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北京城的西大市街明代简称为“西市“,如此文雅的名字,为何要当做杀人的地方呢?为什么要将刑场设于此处不设在别处呢
原因有很多种,其中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因为这里人多。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之所以在繁华的地方处决犯人,还是为了达到杀一儆百的目的。所以有“刑囚于市“和“弃市“之说。
选择好良辰吉日之后,崇祯皇帝下达了凌迟处死高迎祥圣旨,并安排太监随时向他报告凌迟的进展情况。
惊心动魄的事情终于发生了。
刑部的官员在西市设好法场之后,就有人在牌楼下树起一根有叉的木头。
为什么要竖起有叉的木头呢,那是用来挂人头的。一定要注意人家只设了一根有叉的木头,这就是说在高迎祥、刘哲、黄龙三个人当中只有一个人采取凌迟处死的方式。
古代的辰时也就是现在的八九点,一百名刽子手进入刑场,每人手提小筐,筐里装着铁钩小刀等杀人工具。
刽子手们进入刑场之后便开始了第一项工作---磨刀。
试想一下,一百人同时在一个地方磨刀,那是多么惊心动魄的场面,胆小的人一定会被吓哭。
不过北京的老百姓也是见过世面的人,特别是那些住在刑场附近的百姓,一天不听这种声音,或许连觉都睡不着。
如此优美的音乐,如乐之和,无所不谐,今天怎么就没有了?
听惯了磨刀的声音,要是那一天没有听到这种声音会闷出病来的。
到了十点多钟,围观的已经是人山人海。
人已经来的已经很多了,太监开始宣读圣旨历数高迎祥的种种过错之后太监说道,“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
太监的话音刚落,百名刽子手群起而和之,大声喊叫“3600刀处死高迎祥”,侩子手都是杀人如麻的狠角色,声音大,底气足,听的人毛骨悚然。
侩子手喊完之后开始放炮,炮声响后开始行刑。
此时,周耀宗和张翰已经来到了北京城,而且就在西四牌楼底下等着观看如何处死高迎祥。
电视电影里经常会演到有人劫法场的重要场面,而且往往能够给人一种惊心动魄的感觉。
其实那都是骗人的。
不说别的,一般人不具备撒豆成兵,拔毛变猴的本领。即便有一两个人提着刀拨开人群冲进法场,挥刀便砍。
试想一下,这一系列过程做下来需要多长的时间?
再想一想挥刀便砍的速度能有多快,又能杀死几个人?
要知道皇帝杀人的法场上,除了看守法场的士兵之外,侩子手就有100个,而且这些人的手里都是带有武器的。
一两个,甚至是十来个人,能在很短时间内杀死这一百个刽子手吗?
万一失手,这一百个人一人一刀刺在劫法场的人身上,那也就是100刀。
100刀下去,劫法场的人早就死了。
所以说大庭广众之下劫法场这事情是不能做到的,如果那一天真的做到了,那一定是得到了神的帮助。
因为普通人是做不到的。
由于这一天的人特别多,周耀宗和张翰费了好大的劲才挤到法场跟前。
但是观看杀人场面的百姓热情太高了,他们人潮汹涌,左右移动,每个人都伸长了脖子往上看。
虽然周耀宗已经占据了有利位置,但是还没等他站稳脚跟,就看到一个刽子手把高迎祥的肺腑挂在木杆之上,不一会儿又有一个侩子手把高迎祥的人头挂在了树杈上。
由于周耀宗在法场的正后方观看,只能看到高迎祥的后背,此时他的后背还完整,但已经被割的如刺猬了。
这时宫里的太监张开公鸭子一样的声音,一边喊着让百姓闪开,一边向东飞驰,向皇帝陛下禀报行刑刀数去了。
“启奏陛下,现在已经完成了1800刀,高迎祥还没有死。”
“好,继续行刑,让在场的百姓们都看一看,反对大明王朝的下场。”崇祯皇帝今天的心情特别好,每听到一个数字他的脸上都要露出少有的笑容。
直到下午时分,行刑已毕,天色也暗下来。
“贼首高迎祥已行刑完毕,命归西天。”领头的侩子手大声喊道。
得到消息的太监们高兴的说道,“如此甚好,我这就进宫向皇帝禀报。”
明末农民起义军首领高迎祥就这样走了。
站在台下的百姓们欢呼着,喊叫着,相互传告着消息,有的人甚至上台去买高迎祥的肉,“知道不,贼首都是凶恶之人,他们的肉能治疥疮。”
高迎祥的尸体是不是能治病暂且不知,但当时的老百姓就信这个,因为后面还由人血馒头等着吃。
处死了高迎祥之后,下面就轮到处理刘哲和黄龙了。
当然了由于这两个人在农民军中的地位比较低,不具备享有凌迟处死的福分。
崇祯皇帝在处理这两个人的时候,给了行刑官高度的自主权,“都杀了,一定要让百姓们知道反对大明是没有好处的。”
等了整整一天才把高迎祥处死,行刑官也累了,绝对尽快处理这两个人,于是说道,“对于高迎祥的两个手下予以枭首。”
枭首的意思就是把他的头砍下了。
如此以来就简单多,刽子手尤其高兴,毕竟凌迟这事情实在是太麻烦了,如果把剩下的这两个人也凌迟处死,刽子手也受不了。
于是刽子手们简单商量了一下,决定由两个身体结实的家伙来完成这个任务,当然了完成任务也是有好处的,“砍完之后,人血馒头由你处理。”
第466章 人血馒头
对于人血馒头这事,好多书上都提过,本意是用人血浸泡的馒头,多用来讽刺利用他人的不幸获取利益的行为。
当然了,刽子手们是不会管这些的,他们只知道自己出了力就一定要获得利益。
留下的两个侩子手简单的商量了一下决定坐地涨价,“人血馒头一个二两银子,要的赶紧交钱。”
“咋又涨价了?上一次不是才一两半吗,这才过了多长时间,就长成二两了,这还有王法没?”台下准备用人血馒头治病的百姓不高兴了,嘟嘟囔囔的说道。
“你们没有长眼睛吗?上几次砍头都是拉来了直接砍,多方便,多省事。可是这一次就不一样了,我们这些人好不容易处理完一个凌迟的,多累啊!现在又要给你们弄人血馒头,相互理解一下,好不好?”侩子手也有怨言,说这话的意思就好像是说我这是捎带给你帮忙,你们领情点好不好?
世道乱了,啥都涨价。
准备用人血馒头治病的百姓只好认了,掏出钱递给侩子手,顺便说上一句,“我是第一个交钱的,砍了头以后第一个人血馒头归我,我要给孩子趁热吃。”
看见没有?吃人血馒头也是要站队的,站在前面的能吃热乎的,站在后面的那就只能吃凉的了。
侩子手收了钱之后,两个人对视了一下,一个人来到刘哲跟前,另一个人去了黄龙那里。
“站好队,站好队,砍完头之后,按次序上来蘸着吃人血馒头。”侩子手对准备吃人血馒头的百姓大声吆喝。
站在刘哲跟前的是一对抱着孩子的夫妇,周耀宗看见他们怀里的孩子病怏怏的。
估计这个花了血本的人血馒头就是给这个孩子吃。
侩子手提起鬼头大刀对准刘哲的头颅“咔嚓”一下砍了下去。
刘哲就这样结束了自己的人生道路。
“赶紧把馒头拿出来,趁着血还热乎蘸着热血吃几口,这样咱们的孩子有好处,长大了身体就像这家伙一样结实。”男人对抱着孩子的女人说道。
听完孩子父亲的话,女人并没有动,“那血冒的咕嘟咕嘟的,我不敢去,还是你去。”
人血咕嘟咕嘟的往外冒,你们竟然还不放快点,侩子手不高兴了,“赶紧点,后面还有人等着。”
孩子父亲一把从女人手里抢过馒头快步冲上去在刘哲的脖子上蘸了几下热血然后飞快的跑回来塞到孩子的嘴里,“还热乎着赶紧吃。”
人血的味道有些腥,孩子就是不想吃,头扭得跟拨浪鼓一样左右摆动。
他爹也是个急脾气,一看这情况硬是把人血馒头塞到了孩子嘴里,“我好不容易才抢到了,赶紧吃,吃了身体就好了。”
一口气给孩子嘴里塞的太多了,孩子憋红了脸才吃了一口,随后呛得直咳嗽。
周耀宗一看这情况悲哀的摇了头,暗自想到,“吃人血馒头是为了治病,塞的这么快,万一把孩子噎死了,岂不是适得其反?”
人就是这样,有的人做事拿的稳,沉得住。有的人做事急急呼呼,忙中出错。
当然了,这个时候的周耀宗还认识不到吃人血馒头是封建迷信。
黄龙那边排在第一位的是一个老头,颤巍巍的把馒头地道侩子手手里,“赶紧点,我要趁热吃。”
侩子手笑着接过老头递过来的馒头,在黄龙的脖子上蘸了好几下然后递到老头手里,“都这年纪了,吃这个有用吗?”
“有用有用,作用大的去了,前些年我病得都快要死了。后来我坚持吃人血馒头,现在都娶了两房小妾,其中一房小妾居然还给我怀了个小子。嘿嘿嘿---”说着老头自顾自的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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