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叫人心情畅快啊。
后来,我发觉自己身上流动着一股不可思议的力量。只要触碰到对方的皮肤,我就能输入指令,让对方变成我幻想中的气球模样。因为老板用手指抵着我的额头,我的念力经过他的指头传进他的身体,于是他就这样怪异地死去。
他痛苦挣扎的样子,实在很逗趣。你可以想象一个人腮帮子慢慢胀大、眼珠凸出、血管浮现、头颅渐渐变成圆滚滚的形状,脖子再咔嚓一声扭断的情景吗?简直就像魔术表演—魔术师不小心把女助手锯成两半那么有趣啊。
我之后用小动物做了很多实验,测试自己的异能,得到三点结论。
一、只要是活着的生物,一旦我接触其皮肤就能输入指令,让目标身体部分或内脏器官充气、膨胀或扭曲。
二、可以指定延迟发动的时间。
三、一旦输入指令,即使对方在发动时间前死亡,能力仍会在尸体上发动。
虽然还有些细节上的限制——例如一旦完成输入指令就不能改动或以新指令盖过——但这种异能真是超乎想象。拥有这么优秀的能力,我不好好利用实在太浪费了。
于是我改行当起杀手。
我可以让目标人物的心脏动脉在特定的时间充气,阻碍血液循环导致心肌梗死,旁人看来只会以为是心脏病发;我也可以扭断目标的颈椎,让他在驾驶时出事,鉴识人员只会以为颈骨折断是撞车后的致死原因,不会料到是反过来,因为颈骨突然扭断导致失事。
最重要的,是我可以在“意外”发生前远离现场,只要输入“两个钟头后发动”的指令,便神不知鬼不觉。
唯一要做的是要找寻“触碰目标”的机会。
这也是我正在准备的前置工作,这两个多月的部署,就是为了那一刻。
这次的目标人物有点难缠,他是位知名的公众人物。虽然我能在不知不觉间下指令,一般人都不会把“早上跟陌生人握手”和“晚上心脏病发”联想起来,但我仍要确保自己的样貌不被留意,将自己的行踪彻底消去。
小心驶得万年船。我只是拥有将人变成气球的异能,并非刀枪不入。以一个二十多岁的青年来说,我的体能更是标准以下,即使没有超级英雄跟我作对,光是戴上头盔、面罩和手套的老警察便足以将我制伏。
这次的工作没有委托人,我纯粹是为了自己而决定干掉对方。最近是淡季——信不信由你,委托杀人也有淡旺季之分——所以这阵子我可以处理一些杂务。我要下手并不是因为憎恨这家伙,只是因为他造成我相当大的麻烦,如果不早日将他解决……
“我要仓鼠!仓鼠,仓鼠——”
妈的。
我按捺不住,从木长椅站起来,走到那群小孩身后。
“啪——”
我把手放在那个“仓鼠小鬼”的肩头上。他停止叫嚷,回过身子抬头看着我,露出一副鸟样。
“给我你手上的。”我没理会小鬼,向绿发小丑说。小丑手上拿着一条刚吹了气的长条状黄色气球。
小丑似乎搞不清楚状况,但他仍依我所说,把气球递给我。我熟练地把气球扭成数节,然后把它们交叠打结,最后向小丑讨过马克笔,在气球上点上两点当作眼睛。
“仓鼠。”我把气球仓鼠塞给那个麻烦的胖小子。
“好耶,是仓鼠!”死小孩心花怒放,连“谢谢”也没说,接过那只一脸蠢样的仓鼠。
“你可不可以去远一点的地方工作?太吵会打扰到其他人。”我把马克笔还给小丑,说道。
“啊……抱歉,没问题。谢谢您。”小丑搔搔头,露出尴尬的表情。“小朋友,我们到那边去好不好?”
连气球仓鼠也弄不好的无能小丑,带着那群死小孩往水池走过去。刚才我是很想干掉那小鬼的,可是我知道那样做于事无补——如果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当场弄死他,我便会暴露身份,我才不会笨到去干这种惹麻烦的事情;如果我让他在数十分钟后死去,我还得多忍受数十分钟的噪声,对情况没有半点帮助。最简单的做法是满足他的愿望,并且让小丑离开我附近。
宁静的公园真好。我回到木长椅,把视线放在远方。五分钟后,目标人物准时经过,他穿着白色的运动服,沿着公园的跑道从东面往西跑去。有一名女性跟他并肩慢跑,从跑姿可以看出两人是结伴来运动的。他习惯在公园水池旁休息两三分钟,喝点水,和同伴聊几句,然后继续往公园的另一方跑去。根据我这两个月以来的观察,这家伙每个礼拜六早上都会到这公园跑步,而他的女伴则是隔星期出现。换言之,下一个星期他便会落单——那是下手的良机。
几分钟后,他们两人消失在我的视线之外。我瞥了手表一眼,在记事本写下时间,看样子我已掌握目标的时间表。下个礼拜便是动手的最佳时机,万一出问题的话,我还有两个后备方案。准备完成了。
我合上记事本,满意地伸一个懒腰。正要回家之际,那个鬈发的仓鼠小子跑到我跟前,他手上除了我弄给他的气球仓鼠外,还有另一根长条形的气球。
“叔叔,你可以给我多弄一只仓鼠吗?”
贪得无厌的小鬼。唉,我就当一次好人吧。
我接过气球,纯熟地把它扭成仓鼠的样子。
“给你。”我把气球递过去。
“咦……这是仓鼠?”小鬼接过气球,奇怪地问。
“对啊。”
“为什么头的样子不一样?”
我这次弄的气球仓鼠只有半个头,脑袋陷了半边下去。
“小朋友,你没有养过仓鼠吧?”
“没有,妈妈不准我养,所以我想要气球仓鼠。”小鬼说,“我想要一对仓鼠,让它们住在一起当好朋友,它们还会一起吃向日葵种子,一起冒险呢!”
这小鬼八成是卡通看得太多了。
“仓鼠不能一起住的。”
“咦?”
“仓鼠住在一起,会吃掉对方的。”
小鬼瞪大眼睛,诧异地看着我。
“我曾饲养过仓鼠,把几只放在一个笼子里。”我直视着小鬼双眼,以平稳的声调说,“有天早上醒来,我发觉笼子里除了体形最大的那一只外,其他的统统死了。而那只大仓鼠满嘴血红,还侧着头,对我装出一副很可爱的样子。”
小鬼的表情僵住,露出惶恐的眼神。
“那些死去的仓鼠有够惨的,我记得有只头颅被削去一半,血肉模糊,真不知道活下来的那只用了什么方法把颅骨咬掉……死去的那只就跟你现在手上拿着的一样,脑袋没了半边,连眼珠也掉了出来,混在饲料当中——”
“哇!”
小鬼哇的一声,丢下气球仓鼠,头也不回地哭着跑走。我真是个烂好人啊,不但没有干掉这找麻烦的死小孩,还教导他“仓鼠要分开养”的冷知识,以免他将来傻乎乎地把仓鼠关在同一个笼子里,早上起来看到那精彩刺激的血腥场面,留下童年阴影。骨子里我其实是个喜欢小孩的老好人吧?
我拾起两只气球仓鼠,掏出圆珠笔,啪啪两声,把它们刺破。
我驾着车子,回到住处。
自从转职当杀手——呃,我喜欢自称为“麻烦消除顾问”——我就舍弃过去的一切,包括居所、名字、身份,甚至容貌。我没有家人,也没有朋友,要从本来的环境中消失,比想象中容易。我委托整形医师替我换一副新面孔,利用一些地下门路获得好几个虚构的户籍和伪造的身份。说起来,我没料到原来最困难的是找一个栖身之处。为了掩人耳目,我辗转住过三个地点,直到一年半前才找到现在的住所。
我家是一栋独栋的单层平房,位于郊区。附近的居民很少,沿路不到十户,还有好些空房子。最近的便利商店要走差不多半小时,是一个非常平静的社区……虽然我不知道人这么少到底能不能称为“社区”。听说这儿的治安不错,即使位置偏僻,多年来也鲜有盗窃行劫之事,顶多只有发生住户失踪落跑,让房东老头碎碎念的小事件。
这一带的独栋房子都属于一位将近七十岁的老伯,据说他二十年前靠股票赚了不少,于是一口气把附近的土地和平房买下来,当作退休后的居所,收取的租金便作为生活费。由于交通不便,这儿的住客不多,但老头不愁没钱用,所以他不在意住户的多寡。
这条路分成两段,一段比较接近大路的公车站,有六七栋房子;另一段则靠近小山丘,只有四栋,其中外墙漆成黄色和绿色的两栋是空屋,白色的一栋是房东的家,蓝色的一栋便是我现在的住所。这种荒凉的环境正好适合我这种想逃避目光的人居住,我甚至猜想其他住户是否跟我一样是同路人。当年那个失踪的住客说不定是混黑道的,为了避风头所以躲到这儿,最后暴露行踪不得不逃跑。
当然,我不会笨得向房东老头说明自己的身份。我租屋时他问我的职业,我便回答“资讯科技”,再祭出一堆IT名词,说自己是SOHO族之类,他就似懂非懂地点点头。这样子,即使我没有正常的上下班时间他也不会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