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位化学老师却不这么看,他觉得是傅虞山挡住了自己上升的路。飞机落地后,傅虞山要求马上去山区学校,但是那位老师却不同意,说大家经历了长途飞行,应该先找地方落脚,好好睡一觉。其他人也是周身疲累,建议休息。于是,傅虞山只好在市里找了一家快捷宾馆,让大家好好休息,准备第二天一早就出发。
可就在当晚,傅虞山去洗澡,那位老师却去了前台多办了一张房卡,叫来了一个卖淫女,还让她冒充学生。趁着傅虞山洗澡的时候,这个女人进了屋,脱光了衣服躺在了床上。当傅虞山洗完澡穿着浴袍出来后,一下子就愣在了那里,他更不知道的是,此时房间里的一切,都被那名化学老师提前放好的袖珍摄影机拍了下来。而还没等他明白过来是怎么回事,一群穿着制服的人就冲了进来。就这样,傅虞山被扣上了嫖娼的帽子。
毕炜却说道:“不对吧,警察扫黄是要有证据的,比如说使用过的安全套,如果你真的没有做过,警察不会查不出来。”
傅虞山却苦笑道:“当时带队冲进来的,是当地的防暴大队,听说那个带队的头头,是我那个学生的大学同学。我当时提出过质疑,但只要说一个不字,他们就会打!”
毕炜张口想接着往下问,傅虞山一挥手:“唉,都过去了,反正也没什么不好的,提前退休了,哈哈……”老人的笑声中,带着几分酸涩。
“傅老师,还是说说罗伟吧。”
老人点点头,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说道:“罗伟,是我进收容所后认识的,当时我们住在一起。怎么说呢?收容所里的人,文化程度普遍不高,但是罗伟不一样,他很有见地,很有抱负。我们确实能聊得来,可就是有一样,他很懒。”
“这话怎么说?”
“收容所里的生活形同地狱,真的,我没有说谎。里面有超市,但是就连一枚茶叶蛋,他们都卖到了五块钱一个,方便面,十块钱……我们要想改善伙食,就要找家里人送钱来。这只是吃的方面,至于工作,就更累了。我们那时候每天的工作是要叠纸袋,就是把纸巾整整齐齐地码在塑料袋中,然后封好了,他们都说,这是国外给狗包大便的纸。冬天还好,夏天的时候,因为担心纸被吹走,不能开空调,三十七八度的高温,我们就闷在屋子里头叠纸袋。那种工作,干一会儿肩膀就酸得抬不起来了,可是每一个人都拼命干着,因为这样可以缩短收容天数。”傅虞山又喝了一口茶,“可就算是这样,每次工作的时候,罗伟都是一个例外。他不愿意干,他私下跟我说过,这里的生活还不如去流浪呢!”
毕炜和安琪儿都沉默着,等待着傅虞山说下去。
傅虞山从衣兜里拿出了一个药瓶,从里面倒出来了三枚药片在手心里,然后放在嘴里,混着杯子里的茶水喝下去。这时,他才说道:“罗伟干什么都不积极,不过有一次却例外,收容所里说要举办什么什么话剧周,只要参加表演,最后得奖的话可以缩短收容天数。罗伟那一次真的是拼了。他每天在那里手舞足蹈,对着空气表演,念台词,对着镜子做表情,嗓子快哑了。我问他,为什么这次这么卖力。他说,他从小的梦想就是当演员,而且这一次,他想早点儿出去。”
“当演员?有点儿不现实吧……”毕炜笑了笑。
傅虞山摇摇头:“我开始也这么想的,后来跟他聊了聊,才知道罗伟之前学过表演的,他一直想考进北影或者中戏这样的大戏校。可惜呀,他的表演功底不过关,太夸张了,就连我这个外行人都看得出来,呵呵。”最后,他一声苦笑。
毕炜问道:“后来呢?”
“矮子里面拔高个儿,最后还真让罗伟拿了个第一,减少了收容期。不过别人可就惨喽,没有得奖的那些参加了比赛的人,被通知每人要缴纳100块钱的服装费,收容所赚了一大笔钱。”
毕炜没想到收容所里的人过得竟然是这样的生活,不过他也只能跟着感慨一句,回头将这个情况上报一下。对于目前的工作重点,还是要放在罗伟的身上。
毕炜问起了罗伟的圈子。傅虞山说:“我不是很清楚,只是听他说起过,说老家的父母都死了,家里就剩下了他一个人。他还说,如果出去了,还是会继续流浪,找一个识得自己才华的人,只要能送自己进电影学院,就给他卖命。就像诸葛亮对刘备那样。”
毕炜听后,不以为然地轻笑一声。他想起了自己上学的时候了,年轻气傲,也有过怀才不遇的感慨。但是罗伟高中毕业后就走向了社会,这么多年了,不知道该说他是初心不改,还是该说他死脑筋,不知变通了。不过这一情况很值得他重视,正是因为罗伟有了这种思想,才不能排除他和嫌疑人之间的关系。
傅虞山说道:“你们要想知道更多的话,我可以给你们说一个人,这个人好像是叫……”他仔细回忆了一下,说道:“潘明明,对,没错,就是这个名字。罗伟曾经反复说起这个人,说她是罗伟的女朋友。”
“她在燕垣吗?”毕炜的神经一下子紧张起来了,朝夕相处的女朋友,总要比一同被收容了几天的“狱友”要了解得多。
“嗯,在燕垣,我听罗伟说,他们是老乡。不过关于他的话里几分真几分假,就不知道了,毕竟一个流浪汉,有女朋友才怪了!”
毕炜对于这样的话却十分上心,因为如果潘明明真的和罗伟是老乡的话,不排除两人之前有过交往。很快,毕炜就向户籍室那边询问。二十分钟后,户籍室有了反馈,燕垣市的确有一名与罗伟同乡,并且叫做潘明明的女孩子。说来也巧,潘明明所在的公司,前不久刚刚向派出所办理了所有员工的暂住证。
毕炜在电话里问清楚了潘明明所在的公司,马上马不停蹄的赶过去。
到了公司一问前台,公司里的财务主管,正是叫潘明明。毕炜终于见到了这个女人,三十岁左右的年纪,虽然是化了妆,但还是难掩一身的俗气。她手上的金戒指闪闪发光,举手投足间也故意露出了手腕上的金链子。
毕炜上前询问,她是否认识罗伟,没想到一听到这个名字,潘明明就炸了:“怎么,那个无赖死了吗?”
毕炜双眉一凛:“你怎么知道的?”
第十七章 小桐怎么会看上这样的人?!
出人意料,潘明明居然冷笑道:“那种混蛋,死了才大快人心呢!我现在真想出去放挂鞭炮好好庆祝一下!”
毕炜和安琪儿面面相觑,罗伟既然宣称潘明明是他的女友,那么即便两人已经分手了,潘明明也不至于出言如此恶毒啊!毕炜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潘明明抬手捋了一下并不乱的头发,这个动作更像是在向毕炜和安琪儿炫耀着她手腕上的金手链。她随后说出了她与罗伟的故事:
罗伟和潘明明的生日仅差了两个月,一个年尾,一个年初。在老家,罗家与潘家更是街坊邻里,时常往来走动,逢年过节更是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关系好得跟一家人似的。小时候,罗伟和潘明明的关系就很好,两个人经常一起玩耍。但是据潘明明自己所讲,小时候的她只是将罗伟当成了自己的哥哥,并没有多想。但是随着年龄渐渐长大,两人上学后,同班同学有人揶揄这件事,说潘明明是罗伟的媳妇儿。
每次听到这种略带嘲讽意味的话语,罗伟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在一旁呵呵傻笑。潘明明却受不了这样的话。那时候的潘明明,还是大山里出来的孩子,穿得很老土。但是她的内心是比较喜欢一位帅气的同班同学的。说起来很巧,在高中学校里,这位帅气的男同学与罗伟一样,也是学表演的。之前有一次,罗伟邀请潘明明去看他演的一部话剧,潘明明应邀前往。
说到这里,她停下来,嘲讽似的笑了:“罗伟真会给自己脸上贴金,他跟我说,他是这部话剧的主演。等话剧开始了我才知道,他演的是一具尸体,趴在台上五分钟,一动不动。”
相比于整部戏可有可无的罗伟,潘明明将自己的注意力全部放在了那位男同学的身上,他帅气潇洒,举手投入间都带动着观众的情绪随着情节的展开而发展。仅仅一瞬间,不需要多想,潘明明的内心就笃定了,这位男同学,就是自己倾慕的对象!
潘明明苦笑了一声:“我既然有了喜欢的人了,当然不允许别人在我和他面前造谣。所以班里有人起哄,说我和罗伟的关系不一般的时候,我都会理直气壮的地骂回去。我还曾经找过罗伟,责怪他不像个男人,不应该任由别人胡说八道。可是罗伟却嘿嘿一笑,说什么……’人家说得也没错呀,再说了,我也不会打架。’真是把我气死了!”她端起了一杯水,喝了两大口,接着说,“不过事实证明,我眼光是不错的,我喜欢的那位男同学现在已经是大明星了,你们知道是谁吗?”
毕炜本来对这种事情不感兴趣的,可是潘明明却生怕他们不问,抢先说道:“是大明星卢湛啊!怎么样,我眼光不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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