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拜龙、羊和猴的习俗吐蕃也和汉族一样,有崇拜龙的习俗,藏族的古老传说中认为西藏四大名湖中有四大龙王,本来经常兴风作浪,后来在赤松德赞时经佛法点化成为四大护法神,它们在海底守护着珊瑚、珍珠等等宝贝。这个神话和汉族对龙王的传说颇有相近,也许是古代两大民族无形中的相互影响。吐蕃人也把羊作为图腾和吉祥物,认为羊为年神,所以有对年神的祭祀。对龙和对羊的崇拜与祭祀,都是古代民族对大自然力量的一种畏惧和敬仰。藏族的崇拜猕猴,也和图腾崇拜有关,他们族源神话中有《猕猴与岩罗刹女繁衍人类》的故事,讲的就是远古时期猕猴和岩罗刹女结合生下小猴成为藏族的神话。这是一种族源图腾的神话,和世界上各个民族一样,当人类还不了解某些自然现象时,都会产生如此的族源故事,如我国南方一些民族有槃瓠狗图腾的故事和东北一些民族的鸟图腾神话,都是同类现象。
吐蕃还有一些习俗是和农业生产有直接关系的,比如史书记载他们"其四时,以麦熟为岁首",就是一种和生产直接挂勾的纪年。
唐蕃习俗的互相同化融合随着汉藏两大民族经济文化的日益频繁,唐朝文化习俗不断传到吐蕃地区,吐蕃的民风习俗也传到中原,双方在习俗方面逐渐互相同化。这里,吐蕃的一些上层杰出人物,起了较为重要的促进作用。比如,松赞干布在娶文成公主以后,就使吐蕃服饰等习俗有一重大变化。松赞干布"叹大国服饰礼仪之美,俯仰有愧沮之色",和文成公主归国后,他对部下说:"我父祖未有通婚上国者,今我得尚大唐公主,当为公主筑一城,以夸示后代","遂筑城邑,立栋宇以居处焉"。①随后,布达拉宫开始在拉萨建造,它的主要宫殿都覆以汉式金顶,有金阁与金亭,飞檐饰兽,都和中原宫殿相似。松赞干布自己还改着唐装:"自亦释氈裘,袭纹绮,渐慕华风。"他还派了不少子弟到唐朝学习儒家经典,并从内地请不少文人到吐蕃去为他撰文写字。加之文成、金城公主从中原带去不少技术工匠,唐文化在吐蕃地区传播开来。到9 世纪初的唐穆宗时,有一次唐蕃会盟,吐蕃赞普接待唐使时,赞普本人已经很有排场,同时待之以规范的"华礼":"中有高台,环以宝櫍,赞普坐帐中,以黄金饰蛟螭虎豹,身被素褐,结朝霞冒首,佩金镂剑"。"饭举酒行,与华制略等,乐奏秦王破阵曲,又奏凉州、胡渭、録要、杂曲,百伎皆中国人"①。可以明显看出,在吐蕃地区,唐朝文化已经很为盛行。
① 《旧唐书》卷一百九十六上《吐蕃传上》。
① 《新唐书》卷二百一十六《吐蕃传》。
唐朝的一些建筑技术,在吐蕃时期大量传到西藏,并成为藏族自己的居住建筑习俗,如大昭寺和文成公主主持建成的小昭寺,都是用多层出昂斗拱、转角斗拱和栏杆式样建成的,这都是汉式建筑的影响。吐蕃时期的藏王王陵墓前的石狮,无论是外形的刻凿,还是花纹的雕琢,还是摆设的位置,藏王墓都有些模仿唐陵。这也是双方文化相互交融的结果。吐蕃时期,西藏地区的服饰也受到唐朝很大影响,相传文成公主不仅带去两万件"珍贵饰物衣服",而且还把内地先进的纺织技术传入吐蕃,使吐蕃人在穿着方面从此有了变化。藏族的饮茶习惯和使用甲子纪年法,也是吐蕃时期从唐朝传入的。《唐国史补》有一段记载说:"常鲁公使西蕃,烹茶帐中,赞普问曰:'此为何物?'鲁公曰:'涤烦疗渴,所谓茶也'。赞普曰:'我此亦有。'遂命出之,以手指曰:'此寿州者,此舒州者,此顾渚者此祁门者,此昌明者,此灉湖者'。"通过这段记载,我们可以看出,经过了几十年,饮茶习俗已在吐蕃流行开来。至于吐蕃人采用汉族的六十甲子纪年法,据匈牙利学者乌瑞考证,首次标注时间的最早记载为公元821 至822 年,明载在唐蕃会盟碑上,上面记有虎年、兔年、牛年等。而更早的十二生肖纪年则可能在唐高宗时(公元650 年左右)①。这一例证也说明了吐蕃和唐朝之间风俗习惯的互相渗透。
此外,还有在丧俗"七七斋"和阴阳宅风水习俗方面,吐蕃也受到唐俗的影响。藏文著名文史古籍《巴协》记载,七七佛事超度的丧事习俗,是由金城公主于公元710 年嫁到吐蕃后提倡施行的。而阴阳风水说,则自文成公主入藏时就已传人吐蕃,在藏地称为"汉地五行算",文成公主本人和金城公主,都精于此术,文成公主曾亲自勘定了大、小昭寺的寺址。
另一方面,唐朝社会也受到了吐蕃习俗的影响。前面我们提到了唐朝元和年后,在时装方面有吐蕃妆饰的流行,许多长安妇女,都乌膏涂唇,椎髻抱面,完全一副吐蕃妇女状态,失去了原来的"华风"。此外,唐朝宫廷妇女还喜好在脸上化装着日月形膏痣,耳上戴着耳坠,这也是吐蕃妇女原有的风俗。还有,长袖服装在吐蕃穿着中由来已久,我们对照敦煌壁画中的《吐蕃赞普礼佛图》和第156 窟的敦煌《营伎图》,则又可看出二者服装十分相似,可能这也是在服饰方面的互相影响所至。现在甘肃、青海一带汉族居住的平顶房屋,也系由藏族的碉房寨子脱胎而来的。
① (匈)乌瑞:《藏人使用汉族六十甲子纪年法的早期例证》,见《国外藏学研究译文集》第82-109 页。(五)东北各族习俗"随水草畜牧"的奚、契丹、室韦 我国隋唐五代时期,东北地区生活着奚、契丹、室韦和靺鞨各族。这些民族,除后来靺鞨一部成立号为"海东盛国"的渤海外,大都还处在原始状态。《隋书》和新、旧《唐书》都记载他们"随水草畜牧",无恒居处。比如《旧唐书》载奚人"每随逐水草,以畜牧为业,迁徙无常"。唐时的契丹,也是"逐猎往来,居无常处"。室韦则是"小或千户,大数千户,滨散川谷,逐水草而处",或者是"时聚弋猎,事毕而散",没有固定的住所。他们的生活习俗各有特色,奚人"居有氊帐,兼用车为营";室韦则有牛车,有皮舟,甚至有皮蒙屋:"率乘牛车,蘧蒢为室,度水则束薪为桴,或以皮为舟","所居或皮蒙室,或屈土以蘧蒢覆,徙则载而行"。
奚、契丹、室韦的婚丧习俗也很特殊而原始。史载契丹人有一种奇特的树葬:"死不墓,以马车载尸入山,置于树颠"。室韦人丧俗则为:"每部共构大棚,死者置尸其上,丧期三年。"奚人死后,"以苇薄裹尸,悬之树上",三族都比较相近。这样简陋的丧俗,和当时这些东北民族尚处在经济极其落后的状态有关。奚、契丹、室韦的婚俗也相当原始。《新唐书》记室韦:"婚嫁则男先佣女家三岁,而后分以产,与妇共载,鼓舞而还。夫死,不再嫁。"此条记载在《隋书》则记为:"婚嫁之法,二家相许,婿辄盗妇恃去,然后送牛马为聘,更恃为家。待有娠,乃相随还舍。妇人不再嫁,以为死人之妻难以共居"。以上各族饮食习俗极为简陋,奚族"断木为臼,瓦鼎为飦,杂寒水而食",室韦"有巨豕食之,韦其皮为服若席"。总之,隋唐时期,我国东北各族大部分生活习俗是很原始的。
"嚼米为酒"的黑水靺鞨 隋唐时期居住在我国东北最东边陲地区的是靺鞨族,其北部曰黑水靺鞨。黑水靺鞨的饮食服饰习俗尤为落后,《隋书》记载其族"嚼米为酒","妇人服布,男子衣猪狗皮"。《新唐书·黑水靺鞨传》载:"俗编发,缀野豕牙,插雉尾为冠饰"。《旧唐书》则记:"其畜宜猪,富人至数百口,食其肉而衣其皮。"靺鞨人住在地穴或半地穴中,"无屋宇,并依山水,掘地为穴,架木于上,以土覆之,状如中国之冡墓。相聚而居。夏则出随水草、冬则入处穴中"。
靺鞨 人的婚俗和葬俗较为奇特。《隋书》记载,"其俗淫而妒,其妻外淫,人有告其夫者,夫辄杀妻。杀而后悔,必杀告者,由是奸淫之事终不发扬。"这一习俗,说明了靺鞨已严格确立了夫权。他们的葬俗与上述诸族的树葬不同,已经用土埋,但仍是简单的。《旧唐书》记为:"死者穿地埋之,以身衬土,无棺椁之具,杀所乘马于尸前设祭"。靺鞨人还有"贵壮贱老"的风俗,这一点与契丹近似,契丹也为:"子孙死,父母且夕哭,父母死则否,亦无丧期。"这种风俗说明他们尚处在原始社会生产力较低的状态,无力来敬老养老。
"海东盛国"习俗及其唐化靺鞨南部的一支粟末靺鞨在唐代中叶逐渐强大起来,建立了渤海国,因为其文化发展快并不断受到唐风的影响,当时被称为"海东盛国",成为唐朝文化向朝鲜和日本地区传播的桥梁。
渤海的习俗本来与黑水靺鞨相近,同为靺鞨的一支。但自从社会经济发展以后,文化习俗迅速向中原同化。《新唐书》载他们的服饰有了很大变化:"大抵宪象中国制度如此。以品为秩,三秩以上服紫,牙笏,金鱼。五秩以上服绯,牙笏,银鱼。六秩、七秩浅绯衣,八秩绿衣,皆木笏。"以等级的高下来定服饰的颜色和所持朝笏的质地,这说明渤海社会习俗已比前"衣猪狗皮"时有本质的不同。近年来考古学家在吉林发现的渤海贞惠公主墓,墓中的壁画人像穿戴和服饰样式,和中原发现的唐朝永泰公主墓等极为相似,说明公元8 世纪中期渤海社会的风俗习惯确有较大的改变①。渤海的饮食习俗也比前大大改进了,由靺鞨时期单一的吃猪肉穿猪皮改变为食鱼肉,烹有蒸、炒,果有梨、李的多样化饮食了。《新唐书》载渤海的特产包括穿戴的布、绵、绸,食用的豉、豕、稻、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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