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敢,不敢!”刘秀此时有要务在身,怎肯在路上多做耽搁?连忙摇了摇头,大声推辞,“梁大哥盛情,小弟心领。但此番奉了族老之命,去宛城请郎中回去为族叔诊病,所以,实在不敢心生懈怠,在路上随便逗留。”
“哦,原来是去请郎中,那的确不该耽搁!”
梁游徼看上去非常通情达理,立刻放开了刘秀的胳膊,“你带路引了么?可别怪哥哥多嘴,如今地方上不太平,走到哪里查得都很严。咱们舂陵、唐子乡就算了,都是自家人的管事,谁都不会难为你。可到了棘阳,宛城那边,如果没有路引,你非但进不了城门,恐怕还会被当做绿林军的探子,严加审问!”
“带了,带了!” 朱佑反应机敏,立刻走到战马旁,从马鞍下的皮囊里掏出一卷提前伪造好的绢书。
“不用,我只是提醒一下,只是提醒一下!”
那梁游徼嘴巴上连声推辞,一双手,却迅速将路引接过,随即,目光就落在了路引上,从头到尾快速查了一个遍,“收好,收好,真的不用。老四你就是手快,我刚才只是随口一提。你们刘家,我还能信不过么?你大哥跟我是生死之交,他要是有什么事情,我还能把自己摘出去?!”
“梁大哥言重了,我舂陵刘氏耕读传家,怎么可能主动招惹是非?!”
朱佑笑着回应了一句,不慌不忙地收起了路引,“您公务繁忙,小弟就不打扰了。等我送了堂兄回来,再跟您喝个一醉方休!”
“好说,好说!”
梁游徼一边答应着,一边上上下下打量刘秀。仿佛要把他记在自己心里头一般,“刘兄弟也一路走好,若是遇到麻烦,尽管报我梁发的名字。通常衙门里的人,都会给几分薄面!”
“多谢梁大哥!” 刘秀被他看得浑身都不自在,却强作镇定,向此人拱手道别。
唐子乡虽然地处要冲,规模却不算大。牵着坐骑走了不到一刻钟,他就已经穿堡而过。回头再看看那三合土夯成的高墙和厚重的木门,心中忽然涌起一阵后怕,侧转头,冲着朱佑低声抱怨,“这就是你说的熟家雀儿?
我怎么觉得,此人眼睛里,分明藏着两把钢刀!”
“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那梁游徼以前从来不会像今天这样。“朱佑被问得好生尴尬,红着脸,低声解释,”以前我接王霸、朱浮、习郁他们,也都从唐子乡路过,他向来问都不问!”
“那最近绿林军有没有什么新动作?” 刘秀从朱佑的回应里,找不到可以让自己放心的答案,皱着眉头,继续追问。
“没,没有吧!”
朱佑想了想,迟疑着道:“从开春打到入冬,无论绿林军还是官军,都早已筋疲力竭。况且天气这么冷,根本不适合野外行军!”
“那就怪了?”
刘秀越听,越觉得困惑,眉头也皱得越紧。“按理说,我已经离开刘家这么多年了,他不可能认得我。而我昨天返乡的消息,三叔已经严令任何人不得泄露……”
“刘秀,站住,你往哪里跑!”
还没等他把怀疑的话说完,身背后,忽然传来了又一声低低的断喝,“我追了一路,这回看你躲到几时?”
第四十二章 寒霜满地杀百草 (三)
“啊!” 刹那间,刘秀汗毛倒竖,手按刀柄,就准备转过身去,将此人一刀两断。
“伯姬,你作死啊!”
正准备翻身上马的朱佑,却抢先一步,拉住了他的胳膊,同时扭过头大声抗议,“三哥根本不熟悉你的声音,万一他失手剁了你,看你到哪里喊冤去!”
“伯姬?”
刘秀紧绷的肌肉,迅速放松。扭头看向先前吓唬自己的人,不是小妹刘伯姬,还能有谁“你怎么会在这儿!眼下兵荒马乱,一个人四下乱跑,小心遇到麻烦!”
“我才不怕,三嫂说过,寻常四五个男子,根本近不了我的身!” 刘伯姬得意一笑,做出一副有恃无恐模样,“你还是多担心一下自己,人生地不熟,一口家乡话也早就变了味道!”
“嗯?”
刘秀微微一愣,瞬间就想明白了,为何刚才梁游徼对自己疑神疑鬼。王霸也好,朱浮、习郁也罢,口音都属于楚语,跟舂陵这边差别不大。而自己在外多年,所去的地方又都比较靠北,口音中早已经带上了很浓的秦地味道。外人只要稍加留神,就会怀疑自己根本不是来自蔡阳!
“我的好三哥,你刚才差点把我吓死!”
见自己一句话就让刘秀如梦初醒,刘伯姬顿时觉得好生得意,笑了笑,大声补充,“那姓梁的,分明对你已经起了疑心,你居然还跟他谈笑风生?这唐子乡的街道小又窄,万一他下令对你动手,立刻就是群蚁嗜象的结局!”“群蚁嗜象?”
刘秀又是微微一愣,眼前迅速闪过自己和朱佑、皮六三个被堵在唐子乡中,受上百郡兵围攻的场景,随即忍不住摇头苦笑,“这个比方以用得着实恰当,刚才情况确实凶险。不过,那你就更不能再跟着我了。正好,朱佑马上要掉头回家,你跟他凑做一路……”
“我可没有跟着你,我是一个人在家里头嫌闷,出来散心!”
刘伯姬摆了下手,毫不客气地打断,“你走你的,我走我的,保证不会拖你后腿就是!”
“伯姬!”
刘秀立刻皱起了眉头。梁游徼刚才虽然没有下令对自己动手,却不意味着,此人就放弃了心中的怀疑。而从自己观察到的蛛丝马迹上推算,姓梁的很有可能,就是官府派出来就近监视舂陵刘家的眼线,只是大哥和三叔等人,一直没警觉而已。
想到这儿,他更坚定了要尽快把李通请到舂陵,利用此人绣衣御史的身份替刘家争取准备时间的念头,看了一眼自家妹妹,柔声吩咐,”我不是怕你拖后腿,而是怕大哥那边,缺少可靠人手。你等会儿和朱佑一起回去,把咱们在唐子乡看到的情况向他汇报。让他尽快做好准备,以应付任何不测!”
“我才不!大哥那边有王霸,习郁,根本不需要我来帮忙!”
刘伯姬跺了跺脚,大声抗议,“倒是你,以前总有三嫂护着,如今忽然变成了独自一个。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很难习惯。所以我必须留下来,随时为你提供策应!”
“我跟你三嫂是未婚夫妻!” 刘秀实在受不了自家妹妹的胡搅蛮缠,板着脸低声强调,“她的身手,也是你的十倍”
“我是你亲妹妹!”
刘伯姬平素在家里被骄纵惯了,根本不肯买他的帐,立刻梗起脖子,大声回敬,“我昨天还跟三嫂比划过,只是打了个平手!”
“那是她故意让着你!” 刘秀又急又气,干脆直接说出了真相,“如果她不故意容让,一只手就能将你……”
“三哥,我觉得,小妹的骑术不错!”
一句话没等说完,却依旧被朱佑低声打断,“有她在身边,多少也能帮你传递一些消息。况且大乱将至,她越是被关在家里,越缺乏自保之力。倒不如趁着现在,跟你一起历练,多少也能积攒点活命的本钱!”
“看!四哥都觉得,我不该跟他一起回家了!” 刘伯姬立刻打蛇随棍儿上,笑着冲刘秀强调。
“猪油!”
没想到朱佑会帮倒忙,刘秀腹背受敌,怒吼过后,只好气哼哼地点头,“你可真是我的好兄弟。罢了,伯姬,你要跟,就跟着,等路上受了罪,别叫苦连天就是!”
“我才不会,我要像三嫂那样,跃马江湖!”
刘伯姬顿时笑如颜开,飞身跳上坐骑,狂奔而去,“三哥,皮六,我去前面等着你们。别怕,我路熟,知道该往哪边走!”
“伯姬!” 刘秀想要出言阻拦,哪里还来得及。只好匆匆与朱佑告别,然后策马朝着自家妹妹消失的方向紧追不舍。
三天后,一个面色黢黑,头发板结,走起路来一瘸一拐,浑身上下散发着泔水味道的女乞丐,出现在了宛城南门口。周围的百姓,纷纷掩鼻,厌恶之余,目光中却涌满了不解和羡慕。
原因很简单,女乞丐虽然又脏又臭,却牵着一匹高头大马。不仅如此,此人腰间的剑鞘、足上的皮靴,都是上等的牛皮所制。一看,就知道绝非要饭花子所能用得起。
在女乞丐身后,还跟着一高一矮两个男子。虽然同样是风尘仆仆,但无论精神头儿还是衣着打扮,都比女乞丐强出太多。其中高个男子,在向守门的兵丁出示完了路引,缴纳了三份入门费用之后,居然还有力气,向女乞丐低声数落道:”叫你别跟着,你非要跟着,如何,还能感觉到自己的双腿否?”
“三哥,你就别再说了!”
女乞丐模样的刘伯姬一边用左手轻轻揉动自己麻木的腰肢,一边可怜巴巴地求饶,“我哪里知道,你们要星夜赶路?快,快进城,帮我找家能够洗浴的客栈。再耽误一会儿,我不被累死,也活活被臭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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