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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机器人同行 [出版] (阿缺)


  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妻子因喜悦而泣然。她捂住嘴,眼圈红红的,好半天才说:“你怎么知道我喜欢糖醋鱼?”
  “我是你的丈夫嘛……”
  这句话更令她不知所措。
  他上前揽住她的肩,说:“以前都是我不好,放心,我以后会改的。”
  妻子使劲点头。他却在心里叹息——哪里还有以后?一切都在向前,无论怎么悔改,都没有意义。
  妻子在恢复容貌的同时,也在恢复着活泼。她的话越来越多,以前他听到这种絮絮叨叨,总会不耐烦地打断,要求她安静。可能正是这种要求换来了沉默,让家里的气氛成了一潭死水,让她一天比一天少言寡语,一夜比一夜蜷缩得厉害。
  但现在,他觉得亲切。他放下手头的事情,耐心地听着妻子诉说。那些丢掉的工作自不必担心,乱套的一切都会被时间抹平。
  他越来越适应这种生活,甚至开始享受。他想,自己怎么会不喜欢这个女人呢?在她面前,多少个小薇都不够入眼。
  十年过去了。这天晚上,他向妻子求婚。其实虽然时间在倒流,但记忆没有跟上,甚至越发模糊了。但他依然记得这个晚上的情况:
  他租了三十架遥控直升机,每个都挂着彩灯。这些飞机在半空中组成心形,缓缓移动,指引她来到他身前。他拿着玫瑰和戒指,单膝跪在地上,向她求婚。当时,半空中满是华彩,仿佛整个夜空的星星都落了下来,围绕在她周围。
  她流下了泪,泪珠被灯光撕碎,也成了星星点点。
  8
  那天晚些时候,他们牵着手回到出租房。那时他们还没有自己的家,在这个繁华城市的最底层挣扎着,却比多少年以后有房有车要快乐许多。
  路过一条巷子时,突然有人叫他的名字。他诧异地看向巷子深处,只见一个人影藏在幽暗中,面目不清。
  妻子一下子紧张起来,握紧他的手臂。
  “别怕,是我。”巷子里的人说,“你以后见过我。”
  这句话让妻子迷惑,他却再懂不过。“是我的朋友,你先等我一会儿,我和他说几句话。”说完他走进巷子里,黑暗淹没了他。他走近那个人影,发现是个少年,十四五岁的样子。
  “我找到了治我们的病的法子。”
  他浑身一震。这么多年逆着时间过日子,他都习以为常了,现在被少年提醒,才明白自己其实一直是个病人。
  “得这种病的人远远不止我们两个。这十年来,我游历世界,在麻省理工的实验室里找到了一个博士,他也是病人。我们做过无数次实验,终于有了成果。”少年的声音透着惊喜,“只要在影响自己人生轨迹的最剧烈的节点上,做之前同样的事情,让一切按部就班,就会陷入沉睡,回到开始逆流的那一天,时间和空间再次重合。你会回到分岔路口,再向前走,一切就像没有发生过一样,连自己都不会察觉到曾经做了逆流者。”
  “这法子管用吗?”
  “管用,因为我已经试了。”少年看着他说,“对我人生影响最大的事情就发生在今天。我被我爸家暴,砍伤了脸,在今天离家出走。”
  他这才看到少年脸上正沁出浓郁的血,像滋生的荫翳。难怪少年要躲在巷子里。
  “我现在看到的一切都跟以前不同了,世界正在融化,很难跟你形容。而且我很困,随时会睡着。你是个善良的人,曾经救过我,所以我挣扎着专门过来告诉你,希望你没有错过改变你人生轨迹的点。一旦错过,你将不可避免地逆流到时间尽头,不会有人记得你,因为你从来没有来过这个世……”少年的声音逐渐疲惫,闭上眼睛,身体向后仰倒,“我要回去了,逆流了六十年,我终于要……”
  他摔了下去,却没有倒地的声音。少年的身体在触地的前一刻凭空消失了。他知道,少年已经回到初点,回到了白发苍苍的年纪。
  他踉跄地走出来。妻子正等着他,“咦,你的朋友呢?”他没有说话,带着妻子回家,心事重重地睡下。
  他知道对自己人生影响最大的事情是什么——与妻子的初遇。他在学校里向她问路,被她的美丽和热情吸引,从此锲而不舍地追求她,为了她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
  在问路的那一刻,他和她的命运就绑在了一起。
  9
  他早早起床,出了宿舍,站在校道上等着。樱花开得正灿烂,一眼望去,整条校道都是粉红一片。她就在这樱花掩映中出现了。
  他忍住心头狂跳,迎面走过去。问路的话已经练习了千百遍,随时可以说出口。表情也很体。一切都跟以前相同。
  越走越近,她的样子逐渐清晰。这时的她十九岁,穿着碎花棉裙,乌黑的头发垂下,明媚的脸胜过所有樱花。看着她的美丽面孔,他突然想起了十几年后她蜷缩在床侧的衰老模样。
  他马上就要回到患病的那一天了。他不会记得这十年逆流里发生的事情,他仍会出轨,逼她离开,看着她的身影湮没在人海……时间照常逝去,眼前的这张脸依然会过早凋零。
  他的脚步突然一阵浮乱。
  这是一个春天的上午。在他的妻子最美丽的时刻,他与她错身而过,没有问路。只有几片樱花在他们头顶飘落。
  后 记
  现在,来看看我。
  如果你像我一样,有从头至尾阅读一本书的习惯,那么,到这里时,你已经看完了这本集子的所有小说。老实说,我非常好奇你此时的表情,你是在因书里的某个情节微笑呢,还是因想到了某个bug而皱眉,抑或是面无表情,脑袋里丝毫想不起文章的内容。
  如果是后者,我深表歉意。
  这是我的第一本书,收录了自写科幻小说以来,各个阶段的代表性作品,整整三年,从学生到白领,从四川到北京。
  《悄然苏醒》是我写的第一篇科幻小说。那时我大二,在四川大学,是川大科幻协会成员,负责管理协会内部的五百多册科幻小说。在此之前,我写过奇幻和童话,发表在如今早已停刊的杂志上,换来了些稿费,用于请学妹看电影和喝奶茶。当时,协会发起了一次全国范围的科幻征文比赛,没有奖金,但比赛得到了《科幻世界》杂志社的支持,承诺征文的一等奖可以刊发在杂志上。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无比诱惑的奖励,远胜于奖金——在中学时代,我无数次躲在被子里一边偷偷看《科幻世界》,一边幻想着自己的名字能印在上面。
  于是那一个月,每天下自习后,我都回到宿舍敲键盘,写《悄然苏醒》。这篇文章的灵感源头是何夕老师的《伤心者》,我试图表现那种在文章尽头将一切谜底揭开的阅读快感,但我笔力不够,阅历亦不如何夕老师,最终我完成这篇文章,只是凭着初生牛犊的劲头,进行了一次对《伤心者》的拙劣模仿。
  但蒙编辑部评委的厚爱,《悄然苏醒》得了征文比赛的第一名,顺利刊发在2012年10月的《科幻世界》上。我至今记得买到杂志时的激动之情——从报刊亭到宿舍的路上,我紧紧抱着这本并不厚的杂志,仿佛生怕有人抢走。我一脸乐呵,哪怕有人朝我脸上打一拳,我再抬起头时,恐怕也还是这副乐呵呵的表情。我向上看,太阳当空照;我向下看,花儿对我笑。
  处女作的顺利发表,让我觉得科幻小说不再那么高不可攀。
  《收割童年》是这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一篇,写于大三那年的暑假。我没有回家,缩在宿舍里虚度光阴。宿舍楼前有一片树林,很高,几乎快够着我所在的七楼了。那时没装空调,白天宿舍里奇热无比,夜晚也像蒸笼,我躺在床上死去活来。一天中唯一清凉的时段,就是早上五点到八点。那时我没有睡觉,爬起来坐在阳台上,打开电脑敲字。时隔两年,我至今仍记得浓郁夜色被晨曦冲淡的每一个瞬间,也记得晨风将阳台旁的树叶吹得翻飞时发出的簌簌声。就在黎明被酝酿喷薄的那十几个交替的日夜,我书写了一个关于末世荒城里少男少女的青春故事。
  一年前,我告别了学生时代,开始工作。我的第一份工作是援藏修建水电站,在康定县,没错,就是《康定情歌》的康定。去之前,我以为那里很美,不说风吹草地现牛羊,至少也得是情歌天天唱。但从成都出发,沿着318国道颠簸一整天后,我看到了荒芜的大山和黄土漫天的大坝现场。
  想象和现实的巨大落差让我猝不及防,从学校到工地的转变也使我步履维艰,所以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来适应新生活。熟悉大山里的生活之后,便开始有了闲暇。同事们要么打游戏,要么打牌,这两样都不是我所喜欢的,所以,我又打开文档开始写作了。《芯魂之殇》便写于这个时期。
  工作忙的时候,我要整天戴着防毒面罩待在隧洞里,指导、监督工人干活儿。施工进展顺利时,我在隧洞里找个干燥点儿的地方,掏出手机,开始书写发生在大洋彼岸的惊险故事。在五寸的手机屏幕上,我的两个拇指左右翻飞,上上下下,用一天的空闲时间写的加起来,远比后来在书房里正襟危坐写一天更多。只是,每次写完,我都会被憋得满头大汗,摘下面罩,里面的过滤芯片早已湿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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