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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命 (桃花十里)




第七百四十七章 凄美往事
  樵夫转头看了一眼不远处的院落,叹口气后说这家人本来有三口人,一直都是依靠着糊纸灯笼为生,糊好的灯笼会卖到不远处的集市换取钱财贴补家用,可就在三年前突然接到了一个急活,需要他们在一天之内糊好一百五十个白灯笼,为了赚钱给自己的女儿买嫁妆,于是一家三口就连夜糊纸灯笼,可没想到到了半夜三个人都困得睡着了,结果蜡烛歪倒掉落在纸灯笼上,燃起了一场大火,当时火势极大,而且屋中都是易燃物,所以一家三口就被大火活活烧死了,樵夫说这家人人品很好,女儿梦兰更是方圆数十里最漂亮的,而且他们一家都很善良,平日里还会拿出一些干粮接济过路的乞丐,只是可惜好人没好报,听到樵夫的话陈与之心中一震,看样子昨晚他见到的老者一家三口真的是鬼,只是他们没有害人的心思,而且还做饭给自己吃,想到这里陈与之看着樵夫问道:“刚才我进去看过,这三具尸体的白骨还散落在地上,为何没有人替他们下葬?”樵夫听后无奈的摇摇头,说这个世道都过得困难,加上三个人是枉死,大家都不想惹了晦气,所以一家三口的白骨一直就放置在屋中,没有人去动,听到这话陈与之点点头,谢过樵夫之后便朝着院落走去,进入屋中他看着地上散落的白骨心中也没有这么恐惧了,于是找出一件被单将三具白骨捡拾到里面,行至后山将白骨埋入了地下,埋好之后他还弄了一块木板,帮他们立起了墓碑,临走之时陈与之看着面前的坟墓心中百感交集,说道:“老伯,多谢昨晚你们收留我一夜,我真的很开心能够遇到你们一家,你放心,若是有时间我会再来看你们。”
  说完之后陈与之便收拾好行囊朝着京城方向走去,一连走了三个月陈与之才到达京城,可由于发生了这件事情陈与之心思一直不在考试上,考试的时候脑海中想的全是梦兰的模样,最终没有考好,出了考场之后他心灰意冷,准备回家帮父母种地了此残生,可没想到就在他傍晚在客栈收拾东西的时候突然想起先前梦兰给她的瓜子,连忙从行囊之中取出,打开一看他不禁傻了眼,这红布包中哪里是什么瓜子,而是一些蓝色的猫眼石,这些猫眼石的数量足有数百,可抵得上千万两黄金,诧异之余陈与之发现在猫眼石的下方还放着一封书信,他连忙将其打开,只见里面用娟秀的字迹写着几句话:陈公子,我和爹娘在山坳之中已经游荡了数年之久,一直没有人为我们尸骨入殓,多亏有你我们才能够埋入黄土之中,这些猫眼石算是酬谢,今生你我无缘,咱们缘分来世再续,你将这些猫眼石换成钱财回家好好过日子吧。
  看到书信上的字陈与之顿时泪流满面,随后他好生收起书信,将猫眼石卖出去之后换取钱财,然后拿着钱财为梦兰一家修缮了坟墓,随即便回到了岭南,自此之后陈与之再也没有娶亲,而他拿着猫眼石换来的钱财做起了生意,生意越做越大,最后成为岭南的名商富贾,他知道如今的日子全靠梦兰一家所赐,心中感恩,便每年施舍穷人,一直到他身死。
  听凌寒夜说完之后我不胜唏嘘,说道:“没想到这陈与之倒是一个重情重义之人,只是我有些不解的是这跟帽檐山有什么关系呢,你说的这个故事中我没有听到关于帽檐山的任何的字眼啊。”见我心生疑惑,一旁的沈泞熙走到身边,抬手敲打了一下我的脑袋,随即说道:“弟弟,你怎么如今变得这般愚钝了,若我猜想这猫眼与帽檐谐音,肯定是后来人们将这猫眼山叫做了帽檐山。”沈泞熙说完之后凌寒夜点点头,说道:“沈姑娘说的没错,由于年月久远,而且是口耳相传,所以后来这猫眼山就成了帽檐山,一直流传至今。”听到这话我才恍然大悟,没想到这帽檐山竟然还有一个如此凄美的故事,我正沉浸在故事中时不远处传来了脚步声,转头看去,是晓荣怡保带领着徐清安和黄尾回来了,三人肩膀上各自背着野物,除了野兔和山鸡之外还有一只獾,獾这种动物在我小时候还比较常见,可后来由于进山捕猎的人越来越多,我已经有十几年没有见到了,见到三人行至面前,我看着晓荣怡保说道:“可以啊,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你们就打到了三只野物。”晓荣怡保听后白了一眼身后的黄尾,说道:“若不是他的话恐怕我能打到更多,每次都是他发出声响惊扰到猎物,而且我还发现了一只很肥的野猪,如果不是他的话那野猪也扛回来了。”
  黄尾听晓荣怡保出言埋怨,将肩膀上的山鸡往地上一扔,随即说道:“你可别吹了,那头野猪我看了,足足有三四百斤,这么沉的东西还要走山路,怎么可能能搬运下来,有这些东西吃就不错了,赶紧生火吧。”说着黄尾走到一旁开始捡地上的木柴,见状我连忙阻止,说道:“黄大哥,咱们这个地方不能生火,此处距离巫蛊道太近了,万一要是让他们看到升起的烟雾怎么办?”黄尾听到这话似乎觉得我说的有些道理,于是放下手中的木柴,说道:“那咱们怎么办,咱们又不是野人,总不能吃生的吧?”
  “大哥,在这里生火没事,这片林子范围很大,若是走出林子的恐怕也需要两三个小时,这么远的距离巫蛊道的人肯定不会发现,你就放心吧。”说完晓荣怡保放下背后的野兔,然后将地上的木柴聚拢到一起随即开始点火,晓荣怡保常年生活在山林之中,对这里比较熟悉,既然他说没问题那就应该没事。
  数分钟之后木柴点燃,而此时天色也渐渐黑了下来,我们几人一边聊天一边烤制着林中的野物,虽说此地有些危险,但心情倒是格外的舒畅。


第七百四十八章 林中女子
  大概过了半个小时后野物已经烤好,黄尾迫不及待的撕扯下一块兔腿递到沈泞熙手中,随即自己又扯下兔头,吃了几口之后砸吧两下嘴,说这野兔烤的倒是不错,可就是没有滋味,真是有些扫兴,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晓荣怡保见黄尾有些食之无味,突然想起了什么,于是放下手中的兔肉,开始从背包中摸索着,似乎在寻找什么,片刻之后他拿出一个黑色的布包,里面好像包裹着什么,打开之后我发现里面是一个白色的小碟子,不过这碟子看上去并非是陶制之物也不像是瓷器,表面有些粗糙,甚至有些凸凹不平,拿出此物之后晓荣怡保走到黄尾面前将小碟子举到他面前,黄尾抬头看了一眼,随即笑着说道:“小兄弟,吃这野味怎么还拿出碟子来了,再说这碟子这么小你不会是想让我们放吃剩的骨头吧。”晓荣怡保听后拿过黄尾手中的兔头,然后在这小碟子上一抹,随即递还给黄尾,说道:“如今你再尝尝。”黄尾一脸疑惑的接过兔头,放在口中吮吸了几下,突然神色一变,有些诧异的说道:“怎么突然变得有滋味了,这是什么东西?”
  闻听此言我转头朝着晓荣怡保手中的碟子看去,心中顿生疑惑,晓荣怡保听后笑着说道:“这东西叫做盐碗,是将盐熬制出来之后放入模具中压制而成的,进食的时候只要将食物放在这盐碗上抹一下便会有味道,这也是我们猎人进山的必备之物,山中食物和水都不缺,可唯独就是缺少盐,毕竟没了盐人也无法存活。”听到这里我不禁赞叹这山中村民的智慧,竟然还会发明出这种东西,不过听后来秦羽安所言这盐碗并非是苗族人所发明,最早的盐碗是新疆拜城最先使用,他们那里有座山叫做盐头山,整座山都是盐,而人们将盐矿开凿下来之后直接打磨成小碗的形状,吃东西的时候只要往里面一沾就会有盐的味道,想来这苗族之所以会这种工艺应该是外面的人带回来的。
  一阵风卷残云过后七八斤的野兔便被我们吃的只剩下骸骨,而此时圆月当空,夜色如墨,周围的山林中一片寂静,唯有天上的繁星相伴,林间微风徐徐,若是在这山林中美美的睡上一觉简直快活无比,可我知道现在不是睡觉的时候,我们必须趁着夜色进入巫蛊道中,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成功,收拾完东西之后我看着晓荣怡保说道:“小兄弟,这次多亏你了,我们一会儿就要进入密林,依照先前的计划你就在外面等待,若是五日之后我们还没有出来那你就先行离去,等我们出来自然会去村中找你,如果这段时间你想离开此处也可以随时走。”晓荣怡保听后摇摇头,说道:“男子汉说话算话,我说过要在外面等着你们出来,到时候我还要给你们打一些林中的野味吃,你们放心吧,以前我爹让我练胆的时候就曾把我一个人扔进了熊瞎子岭,那熊瞎子岭可比这里危险多了,有不少的熊瞎子,到了晚上我就爬到树上睡觉,熊瞎子根本伤不到我。”原本我对于晓荣怡保一个人留在外面还比较担心,如今听他说起熊瞎子的事情倒是放心了不少,这所谓的熊瞎子其实就是熊,一般的成年熊大概在两米左右的高度,而且皮糙肉厚,一两个猎人根本无法消灭,若说这晓荣怡保能够在熊瞎子的手下活下来那么他留在外面肯定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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