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她最后一晚和他一起看月亮,高洋耗尽心血求来的,他费尽心力给予的,也不过是短短三十年不到的运气。
为了高氏一族的三十年,他就像阵风一样,永远消失在了这个世界。
“高显洋?”这个名字在小仙姑看来,是何等的讽刺,“他难不成以为从中加上了高显的名字,人就可以活过来不成?”
那个男人,是她在这个世上讨厌的人,也是她最后的希望。
他们是双生子,只要她爱的人还有那么一丝的神识存在,高显洋就能更快她一步的找到他的存在。
凤璜把下巴贴在小仙姑的膝盖上,“所以我从千年的沉睡中醒来,是不是也因为你唤了我的名字?”
“我没想到你能听见。”小仙姑拍拍凤璜的脑袋,“那时候,我被困在南桐,根本不知道你在哪。”
“我虽然不知那道士如今身在何处。”凤璜心里有点酸酸的,不知道是为她还是为自己,“但我跟马明义也接触了不少时间,不是他。”
“我晓得。”小仙姑起身,马明义和高显全然不同,“但我感觉得到,他回来了。”
落地的玻璃窗外,整座城市都匍匐在高显洋脚下,眼前是万千的灯火,红酒已经空了两瓶,桌上的手机不停地有短信涌入。
是薛万万的,自从知道他的身份,就一直处在担惊受怕的状态中,她怕他,而他也不敢让她乱跑,索性揪过来,让她做了贴身助理,更直白点就是二十四小时保姆。
“神仙,明早的通告七点半,我六点到楼下候着可以吗?”
“皇帝大大,您早饭想吃中餐还是西餐?咖啡还是豆浆?”
“我的陛下,您给个回信可以么?”
高显洋隔着短信里都能想象得到对方的白眼,一定边打字边诅咒他。
只不过他现在全然没了折腾她的兴趣,手机丢在一边,他又开了瓶红酒。
“主子,可不能再喝了。”经纪人温顺的揣着手臂,“伤身。”
“福安,一千多年了,我看着这么多个朝代兴亡,到今天已经一千多年了。”红酒落入玻璃杯,荡起细小的涟漪,他一直以为会一直这么活下去,却不想有人跟他说,可以让他重新回到自己的时代,自己的国家。
“主子还再想毛家姑娘的话?”傅安站的笔直。
他怎能不想,这对他而言是多大的诱惑。他带着千年的经验回到过去,回到他坐拥天下的时候,未来发生的种种都在他的意料当中,他甚至可以救下兄长,不把他拖入到这滩浑水中去。
“可我又不想她再见到兄长。”高显洋把杯中的红酒一饮而下,“过了这么些年,什么情都得变成孽债了。”
“主子,依奴才的意思,您便告诉她吧。”身后西装革履的人突然跪在大理石地面上,忍不住捂眼,“这么不死不活的活着有何乐趣,咱们就自私一把,回家吧。”
“我之前在宴会上与毛不思握手事,刻意摸了她的掌心。”高显洋喝了不少,这会多少有些微醺,“我摸不到她的生死劫。”
这跟他之前遇到的毛家的那些女孩都不同,他每次看着那些或温婉或张扬的女孩烟消玉陨,心底都有说不出的可惜。直到有次他看不下去,在于毛家姑娘把一只恶鬼用灵玉镇在河底时,无意提点了她一下。那姑娘也是聪明,没多久就弄明白了自己的处境,用自己永生永世换了毛家再无女儿降临。
就这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久到连他都以为孽缘终结的时候,业界出了个颇有名望的小捉鬼师,说是毛家的女儿。
那天下着暴雨,他故意宣传迟到,在路上遇到了毛不思,她坐上他汽车的瞬间,对上那张熟悉的脸,他的整颗心都凉了。
他甚至都能回忆起她死亡时候的画面。
那人却丁点不记得,先是惊讶,后来又兴奋的表达了她对自己的喜爱。
“我叫毛不思,是您的粉丝。”小姑娘年纪还不大,圆圆的脸盘,头发上还带着细细的雨滴。
他想这个一定不是记忆中的那个人,如果是她,她应该恨不得把他大卸八块,哪里还轮得到说这磕磕巴巴的粉丝表白。
“没有生死劫,就是生死未定。”高显洋用手背撑着额头,心底天人交战,他十指交扣,许久才出声,“我只怕说出来,她便真的只有死没有生。”
“陛下,你也该为自己想想,别人的事,就听天命吧。”傅安跪着移动到高显洋脚边,抱着他的大腿,啜泣道,“说不定,天师大人还能借此机会活过来呢?”
“这话你信么?”高显洋放下手中的酒杯,跪在地上的抽泣声戛然而止,他目光望向窗外,“孤可不信。”
叮咚——
手机不合时宜的再度响起,薛万万三个字挂在上方,信息只有短短的一行:大明星,那我明天早餐就给你买三明治和咖啡了。
“我想吃东城的烤火鸡,南区的三叔炒面,西郊的南岸咖啡和豆客的现磨无糖豆浆。”高显洋飞速的按下这些字,按下发送。
“我可去你大爷的吧!”薛万万收到短信,差点没吐血而亡,他这是打算让她不睡觉围着港城跑一圈啊,再说三叔炒面,这特么不是宵夜么,她活这么大,就没听过这家早上出摊的,“去死吧,去死吧,大变态!老妖怪!”
薛万万边骂边含泪打下:我尽量。并配送了一个笑脸。
“福安。”高显洋放下手机。
“主子您说。”
“去死吧,去死吧,大变态,老妖怪。”高显洋不带情绪的把薛万万骂人的话重复了一遍,“你说,她在骂谁?”
“啊?”傅安还没从方才的哭声中回过神,脑子一时短路,许久才哼哧道,“应该是骂的奴才。”
“孤又不傻。”高显洋虚抬了下胳膊,“起吧。”
不傻还问,肯定骂的您啊!傅安揉揉鼻尖,没敢说出声。
第三天,天微微亮,薛万万就拎着一堆早餐,乖巧的坐在树荫下,一手鸡腿,一手豆浆,眼神却不由自主的往车里瞟。
通稿被临时推掉,薛万万用脚趾头也能猜出对方的气急败坏,却还是忍不住问一旁的傅安,“里边那女的谁啊?”
真可怜,她知道高显洋是个老妖怪吗?
保姆车内的空调吹个不停,如今的天气早已渐渐转凉,高显洋翘着二郎腿,把眼前的人从头到脚扫了一遍,嗤笑道,“你还真敢借着别人的身子乱跑。”
“自然比不上你,一副皮囊用了千年都没坏,可见皮有多厚。”小仙姑背靠在椅背上,降魔杖在她手心不停地画圈圈。
“啧啧,毛不思真是可怜的紧。”高显洋无视她的嘲讽,“无意间把你带出来,却没想到还得分半个身子给你用。”
“我若是能用别人的身体,又何苦伤她。”小仙姑不想跟高显洋废话,“你一早喊我出来,怕不是要与我叙旧的。”
更何况他们之间无旧可叙。
“如果我告诉高显的下落,你真的能够把我送回千年前么?”高显洋正色开口。
“你果然知道。”小仙姑并不惊讶,她都能在南桐感觉到高显的下落,何况是他。
☆、无旧可叙
“我之前曾有意无意的接触过马明义。”高显洋随意拧开瓶矿泉顺,冰凉流过喉咙,他把后背放平,才继续,“虽然结果不甚令人满意。”
高显洋也不知道马明义为什么对他态度冷淡,按理说他也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可能就是天生的不对眼吧,高显洋只能这样安慰自己。
“我第一次见马明义,是他刚刚回国没多久,身边绕着一群狐朋狗友,我远远瞧着,就觉得那张脸太像了,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我活了千年,从未见过这般相似的容貌。”于是,他想尽办法,在一次私人聚会上和马明义有了接触。
那时候马明义国外的事情还没处理完,经常两地飞,初相见,高显洋也没在他身上感受到什么不同于常人的东西,直到马明义正式接手长安酒店。在他跟马明义事后几次的接触中,他身上那股熟悉的感觉总是若有似无,每当他想要再进一步,总是被马明义拒于千里之外。
“我也不知道他是跟我兄长有何关系,有时候我觉得或许是他,可有时候又让我怀疑是自己的错觉。”对上小仙姑冷淡的双眼,高显洋摊开掌心,“也许是当年被反噬的太过厉害,陌生到我都无法确定。”
“这就是你知道的全部?”小仙姑手中还握着降魔杖。
“是。”高显洋用手指撑着额头,“他还有一丝神识残留在这世界,我只能告诉你疑似的寄主。”
“可我没从马明义身上发现丝毫迹象。”如果有,一定瞒不过她的眼睛。
“你别忘了,他当初是形神俱灭,哪还有东西留下?也亏得我还活着,灵犀相通,自是比你多确定几分。”高显洋越说越烦躁,他把保姆车内的温度又调低了几分,“你答应我的,可要说到做到。”
“当然。”小仙姑冷笑,看向高显洋的眼神又多了几分古怪,“不过你想清楚,是福是祸我可说不准。”
“孤若能回去,自会把兄长和你父兄从那场劫难中摘出去。”高显洋身子前倾,与小仙姑之间的距离不过一臂,“届时你二人畅游山川大河,岂不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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