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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师 (煌煌华夏)


  “母后还在的时候偶尔还能劝住,现在母后不在了,咱也只能靠着逼宫才能拦住,好在现在好多了不是吗。”
  朱标揭过这个话题:“现在锦衣卫废除了,父皇也去了莫愁湖颐养圣躬,你放手大胆的去干,咱全心全力的支持你。”
  陈云甫作揖:“谢殿下。”
  “下一步你准备做什么?”
  “组织召开三法司联席会议。”
  朱标笑了一声,无奈摇头道:“你整天哪里来的那么多新词,不过好在你这些新词从字面上就能理解,倒都是大白话。
  说说看,你召开这个什么三法司联席会议打算做什么。”
  “重新修订《大明律》!”
  陈云甫不开口则以,一开口就是重磅炸弹。
  “律法为国之基石,律不明则国不正,律不严则国不稳,重新修订《大明律》有利于我大明朝官民自省自重,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朱标先是点了点头,而后又提醒道:“该严的要严,该松的地方也要松,中间的度你要把握住。”
  “臣拟个草案,即刻送呈殿下审阅。”
  “去干吧。”
  朱标给到了他身为有史以来最有权势的监国太子所有的支持,陈云甫的工作便极其好开展。
  前脚从这太子府离开,后脚陈云甫就找到了邵质和大理寺卿邹俊。
  三人先简单碰了一下头,陈云甫将朱标的意思传达之后,三人便达成共识,定下这三法司联席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参会人员。
  都察院方面,除陈云甫外还有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御史。
  刑部则是邵质这个尚书、左右侍郎。
  大理寺方面邹俊这位大理寺卿以及审刑司司丞。
  值得一提的是,现在大理寺审刑司的司丞正是陈云甫的正牌大舅哥,邵质的儿子邵子恒。
  邵子恒能当上这大理寺最实权部门的一把手,完全是沾了陈云甫的光。
  当年陈云甫被贬去吴中县后不久,是朱标亲自插手干预,让刚刚中进参加工作不久的邵子恒直接一跃成为审刑司司丞。
  火箭式提拔的政治补偿。
  没有任何非议,大理寺上下全都接受。
  不接受能怎么着,那不成跑到老朱那弹劾朱标吗。
  几颗脑袋够砍的。
  参会的人数不多,但都是实权派,少而精,对会议的开展是有好处的。
  人多除了吵架的时候动静大点,没什么意义。
  现在老陈就打算搬出那套‘大事开小会、小事少开会’的行政理念来。
  会议的地点是朱标提供的。
  东阁!
  朱标把自己之前理政的地方赞助了出来,留给这次三法司联席会议。
  负责这次会议的书记官,是陈云甫在都察院的私人秘书尹子钊以及通政使司派来的胡嗣宗。
  三法司联席会议讨论的必然是大事,通政使司要立项的,哪怕是草案,通政使司也要留一份草底。
  “今天咱们这个会的唯一议题,就是重新修订《大明律》,律法为国之基石,律法也是道德的底线,为人立世必须要奉行的准绳。
  但律法同样存在对错、同样有不合时宜的地方,国朝在向前进,律法同样也该跟着向前进。
  下面就重新修订《大明律集序例及附例》各事项,由刑部邵部堂来主持吧。”
  陈云甫做了开场白,随后便把主持进行的工作让给了邵质。
  自家这个老丈人一辈子在政法单位工作,一本《大明律》都几乎到了倒背如流的水平,由他主持,人尽其用。
  邵质也不客气,干实事也不能假客气,接过陈云甫的话就开始自己的工作。
  拿起自己随身带来的奏疏,这上面写着的就是今日这堂会议的诸事项,是之前他和陈云甫、邹俊三人碰头确定下来的。
  “第一件议题,就是凌迟的适用范围。”
  邵质环视一圈,最后将目光留在了陈云甫的身上。
  这第一个议题就是陈云甫带来了。
  没办法,老陈现在都有心理阴影。
  一想到当年在诏狱面对那盘整整齐齐的肉丝,陈云甫现在偶尔还会做噩梦。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也就人类能这么残忍,动物可不会把杀戮玩成艺术。
  “依《大明律》,谋逆者、谋杀尊长者、通奸谋杀亲夫者、奴婢杀主者、屠人满门者、杀三人以上者、虐杀支解(非错别,明朝肢解用支字)被害人者、雇凶谋害家人及亲夫者,殴打尊长致死者一律判处凌迟大刑。”
  邵质开始说出此次修改的意见。
  “现预修订为,除谋逆、屠人满门者、虐杀支解被害人者外不再适用凌迟,而改换其他处死刑罚,具体刑罚后订。”
  “此次会议表决,无需发言,举手即可。”
  陈云甫第一个举起了自己的手。
  随后,全票通过。


第二百零五章 重订《大明律集》
  会议继续进行。
  “第二个议题,就十恶罪刑罚的修订。”
  “十恶者:谋反。
  破毁宗庙及官阙。
  叛国或辱国者。
  殴杀尊长亲族。
  屠人满门或养蛊种毒。
  盗窃祀神之物或皇室舆服御物。
  不孝。
  谋杀或贩卖缌麻。
  民杀官、吏杀官、徒杀师。
  通奸亲父妾室。”
  “此上为十恶之罪,遇则杀不分主从,现予以部分修订。
  毁坏宗庙及官阙者,主犯处以死刑、从犯处流放戍边或十至三十年徭役。
  叛国者,杀,其家眷密而不告者处流放或徭役,辱国者,鞭一百,逐出国境再非我大明之民。
  殴杀或雇凶殴杀尊长亲族,无论主从一律处斩刑。
  屠人满门或养蛊种毒者,不分主从处斩刑。
  盗窃祀神之物者,主犯处徭役;
  盗窃皇室舆服御物者,不分主从处死刑。
  不孝者,辱骂尊长及亲族者,处流放或徭役。
  谋杀者,主犯处死、从犯处流放或徭役。
  贩卖缌麻者处徭役。
  民杀官、吏杀官、徒杀师,主犯处死,从犯处流放或徭役。
  通奸亲父妾室者,男处流放、女判服徭。”
  这次邵质说完之后,没人急着表决,而是就某些条款进行了讨论。
  比如盗窃祀神之物废除死刑仅服徭役,是不是太轻了?
  “天下有神吗?”
  陈云甫接了话:“当年太子爷就像陛下进言,说礼部天天报祥瑞,导致地方上行下效,官员们不思正事,只想着编纂祥瑞送万民伞,便是天下太平,陛下当时就同意,停止地方祥瑞之申报。
  这天下没有神仙、更没有祥瑞,好日子,是陛下带领咱们靠双手干出来的,不是谁赐予的,所以盗窃祀神之物的罪不在祀神之物上,而在于盗窃。”
  大理寺卿邹俊沉吟了一阵。
  “老夫供职大理寺趋二十年,确也觉得此款过于严苛,只是不管唐律或者宋律,皆尊奉神灵......”
  “所以他们都亡了国。”
  这下邹俊没法也不敢接话了,转而说及下一件事。
  “就不孝这一条,辱骂尊长及亲父母者,可谓牲畜不如,可知乌鸦反哺、羊羔跪乳之典故,不孝之人活之何用?”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莫说杀,便是殴打尊长就一定大罪不赦,该判死刑吗。”
  陈云甫和邹俊展开了辩论:“假如,一户人家,其父酗酒而暴虐,施暴于母,子护母而殴父,如此是为孝还是不孝?”
  邹俊张口:“即护母,也不需要辱骂、殴打亲父。”
  “邹寺卿的意思是,虽然不能袖手旁观,但只能陪着其母一起挨暴是吗。”
  “那若是其母不堪其暴,被活活殴打致死,身为人子却亲眼看着自己的母亲被打死而不做任何反击,是为孝还是不孝?”
  邹俊失声无言,但依旧做了最后的坚持。
  “我大明以孝治国。”
  面对着邹俊抛来的这顶大帽子,陈云甫皱起了眉头。
  难就难在这了。
  大明以孝立国的孝已经到了愚孝的地步。
  而且十分离谱。
  有个典型案例。
  洪武二十七年,山东青州有个叫江伯儿的,其母患病,家贫,江伯儿割自己的肋肉喂母,仍不愈,于是江伯儿背母去岱岳祠祈神,言如母愈则杀子祀神,结果下了山不久其母病愈,江伯儿便带着孩子到岱岳祠,直接血溅祠堂还愿。
  后来的处罚结果是什么。
  仗一百流放海南,但礼部竟然还往他的老家立碑刻孝,旌表此孝行于天下!
  后世人很难理解的畸形人伦道德。
  还记着之前河南那个罗三虎杀官案吗。
  他们死了,但死因的罪过正如陈云甫所说的那般,不是杀官而是开官仓私放官粮。
  当时陈云甫就说,他们糊涂就糊涂在这里。
  要不然依着老朱的三观,除了罗三虎这个主犯,其他人也就是个流放了事。
  现在邹俊同样以这个立国准则来据理力争,陈云甫也不得不暂退。
  别说老朱没禅位,就算老朱禅位,只要朱元璋活着一天,这大明朝还是朱元璋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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