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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养了九年的猫要变身了 (梦里几度寒秋)


  明明用这种这种苛刻至极的地仙之法,死无全尸、魂飞魄散的可能性比较大耶……
  毕竟,烂杏山上有一个洞天福地。
  属至奇至异之地!
  余琰是不知道这能不能变身成人,居然还有这么多的门道,所以他这会儿听到无月这么说,心中只感到很是无语。
  这猫变身成人,他早知道了好吗!
  ( ̄ー ̄)
  余琰此刻脑海里满是这一个念头,不过他没有将自己这一个情绪表露出来,而是继续一脸微笑的问道:“还有呢?”
  “要是运气好的话,我很快就可以飞了呢!”无月继续和余琰分享自己的快乐,以及最大的秘密。
  洞天福地,可是只有地仙之属才能感应到的呢!
  她也是成了“地仙”才发现烂杏山上有洞天福地的,就是比较可惜的是,发现是发现了,那个洞天福地到底在哪儿,她还没找到……
  “可以飞啊……”余琰努力的想了想,他想想想看,这至人可不可以飞,结果很无奈的发现,自己脑海里并没有至人会飞的记忆,连半点有所涉及的信息,比如神话传说都没有。
  于是沉默了一会儿后,余琰就决定当至人可以飞。
  因为至人不会飞,实在是不符合当世大修行者这一个说法的逼格!
  所以,这条大腿好像有点虚的样子呢……
  自己是不是抱错大腿了?
  余琰脑海里不由浮现出了这么一个念头,然后就又被他给否决了。
  没有抱错!
  对于他这么一个平平无奇的普通和尚来说,一只近乎至人的猫,绝对是一大助力。再不济,临时充当侍女,撑个门面功夫也可以啊!
  反正这猫变身后,是一副萌妹子的样子……
  所以,他要多抱一条大腿!
  比如,这烂杏寺的住持之位就挺不错的。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想来佛祖会原谅我的,况且烂杏寺内一团乌烟瘴气,里里外外,没一个正经和尚,跟一个藏污纳垢之地没区别。只有我成为住持,才能够力挽狂澜,匡扶正义!不给佛祖丢脸!”
  于是,余琰的心又静了,那肉味再也不能吸引他了。
  因为他吃饱了。
  嗝~
  差点打嗝的余琰赶紧捂住嘴,将没吃完的馒头塞怀里,然后一只手抓住猫,面无表情的去找客栈伙计结了账,便去长福镖局的马车里坐下等着了。
  这一路上搭个顺风车就够了,吃住就没必要再让长福镖局破费了,况且也不贵。
  一个馒头一文钱;两个大肉包因为有肉,所以贵点,四文钱一个,合计八文钱;而上等客房的住宿费虽然比较贵,但这上等客房一说,也是和大通铺相比,远不及县城里的客栈客房,因此只要三十文钱一晚。
  是以,这总共加起来,也才三十九文钱。


第18章 这是一只认真的猫
  三十九文钱,对于目前拥有一百多两银子的余琰来说,他付起来连眼都不眨一下。
  一贯钱,等同于一两银子。
  不过在乡野之地和街市上所流通的,以铜钱为主,因此大多数时候,都是以几文钱来计算价钱,而以银子的话,就很难计算价钱了。
  此外就是庸朝银矿不多,而铸造工业比较发达,用铜钱来充当主流货币,无疑要比银子更好,可以减轻朝廷的压力。但这也并非说银子没有价值,正所谓物以稀为贵,银矿稀少,也让银子成为了庸朝官银的象征。
  但凡是流出到市场上的银子,无一例外,都是官银。如果有哪个地方突然出现一些银子,而恰巧最近又发生了什么银库失窃案,那么当地衙门会立即派人将银子的使用者给抓起来,用大刑侍候拷问一番。
  就像是白蛇传中的许仙那样。
  其中,这银子和黄金的比例是八比一,八两银子折合为一两黄金。
  长福镖局的马车队很快就前行出发了,毕竟一旦开始走镖,人吃马嚼的,这一路上的开支可不小。
  天色昏暗的时候,还没到荆棘岭,前后没有可供歇息的客栈,但附近不远就有一个庄子。
  汪武通和庄子里的地主老爷认识,并且也提前打好招呼了,因此马车队一进庄子,就有歇息和吃饭的地方。
  在这庄子里住了一宿,翌日一大早便又立即赶路。
  刚过晌午,就已经来到了荆棘岭的山脚下。
  长福镖局的马车队特意为余琰停了一停,汪武通送别余琰,道:“和尚,沿着此路上去就是荆棘岭了,半山腰处有个三岔路口,附近便是此地的草市,算一下时间,这会儿草市还没散去,和尚可过去歇息一会儿。”
  “多谢汪施主。”余琰双手合十,开口致谢。
  “和尚不必多礼,你是家兄的师兄,家兄虽已出家,但与我总有一份同胞血脉之情,家兄有事相托,作为弟弟的,岂有不帮之理?”
  又与汪武通说了几句客套话,汪武通便上了马车离去,余琰望着渐行渐远的马车队伍,心中却是肯定了一件事——这汪武通也知道荆棘岭上的韶华宴。
  要不然,汪武通也不会特意提到草市了,还让他先去歇息一下了。
  毕竟连续赶路,难免风尘仆仆,不适合去赴宴。
  “我们上去吧。”余琰对这会儿懒洋洋,趴在他肩膀上的猫说道。
  “和尚你要走就走呗,又不是我在赶路,不用和我说。”无月懒洋洋的伸了伸小爪子,一根小尾巴左一下右一下,软绵绵的拍打着余琰的背部。
  余琰:“……”
  这猫有时候说的话,实在是让他忍不住想给这丫的一个完整童年。
  算了,算了,还是先去那草市要紧。
  也不知道自己那便宜徒弟神行和尚已经到了没?
  余琰这般想到,便沿着山路前行,走了一阵后,果不其然在那三岔路口见到了一个草市,都是简单的茅草棚子,但却是卖什么的都有。
  一路走过,余琰瞧着感觉很稀奇,他原本只以为这里是简单的以物易物,各取所需,没想到来了后才发现这地方尽管场地简陋,但完全就是一个小集市。
  人来人往的,还很热闹,完全就不像是一个乡野的草市,倒像是在闹市区。
  要不是这地方没什么像样的建筑,余琰都要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地方了。
  随后,他找个卖凉茶的地方,休息了一会儿。
  这卖凉茶的老板是讲究人,用竹筒将凉茶简单的装起来,一竹筒一竹筒卖,虽然要两文钱一竹筒,比一个能填饱肚子的馒头还贵,但这干净的买卖也愿意让人掏钱。
  喝过凉茶,余琰继续赶路。
  越往上走,就越人影稀疏,不多时就远近瞧不见人影,能看到的,只有郁郁葱葱的林木。
  放眼望去,除了绿,还是绿。
  要不是自己是个正经和尚,余琰都要忍不住看得心慌了。
  “这拂云叟所住之地,在何处?”
  余琰忍不住嘀咕,他来之前还以为很好找,毕竟这请柬上只写这么一个地名,要是不好找,怎么邀请人来赴宴?
  但他没想到,这上了荆棘岭,除了树还是树,而且都不是寻常之树,一棵棵望过去,都像是要参天一般。
  遮云蔽日的!
  想了想,余琰就问自己肩膀上的猫:“你知道韶华宴吗?”
  “知道呀。”无月理所当然的说道。
  余琰:“……”
  又一个知道的?
  ( ̄)
  这韶华宴难不成,不是到了某个“阶级”,才能知道的秘闻?而是除了他以外,人尽皆知的?
  这不,连一只猫都知道了。
  “那韶华宴怎么去你知道吗?”余琰追问道。
  “当然是拿着请柬过去呀!”无月继续理所当然的说道。
  余琰:“……”
  他不由看向了自己这只猫,然后一言不发,只是用眼神示意:这种废话还用你说?
  无月看懂了余琰的眼神,然后从余琰的肩膀上站起来,那双漂亮的竖瞳显得很是耐人寻味:“不然你还想没请柬就进去?”
  余琰:“……”
  算了,他不和一只猫斗嘴。
  毕竟这是大腿。
  虽然有点虚,但还是大腿……
  “我是说,我找不到韶华宴在哪儿。”余琰便重新组织语言问了一下。
  “你不是已经进来了?”无月斜睨他,很是奇怪。
  “进来了?”余琰看向四周,可他看到的都是树啊,哪来的宴会?他想了想,便从怀中取出了那一封请柬,然后打开。
  一瞬间,余琰看到的就变了。
  他整个人就像是一下子穿越了般,忽然间就置身于一个宴席之中。四周围仍旧是郁郁葱葱的树木,但在这些树木之间,却多了一张张看似杂乱无章,却又有一种奇妙规律的案,星罗棋布一般。
  而这些案附近,并不是没有人,有的已经跪坐好了,看起来很是严肃;有的则盘膝而坐,姿态略有些散漫;而有的则三三两两的凑在一起,似乎是在小声交谈着什么。
  拿着请柬的余琰,一下子呆若木鸡。
  “你早知道了?”缓过神来,余琰不由问道。
  “嗯呐!”无月认真的应了一声,还把小脑袋如人一般点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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