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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欢喜天 (流云飞渡)



“恩!你也感觉到了么?”至尊宝喜道:“那真是要试试了!”

至尊宝如此踊跃,那天吴倒是不好一口拒绝了,它又想想昨日那些感觉,似乎也没有什么对自己有所伤及的地方,于是便应道:“试试也行!但是我可先说好,这法术不知怎么样,你可要把握好,我万一开口你就立刻要停下来,千万别强来。”

“知道知道!”至尊宝见他允了那里还能耽搁,立刻就拉出个架势,内中按照老儿所教的法子开始念咒,然后让内息逐渐循环起来…

咒文出口,忽然边听的那天吴一声惊呼,至尊宝心中一凛立刻停了下来,谁知道自己虽然停止,可是丹田处却有股说不出的力量在朝外抽离涌动,像是什么东西被生生抽了出来!

半空中一股黑烟升起,凝聚翻滚、纠结涌动,渐渐便黑得好似浓墨一般,落在地上呼呼一甩,竟然出现个东西来!

这东西才真是八首八面的天吴!

活生生出现在自己面前的天吴!

至尊宝看着对面那出现的家伙,心中不住喊道:“天吴!天吴!你还在么?”只想听心中那熟悉的声音,谁知自己喊了几声,心中却一点动静也没有。

难道…那术法就是让自己把天吴成型,化虚为实的?

他看着对面那天吴,那天吴也看着他。至尊宝这才咽了口唾沫,开口说话:“呃,天吴,是你么?”

那天吴一下子就跳了起来,上蹿下跳,狂呼高叫:“哈哈!这是我!这是我!这怎么会不是我呢?天!我终于又有身子了!太好了!真是太好了!”

他突然停下,一下子朝至尊宝扑来,口中高叫道:“哈哈,至尊宝!哈哈!这就是我,你看见了么?英明神武的天吴老爷!高兴死我了!”

至尊宝也被天吴的喜悦感染,一把将他搂住,哈哈大笑:“原来真是有用啊…”刚刚说得一句,怀中忽然一空!

那天吴又化作了黑烟,嗤嗤有声的被收进了体内!

至尊宝当时只感觉头晕脑胀,有种被人抽干力量的感觉——他脚下发软,一下摔倒在地上,整个人都似要飘起来一般。

心中立刻又有了天吴惊愕的叫喊:“怎么回事?我怎么又回来了?至尊宝,这是怎么回事?”

他苦笑一声,突然明白了:“是我修为不到,所以你不能长久的化形——天吴,你这次可算是借用我的力量了!”

第八六章繁华奢靡埋枯骨,欺瞒险诈遇钻钉

咸阳古城,华夏咽喉,关内沃野千里,宝藏无数,成为兵家必争所在,纵然到了今时今日,依旧有无数富商巨贾选择此城居住经营、以为根本,维持了此间的繁荣风光,安乐奢靡。

此城是大军阀夏霸天的势力范围内,他自然也就把府邸安置在了城南,其他什么副官、旅帅、团座等等,加上本城的治安官员,但凡有点权势的都聚集在此间。关系到直属上司的安全,这里自然有巡捕日夜值守,倒也算得上是城中最为太平的所在。

北城最穷,甚至说连那像样的房屋也没有,只有一片一片连着的窝棚,屋檐下伸出半截的烟卷匣、从二楼露台伸手的楼姐儿、街边担着挑子的剃头匠、两三张小桌子守着的混沌摊…吃喝此处的也是那些苦哈哈,就连桥下街台,晚上也是睡满了那无处歇脚的穷人——每到冬天,早上总有收尸匠在北城晃悠,一会功夫就能拖出几具冻死、饿死的青脸尸骸。

西面居住的大多数是城中富商,同时那些洋行、商栈、酒楼、头排青楼等等都在此处,穷极奢靡,歌舞升平,花钱只若流水,出入均是贵人,可哪块的死人也不少,随时不留神就有暗杀、命案发生。出入其间,大多数时候看见的都是富人们背后那一帮又一帮黑裤短衫、腰挂斧头的打手保镖们。

东城这边最为奇怪,城隍庙、八仙堂、赌场窑子酒肆车行旅店,行九排位的江湖堂口、能够交易洋枪烟土的黑市、雇佣杀手的暗门子、黑货买卖的门路…这里是整个城市最为复杂的所在。也是那罪犯、小偷、窃贼、杀手、通缉犯等等诸多异类的乐园。

一句话,这里什么都有,什么都能买到——只要你有钱。

这里的人,有自己的规矩和路数,也有自己知道不能触碰的人,但是对于其他人…在你进他店里的时候,他就是生意人和你谈买卖,但凡一出门,他立刻就可以脸上蒙块黑布去当劫匪。

这里是混乱的天堂,也是奇人异士的藏匿地。

老实巴交的人。往往在这里生活不了三天就要发疯。

哪怕这里一个卖混沌的老板。转手也可能抽出菜刀宰了你,在你闭眼之前才告诉你他即是被通缉了多年的潜逃罪犯……

至尊宝走进这东城之时,并未引起任何人注意,他身上的衣衫让他看着更像个逃难来此的乞儿。头脏发乱。脸手漆黑。身上还背着个破破烂烂的布包——但是很可惜,他那东张西望的神色却让人误会,被认为是‘有料’。

‘有料’是窃贼之间的切口。众多时候所指是金银古玩,珠宝字画,也可能是大洋白银,古董玩物,最不济也是指有几个银钱的主儿——偏偏这次,‘有料’却是指的几件好衣裳。

就在至尊宝惊诧于那繁华都市的灯红酒绿,徘徊接头试图寻找百鬼肆所在的时候,路旁一条小巷中,两缕贪婪的目光射向了他。

有料!

这两人看着年纪也不甚大,堪堪十四五岁,比至尊宝身材还矮小一些,所以他们的目标也不高,并不是那些成年人包袱中的大洋银角,而仅仅是至尊宝布包中的几件衣服。

这衣服只要到了他俩手中,很快就可以在旁边典当成几个铜子儿,然后变成几块热乎乎、油腻腻的肉饼——至于里面是什么肉,那已经不是他们所关心的问题了。

这两人并不是兄弟,但是那相貌却惊人的相似,都很瘦,极其之瘦,皮包骨头,手脚细长,脸上均有种淡淡发青的菜色,不合身的长褂用草绳在下面打了个结,捆在腰上,然后那宽大的裤裆甩啊甩,露出肮脏的脚踝和拖拖踏踏的破布鞋。

秧鸡和麻杆,这就是他俩的名字。

他俩只不过是这城中流浪儿中普通的两人,爹妈都已经过世,全靠嘴甜在街上乞讨度日,好光景的时候就买点糙米煮粥,遇上没有收成的日子则只是捡些菜梆子、剩粥饭度日——当然,要是有顺手牵羊的机会,他俩是万万不会放过的。

而现在,他俩看见了至尊宝。

准确说来,是看中了至尊宝背上那破布包中的东西!

按照他们的想法,至尊宝最不济也会带有几件换洗衣衫,然后口袋中有点什么铜子银角的,运气再好一点,那就可能有藏起来的长命锁、手镯子之类,无论怎么说,一顿饭是有着落的了。

很快,两人就尾随在了至尊宝背后,不远不近的跟着,看那傻不愣登的家伙在前面晃晃悠悠找路——让他们惊喜的是,至尊宝似乎在寻找个什么地方,虽然问了许多人都没有找到,但是那地名确确实实像是个集市…难道有东西要卖?

这种情形并不少见,往往有逃难者将家里贵重的事物换成金果子,小镯子等等,或者珠宝首饰,到了地方再换成现钱花销,既方便了路上携带,又少了被人窥探的危险。

……

至尊宝很快被两人拦住了去路。

他百鬼肆虽然没有找出个究竟来,也没有找到赚钱的法子,但是心中并不担心,那破布包中还有一些路上寻到的山果野薯,足以支撑几天,所以这一路他只是在慢慢的寻找,希望能先找个落脚的所在歇歇…背后那俩鬼鬼祟祟跟踪着的家伙若是不来烦他,也就罢了。

只是没想到这俩人居然拦住了他的去路——那?是不是说有什么企图诡计?

至尊宝并不担心。

虽然两人竭力做出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但是面前那少年立刻捂住了口袋,满脸惊骇的问道:“你们、你们想做什么?”

这分明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秧鸡差点没笑出声来!

但他依旧忍住笑,装作惊讶的问道:“你,你是不是要找白龟市?”

“是百鬼肆。”那少年口中的发音和秧鸡所说的一致,也点了点头:“你问这个干什么?”依旧满脸警惕,一手拉着背上的布包,一手仅仅的捂住自己衣衫的口袋。

打量一下至尊宝强健的体格,秧鸡放弃了强抢的念头,故意咳嗽了一下,微笑道:“我先介绍一下,我叫秧鸡。这是我朋友麻杆。”

“我叫至尊宝。”那少年老老实实的回道:“我似乎不认识你们。”

“不错。你是不认识我们,但是我们却是有关系的…”秧鸡给麻杆使个眼色,他立刻接着话题说道:“对,有关系——因为我们平日就在、在…咳咳。在你说的那个地方做事。”

“恩。做事。我们在白龟市做事!”秧鸡见麻杆出错,立刻重复一遍,强调了那名字。然后笑嘻嘻的问道:“我们正准备过去,听见你在问人这个地名,所以…”

“所以我们就想问问,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过去。”麻杆这次没有出错,脸上也适当表现了一副大善人的神情:“积德行善,我们常常都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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