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了,眼睁睁看着同寝的姐妹都成双入对,而我依然孤单一人,这倒不会让我太难过,真正让她难过的是收到了一封情书——全校最邋遢、最让我无法忍受的男生的情书。面对皱巴巴的纸面上还有几颗发黄的饭粒,我的自信心如坍塌的建筑物,瞬间只剩下飞扬的尘埃。
我拼命往嘴里灌啤酒,小资拍拍我的肩膀:“大小姐,认命吧,我看那男孩不错。”我抬起有点发红的眼睛:“怎么?我找不到男朋友?你们看着,我要在一个月内追到全校最帅的校草秋执。”我的声音不大,却让房间里所有的眼睛都射向这边,秋执可是她们心中的偶像哦。小资鼻音很重地哼了一声:“你不是一直想睡下铺吗?要是你追到秋执,我把下铺让给你。”我摇晃着走到小资的床边,大着舌头说:“说话算话,今天就算预付。”说完倒在床上打起了呼噜。
我没想到酒后的一句醉话如瘟疫一样传播开来。一进食堂的大门,就看到几个小女生在一旁偷看着我窃窃私语,还有秋执的死党不知死活母鸡下蛋般咯咯笑着,我板起晚娘脸,恨不得把这小子活剐了。他还敢笑得上气不接下气,还敢用我能听到的声音和秋执说:“秋执,你看呐,追你的人是母老虎。”后面的人真是很帮忙,不小心碰了我一下,我一个“站立不稳”,一饭盒的热水直泼向那张不讨人喜欢的的脸。“哇”的一声惨叫,那小子跳起来,我一边说着对不起,一边抄起一块脏抹布,看似给他擦脸,油腻腻的抹布却总是光顾他那张可恶的嘴。
下了晚自习,我独自绕个大弯回宿舍,实际上是为了逃避学校的那群鸡婆,整天象打了鸡血一样追着我问这问那,我真后悔当初不该喝酒,就这样把自己放在了一个尴尬的位置上,进退两难。
我在小路上晃悠,猛然看到前方四五米远的地方有一个黑影,我站住不敢再向前,耳边传来一个有点冷的声音:“怕了?没财又没色,你以为我会打劫你吗?我有事找你,你过来一下。”
什么跟什么啊,就算本小姐没财没色,你也不用说得这么直白嘛,我嘟着嘴没动。
黑影两三步跨到我面前,拽住我的胳膊向树林深处走去,这时候我才看清,原来是秋执。
我们找到一个冷清安静的角落,话题刚要开始,一对情侣不知从什么地方转悠过来,就在我们几米远的地方站住,先是小声说着情话,再是搂搂抱抱,我和秋执真的不敢看了,敢情这地方看似荒凉,实则热闹,应该算是校园里的恋爱角了。
这对情侣只管自已卿卿我我,全然不顾两个可怜的看客,如果开始的时候就走出去也就算了,可是看了这么多不该看的表演,想出去都不敢了。我的腿酸麻得厉害,初秋的冷风吹着单薄的衣服,要不是拼命用手捏住鼻子,甚至会打出几个响亮的喷嚏,抬头看秋执,他也好不到哪去,皱着眉头苦着一张脸。
我是第一次这样近距离地接触男生,秋执低着头,一缕长发遮住了脸颊,有点凹陷的眼睛略显忧郁,鼻子直直的,嘴唇弧度很美,现在这唇一定是冰凉冰凉的,不知道为什么,我会想起这唇的温度。秋执突然抬起头,长发扫过我的鼻子,我张着嘴巴要打喷嚏,然后知趣地用手指狠狠捏住鼻子,秋执似乎愣了愣,接下来做了一个我怎么也想不到的动作,他拉开衣襟,手在我的腰上用了点力,我被环抱进了他的怀里,我真的是想挣扎,可是天知道怎么会没有力气。
我整个人是晕的,只觉得温暖得要命舒服得要命,早已经没有了时间概念,突然被秋执推了一下的时候,竟然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真是可恶,秋执阴阳怪气地说:“大小姐,那两个人已经走了,你还准备赖在我怀里多久啊,别以为我抱你有什么企图,我只是不想害你感冒,顺便告诉你一声,找你是因为想警告你一下,不要那样随便说一些不该说的话,你让我感觉不自在。”
我以最快速度从晕乎乎的感觉中回到现实,在秋执在没有任何防备的情况狠甩了他一巴掌:“你以为你是谁啊,还当我真的会看上你啊,玩笑!”我扔下还在发愣的秋执,拍着屁股上的草叶大步走了出去。
回到宿舍我却怎么也睡不着,虽然秋执的话那样让人伤心,我却无法恨他。
第二天我没去上课,身体一向很好的我突然发起了高烧,直到小资的尖叫让我不得不睁开眼睛:“快起快起,你是怎么钓到秋执的啊,他在楼下等你呢?我说你生病,他却坚持要见到你才肯走!”小资的话音还没结束,我已经从床上跳起来,洗漱化妆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一种苍白的美丽。小资吃惊地看着我:“不是发烧了吗?”又摸了摸我的头,依然很烫,小资喃喃道:“难道是回光反照?”
我急匆匆地下了楼,看到花池边站着一个洒满阳光的男孩,我的脑袋告诉自己要矜持,我的身体却忍不住向前靠近,在秋执向我伸出双手的时候,我几乎是扑上去投怀送抱,于是,林雪雁的爱情春天就这样来了。
……
难道写日记的是竟然是自己?那是不是就是说,她和那个叫秋执的,曾经有过一段美丽的爱情故事?可是她对秋执一点点印象都没有,原来电影和电视里的情节都是假的,美丽的男主角或女主角得了严重的失忆症,可是在刻骨铭心的爱情面前,失忆症不算什么,他们还是想起了一切,最终象王子和公主一样,幸福地生活在城堡里……这真是骗人的童话故事。
第54章 白若的遗物
自从有了朱晓晓帮着打理工作室,林雪雁有更多的空余时间来思考一下身边发生的事情,也有精力在顾客的美工活儿中加入自己的创作。可是因为省军区医院的病房一直人满为患,排着要手术的病人很多,大多数都是脑瘤等要命的病,象林雪雁这样只是影响了记忆的算是小病,被排到了最后,林雪雁想生命比什么都可贵,还是把手术让给那些在生死边缘挣扎的病患吧,至于她的手术,就变得有些遥遥无期了。
清晨,一直被记忆困扰的林雪雁怔怔地盯着龙萧飞,他们此时坐在临江街16号二楼的窗前,龙萧飞刚出差回来就直奔林雪雁的工作室,此时他盯着不远处湍流的江水,象突然想起了什么:“对啊,我们可以从那个白若下手,雪雁,一直以来,除了你任何人都没见过那个所谓的白若,我觉得白若似乎只存在于你的记忆中,如果你的记忆丢失了,白若的记忆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我们去找白若。”
林雪雁真是被龙萧飞弄迷糊了,不满地说:“当初可是你告诉过我,白若在十四岁就溺水而死,我们怎么去找一个死人,查一个死人的记忆,难不成去地府找阎王帮忙?”
龙萧飞神秘地笑了笑:“那可不成,找到了阎王他要是不让咱回来可就麻烦了。咱不去找那老小子,我们找个比它更厉害的去,走,出发。”
林雪雁被龙萧飞忽悠得一愣一愣的,正想出发,却看到李映之从楼梯走上来,龙萧飞朝李映之挥了挥手,李映之带着一脸困惑跟着他们一起出门了。
没想到龙萧飞带着他们两个来到了龙萧飞的单位,在档案室的外间,他们见到了那位被龙萧飞说得比阎王还厉害的人,她是管理档案的一位女警。
说这位女警厉害,其实并不过分,他们一提起那件案子,女警直接带三个人来到一组档案柜前,没到两分钟,便从摞得山一样的案卷中找到了他们需要的东西,她脑子里的数据堪比一台小型计算机。
龙萧飞寻问女警可不可以把卷宗借走,女警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同意了,她解释说这案子已经结案,纯粹是一件意外事件,在进行了详细登记后,三个人带着卷宗回到工作室。
卷宗里记载了白若出事的经过,那年暑假,白若和同学一起出去玩耍,相约到了依宁县东边一个两江汇合的地方。
说起这条江,在依宁市有很多不寻常的传说,单说这江水吧,南岸水色浑黄,北岸水色清黑,如果站在江堤处看江水,便可清楚地看到一条清晰的分界线。
据说白若不会游泳,同伴们就将她扶到一个小气垫船上,小孩子贪玩,时间一长就忘了这位不会游泳的伙伴,过了半个小时想起来再找时,只见气垫已经漂到江中黑黄江水相接的地方,女孩早无踪影。事后两天才打捞起女孩尸体,据猜测,当时女孩躺在气垫上,没注意到自己已经漂到江心,发现时猛然一惊,一下子坐了起来,在剧烈的动作之下一下气垫子翻倒,女孩无声地掉进了江里没人发现,就这样给淹死了。
看完卷宗这段描述,林雪雁倒吸了一口凉气,整个人面如死灰无语地坐在椅子上。
“怎么了?”李映之已经发现林雪雁不对劲儿了。
林雪雁默默地拿出自己的包,从里面取出前几天和龙萧飞在西郊精神病院带回的蓝色塑料袋来。打开塑料袋,里面是一张八开的画纸,当画纸在三个人面前展开的时候,李映之和龙萧飞惊叹出声。
李映之指着画说:“怎么回事,这画记录的就是这场意外啊,你是从哪里得到这东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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