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领导问他们,张超那天坐飞机去了北京,你们怎么会不知道,怎么没查他的机票、酒店记录?副局长直想骂对方白痴,如果张超不承认自己杀人,警方自然要他出示不在场证明;现在他自己承认杀人,难道警方还要证明他犯罪时,人不在北京,不在上海,不在世界的其他地方,才能定罪?何况当时审讯时,张超交代了案发当晚他去找了江阳,警方调取了小区门口的监控,看到他的座驾于晚上七点多驶入小区,谁想到张超现在翻供后说这车借给江阳在开,座驾里的人应该是江阳,不是他!
另一位管司法的副市长当面抛给他们一句话:“如果你们证据链扎实,那张超现在怎么可能翻供?”一句话更是问得他们哑口无言。
最后,为了给社会一个交代,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决定成立高规格的三方联合专案调查组,由杭市刑侦支队支队长赵铁民担任组长,各单位分别抽调骨干人员,约谈相关办案民警,详细地重新调查这起案件。
第四章
“你当时用绳子勒死死者时,是从正面还是背面?”
“我……我想想,当时场面很混乱,记得不是很清楚,好像是……好像是从他身后。”
两位审讯队员目光交流了一下,一人道:“你再想想清楚。”
“那……那就是从正面。”张超很慌张,整个人处于恐惧之中。
“作案用的绳子你放哪儿了?”
“扔外面了?垃圾桶?好像也不是,我杀人后很害怕,后来又喝了酒,到现在头还是很痛,脑子一片糊涂,好多细节都记不清了,我……我怎么会就这样把人勒死了,我……我根本没想杀死他的……”他痛苦地按住头,轻声啜泣着。
……
一名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的官员暂停了投影上的视频,看了眼对面坐着的一干警察,随后面向所有人:“审讯监控很明显证明了,下城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存在诱供。”
那些警察各个脸上透着忐忑不安,面对人数比他们还多的省公安厅、市公安局和检察院的领导,仿佛做错了事的小学生,不知所措。
赵铁民咳嗽一声,道:“你们有什么不同意见吗?”
大队长停顿几秒,鼓起勇气回答:“我觉得……我觉得我们不算诱供,这是正常的审讯。”
“不算?”检察官鼻子哼了一声,看着手中材料,“你们审讯张超时,问他从正面还是从身后勒死嫌疑人,他说记不清,猜了个身后,你们让他再想想清楚,不就是暗示他死者是被人从正面勒死的?还有作案工具、犯罪时间等等细节,他交代时明明说记不清楚,为什么最后他的认罪书上写得这么清楚明白?还不是你们查了现场后,要他按照现场情况写下来的?”
大队长对这个质疑无言以对,张超被抓后,对杀人一事供认不讳,但一些细节他自己也记不清了,这也是人之常情,杀人后,在紧张恐慌的情况下,自然会对一些细节感到模糊,何况他后来又喝了酒。警方调查了现场后,张超也对调查结果没有表示异议,最后也是在完全心甘情愿的情况下写下认罪书。
当时录口供时,张超态度很好,供述细节上他自己记不清时,警方自然会根据现场情况对他进行提醒,所有审讯都是这么做的。谁曾想到他在杀人这件事上供认不讳,却在细节交代中耍花腔,故意说记不清了让警方提示他,等到庭审翻案后,检察院调取相关的审讯录像时,这审讯过程就成了警方无法辩驳的“诱供”。
他觉得张超从被捕那一刻,就给警方下了一个套。
检察官打量了一会儿这队沉默的警察,突然严肃地问:“你们说实话,张超被捕后,你们是否对他有过刑讯逼供?”
“没有,绝对没有!”大队长脱口而出。
其他警察也集体附和起来,这个问题上绝不能模棱两可。更何况,天地良心,他们真是冤枉,他们自问张超被捕后,认罪态度好,而且这案子性质上是一时冲动,情有可原,所以他们从未对他施加一些强迫审讯的手段,相反,在初步调查结束后,他们就把张超送入看守所,还给了独立的单人监牢,后来虽说又提审过几次,但都是一些简单的细节核实,可以说,张超从被抓进来到最后庭审的几个月里,从未受到过任何虐待。现在整个社会和上级机关都质疑他们刑讯逼供,真是百口莫辩。
检察官脸上透着不置可否的表情,看着其他专案组成员,严肃地道:“对于具体是否存在刑讯逼供,我们还会再做进一步调查,目前看,诱供这点是确凿的,程序上违规了。”
警察们无法辩驳,检察官打发他们先出去,由专门人员单独对话。
一队人默默地站身起立,沮丧地挪步离开,到门口时,大队长突然转身面向诸多领导,大声道:“我发誓我们没有对张超刑讯逼供,可以安排他本人跟我们对质。我敢肯定张超绝对涉案,这是他故意设的局,就算现在他翻案了,我也肯定他一定涉案!”
开完这个专案组的初步交流会,组长赵铁民回到了办公室,看着面前一堆资料,包括张超来回北京的机票、机场登机记录、北京的住宿记录、监控录像的人像识别鉴定报告、他在北京与客户会面的多方口供,等等,这一切都表明,张超在被害人的死亡时间段内,人在北京,没有任何的犯罪时间。
张超坚称,他没有杀人,之所以会提着装江阳尸体的箱子,是因为他3月2日早上回杭市后,就去找了江阳。那套房子他和江阳都有钥匙。他敲了门,没人应,于是他自己掏钥匙开了门。进门后他就看到摆在地上的一个大箱子,打开发现了江阳的尸体。张超当时很害怕很紧张,他检查了房子,门锁没有明显损坏痕迹,窗户也是关着的,只有他和江阳有钥匙。加上最近他多次和江阳发生争吵,声称要把江阳赶走,就在两天前还打架惊动了派出所。因此,突然面对这样一个装着尸体的箱子,他担心匆忙报警后,警察很可能会怀疑是他杀的人。他从没遇到过这种情况,非常害怕,于是在房子里喝了许多酒,结果脑子更是混乱,才头脑发昏想到直接去抛尸。
可如果这就是真相,那他为什么前面要认罪?
赵铁民一开始也怀疑分局刑警迫于该案的社会影响压力,对张超采取了刑讯逼供,捏造了一开始口供中的犯罪事实,企图早点结案。可他初步了解情况后得知,不但下城区刑侦队全部矢口否认,甚至他派去看守所见张超的刑警打电话过来,说张超自己也承认警察没有刑讯逼供。
警察没有刑讯逼供,为什么他前面认罪最后翻供呢?
据张超的说法,那是因为他在公安局里受到一股无形的莫名的巨大压力。
气场压制,这就是他的答案。
这个答案会让大部分临终病人来不及交代后事,先走一步。幸亏赵铁民是个久经风雨的警察,不过他还是感到内心受到了伤害。
现在赵铁民的工作很不好做,专案组的初步工作当然是要查清当事警察是否存在刑讯逼供,但更重要的是查清江阳被杀一案的真相,抓出真正的凶手。
要不然,真凶没抓到,江阳被害依然茫然无解,对社会通报当事警察没有刑讯逼供,公众会信没刑讯逼供嫌疑人全部认罪又翻供吗?上级会信吗?全国司法圈能交代得过去吗?
所以,当务之急,还是要查清真相,抓获真凶。
第五章
“地铁运尸案的新闻闹得这么大,你们这几个月里应该注意过这新闻吧?”一名刑警问。
“注意到了啊。”坐在对面的两个男人异口同声地回答。
“网上有嫌疑人被抓后的照片,包括他上电视接受采访的视频,很多聊天软件里还有他的表情包,这些你们都看到过吗?”
“看到过。”
“新闻里很详细地写着他是在3月1日晚上杀人,而你3月1日和他一起吃了晚饭,你和他在咖啡馆聊到很晚,你们看新闻的时候都没意识到这人案发时跟你们在一起,没有回杭市犯罪的时间吗?”
一人道:“我压根儿没想到新闻里的这人就是那天跟我吃饭的李律师啊。”
“对啊,我也没想到。”
“李律师?”刑警皱眉,“你说李律师?他明明叫张超。”
那人回忆起来:“前一天律所打我电话,说有位李律师会来北京出差,顺道和我见面,详细聊聊。第二天他到北京后打了我电话约吃饭,见面后他没给我名片,我也就一直称呼他李律师,他也没说不是,我就一直当他姓李。你们跟我联系后,我才知道他姓张,不姓李。”
“他有骗你说他姓李吗?”
那人想了想回答:“他自己没说过,可我一直以为他姓李。”
一旁负责记录的刑警详细地把这个细节写了下来。
“我也是同样,律所前一天打我电话说会过来一位李律师。那时我已经委托了杭市另一家律所来处理我的案子,就推脱不见了。对方好像很想做成这单生意,很热情地要跟我见面细聊,说单纯聊聊情况,不收任何咨询费,我也就答应了。可后来聊到最后,他却跟我说这案子还是走协商渠道为好,或者建议我找其他律所,他不接了,这搞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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