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怎讲?”
刘瑶光拊掌笑道:“本以为任君是个做事稳重之人,可现在看,你却也是个疯子。”
“疯子?”
刘瑶光看着他:“如此危局,旁人躲还来不及,反正只要完成了主要使命,谁还能怪罪到你头上?但任君,却要主动揽过这天大的责任啊!挟泰山以超北海,何其难也,任君考虑过一旦失败的后果么?”
“后果?”任弘摇摇头:“没什么后果,若是事败,不过去玉门迟了些,我一个人受点罚,怎么也罪不至死。”
他捏着拳头,不同于往常,这一刻,任弘心里没有动摇:“可若是能成,轮台铁门的上千袍泽,便能活下来!而大汉在西域的经营,也不必中道而止!”
刘瑶光肃然起敬:“既如此,那瑶光愿助任君,带你去乌孙夏都,但有两件事,还请任君先说清楚。”
“其一,我走回头路无妨,一介公主而已,被国中显贵数落便数落罢。但吾弟却不行,他是王子,若是使命未达回了头,将会让整个乌孙都嘲笑他是怯懦胆小之人,影响到成年后继承部族。”
“公主不必担忧。”
任弘道:“队伍会一分为二,南下北上,齐头并进。我会让最得力的部下护送万年王子去鄯善,公主也大可将多数骑从派去,毕竟你我要去做的事,人少反而更快。”
刘瑶光颔首:“其二,这件事,对乌孙有何利好,要知道,对面可不止龟兹,还有匈奴!”
她解释道:“我不是要与任君讨价还价,只是不知,你是否有把握说服昆弥?乌孙国内的情势错综复杂,亲匈奴者亦有不少,可不是我与母亲一句话便能成的。”
任弘早就想好了:“这件事,对乌孙有以下六点好处,其一……”
“任君心中有底就好,不必与我细说。”
刘瑶光却止住了任弘的话:“瑶光开弓使剑是能手,也能指挥骑从包抄围猎,但那些大势、国运之类的事,我不够聪慧,听不明白,等到了乌孙后,任君自与昆弥去说罢,瑶光或许……”
她笑盈盈地说道:“能为你做转译。”
二人谈妥后,任弘转身要走时,刘瑶光却又喊住了他。
“任君!”
“我之做这件事,不独是为乌孙的利好,也不只是为了补上我给使团造成的麻烦,为还你一个人情。”
任弘回头时,发现刘瑶光双瞳里,同样带着疯狂与兴奋:
“也因为,瑶光喜欢任君这计策。”
“既然龟兹国胆敢招惹乌孙狼,那就让其,葬身狼腹罢!”
……
“任君你说什么?你不和吾等一起南下,而是要北上去……乌孙?”
当任弘搞定瑶光这计划最关键的一环后,方才将自己大胆的计划公布给属下们。
韩敢当等人原本以为,任弘已决定专注于保护乌孙使团去玉门,而放弃被匈奴困住的袍泽们了,颇有些泄气和不甘。
司马舒更气呼呼地说要回渠犁去,被任弘硬拽着到了这,此刻都大为吃惊,一时间难以消化。
任弘笑道:“还没听明白么?汝等只管护好乌孙王子周全,绕个远路,抵达鄯善即可,至于轮台、渠犁、铁门之困,就交给我去解决!”
“任君究竟打算做什么?”众人里,赵汉儿反倒是最镇定的,拱手询问。
“要做什么?来,来,让我告诉汝等。”
随着任弘的招呼,所有吏士们都围拢了过来,定定地看着被众人众星捧月的年轻的谒者,今日他身上,似有一种别样的光彩。
“其实很简单。”
任弘谈笑依旧,这件在瑶光看来,如同挟泰山以超北海的事,在他话语里,犹如为长者折枝般轻松。
“我打算……”
“一人灭一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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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葬身狗腹
(为白银萌人在梧桐下加更2/10)
……
五天后,在距离龟兹以西五百里的姑墨城郊,日头正辣。
刘瑶光坐在草地上,摸着脏兮兮的脖子发愁不已,却诧异地看到,任弘竟在休憩的林子里,绕着一株即将开花的树摸来摸去,兴奋难耐。
“这真的是苹果树啊。”
任弘却顾不上旁人眼光了,绕着这几株树走了几圈,瞧那叶片的形状,再闻闻含苞待放的花蕾,确定这就是野苹果树无疑。
姑墨国便是后世的新疆阿克苏市,以盛产苹果而闻名,糖心极甜,最重要的一点:它是任弘爱吃的脆苹果!
中原也有原始的苹果,这会称之为“柰”(nài),敦煌郡亦有种植,任弘尝过,但很遗憾,是他毫无兴趣的绵苹果,个头小,味道也不甜。
虽说这年头新疆野苹果个头也不大,且有些酸涩,但若能引入栽培,也算多了种口味。
只可惜,现在才三月中,花都没盛开,哪来的果子?只能等日后再说了。
任弘发现野苹果的兴奋劲很快就过去了,望向远处的姑墨城,他们还有正事要做。
“其实姑墨国人众也不少,两万多人,胜兵三四千,遵从于乌孙,每年都要给昆弥送些粮食、细氈细褐等物,作为贡品。我与万年去时路过此地,姑墨王对吾等十分恭敬。“
太阳将刘瑶光的脸蛋晒得跟红苹果一样,任弘给了她一顶毡笠,配上皮服和乌孙人的高帮皮靴,穿戴起来像一位西部女侠。
“不过按照任君提议,因不清楚姑墨中是否有匈奴使,这城,吾等便过而不入罢。”
吃一堑长一智,在龟兹吃了回亏,刘瑶光现在倒是谨慎多了,除了他们二人外,还有任弘带的韩敢当,刘瑶光带了一个乌孙女护卫。
任弘却问道:“公主,那细氈(zhān)是何物?”
刘瑶光答道:“便是牦牛细毛所织毡布。”
任弘来了兴趣:“姑墨也有牦牛?我以为只是距离此地两千里之遥的南道婼羌才有。”
“姑墨便在白山脚下(天山),地势颇高,自然是有的。”
刘瑶光将手慢慢举高,打着比方:“明日开始,吾等便要顺着河谷和山坡往上走,穿过冰川的缝隙,攀爬天梯,翻过白山山口再往下走,才能抵达乌孙的夏牧场。“
任弘若有所思:“那公主路过姑墨时,应该见到其国都北郊的小聚落了罢?”
“确实有个小村邑,不过十多户人家,姑墨人说,那是粟特人聚集之所。”
姑墨南向可通于阗、疏勒,向西向北可翻越天山到达乌孙,东方则是龟兹,地位枢纽,所以也有粟特人的商站和社区。
任弘站起身来:“可否带我去瞧瞧?”
刘瑶光不解:“任君为何要去粟特人的村邑?”
“那有一位能帮上吾等忙的粟特萨宝。”
人未虑进,先虑退,多点准备总是好的,这是任弘以为,在西域生存下去的关键。
他笑道:“吾等出龟兹后,先去轮台,又绕了一圈至此,已有十日,若不出意外,那人已从龟兹逃出来了,正好向他打听打听龟兹国的近况!”
“顺便……”
任弘嗅了嗅自己,隔着厚厚的衣裳都能闻到臭味,因为个人卫生太差,这几天被马虱子盯得可惨,那些小东西吸完萝卜的血又吸他的血。
又看向同样脏兮兮,浑身不自在的瑶光笑道:“明日便要开始翻越白山,吾等也该沐浴休整一番了。”
……
粟特人在姑墨的聚落,建在姑墨城北郊紧靠山脉的地方,十分偏僻。
崎岖的小路被树林遮蔽,若非任弘知道,他们是穿行西域的商贾民族,还以为这是隐居者的藏身地呢。
而当四人靠近那村邑时,便明白粟特人为何被赶出城居住,并与其他村邑完全隔离开了。
粟特人正聚集在村边的一座土丘上,举行着诡异的仪式。
却见数十名粟特人,都穿着黑叠衣,远远围着土丘绕圈,光脚边走边跳,抚胸号哭,涕泪交流,然后又缓缓向后退,望着土丘下拜。任弘和刘瑶光面面相觑,他们来得不巧啊,莫非是赶上葬礼了?
但当他们看清那土丘上的情形时,从刘瑶光到韩敢当,都露出了难以置信的嫌恶表情!
却见一具赤身果体的男尸被放在土丘上的砖台上,仰面躺着,看上去已经死了很多天,散发出阵阵恶臭。
更恐怖的是,一群狗,粟特人养的家狗,有黑的也有白的,正围着尸体撕咬咀嚼,不一会功夫,那男尸已皮肉不全,腿骨毕露!
而那些方才还痛哭流涕的粟特人,大概是男子的家人朋友,面对狗食人尸的场面,却不怒反喜。
“我想起来了。”
刘瑶光低声道:“姑墨人说过,粟特人有陋俗,专于其聚落旁筑一台,每有人死,取尸置至,令狗食之,直到只剩下白骨为止,我还以为是玩笑话,不曾想竟是真的。”
乌孙、姑墨、龟兹和中原一样,皆是土葬的邦族,讲究人死归土,留个全尸,他们连羌人火葬都觉得无法理解,更何况硬核的葬身狗腹?这死法比戮尸还严重啊。
韩敢当瞪大了眼:“难怪先前有粟特人会掘居卢仓大汉将士之墓,原来彼辈对自己人的尸体也如此折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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