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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惊魂六计:每家都有灵异地 [精校出版] (庄秦)


  措约拿还不解气,他把罗杰森的尸体抬出了小棚子,想要把尸体也喂给野狗吃,不过野狗见到有人出来,连忙吓得叼着手指脚趾人头就跑开了。措约拿把罗杰森的尸体扔在了山坡上,又狠狠踢了一脚。罗杰森的尸体翻滚了几圈后,便沿着山坡滑落了下去,正好跌落在了简易公路旁的灌木丛中,也就是后来发现无头尸的地方。
  措约拿又回到小棚子里,想继续摸小男孩的脉搏。可当他摸到光秃秃的手掌上的脉搏时,他顿时叹了口气。
  小男孩的身体非常虚弱,从脉象上来看,他已经与一个死人毫无区别了,最多只能坚持几天。把他救出来,只能让他多遭几天罪,不如让他在玻璃瓶里自生自灭吧。最起码,可以不在砸碎玻璃瓶时,让玻璃碎片划破他的身体,为他留一具没有伤痕的尸体。
  措约拿无力地幽幽叹了口气,拾起青铜虎头砍刀,离开了这间被以前的降头师废弃的小棚子。
  八
  原来,那具被砍掉了手指脚趾的无头尸体是这样产生的。
  听完措约拿的讲述后,我向王富贵递了个眼色,问他要不要逮捕眼前这个年迈的白降头师。
  王富贵摇了摇头,轻声对我说:“要是我们执意把措约拿带回警局,只怕会惹恼附近的山民,我们根本走不出这山谷。我还是写个报告给上级,把现场写成措约拿准备阻止罗杰森在小棚子里对小男孩的罪恶行动,却遭遇罗杰森的凶狠攻击。措约拿在正当防卫的过程中,失手杀死了罗杰森。至于砍掉手指脚趾的细节,就在报告中隐去吧。反正罗杰森也不是什么好人!”
  当然,王富贵答应把独家报道权交给我,但严禁我写出其中部分细节。
  我们与措约拿握手告别后,回到了伊丹瓦镇中。自东圭勒市驶来的灵车,载走了小男孩的尸体。这男孩真可怜,在这里竟没有一个人知道他的名字,更不知道他的来历。或许火化的时候,只能在他缺失了脚趾的脚踝上挂一张纸片,上面写着“无名童尸”四个灼眼的字。一想到这里,我就不禁伤感了起来。
  九
  回到东圭勒市的家中后,我随意重组了一个童尸的现场。当然,我不得不隐去了玻璃瓶的细节,这不仅是王富贵的要求,也是因为我根本制造不出这样可以藏匿童尸的玻璃瓶。
  拍完照后,我把数据传给了杂志编辑,便开始撰写这桩案件的新闻报道。在这篇报道中,我把措约拿塑造成了一个替天行道的大侠,文笔流畅,字字珠玑。我刚写完,忽然听到有人敲门。打开门后,门外站着两个人。一个是我的亲戚王富贵,他身边还有一个留着长发的女人,这女人的眼神甚是凄楚,脸颊上还挂着未干的两行泪。
  王富贵向我作了介绍:“这位女士,是罗杰森的前妻,詹妮弗小姐。”
  我向詹妮弗打了个招呼后,便招呼她与王富贵在沙发上坐下。我有些纳闷,为什么王富贵会带罗杰森的前妻到我这里来呢。
  王富贵的脸色也很不好看,他局促地搓了搓手,对我说:“让詹妮弗小姐来给你讲个故事吧。”
  刹那间,詹妮弗的眼泪滑了下来,她声音颤抖地说道:“那只玻璃瓶中的小男孩,是我和罗杰森的儿子,丹尼斯。”
  “你们的儿子?”我大惊失色地从沙发上跳了起来,大叫,“你们的儿子不是在七年前就因为白血病去世了吗?”
  詹妮弗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说道:“是的,丹尼斯七年前就病入膏肓,在医院里,医生已经宣布他脑死亡了。但罗杰森不愿意接受这个现实,不知道他从哪里搞到了一本用M国文字书写的影印本古籍,书中记述了一个可以让已经脑死亡的人继续保持心跳的秘方。这个秘方,就是在深山中搜集数百种怪异草药,用降头师炼化尸油的方法,炼出草药中的精油,制成褐色的液体。把脑死亡的患者浸泡在褐色液体中,就能继续让患者活下去。不过,患者没有任何思维,但却会感觉到肉体上的疼痛,时常发出凄厉的惨叫。书中建议,最好给患者服下哑药后,再浸泡在褐色液体中。另外,药液只能从患者的手指脚趾渗入体内,所以只有将患者的手指脚趾斩断之后,才可以……”
  她再也说不下去了。
  话说罗杰森如获至宝般阅读完这本书后,就执意要求医院给儿子丹尼斯装上呼吸机,维持生命。在这期间,罗杰森来到伊丹瓦镇,在镇外的深山中找到了那数百种怪异草药,并在镇里的小学找了份自然课教师的工作。
  在教师宿舍的铁皮屋里,罗杰森制出了那种神秘的褐色液体后,便把丹尼斯接出了医院,径直送到了伊丹瓦镇。他不敢把儿子带到铁皮屋宿舍里,因为他担心镇里人会把儿子看作妖怪。于是他利用山坡上那间被降头师废弃的小棚子,把丹尼斯安置在了那里。
  妻子詹妮弗实在无法接受罗杰森这疯狂的举动,她认为罗杰森这么做,只会延续丹尼斯的痛苦,更不愿意与罗杰森一起来到伊丹瓦镇。但罗杰森心意已决,于是两人协议离了婚,詹妮弗移民海外。
  在小棚子里,罗杰森亲手斩断了儿子的手指脚趾,又给他服下哑药后,就用玻璃液吹出了一个高一米的玻璃瓶,灌入褐色液体后,将丹尼斯浸泡在了玻璃瓶里的液体中。
  那时丹尼斯只有三岁,玻璃瓶还略显宽敞。
  丹尼斯浸泡在玻璃瓶中的褐色液体里,果然活了下来,一活就是七年。虽然丹尼斯没有任何思维,也不会流泪说话,但褐色液体的成分里显然含有某些可以刺激人体发育的,所以他的身体开始发育,渐渐长高,骨架也慢慢增大。
  七年过去了,丹尼斯再也没办法离开玻璃瓶——其实罗杰森根本就没打算让丹尼斯离开玻璃瓶。每天放学后,罗杰森都会避开旁人,来到小棚子里,陪着儿子,就算一言不发,只要能够看着丹尼斯在玻璃瓶中安静呼吸,他就能体会到巨大的幸福。
  可是谁又能想到,降头师废弃的小棚子能吓退伊丹瓦镇的镇民,却无法吓退懵懂无知的镇里小孩。当一个小孩看到瓶中的丹尼斯后,以为看到了瓶中妖怪,于是告诉了家中大人,家中大人又请来了疾恶如仇的白降头师措约拿。正是措约拿毁了罗杰森营造出来的所有梦境。
  真是世事难料,令人徒生无奈呀。
  听完了詹妮弗的故事,我叹了口气,问:“现在你想怎么处理这件事呢?需要我们修改警方报告吗?需要指控措约拿谋杀吗?”
  詹妮弗摇了摇头,情真意切地说:“我早就认为,罗杰森所做的一切,只会延续丹尼斯的痛苦。本来丹尼斯七年前就能上天堂的,可他却多忍受了七年的折磨,人不像人,鬼不像鬼。我移民海外,就是想找个地方躲起来,忘却这一切。但我始终忘不了,只要午夜梦回,我总会想起浸泡在褐色液体里的丹尼斯,他太可怜了。我不希望你们修改警方报告,更不希望有人得知真相后,也使用同样的方法去挽留应该进天堂的孩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应该感谢措约拿,是他让丹尼斯结束了所有的痛苦……”
  说完后,詹妮弗站了起来,无助地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她的背影是那么纤弱,仿佛风一吹就会倒在地。
  我和王富贵再次同时发出了一声叹息。

故事四·人证

  文/大袖遮天
  一
  四年前,我在另一个城市教书。当时刚刚毕业,收入不高,便租住在附近一套价格低廉的出租屋里。出租屋的老板是个女的,名叫段梅。她家里的房子也不大,两室一厅,她把其中那间小的租给我,她和儿子住大的那间。她的儿子名叫段林,那时候刚五岁,长得又黑又瘦,一双漆黑的眼睛经常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别人,常常看得我心里发毛。
  我从来没见过段梅的丈夫。
  刚搬进去的时候,我不知道情况,随便就问:“段林的爸爸在外地工作吗?”这句话一出口,母子俩同时变了脸色,用一模一样的凶狠眼光盯着我,仿佛我犯了什么忌讳。我当时就吓出了一身冷汗。
  “死了。”半晌,段梅才冷冰冰地说。
  直觉告诉我,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但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真相会是那么复杂。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敢问这个问题了。
  段梅是个不好相处的女人,她性格暴躁,动不动就发脾气,浑身上下仿佛都填满了火药,随便一点儿小事就能让她怒火万丈。住进去没两天,我已经被她骂了两次,气得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哭。要不是刚毕业没积蓄,又不想依赖家里支持,我早就换地方了。现在,这地方是我所能找到的最便宜的出租屋,再大的委屈也只能忍了。
  幸好还有段林。
  段林是个阴郁的孩子,不爱说话,经常一个人坐在门槛上望着来来往往的人群沉思,仿佛有无穷的忧虑。每次段梅骂我,他都会站在边上静静地看着,一声不吭。当我躲在房间里哭泣时,我往往会听见他小心翼翼地走进来,直接走到我面前,用那双黑得过分的眼睛盯着我,直到我因为心里发毛而停止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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