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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诡事录2:长安鬼迹 [出版] (魏风华)


  赵某日夜兼程,不多日便至成都,寻到萧敬之,将金天王的书信交给他。萧看完信后甚是欢喜,设宴招待赵某:“别怕,我和你一样,都是人。我原籍中原,当年赴长安,行至华阴,被金天王摄去,招为婿。我妻仍在,与人无异。前些天,我向金天王求官,他给办妥了,故派您传信。”
  后面的故事无需细讲,萧敬之留赵某住了一日,赠了些绸缎,写了封回信,叫他交给金天王。赵某没有先回金天王那儿,而是从成都直奔东北方向,到达长安后,将陈少游的书信交给有关大臣,并将相应事情办妥,随后又日夜驰行,折至华阴岳庙,将萧敬之的回书递交金天王。
  天王大喜:“此事真是非你而不能办成啊!现在你可速返扬州,别害怕,若你家主人问你为何耽误了行期,就说我派你做了次信使,并告诉他,让他升你为裨将!”随后又赠送给赵某很多礼物。
  赵某告辞。
  飞马返回扬州时,已晚了几日。
  陈少游大怒,赵某虽解释,前者不信,将赵某下狱。
  但当天晚上,陈少游就做了个梦,有金甲士告知:赵某耽误行期,是因替金天王办了件事,希望你能原谅,并升之为将,否则的话……少游惊醒,转天将赵某释放,升其为裨将。
  按《宣室志》记载,赵某“元和中犹在”。也就是说,到了宪宗元和年间依旧健在。
  故事中的赵某辗转各地,但凡有所托,必会送达,确实是个不错的信使。
  这场遭遇发生在华阴,金天王正是西岳华山的山神。“金天王”这个名号,是玄宗时代才有的。故事中,金天王对赵某说的“把它交给蜀地成都的萧敬之,此事甚秘,怕泄露,所以找你去办”。联系到后来萧敬之的话:“我向金天王求一官,他给办妥了,故派您传信”,可以断定:金天王之所以派来自人间的赵某当信使是为了安全起见。因为他徇以私情,为自己的女婿求官,怕被臣下所知而坏了名声。
  信使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另外一件令人关心的事情是陈少游发出的那封书信。这到底是一封什么样的书信,为何如此重要和紧急?
  如前文所说,陈少游为人聪明,善于敛财,又长于用财,以此交结权贵,频获迁升。举个例子,唐代宗永泰二年(公元766年),陈少游被任命为桂州刺史,他嫌这个地方太偏僻,欲求在比较近的州郡为官。当时,朝廷负责人事的主脑是宦官董秀。这难不倒陈少游,他第一时间跑到董家门口堵着。
  陈少游:“您家中有几口人?每月又花费多少钱?”
  董秀:“做这份小差事已久,而眼前物价又高,一个月花费一千多贯钱吧。”
  陈少游:“如此计算,您工资实在支撑不了您的开支!这样吧,我愿以一己之力供您全家之需,每年给您五万贯钱。现在就给您一半,其余的过几天补齐。以此过活,又有什么不好呢?”
  董秀大喜。
  陈少游随即哭泣:“但我就要到南方上任了,此去荒蛮,只恐再不能生还而归,一睹您的容颜啦!”
  董秀脸一红:“中丞美才,不当远官,请从容旬日,冀竭蹇分。”这是史上的原话。大意是,您是个人才,怎么能去偏远的地方为官?再等些日子,也许会有转机。钱送到位了,当然有转机。当时,陈少游还贿赂了宰相元载之子元仲武。在董秀、元载合力推荐下,没几天,朝廷下来新委任状,叫他担任安徽境内的宣州刺史。
  淮南上任后,陈少游照样敛积财宝,累至亿万。值得一提的是,他爱财,但又不吝啬于财,也就是说舍得花钱,工作中,能把每个位置的人都摆布好,而且办事干练,所以在淮南时政绩民声倒也不错。
  德宗建中四年(公元783年)秋十月,被征来去解襄城之围(被反叛的淮西节度使李希烈的军队围困)的甘肃泾原士兵过路长安时因不满寒微的待遇而发生哗变,德宗皇帝被迫逃出长安。此时负责朝廷赋税的度支汴东两税使包佶在扬州,手里掌握着八百万贯税款。陈少游逼迫包佶交出这笔巨资。包佶以秘信呈送德宗,要求将陈少游治罪,皇帝认为大乱未平,应以安抚为主,将此事压下来。
  后叛乱平息,包佶亲自入朝,再次报告陈少游夺取税款之事。此时少游很担心,就派使者飞速奔至长安,呈上书信说明情况:所取巨款,皆供军急用;且当时泾原叛军盘踞长安,事态不明,八百万贯税款不宜押解至长安。最后陈少游逃过一劫。按本故事的记载,“陈少游镇淮南时,尝遣军卒赵某使京师遗公卿书。将行,诫之曰:“吾有急事,候汝还报。以汝骁健,故使西去,不可少留。计日不至,当死。”如果不出意外,快递员赵某入京所办的正是此事。
  陈少游躲过了初一。
  德宗兴元元年(公元784年),反叛朝廷的淮西节度使李希烈在攻击中原时,声称要进兵淮南。陈少游当时很害怕,遣人给李带信,极尽恭维之词。李给陈回复了一封“赦书”。但这封“赦书”后来却落到朝廷手里。
  再后来,政府军在平叛行动中缴获了李希烈的《起居注》,其中有这样一行字:“某月某日陈少游上表归顺。”陈少游听说后,惶恐不安,最终惊悸而死。但德宗皇帝还算厚道,见其人已死,未追究老账,并赠太尉之衔。
  在唐朝鉴宝
  我们说过,唐朝时,就已经很流行鉴宝与收藏了。
  在唐朝志怪笔记中,但凡涉及珍奇宝物时,往往会出现胡人的影子,他们所扮演的是见多识广、懂行识宝的角色。
  唐朝是开放的帝国,中外交流频繁,长安汇集了来自各国的商人、留学生和游客。胡人文化深深地在帝国的心脏留下烙印,并介入唐人的日常生活。李白在《少年行》中就有这样的诗句:“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其中,来唐朝做生意的胡人尤多,除了来自西域、中亚、西亚外,也有来自南亚和东南亚的。胡商主要云集在长安、洛阳、扬州等重要城市。以长安为例,主要聚集在西市附近的坊区,如醴泉坊、延康坊、光德坊、崇化坊等。
  很多胡商从事的是珍宝的收购生意,他们面对的,往往是持宝但不知道宝贝价值的唐朝人。而胡商慧眼识珠,往往出手阔绰,不惜以巨资购宝。
  武则天时,西域蕃国向朝廷敬献佛教毗娄博义天王的下颌骨和辟支佛的舌头,同时送上珠子一颗。武则天很高兴,派人将这佛家之宝悬于长安城楼,展示给百姓看。天王的下颌骨大如交椅,辟支佛的舌头大如牛舌,那珠子则如拇指一般,呈浅青色,不怎么起眼。
  随后把镜头对准长安西明寺。这是长安最大的寺院,面积占去所在延康坊的四分之一。有一天,寺里举办了一个讲经活动,在听讲座的人中有一名胡商,他似乎心不在焉,眼睛一直盯着大殿上的金刚像。这样的状况一直持续了十多天。寺僧感到奇怪,把他拉到一边,细问缘故。
  胡商说:“金刚像额头上的那枚珠子,我很感兴趣,可以卖给我吗?”
  僧人说:“你要买这珠子?”
  胡商说:“我出高价。”
  僧人开口报价,说要一千贯钱。
  胡商大笑:“才一千贯?”
  僧人似乎觉得自己要低了,于是一路涨价,最后以十万贯钱敲定。
  胡商得到珠子后,迅速踏上西归之路。西明寺僧人觉得此事蹊跷,就禀报武则天,后者很吃惊,下令追捕胡商。正如我们所猜测的那样,胡商所得是西域蕃国随佛骨一起进献的那颗本不起眼的青珠。当时,展示活动结束,武则天并未在意该珠,将其赐予西明寺。寺院僧人将该珠镶嵌在金刚像的额头上。
  胡商被捕后,捕头问:“珠子何在?天后追查!”
  胡商:“没在我身上啊。”
  捕头:“不讲?”
  胡商:“……已吞入腹中,不可得。”
  捕头:“那可以剖开你的肚子。”
  胡商大惊,不得已,剖开大腿,取出珠子。
  武则天亲自审问了胡商:“你为何高价购买此珠,又不惜藏于腿中?”
  胡商:“陛下不知,西域有青泥泊,里面多珍宝,但由于泊中泥深,人不可得。但若将此珠投于泊中,淤泥就会变成清水,珍宝即可得。”
  据说,清泥珠一直到玄宗时代还被收藏于大内府库,后来丢失于天宝十四年的“安史之乱”。
  对胡商来说,一旦得到宝物,往往以极端的方式去保护,一如青泥珠的故事。类似剖肉藏珠的故事还有一例:
  一胡商在陕西扶风县某小客栈外发现一块看上去很普通的石头,随即判断石中有奇珠,于是购买该石,开石后果得一颗珠子。胡商剖开腋下,将其塞入肉中。遗憾的是,跟清泥珠故事中的胡人一样,他最终还是没保住自己高价购来的宝贝。这便有点赌石的意味了。
  胡商得到珍贵的径寸珠后,航海归国。船在海上欲沉,船主知是海神索宝,遍搜船上,无宝可寻。于是,想沉溺胡商祭海,胡商很害怕,只好剖开腋下,拿出宝珠,海神的巨手遂出现在海面,取珠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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