也是从那以后,戴大蒙铁了心在老村长家吃饭,因为他家的饭菜最好吃,而且村长有个很好看的儿媳妇——柔斯。柔斯是典型的劳动妇女,朴实而且强壮,尤其是她的屁股和大腿,格外丰满,走起路来很好看。戴大蒙觉得她是世界上最好看的女人。而且柔斯脾气很好,对戴大蒙的态度是村里最友善的,戴大蒙超级喜欢待在他们家。
戴大蒙饭量极大,一个人顶老村长一家五口的饭量,几年下来,把老村长殷实的家底都吃穷了。老村长恨得牙痒痒,却不敢表现出来,谁都知道戴大蒙力气大心眼少,万一激怒了他,挨揍事小,丢人事大。
“大蒙啊……”老村长强忍着怒火,循循善诱地说:“我听说军营里伙食可好了,四荤四素,八菜一汤。”
“四荤四素!八菜一汤!”戴大蒙听到吃的立刻来了精神。他是个吃货,无肉不欢,不巧的是老村长家被他吃的日渐贫困,已经几个月没有吃过肉。
听到军营的伙食,戴大蒙再也坐不住了,他腾地坐起来,瞪大眼睛看着老村长说:“那他们吃得完吗?”
看着戴大蒙的样子,老村长暗暗得意,跟我斗你还嫩了点。看戴大蒙已经动心,老村长决定再加一把火,说:“吃不完就倒掉,下顿还是八菜一汤。”
戴大蒙一拍大腿惊叫起来:“倒掉?”这不是浪费,这简直就是犯罪!军营里顿顿都是四荤四素,八菜一汤,吃不完就倒掉。早知道这样,他还在这里混什么饭啊?去军营翻垃圾桶也比这里强百倍。再说,当兵,并不一定上战场吧。
“村长……”戴大蒙握着老村长的手使劲摇晃,讨好地说:“你给俺写份介绍信呗,俺要去当兵。”
戴大蒙一激动,手上使劲大了点,老村长疼得龇牙咧嘴,感觉手指头都要断了。他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很高兴,送走这个吃货就天下太平了。老村庄艰难地把手抽出来,扶着手上的白手印,笑着说:“好好……我明天给你写一封介绍信,你去风盔城参军吧。”
“什么明天,当兵这种事能等吗?俺现在就要去。”戴大蒙拉着老村长慌慌张张就往村长家里跑,路上一个劲地叮嘱:“你一定要写上,俺要当小队长哈!”
片刻之后,戴大蒙揣着介绍信走出村长家门,大踏步朝风盔城走去。他心里暗自盘算着,现在是上午十点,跑到风盔城应该不到中午,刚好可以赶上午饭。四荤四素,八菜一汤,俺来了!想到这里,戴大蒙的口水都流出来了,不由地加快了脚步。
第二章 八菜一汤?
风盔城被称为众王之城。四千年前诺德人的祖先斯格拉默带领五百英豪,率领舰队沿着白河逆流而上,发动征服天际省的战争,建立了诺德帝国,便定都于此。至今,斯格拉默的英勇事迹和五百英豪的名字仍然铭刻在风盔城内高耸的荣誉墙上。
风盔城依山傍河,巨石高堡,极其雄伟,横跨白河天险的百米长青色巨石大桥是陆地上通往风盔城的唯一通道,地势险要,易守难攻。
风暴斗篷是现任风盔城领主乌弗瑞克的部队,它的征兵处便设在白河东岸的桥头堡上。
戴大蒙一路小跑,来到风暴斗篷征兵处时刚过十一点。时间刚刚好,戴大蒙很得意,报名吃饭两不误啊。
桥头堡外人山人海,应征的人排成两条长龙,一眼望不到头。这些应征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大多数人面黄肌瘦,显然是来自穷苦人家。
城里人就是讲究,做什么事都排队,这个他懂,戴大蒙随便选了一个队伍跟在后头。然而当兵的人实在太多了,队伍爬得比蜗牛还慢,一个小时过去了,戴大蒙前面的队伍一眼望不到头。又一个小时过去了,戴大蒙前面的队伍依然看不到头。午饭时间早就过了,戴大蒙饿得肚子咕噜噜直叫,可是看看身后黑压压的人群,他不敢离队,只好忍着饿继续排队。队伍进行得很慢,但是时间却过的很快,等排到戴大蒙时,天都快黑了。
“戴大蒙?”身穿风暴斗篷军装的验兵的军官戴着筒子一样的头盔,坐在长桌后面。戴大蒙两米二的身高,站在应征青年之中,比别人都要高出一头,像一头大黑牛站在羊群中间,异常显眼,验兵军官早就注意到他。验兵军官打开戴大蒙的介绍信就嘿嘿乐起来。“你想当小队长?”军官把戴大蒙的名字写在登记册上,看了他一眼,随口问道:“我看你黑里透红,不是纯正的诺德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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