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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养了九年的猫要变身了 (梦里几度寒秋)


  “贫僧修行至今,却不知什么是佛。”
  “佛说众生平等,却要那金箔,来包裹那冰冷的泥石之像,以此彰显金身之尊贵。”
  “佛劝人刻苦修行,却又要让僧众佩戴珍宝,手持玛瑙之物,念诵经文,可功德倍增,可更快的成佛。既然如此,那么还要刻苦修行来做什么?”
  “佛,不仅要广厦大殿,还要世人膜拜。”
  “然而,贫僧从未见过我佛,也不曾见过我佛行善。”
  余琰说着,便让自己的脸上,露出戚苦之色,然后双手合十,低头不语。
  “哈哈哈哈,小友真妙人也!”拂云叟却是一下子笑了起来。
  而在这一瞬间,余琰先前感受到的心悸感,霎时消失。


第29章 种祸
  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余琰这会儿对这一句诗的感触甚深,他可以确定,自己刚才是在生死边缘走了一遭。要不是自己这个回答对上了这欺阴换阳老鬼的胃口,恐怕他头都已经被拧下来了……
  念头飞转,余琰突然发现身前已不见拂云叟的踪影,想来是这老鬼已经离开了,于是便看向一边的林郡守。
  见到余琰看过来,林泽文连忙说道:“大和尚勿怪,非是我林某人造作,而是大和尚如此佛韵修为,近乎至人,却要去做官,这……哎!实在是有因噎废食之嫌。不过,既然大和尚愿意如此,那么我自当照办!就是有一事,还需大和尚注意一下。”
  “郡守大人请说,贫僧洗耳恭听就是。”余琰立即一口答应,不过这会儿,他心里头不免有些惊疑不定,这位林郡守一直提到他有佛韵?
  难不成,这其实不是在说场面话,而是他真的有佛韵?
  那么,这佛韵究竟意味着什么?
  不知金身之法的余琰,这会儿是一头雾水,可偏偏他眼下又不好开口问,只能等下找个时机,问一问那只一边装死一边瑟瑟发抖,在自相矛盾中像个憨憨的猫了。
  “我可为大和尚保举,但却需要大和尚给我一个全新的身份,且不能与大和尚的俗家有关。另外,我还需要去大和尚的俗家所在之地打点一二。”林泽文笑着说出要求。
  “这是应该的。”余琰一脸严肃的点了点头,林泽文这话说的委婉了些,实际上是在打听他的出身来历。不过这也在常理之中,就算有林泽文这位青崖郡郡守保举,也得是身份清白之人,才能被保举成功。
  而何为清白之人?
  祖孙三代以内,无人有登记在案的犯罪记录。
  这一点,余琰倒是自信不成问题。
  这倒不是说神秀和尚的俗家——奕家有多么安分守己,而是庸朝的一个不成文规矩。
  衙门不计寒门往过!
  这句话的意思,是一旦成为地主阶级,那么就算过去有什么登记在案的记录,也直接一笔勾销了。
  所以,寒门都是身份清白之人!
  从某一方面来看,这也可以说是阶层垄断。就好比那水浒中的“宋保义”,保义郎无权无势,更是武职,宋朝重文轻武,五十二阶官职中,保义郎位列五十,是倒数第三,可就算如此,宋江为了保义郎这一个称呼,前后不知道折腾了多久。
  说到这一点,这庸朝其实还挺像宋朝的,都是重文轻武,阶层固化,只不过没宋朝那么窝囊就是,也没有外敌。
  甚至余琰都没听说过,这庸朝一十三府以外,还有什么地域。
  余琰接着说道:“贫僧的俗家,是苏汤河县远樵山集镇的奕家,而贫僧原名叫做奕剑云,正是奕家长子。至于新身份,余琰二字即可。”
  林泽文闻言,连连点头:“崇琬琰于怀抱之内,吐琳琅于毛墨之端,以琰为名,甚好,届时你再以崇琬,亦或琳琅为字,上官见了,定会有所印象,可利于升迁。”
  这一确定,林泽文便直接改了对余琰的称呼,不再喊他大和尚,随后更是指点起了为官之道。
  林泽文能官至郡守,除了有一个大儒父亲外,和他本身精通官场之道也有很大关系,这浅谈几句,便让余琰对于庸朝的官场,心中有了一个大概。
  “多谢郡守大人指点。”
  余琰微笑着,将托盘摆到了林泽文身前的案上。
  “不敢当,不敢当,你我各取所需罢了。”
  林泽文喜不胜收,满脸都是笑容。
  就是那先前将这尸骨人参果摆到余琰身前案上的那一寒藤小厮,这会儿看着余琰和林郡守,是满脸幽怨,甚至眼中还有几分愠色。
  但且不说此时是在开韶华宴,就是余琰肩膀上那位“山人仙家”,便让这小厮不敢造次了。
  山人仙家,这有两种意思。
  一是对于地仙之属的敬称,只要是能一直变化人身,哪怕是讨封成就的“黄大仙”,都可以被称一声山人仙家。
  第二种,是地仙之属找到了一处契合自身的洞天福地。哪怕还未成功借来洞天福地之力,但只要是已经在那一处洞天福地附近定居,就可以被称之为山人仙家。
  而此前他家老爷招待时,曾笑着说道:“有山人仙家至,此当为喜事,于情于理,作为东道主,都该宴请一番。”
  随后,他家老爷尽管没有露面相见,但能被他家老爷称呼一声“山人仙家”,这一位地仙之属,毫无疑问是那第二种!
  而此类山人仙家,可以当作天仙来看待。
  看了一会儿余琰,这寒藤小厮便不情不愿地看向了那位林郡守,暗自哼了一声:“坏我好事,你还想夫妻同好?”
  “你能这么想就好,我还担心你气愤之下做什么傻事,为此忧心不已,毕竟你我同在此地百多年,昔日又是同源而生,以人间的说法,你我便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既然他要带人参果回去,让他妻子吃,那么你与我一道走如何?若是出了什么意外,遇到些爱管闲事的,也好互相照应。”
  一声传来,这是另一寒藤小厮,都是差不多的打扮,面容清秀,又涂脂抹粉的。只不过这原本分不清是男是女的小厮,此时面容明显偏向于女子,就连身段,也变得娇小婀娜起来。至于这寒藤小厮原本穿在身上的大红衣裳,不知何时变成了长裙,而那顶大红色帽子,则是变成了一红色簪子。
  这簪子很是精细,一头还有凤翱翔,看起来格外喜庆。
  “你先前相中的,就是此人吗?”一脸不情愿的寒藤小厮闻言,不由看过去,然后诧异的小声问了一声。
  “你没瞧见吗?”
  “道兄,我瞧着那和尚模样俊俏,光顾着看那和尚去了。”这一寒藤小厮说着,倒是不好意思起来。
  “你呀你!不过这和尚把人参果送了人,就是辜负了你,你两也是无缘无分了。还有,你该叫我姐姐了。”
  “姐姐,你倒是好,可怜我要变作男儿身了。这世间,做男子,多苦命啊!”这寒藤小厮凄凄楚楚的说道。


第30章 佛韵
  韶华宴早已结束了。
  那些参宴的僧道儒士,在吃下那“人参果”,恢复少年时的样貌后,便一个接一个喜上眉梢的离去了,也不必向此地主人告辞,直接走便可,这算是韶华宴历来的规矩。
  来时礼待,去时随意。
  毕竟此地不是那等级森严的官场,来此参宴的又都可以说是修行之人,而山中人喜自在,自然只要个基础礼数就行。
  至于那些寒藤小厮,更是早就不见了踪影,似乎是在放下人参果后,也有可能是等参宴的人吃掉人参果后,无人留意到这些小厮是怎么时候离开的,就是留意到了,也无人会在意。
  譬如,一直戒备着的余琰。
  但他只是纳闷的看一眼,然后就跟着人匆匆下山去了。
  这荆棘岭,非久留之地!
  这一路上走得匆忙,一步也不停,直到来到了山脚下,才喘了口气,然后抬头望一眼月色,准备寻个方向。
  山中最容易迷路,余琰走得又不是来时那条山道,加上天色已晚,他此时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了。
  而就在余琰努力辨别方向的时候,他耳畔突然出现了人声:“和尚,我们要回去了吗?”
  这声清脆,听着还有些舒心。
  正是连装死都不像的那只憨憨猫。
  余琰瞥了一眼,这猫这会儿正趴在他肩膀上搓爪子,宛如在洗手一般。
  这一幕,看得余琰不免有点懵,就忍不住问道:“你这是在做什么?”
  “去去晦气呀!”无月一脸嫌弃的朝着荆棘岭上瞄了一眼。
  余琰眼角一抽,搓爪子就能去晦气?这猫是怎么想出来的?于是,他幽幽的说道:“那要不要再给你弄个火盆跨一跨?”
  “好呀!”无月开心得一口答应,然后见余琰没动静,就奇怪的问道:“咦?和尚,你不是说要去弄火盆吗?怎么站着不动呢?”
  余琰:“……”
  他想了一下,忍住了,然后朝着前方一指。
  “无月,你看,那前方不是什么好去处,这看着阴霾弥漫不说,还鬼火狐鸣一般,实在是不适合去找个铁盆来生火呀!万一引来一些晚上出没的东西,就不好了。”余琰委婉的说道,毕竟这是大腿,不能开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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