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玩意儿虽然个头不大,却有个了不得的来历。在宋代以前,任何土行留下的典籍中对此虫都没有记载。这说明,这玩意儿是在宋代之后出现的。
其实,关于这虫最早的记载在南宋末年。那时候,杭州有个土行的行家,姓岳,叫岳三郎。他虽然不是盗墓世家的后人,可是一身本领也不能小觑。此人盗墓后,所得的钱财多捐送给了抗金的义军,也算做了不少的好事。
这岳三郎,姓岳,对岳武穆却也是相当的景仰。岳飞在风波亭遇害后,他私下里就立下了个天大的誓来—在秦桧活着的时候,位极人臣,出来进去都受到严密的保护,自己不能将他如何。但秦桧死后,那就等于是落到了自己的手里,自己非要挖了他的坟墓不可—将他和王氏的尸体拉出来,曝于日光之下,让世人看看这对狗男女的嘴脸。
后来,秦桧、王氏身死,被蒙蔽的宋皇帝还赐两人大葬。岳三郎果真打听到了秦桧的墓地所在。那一夜,他喝了许多酒,并奉了酒在岳飞墓前,说是自己要去盗秦墓雪耻云云。这岳三郎的手段也的确了得,找到了正窑后,只一个时辰时间,就打好了盗洞,进入了墓室之中。
因为秦墓在西湖之边,地下潮湿,上好的棺木早已经腐朽。秦桧与王氏身上的衣裳也腐烂不堪,一碰就碎。岳三郎想着先把这秦桧尸体盗出墓外,于是弯腰拉了尸体的双手要走,没想到一用力,尸体的双手处竟然如瓷样应声而碎,涌出许多黑色的事物,有些像河里王八的黑色甲虫。这些甲虫沾了岳三郎的身体,就似乎蚂蟥沾了肌肤,竟然能直入皮肤当中,深入肌肉血管。
剧痛之下,岳三郎看着自己鲜血淋漓不断干瘪的双臂,才知道这虫子竟然是以人的血肉为食,怪不得秦桧被吃得只剩余一具皮囊。岳三郎恐惧至极,酒劲上涌,于是哇的一口吐出了些酒水饭菜来。
没想到,这泛酸的酒水却是这吞噬虫的克星,这虫子碰到了酒水沾过的皮肤,犹如见火的猛兽,纷纷钻了出来。
岳三郎免了一劫,回去也废了一只右手,他把这事情记在了自己的笔记里,传给了接替衣钵的后人。
这吞噬虫虽然罕见,但从那之后,也比以前多了起来。因为它进入人身吞吃血肉,所以土行也叫它吞尸虫。也有人说,这虫子就是那秦桧肉体所化,传说秦桧是王八精转世,所以这虫子也有几分王八样子,恶人就算死了也要祸害人间。
姑且不说来历究竟为何,可是这土行都知道了酸酒解尸虫。不过后来有一盗墓的大盗遇到了尸虫,酸酒也没有奏效,他的手下这才了解到,进了肌肉酸酒还是有效,要是进了主要的血管,吞噬虫跟随血液进了内脏,那就是仙丹也没有作用了。
听郭老四娓娓道来,刘季心里颇为难受。他问郭老四:“那虫是不是怕硫黄和雄黄?”郭老四点头称是,刘季想了想,要来了硫黄和雄黄在手心里混合在了一起,倒在了常盛的腿上。他不敢肯定这奏效不奏效,从郭老四的故事来看,酸酒能解尸虫,也没有碰触到在肌肉里的虫子,不过是胃酸有腐蚀作用,使酒水渗透进了肌肉,让虫子感觉到了不适,硫黄和雄黄涂抹在常盛身上,应该也能被皮肤吸收一点。既然这虫子害怕这个东西,应该多少会起点作用,也算是死马当成活马医吧。
果然,那尝试着不断上下游走却走不出被扎起的那部分小腿的虫子在闻到硫黄和雄黄的味道后,不安起来,它再也没有去上下接近涂抹硫黄和雄黄的地方。
郭老四面带笑容,对着刘季伸了伸大拇指。经过刚才的折腾,常盛已经昏死了过去。刘季神色一黯,摇了摇头,“郭老四,按照你的故事,这虫子怕了这东西应该自己退出来。现在虫子没了动静,显然是已经进了血管,我们谁也没本事把它弄出来……”
郭老四慢慢地走过来拍拍刘季的肩膀,平淡地说:“干土行,脑袋就在裤带上拴着,这不怪你也不怪我,各自尽力就好了。皇天后土,我们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就不算亏了良心。”他说着走向圈边,看看那些吞噬虫有没有散去的意思,可眼前的景象让郭老四陡然变色。原本百只的尸虫不知道为什么,疯狂地召唤起了同伴。现在在圈子外聚集的尸虫大概有上万只左右,密密麻麻的,看上去让人头皮发麻。
还有不少正爬行在尸体当中,用触角敲着尸体,呼唤着同伴。只要被触角敲动的尸体,马上有不少的虫子爬了出来。幸亏,这成千上万不断增加的虫子没有什么智慧,处于天生对硫黄和雄黄的敏感之中,让它们没有继续朝圈子爬来,否则,就算是圈子边的硫黄雄黄粉再粗上一些,也一定会被这些尸虫攻破。
“我看着,你先休息。”郭老四转身对刘季交代说,“咱们不能都这么熬着,到时候一犯困,就得一起见阎王爷了,现在咱们出不去,它们也过不来,就这么先僵着好了。说不定时间一长,尸虫就会自己退了!”刘季点点头,从内心里佩服郭老四的心眼。这才是老土行心理素质过硬的体现。现在既然没招,那说什么都是废话,关键要保存体力。
他在常盛旁边躺下来,调整着自己的呼吸,能在非常时刻入睡也是一门学问,惊恐和慌乱消耗太多的体力,反而不利于应对危险的局面。
来时候的通道那边,火光逐渐暗淡了下来,刘季开始有些倦意,他强行把所有问题留给自己醒转过来再去思考。
一万多具尸蜡的火逐渐熄灭了。这场火,燃烧了足足有五六个小时。中年人感觉到热度降低了下来,他让秘书在前面转了回去。
地面上到处流着一些半流质的、软软的液体,远处一些液体上还有着蓝色的小火苗。中年人哈哈大笑,说:“成了,再等一会儿,火完全熄灭了,我们就能过去了,我离秘密又近了一步。”
又过了一个小时左右,火彻底熄灭了,秘书在前,中年人在后,缓慢地小心地从液体上走了过去。
听到脚步声的郭老四回过头来,正和中年人、秘书看了个对眼。郭老四刚想说什么,忽然听到了身后窸窸窣窣的声音,他慌忙回过头去,发现整个吞噬虫的队伍似乎受到了什么刺激一样,疯狂地涌动过来,不过,这次是绕过了圈子,向着中年人和秘书去的。
中年人看到这么多虫子在一起的场面,吓了一跳。他连忙开枪,枪声轰鸣着响起,虽然气势不小,但是对于这些虫子还是没有任何作用。虫子体积太小,枪对它们根本难以造成什么杀伤,而这些没有智慧的生物除了天生惧怕的东西,也不在乎任何东西有没有什么威胁。
刘季被枪声惊醒,连忙大喊:“快,到这个圈子里来,快!”
中年人反应迅速,飞速地向圈子跑来。这个形势下,谁都知道,被那些虫子沾到不是件什么愉快的事情。就在他的脚刚刚踏进圈子的时候,秘书却已经发出了杀猪般的惨叫声音。郭老四大声喊着:“不想死的话,忍住疼,赶紧到圈子里。”想那秘书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力气,在虫群逼近自己的时候,拼命向圈子跑来,速度和体形明显不符,像个滚动的圆球一样,竟然咬着牙进了圈内。
“是你?”刘季惊讶地看了看秘书。郭老四看出有异,走过来疑惑地看看刘季。
刘季心里满是疑团,“当初就是他们雇我看的宅子。”
郭老四冷笑了两声,“没想到啊,整日里打雁,今天让雁啄了眼了。敢情咱们九死一生地忙活一场,是为人家做了嫁妆啊。”听郭老四这么一说,刘季心里那点疑惑,马上豁然贯通,明白起来。想想这一切,自己被找来看宅子就是个局,而且这秘书故意提示自己,不要进这个神秘的房间,那是故意吊自己的胃口,好引起自己的好奇心。
看刘季向自己走过来,秘书看了一眼中年人,握紧了自己手里的枪。这一眼,让中年人心里大骂,这个蠢货这么做不是暴露了自己才是主事的人吗?
果然,郭老四横了中年人一眼,冷冷地哼了一声。
秘书刚想说点什么打个圆场,忽然啊地惨叫一声,扔了枪,跌坐在地上,疯狂地撕扯起自己的衣服。
暴露出来的腿上、胳膊上、胸前的肌肉下面有五六个凸起的“气团”在疯狂游走着,走过的地方,血肉似乎被吞噬一空,借着亮光,看得出皮薄得透明。
他拼命地用手拍打着自己的身体,碰到那些血肉被吞噬的地方,皮一戳就破,露出一个空洞的窟窿来,可以看到旁边的血管肌肉和皮肤。
中年人见势不妙,马上小跑过去想看看能怎么解救秘书。秘书胸前的一个露出白骨的窟窿里,一只黑色的吞噬虫正好露出了被血染红的触角,他伸手抓住触角,把那只虫子拽了出来,扔在地下狠狠地踩死,顿时一股血红的液体从虫身上流了出来。
不过,只发现了这一个,解决不了根本的问题。剩余的吞噬虫在尝到了血肉后更加地疯狂,中年人不得已,只得拿起秘书撕扯掉的衣服把秘书的双手捆在了身后,这样一来秘书不能自己捶打自己,看上去不再添加身上的窟窿,感觉要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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