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少不了食盐,以及铁器和各种日用品,因为茶叶也越来越受欢迎,所以茶砖也是部落酋长们欢迎的商品。
但是,于豆要谈的买卖,并不是这类转卖商品的营生。
而是“寄养”。
所谓寄养,就是春天时,他赶在某部落游牧前,在官府见证下,双方定契约。
他预付若干只牛/羊/马的货款(实物,譬如烈酒、铁器、茶砖)。
秋天时,这个部落南下过冬,回到怀荒,就要把个头、数量符合要求的牲畜,交给于豆。
到时候若交出的牲畜数量不够,或者牲畜的个头不合要求,算违约,得缴纳违约金。
当然,草原上的部落没什么货币或太多金银珠宝,一般是拿实物或者牲畜来抵。
这种买卖,算是“预购”,看上去没什么特别之处,而且风险不小:
草原上,一场天灾,就能让一个部落全灭,或者元气大伤,牲畜大规模死亡,到时候,买卖双方扯起来可是很麻烦的。
如果部落酋长因为各种原因,无法完成寄养的契约,或者担心运气不好,完不成寄养,无妨,可以转为“寄卖”。
也就是说,于豆预付货款(实物)后,若部落酋长秋天时没法足额交出牲畜,可以把货款(实物)折价,按时价,将等价的皮货交给于豆。
此举,就等同于豆把货款当做货物,委托部落带到草原销售,类似“寄卖”。
如此一来,交易方的部落,和于豆定下契约后,到了秋天,有两种履约方式:交牲畜,或者交皮货。
对于这些部落来说,自己等于是先白得一批货物,只要在接下来的放牧过程中,与碰到的其他部落做交易时,将货物卖贵一些,自己赚差价,也是不错的。
若货物留着自己用,就拿牲畜来交,也行。
至于违约,那可不划算:
楚国各边城,开辟了不少过冬营地,建起给人和牲畜避寒的建筑,备下大量草料,可以让前来过冬的部落平安过冬。
违约的话,就再不能回来过冬,也无法购买物美价廉的中原特产。
对于部落酋长来说,违约不划算,而且自己承担的风险相对小些,加上于豆这个人不错,又是楚国的什么什么爵,还是个官,所以都乐意和于豆做这种买卖。
但对于于豆而言,这不过是转个手:他其实是当牙人(中介),帮一些商号谈买卖。
如今朝廷以一系列新政经营边地,大兴边贸,所以,大量边地豪强组织商队、办商号,准备做边贸买卖。
于此同时,因为前些年楚军击败突厥大军,震动草原,于是,有许多小部落纷纷归顺,在碛南草原放牧,时不时来边城做买卖。
但是,中原这边的新商号,以及有强烈边贸需求的草原部落,相互间不是很熟悉,之前也没有打过交道,做起买卖来,总是生疏些。
于豆根据自己的情况,以及边贸形势,琢磨了一番,决定做牙人。
用自己的人缘,撮合各种买卖,譬如现在。
如此一来,他手中既有现成的货源(中原商号提供),又有现成的“客户”(草原各部落),又亲自来为买卖的完成做担保,所以办起事来,事半功倍。
他居中撮合买卖,当然要收“提成”,商号这边会预付一半,另一半,等秋天完成交易后再付。
若交易无法完成,于豆不仅要退之前收的一半“提成”,还得退“违约金”。
当个“牙人”,还得担如此风险,值得么?
于豆当然觉得值,世间没人去做亏本的买卖,他不在中原做个富家翁,拉着队伍来草原,当然是要拼搏一番,而不是为做个牙人。
做牙人,是为了“主业”。
很快,他和“老友”谈好了买卖,定下相关事宜,随后离开。
走在进城的路上,他看着天野苍茫,以及蓄势待发的许多商队、部落,喜上眉梢。
开春了,该干活了!!
第一百七十一章 主业(续)
怀荒东廓,马市边,武备店内,于豆和随从在验货,这地方只有持证(许可证)的商号,才可入内进行交易。
而他们验的货,是各种兵器和铠甲。
于豆在这里定了三百领扎甲,含兜鍪,以及三百人对应的武备,价钱可不便宜。
更别说只有“持证者”才能购买的轰天雷(数量有限制),再贵也得买些。
再加上人员死亡后的“安家费”(押在钱庄),以及雇佣人手的费用,加起来,可是一笔巨资。
如果把这些投入视作本金,做买卖后赚取的利润,可以是数倍。
前提是“买卖”做成了。
于豆和随从仔细抽查着兵器铠甲,不敢大意,毕竟花了许多钱,不是路边捡的破烂。
有随从第一次见识铠甲买卖的场面,心中不安。
若在以往,铠甲是禁品,哪里能拿来当商品卖,可如今,也不知朝廷是缺钱了,还是不在乎,在边地变相对铠甲解禁了。
如此一来,铠甲必然大量流入民间,进而导致各地治安状况急转直下。
拦路打劫的强盗,有铠甲,四处流窜的马贼,有铠甲,那些聚族而居的强宗着姓,必然私下里囤积铠甲,必要时拿出来用。
而那些贫穷的草原部落,也会弄些铠甲,日后抢劫边地,愈发有恃无恐。
长此以往,如何得了?
当然,入草原经商的商队,以及他们这样的队伍,总是要有铠甲护体,人心才定一些。
也许,朝廷是权衡利弊,才有这样的决定。
不知不觉,半天过去,于豆忙了一通,和随从算是验完货,然后锁好木箱,上封条,锁在武备店的库房里。
这是规矩,官府即便销售铠甲,也不允许城内到处都是甲士转悠。
所以各商队在这里买了铠甲之后,除非立刻带着出门(出城),否则就得锁在武备店的库房里。
算是寄存,暂不收费。
于豆和随从忙完之后,出了门,却见太阳西沉,一天就要过去。
他走在街道上,看着过往行人,又抬头看着猩红的漫天晚霞,信心满满。
边贸大兴,做买卖当然很有赚头,可哪有抢劫、抓奴隶暴利?
突厥当年不过是柔然的锻奴,若突厥人一门心思做买卖,赚钱再多,能有多少?能把大半草原都买下来么?
可突厥选择造反,选择打仗,打赢了,就什么都有了!
所以,于豆不满足于做个富家翁,刚好朝廷实行各项新政,要经略草原,于是他乘风而起,拉起上百人规模的马队,深入草原,抢劫那些不归顺的部落。
搜刮财物后,把牲畜直接转卖给在附近放牧的“己方部落”,把女人和孩子带回来。
漂亮、健康的女人留着,其他人,卖给商号。
这就是于豆的买卖,是他的主业,去年做了一年,收获颇丰,连本带利赚回来,今年继续。
他明白‘牙人’其实是做不久的,新开的商号,以及初来乍到的部落,相互间迟早会熟悉起来。
他不是贪图牙人撮合买卖的那一点提成,而是要通过牵线搭桥来发展人脉,建立信用,尽快把名声打响。
既要和部落酋长混成“自己人”,也要和各商号结下交情,让别人相信自己的能力和信用。
如此一来,他带着队伍在草原上晃悠、寻找目标的时候,就能从其他部落口中问到有用的消息。
只要能做到消息灵通,无论是偷袭或者撤退、突围,都能来去自如。
况且,认识的部落酋长多,在草原上抢劫之后,就近转卖牲畜也方便。
否则,临时碰到陌生部落,对方心中提防,己方想靠近都未必行得通,遑论“销赃”、打听消息?
打劫归来、返回边城后,还得将手头上的俘虏卖给商号,若和商号掌柜是老相识,总是会方便许多,能尽快脱手。
毕竟奴婢每日都要吃喝,这也是开支。
另外,他有军职在身,若能做到消息灵通,获得关键的消息,那就有立大功的机会,立了大功,就能晋升。
关键的消息,可以是某某突厥大官到了哪个地区,亦或是某某地区,突厥人正在集结……
这种消息十分重要且珍贵无比,买却买不来,要想靠不断地侦查来获取,跑断腿都未必听得到半点风声。
所以,于豆要借助在草原上四处放牧的部落,以其为耳目,关注草原上的风吹草动。
他给自己规划的“主业”,就是带着马队在草原里游荡,抢劫、抓奴隶,以此不断积累资金,扩大队伍。
顺便刺探各类消息,一旦发现机会,就偷袭突厥部落,杀几个大官、大酋长,立军功。
壮大队伍,积累资金,尽可能立军功,和各部落的关系愈发牢固,名声越来越响,他就能一步步,走向下一个目标。
旁边响起车轮声,却是一列车队缓缓驶来,从他们旁边经过,向前走去。
这些马车都是四轮车,有骑兵护卫,看旗号,是军中车辆。
于豆是有爵位的楚军将领,所以军中消息灵通,他知道这些有兵卒护送的马车,其上乘客,大概是来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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