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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帝成长计划 (中丞佐吏)


  在历史上,不知有多少忠臣良将,被御史言官们捕风捉影之语所害,落得凄惨下场。
  无奈的摇了摇头,歉意一笑,刘弘整了整面色,起身郑重一拜:“幸得老太傅相劝,方使朕未行差就错···”
  今天但凡换了一个人,刘弘都不可能意识得到,自己的想法有多么天真!
  刘弘犯蠢,不对付的人当然会乐见其成;即便是刘弘地班底,也会碍于刘弘地颜面而不敢明说。
  汉室数千万人中,唯王陵一人,能凭借其‘帝师’的身份,旁敲侧击提这么一句‘此事应该可能也许不是很好’。
  在这个没有信息网络的时代,中央政策,从来不可能被官员百分百执行!
  即便是朝堂三读通过,百官无一反对的政策,出了函谷关能被执行七成,就足以让刘弘屁颠颠跑到高庙,对刘邦的衣冠吹嘘自己的文治武功了!
  若非如此,后世的王安石变法,也不会成为压倒北宋政权的最后一根稻草。
  真正成熟的掌权者,在颁布一份政策的时候,不单单要考虑这个政策所带来的利弊;反而应该首先考虑到:这个政策在官员手里,能玩出什么花样!
  王安石变法,难道不够好?
  事实恰恰相反,王安石变法的本意,其实十分先进!
  青苗法提出,农闲时分,百姓青黄不接,无以为继的时候,可以从官府借贷款、粮,来应付生活;半年收利息二到三分,分别在夏、秋与农税一同归还即可。
  保马法更是直指军队骑兵奇缺的问题,提出鼓励百姓养马,由官府租马与百姓,按月交‘租息即可’。
  如果执行得当,王安石变法中,光是这两部分,都足以扭转北宋积贫累弱的局面;甚至有朝一日提兵北上,恢复秦皇汉武时的荣光也未可知!
  可如此先进、合理,几乎与近代‘银行贷款’相媲美的王安石变法,最终反而让北宋最后一丝气数被葬送,北虏入关,神州大陆遍地胡腥···
  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了王安石变法的失败呢?
  答案就是:王安石只考虑了政策的优劣,却并没有考虑到:自己苦思冥想而出的救国之策,究竟会被负责执行的官吏演魔改成什么样子!
  ——青苗法发行,原本寄希望于活不下去的百姓卖儿卖女、卖田卖宅,从而获得奴隶、田地的地方豪强如丧考妣,旋即与地方官府狼狈为奸,将青苗法的自愿原则魔改成了强制摊派:每年农闲,农民必须从官府借贷!
  这使得原本不用借贷、借粮,还有脱离贫困线的百姓碍于官府威权,不得不从官府‘借’回银钱、粮食,放在家里吃半年灰,甚至花费不小的储存成本,然后在半年之后加上利息,原封不动还给官府。
  保马法自也逃不过强制摊牌——地方官府不止强制要求百姓从官府借马,还必须按照指标,每年还官府租息。
  比如说:马养了两年,生个马驹应该的吧?
  什么?
  没生?
  肯定是尔等刁民私藏了,每两年送一匹马驹到官府!
  就这样,原本出于改善百姓生活而设立的青苗法,以及为了增加战马养殖量的保马法,彻底压死了本就疲惫不堪的北宋百姓。
  毫无意外,王安石变法废黜几十年后,北宋便宣告灭亡——即便金兵未曾攻破北宋都城,活不下的底层百姓,也早晚会揭竿而起,推翻‘暴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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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感谢书友:和硕理密亲王的20000点币打赏,特此加更一章,再次感谢。
  不出意外,本书将于十月九号中午12:00上架,暴更十更酬谢大家长久以来的支持,届时希望大家可以捧个场,佐吏谨谢之(手动拱手作揖)。


第0111章 廷尉吴公
  “嘴炮政治要不得啊···”
  心有余悸的长出口气,刘弘理智的放下将御史大夫改造为中纪委的打算,转而开启下一个话题。
  “今廷尉、少府出缺,朕不明于贤达,还请太傅教朕:今汉家,何人可当此二职?”
  郎中令的事儿,刘弘已经和柴武达成了一致:明日早朝,柴武就将作为举荐人,正式推举令勉成为郎中令。
  剩下两个九卿人选,就需要刘弘慎重考虑了。
  不同于郎中令的专职性,廷尉和少府,其职权范围十分广泛,其人选必须慎重考虑。
  郎中令,可以理解为皇帝的武装保镖;卫尉可以看做是京城保卫部长;这两个位置,即便刘弘任人唯亲,派心腹草包上去占坑,其影响也不会太大——保镖队长和武装部长,只要对刘弘忠心即可。
  而廷尉作为司法机构,其职权丝毫不亚于后世的第一法院;少府更是担着初步调控市场的作用。
  除了内史之外,少府和廷尉,是汉室最具专业性,同时也是最容易看出官员能力的位置。
  奉常、宗正,刘弘可以让刘不疑应付,卫尉可以让虫达在明面儿上撑着,暗中准备让秦牧接手;郎中令可以拉令勉过来占坑加镀金。
  但少府和廷尉,刘弘即便想让人占坑,也必须要找专业能力优秀的人,才能胜任这两个工作。
  尤其是廷尉!
  在原本的历史上,文帝时的廷尉张释之,几乎凭借一己之力,为整个西汉的法制思想打下基调:法如是足以。
  意思就是说:一个人犯没犯罪,犯了什么罪,应该受到什么惩罚,都应该根据法律的规定处置,不能因为执法者的心情太好或太坏,而让犯法者受罚过重或过轻。
  这画风,是不是很熟悉?
  ——这就是西元版本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如此先进,近乎于后世法制思想相媲美的理念,对文帝赢得天下人心,厘清吏治,最终开创文景盛世打下了坚实无比的法治基础。
  时人一句“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的评价,就足以道尽张释之的成就。
  与之鲜明对比的,就是张释之的继任者——张欧。
  文帝驾崩后,为储时被张释之频繁为难的景帝秋后算账,将张释之外放为淮南王相,任命张欧为廷尉。
  史书对张欧的评价是‘治刑名学,然素性普成,不尚苛刻···’
  刑名之学,是西汉时对法家学说的代称;也就是说,张欧是法家出身的官员。
  但作为一个司法官员,坐在西汉‘酷吏高产地’的廷尉,张欧却得了个仁厚长者的名声?
  如果这还不能说明问题,那张欧的‘业绩’无疑就更浅显了——张欧为廷尉十数年,廷尉处死的死囚,没超过五指之数!
  难道是张欧能力太强,让景帝朝的犯罪人数大幅下降,死囚的数量降低到了每两年一人的地步?
  实际情况是:张欧任廷尉之后,汉室犯罪率非但没有下降,反而呈几何式上升的趋势陡增!
  从景帝继位后的前元元年(前156年)四月,景帝第一次大赦天下,到前元三年正月第二次大赦,接近两年时间,积攒下来的罪犯人数约为一万五千人左右。
  而从前元三年一月,景帝朝第二次大赦,到前元四年夏天的第三次大赦,不过短短一年多,第三次大赦放出的犯人就猛增到了将近四万人!
  前后一对比,第三次大赦所释放的罪犯人数剧增!
  究其原因,则直指前元三年,景帝刘启的一道任命:迁廷尉张释之为淮南王相,故太子舍人张欧任廷尉!
  乍一看,景帝此举只不过是在任命太子家令晁错为内史之后,继续往朝堂安插心腹班底,以执掌大权;但从结果来看,任命张欧为廷尉,或许是景帝急于推行削藩策,又别无他法的无奈之举。
  光从第三次大赦的人数就可以看出:张欧任廷尉一年,汉室犯罪率最起码翻了个翻!
  在‘忠厚长者’——廷尉张欧放任下,不知有多少罪恶滔天的死刑犯逍遥法外,抢在张欧签字通过处决命令前,等来了一次又一次的大赦。
  犯罪成本直接下降到‘蹲两年大牢,等天子下一次大赦’的地步,汉室的治安大踏步向着开国初,那匪盗丛生的时代飞奔。
  直到景帝发现业务能力出众的赵禹之后,汉家廷尉才摆脱‘律政透明人’的标签,逐渐恢复到张释之任廷尉时的地位。
  这,就是西汉廷尉的能量——对的人能做的多好,错的人就能做得多烂!
  这就使得,对胸怀大志,立志要做一番大事业的刘弘而言,廷尉的人选必须慎之又慎。
  尤其是在现在,这个法治思想模糊,官员判案基本唯心,只凭个人主观情感以及民声舆论而判罚的西汉初,刘弘需要一个合格的廷尉卿,为汉室竖立一个可持续发展,可长久沿用的法制纲略。
  刘弘最简单的选择,其实就是在历史上证明过自己的张释之。
  在历史上,张释之是在文帝陈平死后,也就是后年,才通过訾官的路子捐为骑郎,在宫中任劳任怨十年,最终得到袁盎的推荐,方得以正式出仕的。
  而刘弘上一世没做好功课,实在记不清张释之是哪里人了···
  对于这个历史名人,刘弘只能祈祷自己的到来,没有引发太大的蝴蝶效应,张释之能在两年后按照历史轨迹,乖乖来长安,然后花钱买个骑郎的官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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