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三个月后,女子愁上眉梢,茶饭不思,县令奇怪,于是相问。
女子答:“我就要走了,因为我的丈夫即将要来了,我要跟着他远去,即将与君别,故而悲伤。”
县令说:“何必担心!我乃一县之令,你丈夫能把我如何?你只管像往常一样,无须烦恼!”
又过了几天,县令留之不住,女子还是要走。临别时,女子赠送给县令一只银酒杯:“有幸得您恩宠,赠此物以寄相思。”
县令回赠绫罗十匹。
女子去后,县令常常想念,手持银酒杯,把玩不已,即使升堂办公,也将其放在书案上。
放下痴情的县令不说,只说这新繁县还有一位县尉,负责县里的兵刑之事,但在不久前,因过被罢官,回到邻县老家。
回老家前,他的妻子死了,灵柩一直还停在新繁。
这一天,料理完家事后,这名前县尉重返新繁,想把妻子的灵柩护送回老家。他自然要与县令一见,县令也刚死了妻子,大约因为同病相怜,所以待之甚厚。
于是,问题也出现了。
吃饭时,前县尉突然发现,县令手里一直握着一只银酒杯,觉得那物件实在眼熟。县令问他为什么凝视自己手中的银酒杯。前县尉的回答叫县令毛骨悚然:“这是我亡妻棺材中的随葬之物,怎么到了您的手里?”
新繁县令妻亡,命女工作凶服。中有妇人,婉丽殊绝,县令悦而留之,甚见宠爱。后数月,一旦惨悴,言辞顿咽。令怪而问之。曰:“本夫将至,身方远适,所以悲耳。”令曰:“我在此,谁如我何?第自饮食,无苦也。”后数日求去,止之不可,留银酒杯一枚为别,谓令曰:“幸甚相思,以此为念。”令赠罗十匹。去后恒思之,持银杯不舍手,每至公衙,即放案上。县尉已罢职还乡里,其妻神柩尚在新繁,故远来移转,投刺谒令。令待甚厚。尉见银杯,数窃视之。令问其故。对云:“此是亡妻棺中物,不知何得至此?”令叹良久,因具言始末,兼论妇人形状音旨,及留杯赠罗之事。尉愤怒终日,后方开棺,见妇人抱罗而卧,尉怒甚,积薪焚之。(《广异记》)
县令叹息,动情之下,把所遇之事如实相告。
我们可以料想前县尉有多么愤怒,也许他当时就离席而去了,也许还抽了县令一耳光;或者他什么都没做,只是不断地在心中质问亡妻:你刚入阴间,为什么就干起如此勾当?
愤怒的前县尉开棺验尸,发现自己的妻子,也就是那具死尸,躺在棺材里,正抱着一堆绫罗。她即将腐烂而变成骷髅的脸上,露出无比幸福的笑容。妻子的棺材被他一把火给烧了。
这个故事在无意中为我们透露了唐朝时的一个社会现象:婚外情已不在少数。
另一个故事佐证了这一现象:河南扶沟县令某霁(姓已不得知),在唐代宗大历二年(公元767年)去世。半年后,其妻梦见某霁。
某霁说:“因生前有孽,我死后,在阴间深受折磨,每天有两条蛇和三只蜈蚣或从耳朵里钻进,由嘴里出来;或从鼻子里钻进,由眼睛里出来,每天在我的七窍之间爬来爬去,令我苦不堪言。此外,最近我生活得也很落魄,念在夫妻之情,你能送我条短裤穿吗?”
妻子很冷淡,说:“没东西给你做短裤。”
某霁说:“真的吗?不久前,长安万年县县尉盖又玄专程给你送来两绢布匹,怎么说没东西做呢?你想欺骗我吗?”
其妻遂惊醒。
唐朝,涉及墓中葬物的故事还有很多。
某日,一位来自山东琅玡的旅人背着行囊,抵达任城县地界。这时天色已晚。在城郭外的郊野,他远远望见有户人家,于是前往投宿。
主人好客,殷切招待琅玡人,取了一个铜盘,为他准备了很多果蔬。琅玡人从怀中取出用犀牛角装饰的小刀,开始削梨。但是,他没注意到主人已悄然色变,忽然之间,主人消失得无影无踪。当琅玡人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时,发现自己竟坐在一座坟墓中。
他持刀在墓中摸索,看到墓室旁有一个洞,俯身窥视,发现里面异常明亮,有一副棺材,其木已腐烂,前头的铜盘中,盛的尽是些枯败的树叶。
故事中,琅玡人的犀角小刀发挥了重要作用,驱除了那鬼。由此可见,犀角是避邪的,这也是唐朝人的观念。同时,他们认为:犀角能解毒(唐朝贵族多以犀角杯盛酒),因为犀牛食百草之毒而不被侵。
在唐朝,通常情况下,犀角是作为外国使节的礼品赠送给朝廷的。后来,它们渐渐进入民间。唐代,关于犀角的贸易非常繁盛。为获得利润,很多来自东南亚(爪哇犀和苏门犀)、南亚(印度犀)和非洲(非洲犀)的商人渡海来中国做生意,当时的主要贸易点在广州。
琅玡人紧握着自己的犀角小刀继续上路了,但另一位旅人的故事刚刚开始。
如果把镜头给他的话,可以看到他旁边的石碑上写着“商州地界”。这位旅人的目的地是长安。走着走着,有个人跟他搭伴同行。几天后,发生了这样的对话:
旅人:“你到底是谁?”
那人:“鬼。”
旅人:“啊?”
过了片刻,旅人才反应过来。
那人:“确实如我所说。现有一事拜求您,我家中明器叛逆,日夜战斗不息。我想借您一句话,这样定能平定它们。”
明器即冥器,是随死人下葬的各种器具。旅人当然知道,令他奇怪的是,这些器具怎么会作乱?好奇中,他大约也觉得这鬼无害人之意,便应允下来。
当晚,他们来到一座坟墓前,鬼道:“您只要在这儿大喊‘有敕斩金银部落!’即可成事。”说罢,鬼又钻进墓中。
旅人按鬼所说的做了。
没多久,就听到墓中有斩杀之声。
过了一会儿,那鬼钻出来,手里拿着几个用于随葬的金银制成的人马,但都没脑袋。
鬼说:“这些虽是陪葬之物,但都已去头,由凶转吉,我作为报恩之物送给您,保君一生幸福。”
旅人很高兴,把那些没脑袋的明器装进包袱,告别了野鬼,踏上去长安之路。可刚一到长安,他就被抓了。
审讯中,官员问:“你身上的东西皆为古物,一定是你盗墓所得!”
旅人大喊冤枉,以实相告,县令半信半疑,把这事上报京兆尹。京兆尹立即命令旅人带路,一起去开掘那墓。墓被开,只见里面有数百个随葬的金银人马,头均被砍掉。
这无疑是个墓中随葬品成精作乱的故事。
回想起那鬼说过的话——“保君一生幸福”,我们多少还是带有疑虑的,因为没有人知道那些东西的妙用在哪里,这些明器又将如何给旅人带来一生的幸福。
看来这些陪葬用的器皿也不怎么安分。不过,也不是所有的明器都喜欢捣乱,也有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的。
天宝初年,有一黄衣太监驰马来到长安万年县县尉处,宣皇帝手谕:“城南十里某公主墓被盗,请你等立即去捕捉贼人!”
县尉随之而动,后将贼人捕于墓中。县尉奇怪,贼人刚刚进墓,皇帝如何知道?经审讯,贼人说:“当我们进入第一道墓门时,发现异状,见有纸人马数个,其中一个是黄色的,持一纸鞭,做奔驰状,其包头巾也真的如被风吹一样……”
欢迎下地狱
阴间有路,曰黄泉路;阴间有草,叫赤血草;黄泉路上有河,名奈河;河畔有位看不见五官的婆婆在卖汤,那便是孟婆,喝下她的汤你就会忘记前生今世,正式成为幽冥地狱中人了。这是古人一直以来确信无比的观点。
对唐朝的鬼来说,他们的日常工作之一,就是索人命。
高励是大臣崔士光的岳丈。一个夏日,他在庄前桑树下看人打麦。
那大约是个光阴慵懒的午后,发呆中,高励远远望见一人骑马自东而来,渐至眼前,下马拜而相求:“请您帮忙给我的坐骑治疗一下足伤。”
高励很奇怪:“我不是马医,如何帮你治马足?”
那人笑道:“只烦劳您取些胶水来即可。”
高励回去把胶煮烂,熬为胶水,来到外面,见那人所牵之马已化为木马。
看那木马的前足似有断裂,于是用胶水将其黏牢。随后,高励将胶水放回,再出来时,木马又已化为骏马。
那人谢过后,上马而去。
高励望着一骑背影,陷入深深的茫然。
高励者,崔士光之丈人也。夏日在其庄前桑下,看人家打麦,见一人从东走马来,至励再拜,云:“请治马足。”励云:“我非马医,焉得疗马?”其人笑云:“但为胶黏即得。”励初不解其言,其人乃告曰:“我非人,是鬼耳。此马是木马,君但洋胶黏之,便济行程。”励乃取胶煮烂,出至马所,以见变是木马,病在前足,因为黏之。送胶还舍。及出,见人已在马边,马甚骏。还谢励讫,便上马而去。(《广异记》)
上面的故事中,鬼骑着木马行进在唐朝的大路上。
基本上可以判定,此鬼并非闲暇旅行,而是去公干的,或者说,是去捉拿阳间将死之人。看起来,该鬼的待遇还不错,因为还有马可骑。相比之下,有的鬼就比较屌丝了,只能借助人的交通工具去办事,比如安徽历阳人罗元则遇到的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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