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他妈的受不了,我说咱们还是快点离开这里吧!”天保的嘴唇不受控制地打颤,声音听起来怪怪的。
“建国,这虫子真的会杀死人吗?”我一紧张就爱问东问西的老毛病又犯了。
“不清楚,瞧这模样,我相信会。”魏建国面露憎恶地说:“自古以来,戈壁大漠中流传着一种说法——死亡之虫头尾两端都是致命的,一端喷腐蚀性极强的剧毒液体,另一端则放电,四五米内,无论人还是动物都在劫难逃。它会先用电把你击晕,拖回老巢后,再让毒液溶解你的皮肉、内脏,一阵风卷残云之后,你就只剩一副骨架了……”
“啊!那咱们该怎么办?它的蠕动速度快不快?”
“我也是第一次看到啊!而之前的目击者大多成了它的食物,没人能讲得清,加上当地牧民非常害怕这肠蛆,就算碰到过也不愿去回忆。我只听说,这肠蛆生活在戈壁荒漠的沙丘下,每年只在天气最炎热的六七月才出来活动,其余时间都深藏在沙丘底处,就像冬眠一样。”
我正想问“它现在会不会袭击咱们”,就听天保在喊,“不好!它滚过来了,快跑……”
霎时间,在场的所有人都是一震,随即像无头苍蝇般的四散跑开。我下意识的冲向乔小姐,连拉带拽地拖得她跑,也不管东南西北,直到被一块碎石绊到,两人扑倒在滚烫的沙土中。
“追来了吗?”乔小姐吓得把头埋在我后背,全身不受制地抖动,像是被电触到一般。
我颤颤巍巍地扭头一看,发觉那肠蛆居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从来就没出现过。
“它可能钻回沙丘里了。”
“真的?他们两个都还好吧?”乔小姐坐直身子,但仍不敢回过头去。
“没事,他俩走过来了。”
我费力地爬起身,未等站稳便伸手去拉乔小姐,就在这时,远处传来天保凄厉的叫喊声——“快跑啊!那虫子追过去了,就潜在你后面的沙土里……”我猛回头,只见黄褐的沙土中有一条稍稍隆起的曲线,这条线流水般的蜿蜒而来,形如倒落的多诺米骨牌,速度快得惊人……
这次可不能漫无目的地乱跑了,得找个安全地方。狂奔中,我不忘观察附近的地形,突然,前方一块风化掉一半的巨石引起我的注意。“大家都到那块巨石上面去。”我竭尽全力地喊,心想,那肠蛆再怎么厉害也不可能钻破石头吧!
此时虽然临近傍晚,但在戈壁滩却是一天中最熏热的时刻,我们刚爬上巨石,立刻感到阵阵热浪,就像掉进一个巨大的煎锅里,感觉身体就快被烤熟了。
我手撑膝盖,大汗淋漓地喘着粗气,扭头再看同伴,发现大家都差不多,一个个惊魂未定、汗如泉涌。
“好……好多白骨。”
魏建国突然指向远处,循着他手指的方向,我看到一座由动物骨骸垒成的小丘,烈日下,正闪着白炽的幽光。那里应该是肠蛆的老巢,如此规模,恐怕不止一条吧!想到这,大伙的神色更加凝重了,现场顿时一片寂静,静得几乎可以听到自己紊乱而强劲的心跳。
“咋办呢?车子没法开了,可吃的东西全在里面,要是不拿回来的话,咱们就算不被虫子吃掉也得饿死啊!”天保突然打破沉默,在他眼里,饥饿是最最可怕的事,比死亡还要恐怖。
“嗯!确实是这样,这戈壁滩两手空空的肯定走不出去。”魏建国渐渐缓过气来,望着天保说:“咱们必须把装食物跟工具的两个包抢到手,这里离车子只有百来米,快步跑的话,是用不了多少时间的。”
瞧这书呆子的眼神,分明是在怂恿天保去冒险,真是可恶!不过一想,现在大家是同坐一条船,不能计较这些,于是插嘴说:“拿回东西并不太难,只不过,接下来又该怎么做呢?是回到这里,还是选择一条路线冲出去?这个得先合计合计。”
“天桦说得对,咱们没本钱再瞎跑了。”乔小姐勉强挺直腰,手搭额头向四周瞭望,突然说道,“你们看这边,石头一块接一块的,距离很近,咱们可以顺着一块跳过一块。”
“那好,你们等着,我先去车里拿东西。”天保已经迫不及待了。
“等一下。”我一把拉住他,“这肠蛆应该是靠地表震动来分辨猎物方位的,你一跑它马上察觉,看你怎么回来?不如我先下去跑一段,把它引开,你再寻找机会去。”
“这主意好!上面看得清楚,我来指挥你们,肠蛆一出现我就大声喊。”
“是啊!你就会喊。”我白了魏建国一眼,说了句“照看好乔小姐”,便转身往车子的相反方向跑,那边有一块较小的石头,我必须一口气跑上去。
之前我估计过,这大小两块石头间的距离大约有七八十米,二十秒内应该跑得到,于是一边狂奔一边数数为自己打气,哪知道还没数到五,就听到大石头上传来嘈杂而尖锐的叫喊——“它出现了……”
“就在你身后……”
“快!快啊!”
我下意识地回头,正好看到肠蛆钻出沙土的头部,顷刻间,一股难以言喻地不快感传遍全身,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丑陋的生物呢?这时,沙砾中突然射出一道蓝光,“啪”地从我肩膀上划过。不好!这玩意儿真的会放电,它开始下手了。我一下子魂飞魄散,双脚不由自主地加快摆动频率,再也没敢回头看了……
这应该是我这辈子跑得最快的一次,当然,也是最狼狈的一次,而且是当着乔小姐的面,太丢脸了。蹲在小石头上,我一手撑地,一手揉摩胸口心脏部位,急速的跳动已让我难以承受,可奇怪的是,这时的思维却变得极其敏捷,突然间,我意识到刚才有多危险,离死亡是这么接近,而自己之所以如此盲目、胆大,原来只是为了在乔小姐面前表现一番。
缓过气后,我第一时间寻找肠蛆的下落,发现它正以十分怪异的动作,飞速朝吉普车的方向扭去,而远处,天保拧着两个背包,已经跑到离巨石不远的地方……看来这招调虎离山算是成功了,趁肠蛆远去,我硬撑起身子,一鼓作气跑回到大石头上。
魏建国伸手拉了我一把,并从包里掏出水壶递过来,我正要感谢,却见他靠到乔小姐身边,厚颜无耻地说:“其实天桦这样做太过鲁莽,他完全没仔细考虑,如果沙砾中还藏着另一条肠蛆的话,那后果将不堪设想,会害人累己的。”
“你……闭上你的乌鸦嘴。”我气得差点吐血,要不是累得腰酸腿酸,送他一顿老拳了。
第19章 天外来客
我们四个人蜷缩在半风化的巨石上,心情平静下来后,便开始新一轮的探险。此时日已西斜,凭我的经验,距离天黑不外一两个小时。本来这块巨石是戈壁滩上过夜的好地方,可谁也不想在这令人毛骨悚然的地方多停留一秒钟,于是,我们四人迎着夕阳,在连绵散落的石头上跳跃,形如打水漂的瓦片,渐渐远离这里。
当残阳就快落入地平线时,我们爬上一座沙丘。这时,遥远的天际间突然出现不可思议的一幕——一条犹如屏风的山岭漂浮在地面,隐隐约约地闪着金光。
“海市蜃楼!”我激动地喊出声来,这可是难得一见的奇观啊!
“什么海市蜃楼,那是实实在在的金微山。”魏建国泼了一盆冷水,语气还相当不屑。
“金微山!”其他人听完都是一震,几天的艰苦跋涉,现在终于看到标了,顿时精神大振,兴奋的心情溢于言表。
魏建国突然靠向乔小姐,掏出地图跟指南针,又是一阵口沫横飞:“你看,这方向、坐标、距离完全正确,而且金微山之所以有这名称,就因为它一过午后,就会向西南面反射金光……”
这书呆子怎么完全变样啦?从“闷葫芦”到“小无赖”,如今又变身“得瑟狂”,这才几天,落差也未免太大了吧?他是本性如此,而在王叔面前刻意收敛?还是遇到乔小姐后情不自禁呢?我摇摇头,怀着迷茫的心情,大步走向金微山。
天色突然暗去,我打开手电筒,这时身后射来一道摇晃的光柱,却是乔小姐追上来。她扯了下我的衣角,用谨慎的语调说:“跟你商量个事,咱们能不能接着赶路,等离肠蛆远点再找地方休息?”
“那家伙怎么说?”我指了指身后的魏建国。
“他当然赞成了,你忘了字条上的内容啦?”乔小姐压低了嗓音,“他还说,徒步走戈壁的人都是赶夜路,到中午最炎热的时候才睡觉的。”
“那好吧!咱们是越早到金微山越好。对了!那家伙有指南针,叫他走前面带路。”
其实我自己也不想停下脚步,那肠蛆已在我内心烙下深深的阴影,此时就算再累再困,也万万不敢躺在沙地上。
俗话说望山跑死马,天蒙蒙亮时,金微山渐渐露出它的棱角,可怎么看都是昨天那副样子,丝毫没有靠近的感觉,这不禁让人迷惑——难道整晚的折腾根本就没前进一步,只是在原地不停打转?
“哥,咱没吃的了,咋办呢?”天保手撑着腰靠过来,说了句不合时宜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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