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方林和毛不思父女二人的吵架,看到马明义眼中,就跟小孩闹别扭似的,看上去吵得怪厉害,到头来,还不是一句重话都没说,一个重手都没下。反倒是他这个做客人的,平白当了个出气筒,腿肚像是被皮球踢到,不算疼,但很强烈的感受到了对方的不开心。
“毛叔,我想起来了。”马明义看着咸鱼般挂在长椅上的毛不思,一拍脑袋,“还差二十下够一百,这要是再加五十会不会太重了?”
算起来,还要再挨上七十下才成,眼不见不在意,亲眼看着自己闺女被打上七十棍,想必哪个当爹的也不乐意吧。
“咳咳。”沉默了片刻,老毛才清着嗓子装犹豫,“既然明义都替你说话,那就打够一百下吧。”
毛妈系着围裙从厨房里忙进忙出,中途偶尔搭眼瞧瞧客厅内的情况。
就见马明义高举轻放,藤棍落到毛不思身上都不带响的,再配上毛不思毫不走心的撕喊声,看的老毛忍不住想翻白眼。这是家法吗?挠痒都比这重!
“行了,你俩搁着唱双簧呢。”一百下没到,毛方林就看不下去了,嫌弃的皱眉挥手,指着毛不思二人,“棍子还没落下呢,你叫什么?还有你,没吃饭啊……你……你算了!”
毛方林对着马明义你了半天也没你出个所以然,毕竟不是自个生的,又很少见面,以后还要做女婿,他也不好意思骂的太难听。
“毛叔,我打小就上学读书,很少碰这些棍棒,力气确实小了点。”马明义放下藤棍,不好意思的笑到。
多么拙劣的借口啊!
“对。”毛不思趴在长椅上,抬起头跟着附和,“何况我皮还厚。”
“……”
最后,自然是老毛气的吹胡子瞪眼的率先坐到饭桌前等着开饭。
晚饭三荤三素,都是些家常小菜,毛不思虽说表面上挨了打,可到底没怎么疼,就着满桌爱吃的小菜扒了两大碗白米饭,直到月亮挂上楼顶,才抱着圆滚滚的肚子,放下手里的碗筷。
毛妈每晚吃完饭都要强行带着老毛去不远处的公园跟些大叔大婶跳广场舞,今天自然也不例外,就这么留下毛不思和马明义俩人洗完收拾顺便看家。
马明义从小到大,吃穿住行都是现成的,哪里干过什么活,在他不小心失手打碎第二只碗以后,毛不思下达了禁止他再度出现在厨房的死命令。
马明义靠在门框上,就见毛不思手腕不停运转,透明的洗洁精被她揉戳出丰富的白色泡沫,在碟子中两抹一冲,腰一弯,洁白的碗碟就落在了碗架上,的确比他利落许多。
盛夏的天,厨房里有些闷热,毛不思挽着花苞头,鼻尖上浸着点点的细汗,不复捉鬼时的勇狠,在柔和的灯光下显得温婉了许多。
“你是不是在偷看我?”毛不思总觉得有道目光盯着他,家里有没有其他人,小妖小鬼又不敢往她家里蹿,目光的主人自然就只有马明义了。
“没有。”马明义一口否决,“我是在正大光明地看。”
“无聊。”等毛不思把星盆上的水擦干,才扭着脖子丢了抹布。
“是挺无聊的。”马明义斜着头,手指一下又一下的敲在门框上,“你要在家里呆多久?”
“明天下午就走。”电视还滋滋啦啦的响着,里面各种广告和狗血电视剧轮播不停,毛不思干脆关上,她家住在一楼,自带个四十多平米的小院子,与其俩人在屋里大眼瞪小眼,还不如到院子里乘凉。
“回港城?”
“不,烟城。”毛不思一屁股坐在台阶上,胳膊撑在身后,“我要去林寥口中的朱山公墓。”
“我跟你一起。”马明义掏着口袋,摸到了里面的一盒烟,想想,到底没拿出来。
“你不需要上班吗?”毛不思抬头眯眼看他,“又不像我,吃的就是这碗饭。”
“公司里,天大的事轮不到我,芝麻小的事不需我管。”嘴角轻抿,马明义突然轻笑出声,“再说要真有什么事,我早丢下你飞港城了。”
“纨绔子弟。”毛不思嫌弃的撇嘴。
“多谢夸奖。”马明义就着月色,习惯性的伸手捏了捏她头顶的小花苞。
☆、林廖番外
我是亲眼看着宋乐从楼上摔下去的,那个瞬间,那个悲凉的背影,透着惊吓与恐惧,不知怎么就想拍下来发给关安安。
手机自动打开,录下了这一幕,我不知道关安安看到后是个什么表情,应该是极害怕的吧,记忆中,她的声音记又脆又尖。
我看着消息传达的,忍不住想要微笑,嘴角刚刚挑起,脑子突然被什么东西震撼到,那一刻,我竟然觉得自己有些可怕。
每次厨房里传来妈妈烧饭做菜的声音,每次看见她在望着满墙的奖状不停的落泪,我都会想,要是我还活着,该有多好。
我好像越来越怨,越来越恨,也越来越不甘心。
直到我遇见了毛不思,在我死后这么些年,第一个与我无关却又看得到我的活人,初见是在二十六中的教室里,那日,我如往常,正活在自己营造好的幻像之中,即便是被欺负被嘲笑,起码,也像是还活着。
不久,我就听到了有棍子敲击着墙壁的声响,那是一种试探,有什么东西正在试图打破幻境与现实之间的壁垒。再然后,声音逐渐小了下去,我侧着耳朵听了很长时间,楼道里再度恢复了平静。
我为自己方才忽然闪现的念头感到可笑,是啊,这是我的世界,一个谁都看不到,进不来的世界。
除了我自己,怎么可能会有别人呢。
然而事实证明,真的有人走了进来。那是个女人,她身上有着很浓的香火气,这个味道令人烦躁,对,我忘记了,我好像不是人。
她在后门的窗户外打量着我,目光落在我的后背上,火烧火燎,我又听到了棍子敲击幻境的声音,午后的教室被她的敲击声震碎,同学老师,课本书桌立刻烟消云散,黑褐色的血液从我的身体内涌出。
啪嗒——
啪嗒——
落在地面上,提醒着我回忆起那场车祸,那个夕阳渐敛的午后。
“回去!”我捂着不停涌现的血液命令,又气又恨,我的声音难听而尖锐,不知门外的人是否听的到。
这是我的回忆,我的故事,不允许有其他人破环,我不知那里来的力量,周身所有的力气都被推了出去,班级再度被重组,敲在玻璃上的棍子被震的发出刺耳的噪音,我听到脚步踉跄后退声。
我想,她应该是被我吓到了。
这就对了,井水不犯河水,离开我的回忆。
阳光撒在身上,我抬起头,真好,即便死了我还能看到阳光,哪怕感觉不到丝毫的暖意。我沉浸在自我编造的虚幻中,忍不住想要唱歌,我又感觉到了体内翻滚的血液,“还有一个好朋友,你藏到了哪里,哦,原来你在花丛中,我看到了你美丽的帽子,还有乌黑漂亮的长头发。”
我想,我该去找那人了,拿回属于我的东西。
第二次见毛不思,是在雨后的小巷中,我跟在母亲身后,她推着破旧的三轮车,雨水不停的往她身上砸去,每每这种时候,我都忍不住难过,如果我还活着,我就可以去帮她推车,为她打伞,而不是像现在,只能无力的跟在她身后,什么都做不了。
直到一道冲力透过雨帘向我劈来,幸亏我反应迅速,才躲了过去,远方,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子撑着小红伞立在路中央,我又嗅到了四处飘荡的香火味。
她看我的眼神冷的像冰,仿佛我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东西一样。虽然,这也没错,我确实十恶不赦,我的手了结了三条人命。
而她,就是传说中的捉鬼师。我不知道活人看不看得到,可我看得真切,她的身后在发光,明亮的令我自惭形秽。
我看着她跟着母亲进了家,也看到了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我不怕她,却怕那身边的那个男人,他手腕上戴着的珠子,令我胆战,可他却不像个捉鬼师,就像万千的普通人一样,他的身后没有光。
关于要不要出现在毛不思眼前,我想了许久,最后,我还是选择了出现,我想,或许她会帮我,她听我过去时的神情不像是假装。
我的出现,立刻让她产生了防备,她的每句话都像试探,她不信我,亦认定了我不是个善茬,而我,也不知怎么讲述我的故事。
于是,我想到了一个人,关安安。
我去找她,看着她在卧室里痛哭流涕,看着她惊慌失措,那一刻,我居然感到了来自心底的欢愉,忍不住想要亲手掐住她的喉咙,扭断她的脖子。
怨恨主宰了我的思绪,我觉得,我可能真的坏掉了。
“天地无极,玄心正-法。”熟悉的声音,熟悉的味道,降魔仗从天而落,我几乎被她打的毫无还手的余地。
毛不思说之前好心放我一马,我信了,可我不能就这么被她收下,我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做,我想要再见母亲一眼,我想要把自己的委屈说出来,我想拿回父亲留给我的遗物,我想给母亲过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生日。
当我用尽所有的力气,把毛不思带回我记忆深处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成功了,我只有一次也是唯一一次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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