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你还别说,在这个荒唐的时代,还真有可能。
只是一般说来,这样的官肯定不会大。
看到小清拿着衣服,李纵也是问道:“衣服做好了?”
苏莺儿:“哪有这么快,不过衣领、袖子边边都缝好了。夫君你试试。”
李纵在她的捣弄下,倒是很快便把新衣服穿在了身上。
只能说,还不错。
很合体。
就是上面现在一点儿花纹都没有。
因为要试穿衣服,李纵也是习惯性地直接把第一件衣服脱了。
小清见了,当时就捂住了眼睛。
苏莺儿也问他,试衣服为什么要脱。
可他不脱,怎么知道穿起来好不好。
“可以脱下来了。”
看了一圈,基本上没什么大碍,苏莺儿便道。
后面,只需要她再发挥一下她的手工刺绣能力。
这衣服便算是完成了。
其实李纵的要求也不高,认为,衣服嘛,上面根本不需要那么多logo,随便在腰以下绣几朵花儿上去就好了。
然后苏莺儿那件,可以相对他这件要更多图案一些。
尤其是在袖口这样的位置。
毕竟女装嘛,图案多一些,才更显得女性化一些。
而这些简单的要求,当然是难不倒苏莺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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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的时候,苏莺儿已经能描龙绣凤了。
区区几朵花儿,当然是不在话下。
“应该再有几天,夫君的这件衣服就能做好了。夫君你真的只需要在腰以下绣几多花就行了吗?”
“对!不过绣什么花呢?”
李纵其实还在犹豫。
梨花,原本感觉梨花挺好的,这样他就能一树梨花压海棠了,但是‘梨’跟‘离’又同音,‘离花’,这意头多不好。
“莺儿你觉得什么花最好,最能体现你夫君我的优良品质。”
苏莺儿听后,首先不是去想什么花,而是,她夫君到底有什么脸,说自己有优良品质。
这人真的是,一点都不懂什么叫谦虚。
但毕竟是才女,又是有着相当文学素养,对花语什么的,也了解一些,便回道:“夫君觉得水仙花怎么样,其根,如银丝,纤尘不染,其叶,碧绿葱翠传神,其花,有如金盏银台,高雅绝俗,虽说大多时候用来形容女人,不过梅兰菊竹,已经太俗了。不妨试试水仙?”
李纵已经忘了水仙长什么样了,不过,印象中,倒是跟苏莺儿描述的好像并没有差不多。
“你看!这就是才女!若是让你夫君我来说,我只会说,这花真他妈的漂亮!”
“那就水仙吧。”
李纵拍板道。
“可水仙一般都拿来形容女人。”苏莺儿也是道。
李纵便道:“这还不简单,那就当做我把你带在身上。莺儿就跟水仙一样。只要想到水仙,我就想到莺儿你。”
小清也是暗道,这都能让姑爷混过去。
这也太不讲道理了!
好一个鸾凤和鸣、琴瑟调和。
三娘子肯定又要被迷昏头了。
果然!
侧身一看自家三娘子脸上的神色便又是不好意思了起来。
“夫君你确定?”
“嗯!”
“绣上去也就很难拆了。”
“难拆好,我要一辈子把莺儿带身上。诶,小清你去哪……”
“姑爷你话太肉麻了。”
真受不了这两人!
第五十章 应酬别人多累
既然已经决定了要让自己稍稍有些名气,自然而然,接下来,对于外界的邀请,李纵也不再抗拒。
说起来,这一次的邀请还是二哥促成的,这不,老在他那些狐朋狗友的面前炫耀自己算数算得快。
这下好了,干脆那些人也想亲眼见见李纵长什么样,李纵在自己本县的名声尚且没有声名鹊起。
倒是在隔壁县,大家都已经知道了这么一号人,甚至,居然让他把他们莺儿给娶走了,也多少都让人会觉得不忿。
正好,把他请过来,打一顿,出口气。
数术肯定是不比了,而且聪明人都知道不能拿自己之短比别人之长。
他们倒是想看看,李纵还能有什么值得莺儿小娘子托付终生的。
收到这请柬,李纵也有些意外,信中所说,这一次请来的都是二哥的朋友。
既然是朋友,那想来也应该不会真的拿他来开涮,不是小说里经常都能看到么,斗诗什么的。
这里也没有写上是什么聚会,到底是诗会,还是吃吃喝喝,如果是聊庄易,那完了,他基本上是插不上话的。
“夫君,信上说什么了?”
见李纵一副似喜非喜,似悲非悲的样子,苏莺儿自也是好奇地问道。
李纵便把信交到对方手上,道:“没什么,就是二郎邀请我去赴宴。认识下他那些朋友。”
“夫君你觉得为难?”
苏莺儿。
“为难倒不是为难,只是,你夫君我向来,都对这些聚会不太感兴趣。”
“那不去也罢。”
苏莺儿便道。
“反正也没什么大事,就去玩玩也无妨,而且,你老待在家里看着针线也不好,容易伤眼睛,正好一起出去走走。”
说完,一个念头已经在李纵的脑海中扩散而开,二郎这可是帮了个大忙,不过机会还是得自己把握。
……
时间定在了两日后。
正好,这时莺儿的月事也过去了。
出发前的晚上,便跟莺儿来了一发。
可以感觉得出来,莺儿还是有点怕的。
因为大人只教她痛,但是却不会跟她说舒服。
而且这说出来多奇怪啊。
所以,即便新婚当晚已经有了经验。
可再来一次,她还是觉得有些手足无措。
当然,手足无措倒是无所谓,毕竟,这个李纵懂。
甚至,李纵还从嫁妆那里挖出了‘嫁妆画’。
说实话,这东西他一直都没有看过。
此次打开来看,也是觉得颇有几分意思。
上面除了图画,当然也有文字。
只不过这些文字都用的很雅。
读起来,一丝丝的淫秽都不会有,但冲动,却还是能让你冲动。
苏莺儿一开始还不好意思看。
可好奇心在不断地怂恿她。
为了不至于让她变得不纯洁,李纵只好把书本一闭,说道:
“好了!你夫君我学会了。”
然后……把书一丢,便是一夜耸动的被子。
……
莺儿实在是太生涩了。
全程都几乎没什么声音,屋里光线不好,李纵不点灯也根本看不见她表情,估计表情也根本没有,不过在第二天驱车前往聚会地点时,她抱着自己的手,千依百顺的样子,倒已经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想来,应该还是舒服的。
不然,她肯定不至于这样。
路上,李纵也是想着,一会若是真让他写诗,他抄什么好。
不过也不一定是写诗,因为这个时代,更喜欢清谈。
清谈被认为是一种高雅的活动。
就是当朝那些位高权重的人,都喜欢以清谈为乐。
所以诗什么的,反倒不是什么重点。
而且诗这种东西,必须要是有感而发才好。
能写诗固然能够体现出你有一定的文才。
但能清谈你才更容易从那么多凡人当中,脱颖而出。
而且,清谈要表现得好,需要的知识功底就更多了。
这可不是抄抄诗就能够糊弄过去的。
“到时候,若是真的有清谈,那我就在旁边看吧。”
“不过看估计也不一定看得懂。”
“毕竟到时候众人肯定是引经据典。”
“这个就有点麻烦了。”
“得管理好自己的表情,就算不知道,也不要让人轻易看出端倪。”
……
想毕。
也是低头看向一旁的莺儿,正好莺儿也望向他,李纵便问道:
“说起来……二郎的那些朋友,莺儿你多少还是认识或者是听说过的吧。”
“是有一些听说过。”
苏莺儿便点了点头。
“那他们当中,谁家权势最大。”
“陆家?”
“陆家?”李纵也是道。
陆家他可听说过,是这一片的地主老财兼政治领袖,经营了超过上百年,其实陆家一开始也不咋滴,不过按理说,陆家的总部应该不在这里吧。
一问之下,苏莺儿也是道:“是个陆家的旁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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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如此!”
李纵便点点头,真是人比人气死人,虽说他们李家也不差,但跟陆家比,他们只能算中游。
“那这些人当中,有谁是比较突出的?”
李纵又问道。
“这……”
苏莺儿便想了想,然后摇了摇头,“莺儿也不知道。”
因为以她看来,她完全看不出谁比较突出。
要真有这样的人,她也就不会去游名刹池畔,然后遇到夫君了。
“都是些渣渣?”李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