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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大神棍 (大青枣)



米其林餐厅,就不是个普通人能去的起的地方。钱谦暗地里憋坏水,等到口碑在上流社会打出去了之后,就要拿着会员卡来预约,让你们有钱都吃不着!

越不给,越想吃;越吃不到,越觉得厉害。这就叫人性,也是所有高端品牌的通用套路。更何况真要做正经饭店,他一个人也忙不过来。

“饿了,做饭吃。”

看看日头,差不多是中午了,钱谦走到后厨打算给自己做个饭吃。

一上午一个顾客都没来,钱谦半点都不担心,他的信仰值已经接近四千,就算是买了一屋子的桌椅,后厨的燃气灶、微波炉、烤箱还有青花瓷杯盘碗筷,也没掉下三千五,这种不会对世界产生直接影响的东西便宜着呢。

区区一千五百信仰值,就算真凑不齐,只要买两块三棱镜之类的玩意去大街上装神弄鬼,瞬间就能回来。欧洲人大航海时代就是这么骗非洲人的,而大秦这帮土包子,在钱谦眼里,比非洲土著也强不了多少。

所以他根本不担心。哼着小调来到后厨,随便买了点超时代的食材,花了不到十点信仰值,然后开始热油起锅。

特殊技能没有等级,自从学到厨艺技能开始,就是满级。满级的厨艺,不说是厨神,比前世地球上的国宴大厨、米其林三星大厨至少不次。随便摆弄两下,精美的四菜一汤便出锅了。

盛好正准备端上桌吃,却突听一声惊异的声音响起:“什么东西这么香?这米其林餐厅的大厨手艺还真不错,难怪能一夜间传的满城皆知。”

钱谦闻声撇了撇嘴,他能一夜间传遍满城可不是靠手艺,而是靠传……那个营销。不过跟这群土鳖有什么可计较的,抬眼一看,一个满身剽悍之气的青年带着两个随从走了进来。

那青年也看到了钱谦,主要是看见了他面前摆着的四盘香气四溢的菜品。青年的目光一下子就直了,就像是单身多年的老流氓看见了在洗澡的美少女,强行收回即将流下的口水,开口道:“老板,你面前那四个菜,给我做一份!”

语气中带着淡淡地命令和高高在上,显然这青年身份很高。

不过钱谦管他那个去了,眼皮都没抬一下,丝毫不受影响地“呼噜呼噜”喝着汤,嘴里含混不清道:“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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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人说信仰值和装逼值很混乱啊,我来解释一下,其实说过很多遍了,装逼是获取信仰的起手式,信仰说白了就是让别人觉得这个人或者这个神有多么牛逼,这种感觉上升到一定境界了,就会像神灵一样把它供起来。所有的神灵,或者是孔子这种明传千古的圣贤,为人传颂的时候,都是先说他多么多么牛逼,干过哪些牛逼的事情,才会有人信仰。

主角只有不断地装逼打脸,让别人看了,觉得“卧槽这人怎么这么牛逼,什么牛逼人物的脸都能打,真是高人”,这才能有信仰值。还有就是本章提出的高端品牌理论,只有无形中把自己逼格弄高了,才会有人当它是一种文化一种传承甚至一种信仰,小龙虾也叫龙虾,跟澳洲龙虾能比么?

最后,还是弱弱的求一下收藏和推荐……如果有打赏就更好了么么各位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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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来自蛋炒饭的震惊

钱谦也不知道这种贵人怎么这么闲,昨晚刚贴了传单,今天就有空来城西这个城中村闲逛,在他本来的计划中可能三五天都开不了张。

但是既然来了,那就是好事,完成任务的进程能更快些。

不过不管这青年是什么身份,要获取信仰值的钱谦肯定不能像醉仙楼的伙计一样上赶着赔笑讨好。所以一句“不卖”过后,仿佛眼前这群人不存在似的,依旧淡定地坐在桌子前面吃面。

“放肆,你……”

看到钱谦的态度,青年身后的两个随从当时便忍不住呵斥,却被那青年伸手拦住。

“我说老板,你开饭馆的不卖店里的吃食,这算怎么个道理?”青年虽然拦住了随从,但语气中也隐隐有些恼怒。在咸阳这个皇城根儿下,他身份说不上多尊贵,但敢无视他的人,却也没有多少。

“你要是眼睛没瞎,那边挂着菜谱,至于我吃的这些,呵呵,难道你要送礼物,就让人家既着你家宝库挑?”跟着小声咕哝道:“饭点过来,真是没礼貌,不知道会打扰别人吃饭吗?”

钱谦虽然是低语,但屋子很小,而且门店又冷清,那三人把他的话听得清清楚楚。三人一脑袋黑线,开饭馆的客人不饭点来什么时候来?

“哦,菜谱。”好在这青年修养真的很好,并没与暴怒,转头看了一眼墙上挂着的木牌子。只看了一眼,便吃惊地叫道:“这么贵?老板,你这是拿我当傻子?”说到这里,青年的脸色彻底沉了下来。

“看第三条。”

钱谦依旧埋头吃饭,头也不抬地说了一句,就继续像打仗一样地抢着自己面前的饭菜吃。没办法,满级的厨艺做出来的东西实在太好吃了。

“有意思,真是有意思。”

出乎意料的,本来已经失去耐心的青年,看了木板上的第三条,反而又起了两分兴致,呵呵笑道:“既然如此,我就要一份蛋炒饭吧。也希望你的手艺能够配的上你的狂言,不然的话……”

青年的语气骤然冷了下来,“我姓蒙的不敢说多高的身份,却也还没让人这么消遣过,要是不好吃,我……”

“把第三条念完。”

青年的话还没说完,就又被淡淡地声音打断。钱谦已经吃饱喝足,拿着纸巾开始擦嘴了。

“闹事者……哼!”青年看着木板眼睛一眯,终究没有发作,找了一处桌椅坐了下来。他虽然没见过桌椅,但桌椅的作用一目了然,没有丝毫窒碍之处。

青年点点头,道:“恩,这感觉可比跪坐舒服多了,不知老板店里这器物叫什么?”

“这叫桌子,你坐的那叫椅子。”钱谦打了个饱嗝,站起身来,斜睨了青年一眼,转身便往后厨走,“蛋炒饭是吧,等着。”

钱谦的那一眼中,包含着轻蔑、怜悯和同情,与他们这些皇城里贵族看乡下人时的眼神,一模一样。那青年被钱谦一眼看来,身子不由自主地矮了下去。

“公子,这小子欺人太甚,不如我们……”青年身后的侍从忍不住做出了个拔剑的姿势。

“够了,我们是来吃饭的。”青年对上钱谦被智商压制,对自己的随从却极有威严。

“是,公子。”那随从应了一声,道:“可他这明显就是坑人,公子想教训他,随便点个最便宜的就行了,何必要浪费这份钱呢?”

“哼,我蒙古是什么人,要点,当然要最好的。”青年一句话吐出,周身高贵的气质淡淡流转,让两名侍从自惭形秽。

“既然这么有钱,你应该三份都点。”

不过青年的气势很快又被打断,抬头一看,钱谦已经端着一个盘子走了过来,盘子上还有个亮闪闪地盖子。

钱谦顺手把盘子扔到桌子上,转身就走,还一路吐槽,这货竟然叫蒙古,你咋不叫吉尔吉斯斯坦呢,你爸爸是不是叫成吉思汗啊?

“这……”

蒙古傻眼了。

他身居高位,不说自己,就连身后的两个随从,都是一身火红色盔甲,金色镶边,加上华丽的剑鞘,用度之华丽,排场之巨大,可想而知。生在贵族之家,那真叫吃过见过,蒙古曾拍着胸脯说,天下能惊到他的东西,根本没有。

可没想到他曾经的狂言,就在城西这一间看上去有些破败的小店内被打破了。从来没见过但是用起来舒服的不得了的桌椅,和香飘十里从来没见过的饭菜,这都不说,眼前这一盘,究竟是什么珍宝啊!

扣住盘子的盖子,不知是用什么金属所制,光亮的吓人,蒙古甚至能从中清晰地看到自己脸上的毛孔,这是比皇帝陛下用的最好的铜镜还好的镜子啊,竟然随随便便地用来扣住盘子。

果然,能被这种宝物扣住的盘子,也非凡物。看上去像是个瓷盘,但是这洁白胜雪、胎釉光亮的瓷跟大秦的青瓷一比,那灰扑扑脏兮兮的东西简直跟烂泥差不多。

白瓷上还有天青色的鲜花纹刻,高贵典雅的气息铺面而来,这种宝物,简直闻所未闻。

蒙古用颤抖的手揭开不锈钢的盖子,刚刚揭开一点缝隙,盖子下竟然有亮的耀眼的金色光柱放射而出,吓得蒙古差点把盖子摔到地上。

“这……这是大米?”

秦朝时北方人基本还没见过水稻,但蒙古显然是吃过这种新鲜东西的。可他吃过的大米,也不过就是端粒发灰的东西,跟眼前这金黄长粒,散发出诱人香气的米饭根本无法相比。

“咕噜……”

蒙古艰难地咽了一口口水,喃喃道:“这种饭菜,应该是天庭宴会才存在的吧?”

蒙古的丑态显然没人在意,身后的两个随从目光呆滞,连连点头,连吃一口的想法都不敢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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