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没白跟着我混那么久,粗口都说得那么浑然天成,冯斯欣慰地想。
“我不管这个附脑究竟是什么玩意儿,我也不管你当年到底有多惨,是不是被人打了麻药捆住手脚,往你心爱的玩具上浇上汽油,然后硬逼你植入附脑……”文潇岚死死盯住俞翰惨绿色的眼睛,“我只知道一件事——附脑已经在你的脑袋里面了,这是一个不容更改的事实!”
俞翰浑身一震,脸上的神情渐渐有些迷惘。奇怪的是,听了这段话,冯斯的身体也微微抖了一下。
“指天咒日呼天抢地,痛哭流涕怨恨命运不公,这些谁都会——但是有用吗?”文潇岚像个男人婆一样一把揪住俞翰的衬衣胸口,“你不想,你是被逼的,你懦弱、你胆怯,这些就能让附脑消失掉?你在我面前叽叽歪歪几句你忍受不了了,附脑就会同情你?”
“我……我……”俞翰嗫嚅着,眼瞳里的绿光忽而亮到极致,又忽而黯淡下来。他的拳头依然悬在半空中,随时可以一拳把文潇岚打死,但他肌肉纠结的胳膊只是不停地颤抖着,始终没能打下去。
“要么就去死好了,”文潇岚的语气忽然间变得淡然,虽然用语仍旧尖刻,“死了最好,什么都不知道了。不想死,就像个男人一样挺起胸来,懦弱也好,厌倦也好,都可以改变,但是死亡永远不能改变。”
“死……亡……”俞翰重复了一遍,目光中的迷惘更甚。
文潇岚扭过头,冲着冯斯挥了挥手,示意他把握在手里的水果刀递给她。冯斯想了想,把刀递了过去。文潇岚把刀塞到俞翰的手里:“这只是把水果刀,我拿着杀人可能费点劲,但是以你的力气,朝着颈动脉一切,轻松随意啊。来吧,反正你也不想和附脑作战了,干脆结束自己的生命,一了百了。”
“那怎么行?”何一帆急忙要制止,却被冯斯拉住了。冯斯在她耳边轻声说:“他不会自杀的,相信我。”
俞翰握着刀,缓缓地把刀举起,贴在脖子上。何一帆双手捂着嘴,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手指仍在流着血。
“自己选吧,你的死活,你自己做主。”文潇岚一脸的漠然。尽管此刻俞翰一旦失控,一刀就能扎到她身上,她仍然稳稳地站在俞翰面前,和他对面而立,没有半步后退。
突然之间,俞翰怒吼一声,手起刀落。
“噗”的一声,血光飞溅。
——他把刀刺进了自己的左腿。
“不要!”何一帆试图扑过去阻止,冯斯用了一个近乎擒拿的动作抱住了她。他用力勒住何一帆,在她耳边低声说:“让他刺!疼痛是最好的清醒剂!”
何一帆似有所悟,不再挣扎。俞翰已经拔出了刀,虽然腿上的伤口汩汩地流着鲜血,他脸上的表情却反而轻松多了,一直紧皱的眉头略微舒展开,嘴角有了一丝笑意。
“你说得对,”俞翰哑着嗓子说,“不能认输。”
他拔出刀来,腿上的伤口并不算浅,血却很快止住了,并且伤口竟然开始以肉眼分辨得出的速度愈合,似乎是附脑在发挥着某些作用。
“我已经开始习惯看这些反人类的场景了。”冯斯叹了口气。
俞翰低下头,看着这个逐渐愈合的伤口,嘴角的笑意更浓——一种充满嘲讽的笑容。他重新举起刀,从刚才的伤口处又戳了下去。
“还是疼好啊,疼一点,真好,”俞翰的嗓音也恢复了正常,不再像之前那样犹疑痛苦,“能感觉到疼,总比死了好。”
伤口仍旧在快速愈合,但俞翰毫不犹豫地一刀又一刀地刺向同样的部位,随着鲜血的不断涌出,他的浑身上下越来越放松,眼神里的绿光也越来越淡。
最后一刀刺到腿上之后,绿光消散了,俞翰的身体摇摇晃晃地向后倒去,冯斯抢上前扶住他。
“好疼啊……”俞翰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透了,脸上却依然带着笑容,真正开心的笑容,“好久都没有这么疼了,但是我赢了。”
然后他就晕了过去。
几个人合力把俞翰重新放回床上,到了这个时候,所有人才稍稍松一口气。文潇岚腿一软,直接坐在了地上。
“吓死我了……”她擦着额头上的汗水,“我的心都快跳出来了。”
“听好了,你今天很了不起,是条汉子!”冯斯很难得地话里不含讥嘲的语气,“不过你和他所说的那几句话……当时你在场?”
“当时你在场?”这五个字问得没头没脑,但文潇岚却明白他的意思:“对,我在场,那时候我不放心我弟弟,悄悄跟着他,就听到了你们说的话。现在你明白上次你问我那个问题的答案了吧?”
冯斯点点头:“明白了。我这辈子难得有几次高光时刻,恰恰就被你撞上了,也真是凑巧。”
宁章闻也终于从地上爬了起来,文潇岚检查了他和冯斯身上的伤,都是一些碰撞造成的瘀伤和擦伤,并无大碍,宁章闻的旧伤也并未迸裂。只是整个房间一片狼藉,已经找不出几样完整的东西了。
“对不起,这里的一切损失我都会赔偿的。”何一帆说。
“你当然得赔,”冯斯揉着腰,“还得带精神损失费以及出台费。”
“出台费?”何一帆愣住了,“这里和出台费有什么关系?”
“你这位金刚兄弟闹出这么大的动静,附近十里八乡都听到了,总得有一个诚实无欺的人配上一套诚恳可靠的说辞搪塞一下小脚老太太们吧?”冯斯说,“我以著名营销微博的名誉向你保证,一定滴水不漏。”
“如果无耻可以做成勋章,你那块一定比郭德纲的脸还大……”文潇岚嘀咕着。
四
北京城的火车站无论什么时候都有很多人,而火车站外的道路无论什么时候都很堵,假如你赶火车不多计算点提前量,一不小心就可能悲剧。眼下的冯斯就正堵在半道上,看着出租车外蜗牛一般爬行的车流,无聊地发着呆。在发生了下午的事情之后,文潇岚有些担心冯斯的身体,原本劝他退了票改天再走,冯斯摇头拒绝了。
“我不是跟你说过了嘛,你的那一番话,让我想起了我的高光时光。”冯斯往腰上涂着红花油,“气可鼓不可泄,我得趁着有这股劲儿,赶紧出发。”
“所以你也明白了,为什么我对你……那么好,”文潇岚的脸上微微一红,“你当时说的话,我到现在都没有忘记。其实那时候我也很迷惘,难保不会生起一些自暴自弃的想法,你不单是帮助了我弟弟,也帮助了我。”
“所以说,有时候认识一个爱打架的朋友也不是坏事儿,”冯斯笑了起来,“关键时刻还能给你们灌点心灵鸡汤呢。”
此刻他坐在车上,又回想起了那段几年前的事。
当时他还在家乡读高中,正是和父亲关系最紧张的时候。他早就做好了将来自己养活自己、脱离家庭的打算,读书丝毫也不放松。但在读书之外,肚子里郁积的种种负面情绪总是难以发泄。所以偶尔,他会和人找碴儿打架,甚至参与一些街头群架。在这种小县城,中学生之间的群架并不少见,大多发生在不同学校的学生之间。一般而言,当地警方也不愿意去管,因为这些半大小子打架通常都是动拳头,最多也就解个皮带挥一挥自行车链锁,弄出点轻伤,和流氓地痞间动不动就抄起铁棍动刀子的阵仗不能比。小地方警力有限,不闹出大事来,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高二结束后的那个暑假,冯斯的一位同学在篮球场上和一个外校学生发生了冲突,两边一共有十来个人卷入混战,好几个人被打得头破血流。两所学校的学生关系素来紧张,这一下算得上是积蓄许久的怨气来了一次总爆发,双方约了一场大架,三天后在郊区一个废弃的烂尾工地开打。
这样的场合,原本少不了擅长打架并且乐于打架的冯斯,但就在约架的前一天,他在别墅里和冯琦州又吵了起来。假如冯琦州扯开嗓子和他对骂反而好点,但父亲在他面前那一副唯唯诺诺的样子,实在让他无名火起。他狠狠一拳砸碎了摆在客厅里的一件瓷器,手上割出了一条深深的伤口,差点要去医院才能止住血,所以这一架他是没法参加了。
不能亲自动手的冯斯,也不愿意错过这样的热闹,于是决定去旁观。约架那天的晚饭后,他骑着自行车慢悠悠地骑向郊区。经过一条小巷的时候,眼睛无意中一瞥,发现有两个人正从巷口走进去,背影都很熟:一个是敌对中学一个刚刚毕业的高三学生,打架异常凶悍,并且时常使出阴毒的手段,有个外号叫“黑夹子”——黑夹子是当地一种昆虫的土名,这种虫尾部有一个大夹子,一旦夹住猎物或者敌人就死活不松开,其中还含有毒液,能让人的手肿起来;另一个是那所中学的高一学生,名叫文鑫睿,是他的初中同学文潇岚的弟弟。文鑫睿和冯斯偶尔都会在街边台球馆打打台球,一次文潇岚去台球馆叫弟弟回家,碰巧冯斯也在,两人算是认识了。
冯斯和文潇岚并不是太熟,但对这个姑娘印象挺好。虽然她家庭条件不错,相貌、学习、体育运动各方面俱佳,却既没有富家子弟的骄矜,也没有优秀学生的傲气。此时看到文鑫睿竟然会和黑夹子混在一起,他心里“咯噔”了一下,稍一犹豫,决定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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