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听到了吗?”我斜睨过去问道。
“听,听到了。”
这些人还有些懵懵懂懂,大概一时间还不能接受他们这黑风寨在瞬间就改朝换代了,都有些不知所措。
“听到了还不过来拥护我?要我一个个的来请啊?”我翻掌一震,五根指头都冒出了利剑一样的至阳之火。
“拜见大当家的,大当家洪福齐天!”
“口号太难听了,以后要说大当家的貌美如花!”
我摆摆手走向了他们那个看起来很有气势的大殿,眼底余光看到刘三诛悄然抽出了佩刀。我冷冷回过头去,他又慌忙收起了。
“没本事杀我的话,就要乖乖听话,召集所有山寨的人都过来,我要好好教导一下你们。什么叫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大当家的,我们的职业是土匪!”那个刘三诛特无奈地道,估计他觉得大势已去,不得不接受这现实。
“土匪也分好坏,以后你们在我英明神武的带领下,必然会走向一条弃暗投明的康庄大道。”
我走进大殿,坐上这虎皮铺垫的椅子,竟然完全没有玉帝那种君临天下的豪壮。果然,当土匪头子和当君王还是有点区别的。
不过我现在最主要的是先找个落脚点,因为我要在凡间呆一年呢,得先解决温饱问题。
寨子里所有人都过来时,我扫了眼,竟然有三百多人。的确是一支不容小觑的队伍,以后我行走江湖有了这些人,也保险了很多。
我滔滔不绝地对他们教育了一炷香的时间,说得我口干舌燥的。
刘三诛不知道有没有被我感化,反正恭恭敬敬地给我倒了一杯茶来,我用神力瞧了一下茶水,没毒。
“好了,你们都休息去吧,今天晚上欢迎你们来刺杀我,不过最好不要失手,否则的话……”我环视了一眼殿下的土匪们,笑得意味深长。
“我等不敢!”
这气壮山河的声音完全没有易主的悲痛,我发现他们的适应能力特别强,刚才他们还对我非常有敌意,此刻已经开始仰慕了。
这果然是个崇尚武力的世界,幸好我从小练武,天庭能打得过我的人也屈指可数,呵呵!我的春天似乎来了。
土匪们离开过后,我让刘三诛把这寨子里所有人都介绍了一遍,做了一些什么令人发指的事情,干了那些鸡鸣狗盗之事,也多少了解了些。
等了解得差不多了,我才想起之前他们埋伏在山林里的举动,狐疑地问,“你们刚才在山林里准备打劫谁来着?是我吗?”
“谁知道你是哪里冒出来的,我们的目标比你大多了。”刘三诛没好气地道。
“恩?说来听听。”
“听说西蜀皇帝在东海得到了一枚‘玲珑血凤’,这宝贝里面包罗万象,是异大陆上绝无仅有的好东西。我们已经打听了好久,确定这血凤已经过了汴梁郡,马上就要到漠河郡了。”
“‘玲珑血凤’?皇帝的东西你也敢打劫?”
“大当家你是不知道,这个狗皇帝非常骁勇善战,要不是他一直挑起战事,我们又怎么会落草为寇。想当年,我也是有一颗为国效力的热血心肠。”
“是么?”
我斜睨了他一眼,怎么看他都不像是为国效力的那种热血男儿。
不过,听他这么说,我对那玲珑血凤倒是有了点兴趣。我在天庭也算见过无数珍宝,还没听说有这么个东西呢。
“这西蜀皇帝有那么差劲吗?”
万一是个明君,我断然是不好下手的。不过溟袭在提及这西蜀国皇帝的时候也是嗤之以鼻,想必那家伙真的是个昏君。
“你要不相信我说的,就把二蛋子他们叫进来问,这异大陆上谁服他啊?完全就是一个暴君。”
“噢。”
暴君!
我下凡来历练,不就是除暴安良么?
第162章:初见
我自然不会盲目地听到刘三诛的片面之词就认定那西蜀国皇帝是个暴君,这跟我没太大关系。
我准备深入地调查一下“玲珑血凤”到底是什么东西,值不值得我放下仙家颜面去抢来占为己有。
我这么一个正义的化身,是绝不轻易干那鸡鸣狗盗之事的。
我在整个寨子的人都睡了过后,悄然溜到了后山,在山顶用力蹦跶了几下。把山神他老人家给请了出来。他特别不悦地瞪我一眼,捋了捋花白的胡子。
“九丫头,你三更半夜不睡觉干嘛?”
“初来乍到,当然是给你老送烤鸡来啦!”
我莞尔一笑,“嗖”地一下拿出藏在身后的食盒,这是我在寨子里拿的,准备借花献佛贿赂一下这可爱的小老头。
山神爷顿时眸子一亮,接过烤鸡后表情立马变得慈祥了。“你这臭丫头,无事献殷勤必然是非奸即盗,说吧,找老夫什么事?”
“山神爷爷,你听说过‘玲珑血凤’吗?这东西是不是个宝贝?”
“当然是,这是异大陆上绝无仅有的东西,里面不但包罗万象。还是修行之人的至宝。佩戴这东西修行那肯定是事半功倍的。咦,这可是东海龙王赠与异大陆枭雄的东西,你问这做什么?”
“噢,异大陆枭雄啊?龙王他不把这东西献给玉帝,怎么给了一个凡人呢?”
我有点莫名了。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好东西不都应该归最高领导者么?像我,这么硕果仅存的宝贝,还不是归顺了玉帝。
“你可别小瞧这凡人了,他可是异大陆上修行最高的人,要不是上面压着,他早有资格位列仙班了,肯定比你还早。”
“哟,这么厉害?”
我一听有点不服气了,心头劫富济贫的念头开始蠢蠢欲动了。我平生最不爽明明条件比我差,但能力比我强的人了。
“不厉害龙王能心甘情愿把这宝贝献出来么?他是想把他女儿嫁给他。”
“噢,原来龙王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啊。”我心里稍微舒坦点了,我寻思也是龙公主嫁不出去,龙王想硬塞给一个凡人呢。
顿了顿。我又问道,“那这家伙是不是个暴君,特别骁勇善战那种?”
“昏不昏我没打听过,但骁勇善战是必然的嘛,哪个有本事的君王甘愿守着那一亩三分地,肯定要扩张的。”亚节引血。
山神爷捋捋胡子道,我瞧他那一脸的理直气壮,估计他也是没少强占别家的东西。
那这么说的话,龙王这“玲珑血凤”其实是讨好那家伙的,他又不娶人家女儿,那这东西对他来说也是个鸡肋。
我若借来看看,应该也是无伤大雅的。
我很快为自己找到了抢夺的借口。等我借来玩个一年半载,回天庭再还给他便是。打定主意,我就挥别了山神爷,屁颠颠地回到了寨子,开始筹划如何把血凤借来玩玩。
我把刘三诛叫来跟他说了这事,还说了我的计划。他立马对我刮目相看了,说了这么句:“大当家的,你这一身本事肯定是与生俱来的。想当年我落草为寇时,可是挣扎了很久的。”
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不顺耳?
但我急于说事,没跟他计较太多。我们俩在如此这般地说了很久,到天微明的时候,事情基本上确定下来了:干!
经过刘三诛和寨子里众多弟兄的多方打听,我们确定那护送“玲珑血凤”的军队会在今朝日落前从西边的官道越过漠河郡,直奔京都。
我权衡了一下,如果我在京都去守株待兔,不但省事而且成功率会很大。可如果我曝光了,这脸就丢大了,所以后来我们一致决定就在漠河郡外的官道上动手。
想当然,“玲珑血凤”如此珍贵,那护送之人肯定也是非常厉害的。寨子里的兄弟们大都是欺软怕硬的主,我对他们也就不报希望了。
我让刘三诛挑了几个身强力壮的给我打掩护,然后就雄赳赳气昂昂地出门了。
寨子里的人都呐喊着为我们壮行,我听着有点“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的悲壮。
……
夕阳西下时,余晖把山林照得通红。
山风有些诡异,一阵阵莫名的腐臭味充斥在空气中,令我想起了之前那些行走的死尸。而且,我们所在的地方腐烂味特别浓,感觉满地都是死尸一样。
我把刘三诛叫了过来,把气味往他鼻头扇了扇,“这怎么回事?是不是附近死了很多人啊?”
“大当家的,你还不知道啊?这山峦过去的连阴山是灵巫的地盘啊,气味就是那边飘出来的。这家伙巫术非常高明,一般人都不敢惹他。”
刘三诛似乎对这灵巫很忌惮,提及他时脸上还有些惧色。
“噢,西蜀皇帝也不敢吗?”
“灵巫的地位仅次于七曜相师,是异大陆上举足轻重的人物,这三国的皇帝见了都得给两分薄面的。再说,那家伙研究禁术,没事谁去招惹他啊。只要他没干出太出格的事情,大家都睁只眼闭只眼。”
“是么?他是不是在研究禁术,会指挥那些死尸行走杀人?”我蹙了蹙眉又问。
“对啊,那叫魂蛊,就是他控制了那些人的魂魄,就能远距离指挥他们了。听说,灵巫正在积极给西蜀皇帝抛出橄榄枝,想要取代七曜相师的地位为他效力,手中筹码就是魂蛊。他承诺帮西蜀皇帝踏平其他两国,想当西蜀的国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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