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扫了眼,最少有三十多人。
我是站在街边的,离他们比较远,而这些死尸路过我面前的时候,都还阴森森地瞄了我一眼,眼神空洞又诡异。
我有点惊愕了,刚才那两个死尸我还以为是谁丧心病狂在炼制禁术,但现在分明不是了,这群死尸是要去杀谁么?
那不行,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我堂堂一个正义的化身,怎么能任凭他们行凶?
我顿时飞身跃上马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了过去。
这些死尸行走的速度非常快,我策马追过去的时候,他们已经把溟袭所在的客栈团团围住了。
而更令我惊愕的是,溟袭此刻就站在了客栈门口,正冷冷地打量着这些死尸。瞧他那神态,和这些死尸应该是敌对的。
我下马了,躲在暗中远远地看着。我觉得溟袭似乎在骗我,如果是商人的话,何以让人用这么多死尸来围堵他呢?
“杀!”
这一声杀并不是死尸发出来的,我站在这么远都仿佛是在我耳边喊似得。我惊愕地回头环视了一下,没有人。
但我晓得,这就是控制这些死尸的人。
这语音一落,死尸们跟疯了似得朝溟袭扑了过去,客栈恐惧的尖叫声声声不绝于耳。
这是我在凡间看到的第一次真正的刀光剑影,溟袭因为穿的是白色锦袍,而这群死尸是黑色夜行衣,所以对比非常明显。
我看溟袭出招也是生猛得很,挥刀就能砍倒一片死尸。但可怕的是。这些死尸倒下去不一会又起来了,拿着刀继续去拼命。亚讨向扛。
纵然溟袭身手再好,亦是越来越力不从心。这种禁术他以人力是根本无法抵抗的,我蹭了他那么对顿饭,得去帮帮他。
于是我摇身一转,换上了老君给我的道袍。再戴上面具过后,我扬着拂尘仙风道骨地飘了过去。
“尔等既然已死,何以扰乱人间?”看我,多么正义的口号,紧接着我翻掌一震,召出了我的至阳之火劈了过去。
我的至阳之火是与生俱来的,因为玄鸟在羽化前每一百年就要浴火重生一次,这火能让我重生,也能够焚天地万物。
我毫不夸张的说,我要焚玉帝他老人家,只要没人阻拦也是易如反掌的。
死尸们当然经不起我这至阳之火的焚烧,很快被烧得焦黑。
其实如果他们有灵魂的话,我就不用如此大费周章,我可以直接锁了他们的魂魄让其灰飞烟灭。
我引以为傲的是:三界之中,唯有我会锁魂术,因为只有我有至阳之火。
死尸全军覆没后,溟袭自是惊愕得一塌糊涂,所有客栈的人也都跑了出来,一脸敬仰地看着我。
我谨遵老君教诲,要低调做人。所以正准备来个“无量天尊”的口号就退场的,谁知道溟袭一个箭步上来拉住了我。
“九儿,你回来是怕我有危险吗?”他竟认出我来了,还那么亢奋的语气。
“这位施主,你认错人了吧。”我连忙挣脱他的手匆匆地走开了,他还是不死心地跟了过来。
“我上次偷看过你的包袱,知道你里面有什么东西。”
他在我身后喊道,还特别理直气壮的样子。我霍然回头,顿时有些生气了。这家伙竟然偷看我的包袱,素质怎么这么差?
“你偷看人家东西还好意思这么大声?你要不要脸啊?”我怒急地抬起指尖狠狠戳他的胸口,真没见过这么过分的人。
“对不起,我必须确保我身边每个人对我来说都是安全的。”他一把抓住我的手,眸子里尽是歉意。“我不能死,所以我……”
“所以你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你还跟屁虫似得跟着我做什么?走开点,有多远滚多远!”
他死不死关我屁事,他这行事作风是我最鄙视的一种。我立马就对他反感了,翻身跃上马背策马离开,从此见面是路人。
第161章:鸠占鹊巢
我骑着马披星戴月地走在官道上,越想心里越窝火。
溟袭这家伙完全颠覆了我对帅气男人一直以来美好的印象,他简直是个中败类,比天庭的天蓬元帅都不如。
我捏着怀中鼓鼓的钱袋,心里一点都没觉得吃他的伙食拿他的银子有什么不妥,我分明应该再对他实施一下劫富济贫的想法的。
哎。说到底,我总归还是个善良之人,有一颗正义之心!劫富济贫这种事,非到万不得已我不会干的。
我环视了一眼四周,黑漆漆的伸手不见五指,但这对我来说一点压力都没有。我是神仙嘛,神仙当然有很多常人无法比的技能。
只是……亚讨呆亡。
我这优越感才刚从脑海中掠过,我的高头大马就一个踉跄栽下去,顺带我也栽了下去。这次绝对的脸先着地,我这么矫健的身手竟然没来得及换个姿势摔。
我狼狈地支起身子准备爬起来,脖子上忽然间多了一把冰凉凉的刀。不,不止一把,我背上和脑袋上还有刀抵着。
我这是又遇到土匪了么?
我斜睨了眼左右的人,真有点鄙视这些坏蛋。我这么一个小姑娘用得着他们摆这么大的谱吗?一把刀抵着我就差不多了嘛。
“好汉,有话好好说哦,麻烦刀别离我脸蛋这么近好么?”
我并不是怕他杀我,而是怕他刮花我的脸。嫦娥姐姐说了,有一副好皮囊的话,实在混不下的时候还能去妓院来个卖艺不卖身。
“大哥,就是她,就是这个臭娘们。上次我们在桃花源村收保护费的时候,就是她把我们打劫了,这该死的臭娘们化成灰我都认得。”
我听着他口口声声臭娘们,非常生气地瞪了过去,“丑八怪你骂谁呢?”
“丑八怪骂你呢!”他立刻就回了我一句,这蠢货。
我冷呲一声,回头瞄了眼那家伙喊的大哥,他是个刀疤脸,眉梢有一道疤痕一直从鼻梁斜过。夜里看起来有些瘆人。他并不高,瘦瘦弱弱的。
“好汉,你们不会就是那黑风寨的梁山好汉吧?敢问你高姓大名啊,我也好膜拜膜拜。”我讪笑道。
“二蛋子,告诉她!”
“听好了,我们当家的行不更名坐不改姓,刘三诛是也!以后你听到我们当家的大名记得绕远点。”一个瘦小的喽啰探了个头出来喊道。
“什么以后,她马上就要被带去黑风寨给当家的当压寨夫人了。”又一个咬牙切齿的声音在补充。
原来这刀疤脸叫刘三诛啊,真难听的名字。他们还真把自己当回事了,特别的耀武扬威,我是神仙还没这么嚣张呢。
“既然各位好汉这么热情,我就盛情难却地去一趟吧。走吧,时间也不早了。”我抬指弹开了他搁在我脸上的刀,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
刘三诛愣了一下。狐疑地瞄了我一眼,抬手打了个响指。树林里顿时又冲了好些个土匪下来,个个都穿着夜行衣。
难道。他们今朝是要有大行动?摆这么大的谱不会是拦截我才对。
“打道回府!”
刘三诛一声吆喝,拉着我就跃上了一匹马背,双腿一夹马腹就先行跑开了。看他对地形的熟悉,应该是这一带的地头蛇。
我觉得,他遇上我应该很快就要变成泥鳅了。我将以正义的化身来感化他们,让他们弃恶从善,弃暗投明。
黑风寨竟然就在漠河郡外大约十里地的地方,大约一炷香的时间就到了。
这里的结构也就相当于一个原始部落那样。位于半山腰的地方。一条蜿蜒的阶梯一直延伸到寨子里,老大远就能看到黑风寨三个字。说实在的,那字真丑,比老君的字还丑。
我跟着刘三诛到寨子里的时候,这里还是灯火通明。
寨子里面竟然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森严得很。这里至少有两三百人,清一色的壮汉。当然也还有极个别的女人,还抱着娃。
我竟不知道,就这么一个土匪窝还藏有如此精良的兵力,我顿时看到了勤劳致富的希望。
“大当家的,你这是?”
“把她先押入地牢,等会……”
“你们大当家的准备退位让贤来拥护我。”我不等刘三诛把话说完就打断了,弹出一缕至阳之火在他面前晃了一下,“他说你们非常愿意接受我……”
我顿了顿,把指尖的火苗在刘三诛的衣服上轻轻划了一下,火顺着我划的痕迹慢慢烧了起来。
我斜睨他们一眼,笑了笑,“如果你们不愿意接受我,我初出茅庐刚行走江湖,手段有些拿捏不好。”
“大当家的,这是怎么回事?”这里面的人想必是被我的至阳之火吓住了,全部都围在四周却又不敢过来。
刘三诛的脸涨得通红,看到他身上越来越烈的火,眉宇间的汗水跟瀑布似得。果然啊,老君说得没错,对付恶人只要比他们更恶就好了。
“大当家的,你怎么不告诉他们是怎么回事?”我抖了抖指尖的火,挟天子以令诸侯,我这算不算?
“没错,我准备退位让贤,让这个臭……这位小姐当大当家的。”
“语气注意一下,重来一遍!”
刘三诛狠狠瞪了我一眼,放慢语气咬牙切齿地又说了一遍,“从今往后,她就是我们的当家的,一切指挥都听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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