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气人的是,东江军将士们不仅不心疼,还大声喝彩,交口称赞全旭的横刀的锋利,差点没把毛承禄给气死!
全旭望着东江军将士道:“你们的刀太差了,遇到建奴的白甲兵,根本就砍不动,我一刀就能轻轻斩断你们手中的刀,这样的砍在白甲兵的铠甲上,跟挠痒痒差不多,你们说,这种既刺不死人,枪杆又软得像豆腐的长枪,要它有什么用!”
东江军士兵苦笑:“是啊,这种刀实在太差劲了,碰到身披铁甲的敌人我们就得吃大亏!但是我们东江军太穷了,根本就没有能力为我们提供更好的装备,只好拿它凑合了。”
全旭又望着几名举着长枪的东江军士兵,东江军的长枪兵是属于抵挡建奴骑兵的主力军之一,不过枪杆大都是用松木制成。
硬度虽然有了,可惜,松木杆太脆了,容易折断。
全旭扬起刀,连续劈断四根长枪,他的横刀屁事没有。
“听到凑合两个字,我的内心是崩溃的!”
全旭激动的道:“凑合?装备关系着战争的胜败,关系着将士的性命,岂能凑合!”
用力一拍手,叫:“拿过来!”
马车上一杆杆长枪被捆成一大捆一大捆,跟甘蔗似的,枪杆长度超过四米,枪头和枪樽加起来长度也达到半米,加起来足有四米半长。
最绝的是,它的枪头并不是常见的麦芒状,而是窄长的四棱剑形,还开了深深的血槽,锋刃泛着幽冷的寒光。
“这是……步槊!”
长枪其实是冷静兵器时代廉价的兵种,只需要四两铁打造的枪头,枪刃长三寸,枪杆是什么木料都可以对付。
全旭收起横刀,拿起一杆长枪,随手舞出一朵漂亮的枪花,对东江军士兵们说:“这是我让人特制的长枪,枪长约一丈六尺六寸,步骑两用,当然,骑兵专用的还要长两尺,枪杆的弹性也更好。看到这枪杆了没有?”
“铁的?”
“不对,这是钢的,用弹簧钢打造而成!”
为了减轻枪杆的重量,采取中空设计师,为了防止鲜血湿滑,枪杆表面采取了螺纹的设计。
这是特别定制的枪杆,枪刃用螺纹,直接旋接而成。
虽然在明末,火器发展到了一定程度。
可惜,全旭真正的敌人是建奴,他们拥有着非常强悍的骑兵,在近战冲撞过程中,长枪比火枪更为有用。
没有办法,这个时代的火枪射速太慢。
除非全旭可以提供后世的自动步枪或轻、重机枪。
全旭将长枪递给徐彪。
全旭的力气不够,他怕出丑。
徐彪拿着长枪,一名家丁兵拿着一面裹了一层铁皮,重达四十斤的大盾走过来。
这种巨盾是车营的护盾,装在大车上就成了偏厢战车。
徐彪的力量很大,他刷地一枪刺过去,笃的一声,大盾被刺了过对穿,枪尖从内侧透出近半尺。
周围的东江军士兵们一阵哗然,他们手中的长枪根本就不用试,根本就刺不穿不说,不小心还把枪杆给弄断了,这种式样古怪的长枪居然轻松刺穿,那岂不是说它能轻松刺穿后金白甲兵甚至索伦死兵的重甲,将其捅翻?
全旭介绍道:“最重要的是,由于它弹性极佳,当骑兵冲撞过来的时候你们可以将长枪插在地上,速度再快的奔马也休想能撞断枪杆!”
江军将士望着全旭大车上的装备,眼睛都直了。
“还愣着做什么?把你们手中的破烂扔了吧!”
“我们买不起!”
“送你们的不要钱!”众东江军士兵们微微一愣,赶紧扔掉自己的刀和长枪,扑向那些大车。
要想让马儿跑,就要给马儿吃草。
全旭不懂练兵,不过没有关系,东江军的将士们的战斗经验丰富,也会练兵。
正所谓吃人嘴软,拿人手短,东江军将士拿了自己好处,还能不把干货掏出来?
众东江军将士兴奋地挑选着自己的装备,从横刀、长枪、盾牌、铠甲、头盔、护甲、单兵护臂,火枪,应有尽有。
全旭针对秦承祖麾下的虎蹲炮散弹炮,对于骑兵进攻的威力不错,他就让洪海洋在后世为他打造了六十门,口径在一零五毫米的虎蹲炮。
这种采取合金钢铸造而成的炮管、膛压更高,当然,威力也会更大。
火枪倒是在明末制成的,枪管也是无缝钢管,几乎没有炸膛的可能。
全旭转而望着刘兴祚与毛承禄道:“毛将军、刘将军,对于如何练兵,你们是最专业的,我希望你们能帮我练练这支家丁兵!”
“全先生客气,这是应该的!”
全旭望着东江军将士道:“全某不会让诸位白忙活,每个人练兵一个月,给银子五两!”
“谢全先生!”
这八百多名家丁兵,其实也是全旭的种子,随着可以在八百精锐家丁兵的基础上,进行扩编。只要每一名家丁兵可以胜任队长的能力,全旭就可以把家丁兵扩充到九千六百余人。
大名府士绅?
他们老实最好,真要是过来找全旭的麻烦,全旭就毫不客气的,把他们全家挂在树上——风干。
毛承禄、刘兴祚带着换装后的东江军士兵,在训练基地训练全旭家丁兵。
第一五三章 成立黑衣卫
等到训练了一个多时辰,到了吃饭时间,东江军将士终于发现了全旭豪绰。
别看这个训练基地规模不大,从外面看也非常简陋。
食堂也是用活动板房搭建而成,面积不大,莫约三四百平方,属于仓库子高顶设计,不过,由于是夏天,里面的温度很高。
当然,这也是训练内容之一。
军队就不能太舒服了。
东江军的将士跟着全旭的家丁兵一起来到食堂。
那种长条形的木桌,长条凳子,非常简洁大方。
在靠近厨房的地方,开了很多个窗口,每个窗口上摆放着洁白的馒头、肉包子、各种饭菜,当然,以后世廉价的红烧鸭肉、土豆炖鸡肉以及肉丝冬瓜汤和红薯秧为主。
有一名瘦小的东江军士兵李栓柱跟着队伍排队,他看着全旭的家丁兵以及东江军将士一千多人涌进食堂,有些紧张,万一饭没了怎么办?
全旭的家丁兵秩序不错,东江军将士们就差了一些,他们都你拥我挤,生怕饭菜不够。
伙夫们拿着勺子大叫:“不要挤,饭菜管够,不用担心不够吃,你们绝对吃不完!”
李栓柱听到这话,反而更紧张了,别看他年龄还不到十八岁,但是在东江军军中,他已经是三年的老兵了,伙夫说这样话的时候,通常是没饭了。
徐彪笑道:“小兄弟不用担心,全爷吩咐了,如果饭菜不够吃,就把伙夫炖了吃肉!”
李栓柱尴尬的笑了笑,他用力的吸了吸鼻子,一脸馋相:“好香!”
虽然这几天,他们在全旭大院的时候,每天都可以吃得很饱,不过,由于担心他们的肚子装不了油水,肉食给的很少,只有在皮蛋瘦肉粥里有些肉。
好不容易,总算轮到他了。负责打饭的伙头军问:“要米饭还是要馒头?”
“馒头。”
伙夫二话不说,拿两个热气腾腾的馒头夹进他的饭盒,然后拿了一个盘子,飞快的给他盛上菜。一共是三个荤菜,一个土豆炖鸡肉,一个是红烧鸭肉,还有一个肉丝冬瓜汤,一个素菜则是红薯秧苗。
家丁兵和东江军将士们在把饭菜放到自己的坐位之后,就拿着汤碗过来盛上一碗,然后开吃。
馒头份量很足,一斤重一个,是上好的面粉做的,没有一点杂质,嚼劲十足,胃口再好的大肚汉吃了两个再喝一碗汤也很饱了。
东江军将士有的选择米饭,有的选择馒头。
不管是选馒头还是选大米,大家都是狼吞虎咽,绝不浪费半点食物,菜吃完了还要用手里剩下的那小半个馒头把盘子擦一遍,把菜汁擦干净然后吃下去。
有家丁兵值日官板着脸来回巡逻,眼睛专盯着大家的饭盒菜盘,显然是想把挑食的、浪费食物的家伙逮住。
李栓柱认为这是多此一举,现在什么世道啊,连吃顿饱饭都难过登天了,再说这么好的饭菜,连小地主也只能偶尔吃一顿,谁敢浪费啊?
哪个敢浪费的都不用军官动手了,一千多人一人一句就能用口水将他淹死!
这顿饭,李栓柱吃得很香,把饭菜消灭了个一干二净,一点馒头渣都没有剩下来。
吃完饭,把盘子洗干净还给厨房,大家拿上自己的饭盒回到宿舍,接下来是自由活动的时间了。
休息半个小时,他们就开始紧张的训练。
全旭没有一直盯着家丁兵训练,他需要做的事情还非常多。
全旭则是在徐彪等人的护送下,返回了全氏大院。
全旭其实不是讲排场,明末不是后世,他的安全问题,任何人都不敢大意,毕竟,全旭才是上万人的主心骨。
在路过商业街的时候,全旭看着前面急匆匆的走着一名男子,他的背影有些熟悉。
全旭准备叫住他的时候,一名药材铺的伙子跑出来:“快来人啊,有人抢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