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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诡事录3:骇人听闻大结局 [出版] (魏风华)


  关于牛肃跟裴家的关系,我们不太清楚,只知道现在这个叫小安的男孩,做了裴家仆人。到了裴家后,小安白天干活,晚上睡在牛棚。没几天,小安的牙疼病犯了,一连多日,疼痛不止。
  这天晚上,小安在迷迷糊糊中,好像听到有人对他说:“小安,牙疼吗?”
  小安:“是啊。”
  那人:“为什么不去寻找仙人杖,把它的根熬成汤,含在嘴里,可痊愈。”
  小安惊醒,环视四周,发现是在做梦。四望无人后,他再次躺下,刚闭上眼,又听到先前的话。
  小安自言自语:“难道是神灵在帮助我吗?”
  天亮后,小安上山去寻找仙人杖。
  所谓仙人杖,又称退秧竹,为幼竹枯死的根茎。小安一通海找,在山林中竟真的找到一棵,便挖掘其根。奇怪的是,那根越来越粗,挖地三尺后,见一块古砖,上有铭文。小安很好奇,将古砖掀起,是一个铜斗,里面都是金子,并有丹砂夹杂其中。
  小安不识字,不知道那古砖上的铭文写的是什么。他没有动这金子,而是将古砖取出,随后将那坑掩埋。至于仙人杖,小安大约忘记带走了吧!
  他带着那块古砖和一些丹砂,返回村子。他将丹砂卖给作画的人,随后去请教杨之侃。此人是该村学问最大者。
  他向杨之侃展示了古砖,引来很多人围着看。不过小安没告诉人们此砖的来历。
  杨之侃仔细看后,缓缓道:“我念出来你们莫要吃惊,这铭文写的是:砖下黄金五百两,至开元二十八年五月十八日,有下贼胡人年二十二、姓史者得之;泽州城北二十五里白浮图之南,亦二十五里,有金五百两,亦此人得之。”
  也就是说:砖下有黄金五百两,至唐玄宗开元二十八年五月十八日,有一个二十二岁、姓史的流窜胡人将得到它;泽州之北、白塔以南,二十五里,同样有黄金五百两,也将被此人得到。
  当杨之侃说完后,围观的人一片惊呼:“那么多黄金!”
  此时,裴家公子正好路过,问其故,得到回答后,遂将小安带回家进行盘问。
  小安不说,就被捆起来用鞭子抽。但无论如何拷问,小安依旧没有松口。裴家公子没办法,只好将小安关起来。
  这时候,正赶上有个画工来找小安买丹砂。
  裴家公子感到奇怪,便仔细盘问。画工说:“我昨天在别人那里花一百钱买了一斤丹砂,质量精好,甚是罕见。听说是您家小安卖给他的,所以今天我直接找小安,向他再买点。”
  听完,裴家人更相信关于金子的传说了,再次讯问小安,并以画工为人证。
  小安想了想,说:“当时,挖到古砖后,确实得到几块金子,还有一些丹砂,但现在都没了。”
  裴家人见终不能问出,于是又对小安一通乱打。
  好个小安,最终还是没说出埋金子的地方。当天夜里,他便破窗逃跑了。
  后来,裴家有仆人从太原去河内郡办事,在泽州(今山西晋城)遇到小安。
  两人同在裴家打工,以前关系也不错,小安就邀他去喝酒。
  二人酒正喝得尽情时,有人招呼小安,小安就离开了,想来大概是去取泽州城北的金子。只留下仆人独自一人坐在酒馆里唏嘘:“古砖上说,得到黄金的是一个姓史的胡人。难道说的就是小安吗?”
  一连串的疑问留在怀州小安的背后。
  接下来的故事,离怀州不远也不近。按《纪闻》记载:“开元二十九年二月,修武县人嫁女,婿家迎妇,车随之。女之父惧村人之障车也,借骏马,令乘之,女之弟乘驴从,在车后百步外行。忽有二人出于草中,一人牵马,一人自后驱之走。其弟追之不及,遂白其父。父与亲眷寻之,一夕不能得……”
  河南修武县在如今的焦作境内。唐玄宗开元二十九年早春的一天,这里发生了一起震惊州郡的惨案。
  只说这一天,有户人家的女儿出嫁,新郎来接。新娘的父亲担心村里人“障车”(唐人结婚的一种习俗:亲朋邻居往往拦住婚车,不让通行,扔下财礼后才放行),于是就找人借了匹力气大、跑得快的骏马,叫女儿骑。
  唐时新娘出嫁,有乘车的,也有直接骑马的,但车马必须女方准备,结婚三个月后,男方再将车马送回,这是婚礼中最后的一个礼节:反马。
  借马后,新娘的父亲派自己的小儿子乘驴从后面跟着,护送姐姐。
  意外发生了。
  新娘骑的马出了村子没多远,道边深草中突然窜出二人。一人去牵坐有新娘的马,另一人在马后驱赶。当时新娘的弟弟骑着驴,在姐姐身后百步远护送。新娘所乘之马两个劫匪控制着,带着新娘向前飞奔而去。弟弟骑驴自然追赶不及,只好回去报告父亲。
  其父大惊,与亲戚出门搜寻,整整找了一个晚上仍没新娘的踪迹。一家人失魂落魄,不知怎么度过这漫漫长夜。
  离新娘家三十里外,有一个村子,村中有座学堂。当时,学堂夜里多课,有不少学生住宿校内。第二天凌晨,天还没大亮,有早起的学生开门,见学堂外倒着一个女子,全身裸体,阴部鲜血淋漓。
  不出意料,这正是被歹人劫持后强暴并丢弃的新娘。
  学生相问,新娘只能张嘴,不能说话,因为她的舌头被割掉了。一张嘴,就有鲜血流出,样子悲惨而恐怖!
  学生急忙回报老师。
  老师出来后,望着不远处浑身是血的新娘,招集众学生,随后说了他一生中最得意的一番话:“吾闻夫子曰,‘木石之怪夔魍魉,水之怪龙罔象,土之怪坟羊。’吾此居近太行,怪物所生也,将非山精野魅乎?盍击之?”
  意思是说:我听孔夫子说过,木石之怪叫夔魍魉,水之怪叫龙罔象,土之怪叫坟羊。我们这里离太行山很近,多有怪物生长与出没。面前的这家伙难道是山精野魅?我建议大家用石块把她砸跑吧!”
  结果,被割去舌头、口不能言的新娘,不能为自己辩解,而被那老师和他的学生活活用砖头和石块砸死。
  天色大亮后,人们发现,他们砸死的不是精怪,而是一个面庞秀美的女孩。
  一切都晚了。
  这时新娘的家人寻来,见孩子惨死,无不痛哭。
  新娘的父亲拉着那位老师和他的学生去见官。案子是修武县县丞卢峰审的,很快水落石出,并禀告了作为上级的郡守。
  郡里判决如下:以鞭笞之刑惩处那愚蠢的老师和他那些傻子一样的学生。
  其中有三人被打死。所谓帮凶,罪有应得。可恨的是,从草丛中窜出的劫持新娘的两个元凶却一直没被抓捕归案。
  开元二十九年二月,修武县人嫁女,婿家迎妇,车随之。女之父惧村人之障车也,借俊马,令乘之,女之弟乘驴从,在车后百步外行。忽有二人出于草中,一人牵马,一人自后驱之走,其弟追之不及,遂白其父。父与亲眷寻之,一夕不能得。去女家一舍,村中有小学,时夜学,生徒多宿。凌晨启门,门外有妇人,裸形断舌,阴中血皆淋漓。生问之,女启齿流血,不能言。生告其师,师出户观之,集诸生谓曰:“吾闻夫子曰,木石之怪夔魍魉,水之怪龙罔象,土之怪坟羊。吾此居近太行,怪物所生也,将非山精野魅乎?盍击之?”于是投以砖石,女既断舌,不能言,诸生击之,竟死。及明,乃非魅也。俄而女家寻求,至而见之,乃执儒及弟子诣县。县丞卢峰讯之,实杀焉,乃白于郡。笞儒生及弟子,死者三人,而劫竟不得。(《纪闻》)
  中唐前,人们都是在黄昏时迎亲;中唐之后,世道多乱,才改为清晨迎亲,并延续下来。新娘劫持事件发生在玄宗开元年间,当时的礼仪还是在傍晚迎亲,所以才有歹人藏于道边草丛,趁着即将到来的夜色掠走了新娘。
  有人要问,整个事件中,前来迎亲的新郎哪儿去了?当时新娘都骑马了,新郎也一定是骑马相伴,与新娘并肩而行,为什么没保护好妻子?
  其实,按唐朝婚礼习俗,新郎亲自去新娘家接亲没问题。但在将新娘接出门,上车或上马后,新郎不能直接陪在旁边,而需要先行一步,返回新房。至于娘家人,则要在新娘身后的一定距离送亲。本故事中新娘的弟弟充当的就是这个角色。也就是说,当新娘被劫持时,新郎差不多已回到家里了,但他最终没有等到妻子。
  风俗如此,因此倒不能过分责怪新郎。
  这一年,奇怪的事情层出不穷。
  春二月,在怀州所辖武德、武陟、修武县,爆出一个特大新闻:三个县城的人突然喜欢上了吃土。
  试着回放一个镜头。
  朝廷巡查使:“大伙停停吧,你们为什么都在这吃土呢?”
  民众:“这里的土味道特别美,您也来点吧。”
  巡查使经详细采访,方才将事情搞明白。
  原来,开元末年,这几个县收成不好。武德县期城村的几个农妇相约外出采拾食物,边走边说:“现在米越来越贵,收成不好,大家饥饿如此,该如何活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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