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兰吃了一惊,脸顿时比番茄还红:“你……你……”
刘水正要说什么,忽然远处传来一声呐喊:“喂,你们在干什么?”
尚兰扭头一看,只见两个人影从远处跑来,前面的一个气喘吁吁,满头大汗,正是刘水。刚才喊话的便是他。
尚兰心一惊:“那边跑过来的人是刘水,那抱着我的是谁?”
刘水歪着头躲过了怪物的攻击,顺手一抓,竟然抓住了怪物身上的黑布。
他心念如同电闪:“就算打不败它,至少看看它是什么样子。”于是他手上一用力,眼前的景象却吓了他一跳,只见一名衣衫破烂、皮肤铁青的男子站在他面前,那男子口歪眼斜,身上一道巨大的伤口,几乎将他整个劈开。血似乎已经不流了,但取而代之的却是蛆虫,蛆虫的队伍正忙忙碌碌地从伤口进进出出。
那人的背上还背着一把巨大的电锯。
蛆虫一团一团地从他身上滑落,伤口露出溃烂的脓液,那腥臭的气味让刘水差点把隔夜的饭给吐了出来。
那人拖着步子一晃一晃地过来了,嘴里还发出哼哼的声音,他的脚步依然很慢。
刘水注意到他的一只脚上有鞋,另一只脚上没鞋。
没鞋的那只脚的脚底板已经磨得很厉害,青色的皮绽开,连粉红色的肉都露了出来。
那怪人伸手从后背上摘下电锯。
刘水忽然间认了出来,这人不正是前几天在挖掘现场发疯,后来又被方警官击毙的民工阿木么?
他灵机一动,忽然用手一指:“你的鞋在那里!”
阿木一呆,扭头去看。刘水趁机跑了开去。两人之间又拉开了一段距离。
阿木看了看周围,这才醒悟过来自己是被欺骗了。他嘴里发出“啊呜啊呜”的咆哮,向着刘水追了下去。手里一使劲,电锯的轰鸣声又开始响起。
刘水就依靠这些小聪明,一路之上还没有再次被它追上。
然而,快跑到门口时,他忽然看到女班长尚兰在门口出现,还被一个男人抱着。他不禁大起疑心:“尚兰不是喜欢陈免么?怎么又和别的男人在这里卿卿我我?”再仔细一瞧,他觉得抱着尚兰的那个男人有点眼熟。
那人穿着松松垮垮的衬衣,头上留着披肩发,还有一圈绷带缠在他头上。
刘水猛地想到:“这不是自己么!”
于是他便大喊出声。
被抱着的尚兰猛的一推那只抱着自己的手臂:“放开我,你快放开我!”
那“刘水”狞笑着,表情越来越狰狞,他头上的披肩发开始一绺一绺的退去,青灰色的皮肉开始显露出来。
尚兰奋力的挣扎,但无济于事。
那“刘水”道:“美人……难道你不喜欢我这副样子?那我再换一张面孔……”
他把脸一抹,竟然变成了陈免的样子。
尚兰一惊:“你……你……”
那人道:“这难道不是你的梦中情人么?难道还不行?”他又把脸一抹,这次竟然变成了方笑的模样:“或许你不喜欢男生了,想跟同性的玩玩?”
他虽然可以变换面孔,甚至在变换面孔的同时连服装都在变化,但胸前的伤口却一直存在。那伤口如同紧紧贴在他身上的诅咒,挥之不去。
尚兰倍感恶心,大声叫道:“放开我!放开我!救命!”
那人狞笑着,从口中伸出长长的舌头,去舔尚兰的脸。
忽然,又是一个人影飞奔而来,“扑通”一声,正和那人撞个满怀。
那人抱着尚兰的手松开了,尚兰趁机跑开。
那撞来的人正是方笑。
7、人鬼之战
方笑躲在书架下面,屏住呼吸。
追杀她的那个怪物虽然察觉到她就在附近,却无法找到她的准确方位。
那家伙不耐烦地伸手一抬,脱去身上披着的黑布。
只见此人身穿一件白大褂,相貌可称得上清秀,可惜满面都是鲜血,那鲜血将他的前襟都染红了。他的两只眼睛的眼珠也不见了,只剩下了空洞的眼眶。
方笑认得这个人,就是最早在挖掘现场发疯的人之一,也是挖掘队的专家之一。
据报纸上说,他发狂之后,竟然伸手抠掉了自己的眼珠。后来在送往医院之后,由于失血过多而死。
此刻,他的手已经搭在方笑藏身的书架上。离方笑不过几尺的距离。
他用手在书架上摸索着。
不过,他的个子比较高,而方笑是趴在书架的底部空挡上的,肚皮紧紧贴着地面,所以那人一时还摸不到她。
方笑慢慢的移动着自己的身体,她的身体在地面上摩擦着,向着书架的另一面滑去。只差一点,她就可以完全从书架脱身了。
那人却有所察觉,似乎是听到了她的呼吸声。他径直把手向下一伸,手擦着方笑的脸庞滑过,在她粉嫩的面皮上擦出一道血丝。
方笑缩过身子,翻身起立,撒腿就跑。
那人一使劲,撞倒了书架,差点砸到方笑。
那人的胳膊就如同巨型搅拌机的搅拌臂,所有的书碰上,立刻变成碎片,成千上万的纸屑在书架前飘飞。宛如片片雪花。
两人展开了追逐战。
跑到门口的时候,方笑看到尚兰遇险,便奋不顾身的冲了过去。
刘水、尚兰、方笑三人聚在了一起,肩并着肩。他们面前站着那三个怪人。
刘水低声问二位女生:“你们没事吧。”
尚兰沉声道:“还好,死不了……只不过那个家伙委实恶心得很,还能变换成各种样子。”
方笑道:“该想个法子,将他们几个收拾掉。”
瘸腿的怪人在慢慢靠拢,瞎眼的怪人摸索了过来,被撞倒的怪人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尘土,摸了摸自己的脸,他的脸又恢复了刘水的样子,他又摸了摸自己的头发:“还好,没有伤到我英俊的发型……”
尚兰不由得盯了一眼刘水:“你不觉得这句话听起来有些耳熟么?”
刘水道:“他……他抢我台词……”
方笑道:“这个家伙似乎能模仿每个人,不光是相貌,连语言、心态、动作都能模仿。只不过他胸前那个伤口似乎除不掉,那应该是他唯一的破绽。”
尚兰道:“这些家伙都是鲜血之王利用死人做出来的。那道伤口不会是他死前留下的吧!”
刘水忽然一拉二女的胳膊:“趁他们还没有完全恢复,还不赶快跑?”
二女这才醒悟,三人一起跑向资料室的大门。
那三个怪人一齐咆哮,紧紧追了上来。他们张牙舞爪,尤其是那个能变换面孔的,速度比刘水他们要快上许多,眼看就要追上。
“砰!”一声枪响。那怪物忽然一个趔趄,腿竟然向后打了个弯,那姿势很不自然。
资料室门口外响起洪亮的声音:
“现在以威胁公共安全的罪名逮捕你们。停止前进,不准抵抗。不准你们再靠近那几个孩子!否则我们会再开枪的!”喊话的是一名胖子,他平端着一柄九五式自动步枪,这东西可比警卫们用的八七式自动步枪要厉害多了。
而他旁边站着的是一名大汉,手上端着的是一杆七九式狙击步枪,枪口还冒着袅袅青烟,刚才的一枪便是他开的。这种枪使用7.62毫米口径的子弹,威力比普通子弹强大好多。
胖子招呼刘水他们,让他们赶紧跑出门来。
那被击伤的怪人面孔越来越狰狞。他忽然一咬牙,面容再次发生变化。
刘水的样子不见了,他变成了一名中年男子,身穿劣质西装,上衣口袋里还装着步话机,头上戴着一顶安全帽。
刘水认出这就是当日被阿木杀死的工头。
那喊话的胖子不敢相信眼前的这一幕,还以为是自己产生的幻觉,他揉了揉眼睛。
工头喊道:“你们还等什么,还不快过来帮忙!”
阿木端着电锯冲了上来。电锯发出巨大的轰鸣,未及伤人先震人胆。
“砰!”狙击手又开枪了。
电锯掉在地上,与其一起掉在地上的还有阿木的几根手指。狙击手快速的一推机枪,弹壳从枪膛里退了出来,一枚新的子弹从弹夹里被压上待击位置,随时可以射击。
在威力强大的狙击步枪面前,工头、阿木以及穿白大褂的都不敢妄动了。
狙击手悄悄对身旁的胖子说:“我还有三发子弹……如果我不行了,你就开枪!”
胖子一惊,轻声说:“你临走的时候不是抓了一把子弹么?”
狙击手答道:“我是抓了一把,但是翻过栅栏的时候都掉出来了……我当时也没注意。谁知道会出现这样倒霉的情况……”
“我口袋里有几发狙击步枪子弹,但是你能腾出手来去拿么?”
他们两人距离怪人要有二十米远,说的声音又轻,别说怪人他们,就连刚刚跑到他们身边的刘水等三人也未必听得清楚。
可那个两眼已失明的怪人却一侧脖子,对它的同伴说:“那个开枪的人说,他枪里只剩下三发子弹了!”众人闻言大惊失色,尤其是胖子和狙击手,他们根本没想到那怪人竟然连那么小的声音都能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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